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好还是龙口好:关于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1:25:02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华市纪委《关于以“三规范两促进”为载体 深入开展“评星晋级”活动的实施意见》(金纪发〔2010〕11号),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市纪委决定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金华市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以“三规范两促进”为工作重点(“三规范”,即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管理。“两促进”,即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洁、促进村级各项事业和谐发展),认真开展“评星晋级”活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活动对象

全市所有行政村(含居委会,下同)。

三、考评时间

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考评工作一年开展一次,每年11月底前完成考核评定,年底进行命名表彰。

四、考评标准  

(一)星级标准

“评星晋级”考评标准以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要求为基础,结合“三规范两促进”的工作重点,星级考评的基本标准确定如下:

1、一星级村基本标准

(1)村级各类组织健全,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之间关系协调。

(2)村级财务、资金按规定纳入镇(街道)农村财会代理中心,财务实行一年一清,无重大财务违规问题。

(3)限额以上的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进入镇(街道)招投标中心管理,限额以下的小额资产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须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

(4)建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公开程序规范、内容真实。

(5)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干部无违纪违法案件。

2、二星级村基本标准

除具备一星级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班子团结。村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权责明确,履职基本到位。

(2)村民自治运行机制较为健全,重大事项及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专题公开,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3)村级财务管理规范,现金使用和票据管理制度、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健全,村级工程建设标后管理较好,制度执行有力。

(4)村干部开展创业承诺、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接受党员和村民的监督。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干部无违纪违法案件。

(5)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达到平安村标准。

3、三星级村基本标准

除具备二星级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民主、程序规范、记录完整、公开及时。

(2)村级财务、资金、资产、资源和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规范,非生产性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无财务违纪违规问题。行政村下属自然村、组、队等的财务、资金进入镇(街道)农村财会代理中心统一管理。

(3)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村干部服务群众意识强,村两委主要干部民主评议的信任票或满意率较高。

(4)村级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村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5)未出现因村级财务、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决策等不规范而引发的上访问题(经查属实的)。

4、四星级村基本标准

除具备三星级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村委会办事公正,村两委积极支持村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充分,各项工作运作有序,统一协调。

(2)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村风良好。

(3)村两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规范有序,廉政文化建设基本达到市级示范点标准。

(4)党群干群关系密切,村党组织威信较高,群众对村两委班子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5、五星级村基本标准

除具备四星级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形象好,“双带”作用明显,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氛围浓厚,达到市级示范点标准。

(3)村级各项事业和谐发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4)村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达到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四星、五星级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

(1)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

(2)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3)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二)评定办法

1、考评办法。考评档次为一星至五星,实行100分制。各星级之间为梯级递进关系,凡有不符合星级考评标准所列要件之一的,不论得分高低,都不得评为该星级及以上星级村。考核得分在95 分(含)以上的定为五星;90分(含)以上定为四星;80分(含)以上定为三星;70分(含)以上定为二星;60分(含)以上定为一星。各镇(街道)可结合《义乌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考评标准》(附件一)内容,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考评标准。

2、分级评定。“评星晋级”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严格把关”的原则,采用自下而上申报与自上而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村两委对照标准自评申报(附件二),一至三星级村由镇(街道)考核定级并发文公布。四至五星级村在镇(街道)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由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验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发文公布。三至五星级村的评定要严格掌握,三星级数量控制在40%左右,四至五星级控制在10%以内。

3、动态管理。星级评定每年一次,实行能升能降的动态管理制度。对达不到星级标准的要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要按照程序及时予以升级。

(三)结果运用

“评星晋级”的结果实行“三挂钩”。一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示范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挂钩。参评金华市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镇(街道)”的,三星级以上村的比例应处于全市各镇(街道)前列,并有一定数量的四星、五星级村。参评省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从五星级村中推荐产生。参评金华市、义乌市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从四星、五星级村中推荐产生。二是与村级考核相挂钩。各镇(街道)要根据当地实际,把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先、有关项目资金安排等相挂钩,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星级高的村,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原则上不予安排项目资金和各类评先。三是与村干部考核相挂钩。各镇(街道)要把星级评定结果与对村干部的考核评先、基本报酬等相挂钩,对“评星晋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适当奖励。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所在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重点帮扶,促其早日达到星级标准。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评星晋级”结果运用的具体办法,要通过星级评定的结果体现奖惩机制的导向,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互促互进,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原动力和生命力。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党(工)委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工作,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协调工作。镇(街)纪(工)委要把“评星晋级”活动列为工作重点,主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相关工作,统筹谋划,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指导村级组织制订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并及时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评星晋级”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1、义乌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考评标准

2、义乌市党风廉政建设星级行政村申报表

关于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的通知 浦口街道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的实施方案--嵊州新闻网 小越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转发省纪委《关于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关于印发《朔州市关于开展农村廉政文化小戏小品展演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报送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山西省关于报送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朔州市关于评选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为组织工作建言献策”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的通知 关于柯村学校开展教师读书活动的通知 许昌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工作”“两项规划”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西省关于印发《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夏金凤区纪委关于印发《2009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朔州市关于传达“山西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的通知 关于在我省农村开展环保“三新”活动的建议 关于开展全省扶贫系统三级联动调研活动的通知 新郑外国语高中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新教师过关课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