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2005迅雷: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8:46:21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三”

2011-05-21 11:59:02| 

来源:厦门晚报    发布时间:2011-05-01

       4月26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与计划信贷科的工作人员执掌本报市民热线,就购房可否支取公积金、职工离职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如何托管等问题回答市民的提问。短短1个半小时里,共接通40多个电话,非常火爆。

  不少市民都非常关心“购房可否支取住房公积金”这一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工作人员说,购房者应在购买自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同一套住房可提取一次。

  有市民询问,现在名下没有房产,但之前有贷款买过房,现在是否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信贷科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已暂停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还可申请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认房认贷”标准,“认房”即认申请人现有名下房产,“认贷”即认申请人购房贷款记录。

  也就是说,在申请人名下无房产的前提下,以前有过一次购房贷款的,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属于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不低于五成,只要申请人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前有过两次(含)以上购房贷款的,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属于第三套住房贷款,不可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热点问题

  市民:我想进行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购房贷款,可以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银行厦门市分行和厦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已偿还首月应还款本息且没有逾期的借款人以及配偶,都可以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贷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还贷签约手续。

  市民:我本人在厦门工作,公积金缴交也符合相关规定,但我妻子没有工作和收入,以前没有购房,那现在我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可以,但应由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且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职工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内担保人的年龄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市民:我已经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了,还要再隔多久才可以再申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只要申请人在本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所申请的贷款属第二套住房贷款的,结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马上申请办理一笔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