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镁模壳:把握四个“紧紧围绕” 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步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3:08:19

把握四个“紧紧围绕” 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步伐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反腐倡廉实践需要为标准,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步伐,先后出台了180多项重要的基础性法规制度,使反腐倡廉制度日渐系统化,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和保障。

 

  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漏洞。针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财政管理、政府投资以及管财、管物、管事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步伐,更好地保障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在工程建设领域,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货物招投标评标办法(试行)》《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暂行办法》等,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负责制度、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制度、投资规模控制和审计监督制度、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制度、招投标代理管理制度和专家库使用管理制度、评标结果统一公示制度,使操作更加透明。在政府投资领域,制定了《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咨询论证、公示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不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决策规则,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在土地出让领域,制定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确定程序规定》等,严格实行经营性用地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供地,出让底价一律由各级政府决定,招拍挂出让一律由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出让金及代征税款一律进入财政专户,出让金及税费没有交清的用地单位一律不予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有效防止“暗箱操作”等问题。在财政管理领域,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制度,制定《财政监督办法》《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督考评管理办法》等,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范围,实行乡财县管、村账乡代理,规范财务运作程序,强化对资金的监督管理。

 

  紧紧围绕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创新制度,压缩权钱交易的空间。深入研究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权力合理配置问题,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一关键,科学创新制度,明确权力界限,控制越权行为,规范权力运作,进一步推进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创新。自治区党委先后修订了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推动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进程。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下发《关于在全区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自治区、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并通过职代会、网络互动等形式,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用制度解决人民群众因不知情而无法监督的问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权力运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开化,把公共权力和公共事务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

 

  紧紧围绕规范公务人员从政行为创新制度,取得以廉促政的联动效应。自治区党委、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国家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工作暂行规定》等,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明确追责办法,使公务人员从政行为更加规范,降低了办事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提升了服务品质。结合《廉政准则》的实施,对公务人员廉洁从政的相关制度进行整理、修订和完善,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健全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7项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其从政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2010年,自治区政府又取消和调整了行政审批事项35项,实行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银川市制定实施了《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明确对公职人员小到举止不端、言行失德,大到执行不力、决策失误、滥用职权等18个方面100种行为进行问责。

 

  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创新制度,初步形成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制度,积极探索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一是用制度确保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的畅通,建立起党委、政府与群众良性互动的机制。自治区各级党政组织相继建立了领导接访日和信访回访制度,让不同阶层、群体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要求的渠道,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二是针对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从制度层面研究解决。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出台了《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三统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三统一”监督管理特别规定》《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等。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试行)》《关于对普通高中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建立健全惩处制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查办案件的重心,重点查办执纪执法部门违规执法、与民争利、滥收滥罚、强行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农村征地中侵害失地农民利益、城市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侵害职工利益的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以及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据统计,2003年至2009年,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8472个,办理立案案件2539件,对2452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