蚕蛹变成蛾子后怎样养:社群主义及其批评者的评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1:13:12

社群主义及其批评者的评论


  ——对话有利于增进思考,但它不符合主流的学术规范,所以这样的对话体不能成为行文的主流,真是一大损失。
  
   社群是普遍存在的,既有层次上的分布也有平行的存在,而且社群之间的边界是模糊的,是可以相互渗透的。因为人是载体,需求是多方面的,行为受到复杂的大脑所支配。换言之,我们都不是一根筋。
   社群主义是在批判自由主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样一种批判势必不是全盘的否定,而是辩证意义上的的否定。我认为,在自由主义之上提出的社群主义体现了一种进步性,换言之,它增进了我们对自身特性的认识。
   我们之所以说构成我们特性的“社群”,正是由于社群的特性与人之本性的一致,因而也就有了个人的行为方式和一些不假思索的坚持。为了更好的阐明这一论断,我将较为极端的提出这样两点思考:
  一、那些认为自由主义更值得提倡的人是否真正经历过独立于社会的生活,缺乏了他人的协助,人之于自然界的渺小一览无余,直接威胁了我们生命的延续,这样的生存威胁构成了我们群居的特性,不然人类的进化不会坚定地走上了这样一条道路;
  二、那些漠视压迫的人,是否真正经历过真正没有自主权的生活?“没有下一次了”那将是怎样的感受?
  
   有人认为社群主义是要“告诉”我们应该在支持群体利益的集体上保障个人追求的实现——而这一说法饱受争议。支持者看到了社群的有理性,反对者看到了个人的牺牲。在这二者关系上,我的观点是:社群是存在方式,而自由是保障。而我们判断是否该行驶自主权的依据是我们自由的行为是否否定了本身的存在。
   仍以麦金泰尔的“12人社会”为例,依照上述原则,即使是通过了民主投票,10人也不能将另2人杀害,因为这行为本身就是对民主本身的否定。虽然在形式上符合了多数原则,但是民主的本体论是什么?那2人是“人民”吗?是。那2人有自主权吗?有。那么因因为10人的快乐决定对2人的杀害成立吗?不。为什么?因为秉承着民主的原则,遵循着民主的程序,做了否定民主的事情。这本身就是逻辑矛盾的。如果我们的脑袋没有打结,这样的思路是不能很顺畅地被认同的。那么,当这样一种矛盾的行为出现的时候,就有两种可能性:或者是本体——民主原则本身并不值得我们不假思索的坚持,也就是它自身还存在很大问题而不能称之为基本原则;或者有另一种可能,我们在用行为演绎这一原则发生了偏离,是我们的行为出现了错误。
  那么,回归到“社群”与“自由”的辩证对立上来,我们扎根于社群,但是我们有权利选择做或者不做,这不是对社群的否定,而是维持了社群的存在。具体来说,群体的存在根源于我们的需求,而它的维持是需要成员有所贡献的,在单次活动中我们有得有失,也有数量上的差别,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一个人直接牺牲掉。因为这样的行为才是在根本上对“社群”自身的否定。社群是为了共生,而不是逐渐的消灭为零。这不是道义上的说教,而是澄清社群的本来面目。
  要解释清楚这一点,还是要回归到个人的本性上,我们构筑的社群既是我们特性的表现,也会在反复的交往中形成我们的特性,个人与社群本身就是共生的,我们提及的共性并不只是服务于功利原则。否则,如果社群只是约束、服从,即使有偶尔点滴的好处,但这样的不对等是构不成“社群”存在的生命力的。
  如果我们承认社群对于我们存在的意义,就要更深的认识这个本体存在的真正面貌,所以我们看到,社群是多元的,所以人们由于出生、经历、兴趣等原因归属于不同的社群;社群又是开放的,因为;社群是有渗透力的,在社群与个人的关系上,它会塑造个人的行为模式,而社群之间的相互渗透,又会带来个人的“不适”,一方面会增进我们对原社群的审视和评估;另一方面,也可能造成个人的乃至整个社群的被压迫,比如男女性之间。所以如果我们不认识到我们应该以“自由”为权柄可以有自己的自主权,能够出入于不同社群,那么人类面临的问题,只可能归结到生存还是消灭,而最终也只能导致到全体灭亡。
   至于本书,它给了我很好的思考起点,更多的不在于它写明的,而是未写到的,因为我在看来贝尔没有清晰地说明社群主义和自由主义争论的症结所在,也就是没有找到他们的特性如何达到在共性的有益统一,所以安没有说服她的朋友。比如在“义工”一年的政策建议上,安只说明了它对于社群良好发展的意义,也说明在和平时期以服务社会代替服兵役的更有益之处,但显然这并没有直接应对露对于保护自身自主权的质疑。就此例而言,我部分的被说服了,说服的理由在于安提示我们关注自身的特性,而社会服务这种行为有益于增进社群的深厚联系;而未被说服的部分也恰在于按并没有在此刻突出指明,个人与社群在这一事件中的深刻联系,即当我们从事符合我们特性之事时,实践会清晰我们对自身的认识。所以,我们假想,当这样一项政策真的公布时,有再好的初衷,也会唉声载道,甚至面对强烈的反抗;政府若是强力推行,势必会冠以专制之名。
   其实,如果我们能够更清楚的认识自身,或许我们能够让女权主义更有意义,也更容易接受。波伏娃的《第二性》极为详尽地描述了女性被压迫的命运,女权运动风起云涌。但是对于女性,人们又了解多少?怎样的一个平等才来带来真正的尊重?男人不能代替女人生孩子,不能代替女人哺育,这样天然的责任自然带来了对女人身体元气的损伤,当然还不止这些,比如女人每月都逃不过的生理期。步入现代文明社会以后,我们是否反思过,现有的工作制度甚至市场运作的模式是否有益于女人的存在?那些在男人主外的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日常规则,背后意味着什么,不对男人构成痛苦的内容不代表也不会对女人构成负担。否则,用人单位也不会更倾向于招收男员工而不是相反,这背后不仅是男尊女卑、男力强女力弱的问题吧?我们该思考的是问题背后的根由,女人所需要也不是国家、企业以居高临下的态度,补之与所谓福利制度、几日假期,而是整体模式的转变。当然,现在提这么宏远目标的实现,太过飘远,但有这样一层理解,对男人而言也算是种解脱,至少他们可以不再困惑为什么女人总是这么麻烦、娇气,好好的工作规则到她们总是有问题。归根结底,仍是对人类自身特性的了解。
  
  综上:
  1.社群在本性上与个人是一致的,我们可以从社群中了解我们的特性及其根由;
  2.“社群”是人们的存在方式,而“自由”是赋予了人类自身生存的保障;
  3.社群是开放的、多元的、相互渗透的,我们基于对彼此的尊重,支持自己与他人喜欢“吃梨”或者选择“吃苹果”,从而穿梭于不同的社群,保持人的完整性;
  4.是否“有益于增进我们对人性本身的理解”,是衡量一项行为该做与否的标准,甚至能带我们诸多哲学之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