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健雅写过的歌:[社会报料] 妇女居然强奸小男孩法律还管不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9:43:02
[社会报料] 妇女居然强奸小男孩法律还管不了? 访问:193677 回复:106
deng99

发短消息   金币 11
发表于 2011-3-6 17:13
#1
妇女居然强奸小男孩法律还管不了?
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这是小强的无奈。他在2010年12月加家过春节是的遭遇。
2010年12月 19岁小强在回家过春节的路上,被一个妇女强奸了。相信谁都不会相信这是真的,也许大家会想一个男人被妇女强奸,是他想占人家的便宜吧……
小强19岁,南方人出来找工不到1年的时候。原本高高兴兴准备加家的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次旅途会让他留下如此难忘的事情。
以下为小强的讲述:
那天去拿了火车票,发车时间是第二天早上9点多的车。晚上的时候就和同事们一起去聚餐了,很多同事都喝了不少酒,小强并没喝酒因为他酒精过敏不敢沾酒。李姨是小强公司的主管,平时对他非常照顾,他也非常感激她。
聚餐后,李姨问小强,明天的车,晚上有地方住吗?小强说东西都收拾好了,晚上就准备和同事挤一起睡。李姨说去我哪住吧,有地方住,明天去车站也方便。就这样小强当晚住到李姨家。
晚上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平时很好的李姨居然用哄骗的方式和小强发生了关系。事后还要求小强不要说出去,不然明年会在工作为难他,如果听话就会给他好处。
事后小强很后悔,也不想去原来的公司,又不甘心被欺负就报警。
结果警察告诉他: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没有指男人被妇女强奸的法律依据。因此没办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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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001

发短消息   金币 44
发表于 2011-3-6 17:18
#2
这次开人大会,让代表们看看,修改修改法条:把男人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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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最具影响力中文论坛100强评选揭晓
凤凰网论坛频道招聘高级编辑2名,实习生1名(北京)
天津王东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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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6 23:00
#4
发短消息   金币 1411
发表于 2011-2-27 16:42     #92
天津黑心法官  要将守法公民逼上梁山?
弱势群体王东元重磅爆料:
王东元、天津滨海新区(汉沽)年逾古稀平民、汉沽土产杂品公司退休工人,倾诉遭受黑法官迫害逾十年的经历时,发出阵阵慨叹:人在屋中坐,祸从天上来。人生大不幸就是遭遇官司,尤对弱民百姓而言,就算占满理,面对黑法官,也逃不脱败诉倾家的命运,枉法裁判猛于虎!国家法律在法院得不到执行,抑或执行起来就变味,乃是至今百姓切肤之痛,而一审落槌即覆盆难照,更是把守法百姓也要逼上梁山!
法院是国家重要司法机关,切实依据法律行使审判权本是法官的天职!但天津的黑法官,却一语道破了他们的另类司法理念:“案子在我手,我就这么判(即想咋判就咋判),你(泛指不服判的当事人)爱哪告哪告去。就算你能把案子翻过来,能把我咋地?”王东元逾十载维权的苦难经历,竟以血淋淋的事实使之得到了应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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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Q传

发短消息   金币 6
发表于 2011-3-7 10:19
#5
爽了还喊冤,这小伙子实在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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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4941711

发短消息   金币 10
发表于 2011-3-7 10:4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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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不坏

发短消息   金币 385
发表于 2011-3-7 10:49
#7
得了便宜卖乖啊,你丫不会是同性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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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被电打

发短消息   金币 10
发表于 2011-3-7 11:0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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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爹说

发短消息   金币 16582
发表于 2011-3-7 11:33
#9
估计步子迈得太大, 扯着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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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保兵

发短消息   金币 270
发表于 2011-3-7 11:48
#10
十九岁的小伙子被强奸 不可思议 !炒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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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之路

发短消息   金币 864
发表于 2011-3-7 12:06
#11
中国古老的经书里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近报报自身,远报报儿孙。”
对于高官厚禄的人,不要贪得无厌,不要坏事做绝。人眼不见天眼见,折寿损福的事累计够了,灾祸就要降临。
不知道下一个被医院做错手术的人会又是谁?有详细证据等待专访!
联系QQ:512934868
直搜:“简单的医疗纠纷维权,怎么就变成了有损领导形象的政治事件?”,或“最牛的衡阳市附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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遨游战士

发短消息   金币 5138
发表于 2011-3-7 13:01
#12
服务没做好,双方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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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ish

发短消息   金币 38
发表于 2011-3-7 13:45
#13
你不想能硬吗?不硬能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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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撃手

发短消息   金币 71
发表于 2011-3-7 15:25
#14
赤裸裸的诱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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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女幽魂

发短消息   金币 20
发表于 2011-3-7 15:29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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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qf123

发短消息   金币 4
发表于 2011-3-7 15:50
#16
男女都是人;一个干柴烈火,另一个情窦未开,在明年还要继续的情况下,难免,只是爆光,小男孩不明智,真假?实话?未免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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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3mr558

