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芬: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又出新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34:21
昨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再出新政。通观新政全文,二套限购是重中之重。
  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周宏武的话来说,其实就是12个字:支持首套、限制二套、停止三套。

  这份名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规定:人均现有住宅建筑面积42.91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再购买第二套住房,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

  同时,公积金二套房贷款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二套房为排屋、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也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从昨天起执行。已经受理的,仍然执行老政策。

  对于这个政策调整,很多人的反应是“没有意外,事实上其他很多城市早在去年就已经有了这样的调整”。

  政策字面的意思并不难理解,梳理起来主要有以下5点:

  一是对象: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家庭。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本市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42.91平方米,即目前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2.91平方米的职工家庭。

  二是套数:根据“认房认贷”的原则,如果原来的房屋使用过贷款,无论原有房屋是否已经出售,只要原房面积超过人均42.91平方米的标准,那么再购买二套房,二套房也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的批准。

  三是用途: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型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按照规定,即使首套房面积达标,再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上公寓、排屋、别墅等二套房,也都不能获得公积金贷款。

  四是首付: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明确表示,停止受理第三套房贷款申请。

  五是利率:对于可以贷款的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则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台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