发短消息   金币 1
发表于 2011-3-7 16:2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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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hao93

发短消息   金币 4
发表于 2011-3-7 16:33
#18
看看这次会议有没有这方面的提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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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老夫子

发短消息   金币 1405
发表于 2011-3-7 17:18
#19
哈哈得了便宜还报警真是脑残一个,这样的既满足又不花钱的事在这个世上真是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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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平促进社

发短消息   金币 5
发表于 2011-3-7 17:22
#20
引用:
原帖由 leonish 于 2011-3-7 13:45 发表
你不想能硬吗?不硬能干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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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37

发短消息   金币 134
发表于 2011-3-7 17:22
#21
世上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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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理念

发短消息   金币 3
发表于 2011-3-7 17:24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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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  如  还  企  本    电  Q       ★
★    道  和  企  业  公    话  Q       ★
★    删  借  业  遭  司    :  :      ★
★    除  助  一  到  专    1   2   网  ★
★    几  网  个  诬  业    3   8   络  ★
★    个  络  绿  陷  发    1   3   公  ★
★先  帖  实  色  怎  帖    4   1   关  ★
★干  子  现  的  么         6   4       ★
★活  就  企  网  办  回    9   1   删  ★
★    能  业  络  ?  帖    4   9   除  ★
★后  平  网  世      刷     8   4   负  ★
★付  安  络  界      流     5   0   面  ★
★费  了  推  ?      量     5           ★
★    吗  广                   7           ★
★    ?  梦                     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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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690

发短消息   金币 82
发表于 2011-3-7 17:36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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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发短消息   金币 1
发表于 2011-3-7 17:36
#24
他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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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福随

发短消息   金币 33
发表于 2011-3-7 17:39
#25
没法就没事了,这什么国家啊,难怪这么多人胡作非为,非得找法律条文。那么多天经地义没有写在法律里面,但全国人都信,就是要有群众判案的权利,大家说被强奸了那就被强奸了,大家说他错就是他错了。等法律,别人都犯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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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骑凤凰

发短消息   金币 2
发表于 2011-3-7 17:39
#26
虚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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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游道人

发短消息   金币 557
发表于 2011-3-7 17:52
#27
爽了还喊冤,这小伙子实在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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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cee

发短消息   金币 2004
发表于 2011-3-7 18:18
#28
呵呵 估计这妇女长的不漂亮 小强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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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糊涂先生

发短消息   金币 186
发表于 2011-3-7 18:36
#29
编叭!享到美慾还想诈点美金,真乃是毒似蛇蝎。李女士没告你强奸就够善良了,十九岁的男子,正是性欲旺盛时期,整这景真不是个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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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ko

发短消息   金币 82
发表于 2011-3-7 18:50
#30
好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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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guijiaozhan

发短消息   金币 696
发表于 2011-3-7 18:52
#31
开心就好.何必当真。
引用报告回复
南海不败

发短消息   金币 3
发表于 2011-3-7 18:53
#32
这么好的事情我咋就没遇见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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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剑飞

发短消息   金币 4
发表于 2011-3-7 18:57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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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锋

发短消息   金币 21
发表于 2011-3-7 18:59
#34
这个时代"娘娘腔"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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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15048452

发短消息   金币 522
发表于 2011-3-7 19:18
#35
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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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一2011

发短消息   金币 93
发表于 2011-3-7 19:19
#36
赶快搜索    张洛阳      ……了解更多事实,知道更多真相……
告所有的中国青年:今天你选择沉默……明天,别人也会你对沉默……你不和强权作斗争,终有一天你会死在强权之下!我们愤怒,因为这个社会让我们愤怒,我们口吐脏话,因为这个社会肮脏!我们要奋斗,就要抗争!我们热爱这个国家但不能因为热爱就让我们闭嘴!我们向往光明,所以只能揭露黑暗,让一切迎着阳光新生。
引用报告回复
专佳33

发短消息   金币 576
发表于 2011-3-7 19:23
#37
国家偷人我无奈,华人如狗我悲哀。不明联系本人:何玉会。电话:13659620923。qq1072027370。
引用报告回复
good2009

发短消息   金币 130
发表于 2011-3-7 19:30
#38
现在才知道中国的混账法律有多么荒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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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jijian

发短消息   金币 1170
发表于 2011-3-7 19:37
#39
让人大代表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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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HT

发短消息   金币 203
发表于 2011-3-7 19:38
#40
男的不愿意,下面不会硬,干不了。所以强 奸不适合。爽了还告状,这男的忒不是东西。
引用报告回复
cweitong

发短消息   金币 8
发表于 2011-3-7 20:02
#41
回复 #2 的帖子
有道理。可男人偏偏天生顶不住诱惑,自变量了得了便宜还.....,这女领导应该当场给他二百五十元封口费。
引用报告回复
cweitong

发短消息   金币 8
发表于 2011-3-7 20:06
#42
回复 #36 的帖子
你也被QJ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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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秋天hznhcx

发短消息   金币 7
发表于 2011-3-7 20:08
#43
荒唐。可笑。
引用报告回复
谨言慎行

发短消息   金币 22
发表于 2011-3-7 20:14
#44
中国的法律还不是很文明。
引用报告回复
下岗工人李自成

发短消息   金币 79
发表于 2011-3-7 20:44
#45
男的不愿意,下面不会硬,干不了。所以强 奸不适合。 爽了还告状,这男的忒不是东西
===========================================================
你老了,身体好的男人心里不愿意,下面也会硬的。
引用报告回复
mengyzlh

发短消息   金币 4
发表于 2011-3-7 21:24
#46
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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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如鱼得水

发短消息   金币 9
发表于 2011-3-7 22:18
#47
无稽之谈。少在网上乱传。
引用报告回复
我是小泰安

发短消息   金币 25
发表于 2011-3-7 22:24
#48
开导有功,说不定你还记她一辈子。你说这事——就当它是真的吧!
引用报告回复
凡人站台

发短消息   金币 4
发表于 2011-3-7 23:19
#49

引用报告回复
正大小区的

发短消息   金币 24
发表于 2011-3-7 23:28
#50

引用报告回复
追风杀手1

发短消息   金币 77
发表于 2011-3-7 23:29
#51
楼主以为小强是谁啊?会修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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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军

发短消息   金币 1
发表于 2011-3-8 01:14
#52
小伙老婆婆玩老婆婆,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  忽悠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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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jianpn

发短消息   金币 93
发表于 2011-3-8 04:43
#53
新天方夜谭!这小子要是病入膏肓无力“反对”,“强奸犯”也没法达到目的;这小子要是身强力壮,“强奸犯”又如何能达到目的?如真有其事这只能是恶人先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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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1743545635

发短消息   金币 15
发表于 2011-3-8 05:47
#54
真是强的可以 说这兄弟什么好呢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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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治不服的

发短消息   金币 2
发表于 2011-3-8 08:34
#55
麻痹的,这小子编的水平很次,你是恶意炒作呀还是故意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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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于主义

发短消息   金币 789
发表于 2011-3-8 09:07
#56
别逗了 他要是反对能发生什么  这贴子应该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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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有二

发短消息   金币 4
发表于 2011-3-8 09:56
#57
中国的法律是不想做到完美的,因那样当官的就不敢犯法了。如果真的想办好我可以给他们出一个高招。那就是一个字“堵”。把“堵”字办好法律就逐渐完善了,也就是说发现法律哪里有缺陷就堵那里,不留余地的去堵。用。不了多长时间中国的法律会出现公平合理完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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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酷一生

发短消息   金币 4527
发表于 2011-3-8 10:00
#58
平时很好的李姨居然用哄骗的方式和小强发生了关系。这小子真是山炮,玩爽了还想报警,有病吧???
我咋遇不上这种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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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武士

发短消息   金币 548
发表于 2011-3-8 10:06
#59
广大网友其实忽视了一个现实:就是一个小青年童男被一个已婚中年妇女在不愿意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其实对于这个小青年来说,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是很严重的,将给他的心理、今后的人生及对于今后的人际关系协调带来巨大的阴影!甚至可以说比一个女孩被一个男人胁迫发生性关系带来的伤害更大!!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为这种败坏德行为叫好?认为是小青年得了便宜卖乖?在作为健全心灵的人这一点上,你们的心比毒蝎还毒!!当然,我们的法律应该修改!这件事说明我们的法律有漏洞!我们应该在法治建设上,不断向美国等国家学习!!现在社会处在转型期,价值多元化,有各种心理变态的人,有的是同性之间的强奸,罪行也很巨大,导致了被害人巨大的生理、心理和精神伤害!有的可能毁了一个人一生的幸福!所以,楼主提出这个问题,要求我们的法律建设跟上,无疑是非常正确的!!那些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以及幸灾乐祸的人,其内心的黑暗是很可怕的!!
引用报告回复
大唐武士

发短消息   金币 548
发表于 2011-3-8 10:10
#60
广大网友其实忽视了一个现实:就是一个小青年童男被一个已婚中年妇女在不愿意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其实对于这个小青年来说,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是很严重的,将给他的心理、今后的人生及对于今后的人际关系协调带来巨大的阴影!甚至可以说比一个女孩被一个男人胁迫发生性关系带来的伤害更大!!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为这种败坏的行为叫好?认为是小青年得了便宜卖乖?在作为健全心灵的人这一点上,你们的心比毒蝎还毒!!当然,我们的法律应该修改!这件事说明我们的法律有漏洞!我们应该在法治建设上,不断向美国等国家学习!!现在社会处在转型期,价值多元化,有各种心理变态的人,有的是同性之间的强奸,罪行也很巨大,导致了被害人巨大的生理、心理和精神伤害!有的可能毁了一个人一生的幸福!所以,楼主提出这个问题,要求我们的法律建设跟上,无疑是非常正确的!!那些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以及幸灾乐祸的人,其内心的黑暗是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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