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泰168旅店常州店: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25:58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在农村必然出现的一个过程,也是城镇化进程中,缩小城乡差别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举措。这项工作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裹足不前,要长期、健康地坚持下去。前不久,我们在江淮地区进行新农村建设工作专题调研中却发现,几乎所到之处都停留在示范工作上,尽管这些示范点的政绩很出色,但毕竟只占到每个县自然村的5%—10%,而90%以上面上的建设,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看不到有什么举措和进展。究其原因,一是“点”上大都是大拆大建,资金投入较大,“面”上学不起;二是“点”上投入的人力较大,“面”上干不起;三是“面”上的情况复杂,千差万别,用“点”上两三个模式套用不下来。就这样,占90%的广大农村在新农村建设上由于避免大拆大建,又走到了另一“不作为”的极端,基本处于无人领导,听其自然的状态;长此下去就会不了了之。为此,调研组专门开展了面上的情况调查,同许多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交谈,听到了他们的心声和要求。尽管要求和祈望很多,归纳起来,他们有三点要求却是当务之急,而且是对各项工作能够起到“纲举目张”作用的当务之急。

一、生产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全力推进农业机械化

中央对新农村建设提出20字要求,其首要之点是“发展生产,生活宽裕”。农村不少基层干部往往将此理解为村办工业、外出务工,或者是多种经营等,就是避而不谈农业的根本性生产,即以粮食为主的农作物的生产。诚然,村办工业也好,务工也好,的确都是目前我国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其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功不可没;但是,村办工业办好了,是要迁入到城镇的,外出务工也是要弃土离乡奔往城镇的,就是“多种经营”,也只能是一种副业生产;而留在农村这片土地上的,依然是从事以土地为对象的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的农民,这些不离土地的农民才是新农村的主体,他们从事的种植业,包括附属的多种经营,才是农业生产的根本。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提出的“生产”和“生活”,主要指的应该是这一部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然而,恰恰在这一点上,被许多农村干部所忽视。

那么,当前种植业的状况到底如何?江淮地区位于我国南北之交的丘陵地带,以水稻生产为主,间以旱粮作物。以此地区的三联村为例,这个村2009年人均年收入同当地平均值基本相同为6100元,除去外出务工和多种经营收入外,种植业收入为人均2200元;这里过去人均占有土地 1.1亩,现在因大量土地被进城农民所移送或放弃,人均实际耕种土地 2.2亩;这也就是说,农民靠种植业每亩年收入平均1000元。考虑到现在和今后仍有不少土地被弃,人均耕地面积可以继续向少数农户集中,这些农户能否过上宽裕生活?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这里的生产力水平仍处于半手工半机械的低下水平,人均(包括妇女、老人)力所能及的耕种极限也不过6—7亩,人均年纯收入也只能达到6000—7000元。这样的收入,距离“生活宽裕”,显然相差仍然很远。

出路何在?只有进一步扩大单个农户的耕种面积,以增加耕地的数量来换取收入的提高;而扩大耕种面积的首要条件是要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提高人们能够大幅度扩大耕种面积的能力。这种能力在当前只有一个,就是农业机械化,只有实现了农业机械化,才会有更多的农民摆脱土地束缚,进城务工;也才能使留在土地上的农民,可以有条件耕种更多的土地,大幅度提高收入。

然而,当前水稻种植区农业机械化的低水平,同北方旱粮作物地区较高的机械化水平相比差别很大。江淮地区农机使用率只是在耕地、抽排水和收割上分别实现了70%、90%和40%;而在播种插秧、田间管理和运输上机械的使用率分别只有0.02%、0%和30%。每到插秧和收割季节,因手工操作,体力繁重,往往需要进城务工人员返乡支援。收获运输时,因田埂狭窄,机耕道路缺失,只能肩挑人扛。如此低的生产力,与城市高度的工业化水平相比,反差很大。

长期以来,国家对农业机械的发展是比较重视的,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如农机购买补贴等。但这一事业至今仍限于政府农机部门单一的常规性和专业性的工作,其力度和广度距离当前农业的要求都远远不够。农机化工作必须要由各级政府统领,作为政府的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和综合性“工程”来抓,并且协调所有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才行。

当前农民在农机化上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农机要对路。比如这里的插秧机使用率不到1%,原因是现在推广的插秧机在育秧上的某种特殊要求和在插秧时对用水的限制上,使农民在现有的条件下很难使用,也不愿意使用。类似这样的机械就需要农机研创部门拿出农民乐于接受的新型机械来。二是土地调整。当前进城农民放弃的耕地,以及一些以土地入股形式交由种田大户的土地,大都分散各处,无法连片耕作,给机械操作造成很大难度。要改变这种现状,单靠农户自身力量是无法解决的,只有乡、村两级政权组织出面协调才行。三是小田改大田。在耕地经过调整、集中后,大多存在水田面积过小的问题,纵横交错的稠密田埂成为使用农机的大障碍。扩大田块面积,破除过多的田埂,是农业机械化必须经过的阶段。四是解决机耕路缺失的问题。大部分水田地区农民下田仍是以埂为路,肩挑人扛;为了让拖拉机进田,往往要靠挖开层层田埂来解决。农民说:“没有机耕路,啥机都是空。”修筑机耕路单靠农民自己来解决也是不行的。

二、新村建设的当务之急不是大拆大建,而是一张详细的规划图

新农村建设的另一重头戏是新型村庄的基本建设,即新村建设。这一建设由于各地当前都囿于示范点上的工作,而点上又大多搞的是大拆大建,因而为面上的大多数农户所不认可,也为国家的方针所不予鼓励,因此各地面上的新村建设进入了本文开头所提到的不作为状态,进入了一种“不搞大拆大建就不能搞新村建设”的误区。

搞新村建设是不是就一定要大拆大建?显然不是。以我们调查的三联村为例,全村 831户,其中平房578户,楼房240户,无房13户(大多为分家后无房或因天灾人祸生活极度困难而借房居住者)。他们对拆旧建新的需求为:平房户打算在一两年内建新房的占70%,暂时不打算但如果有了经济力量或有政府扶持也愿意建新房的占20%,余下的10%是全家已迁往城镇不会再建新房的空头户;楼房户打算近一两年内重建的占15%,不打算再建的占85%。由此可知,平房户的100%,楼房户的15%都是新农村建设的需求力量。他们不认可的是那种“一刀切”的大拆大建,而认可并且迫切需求的还是新村建设,当然是另一种方式的新村建设。将农民的想法和愿望归纳起来,有三点:一是就地改建,适当合并;二是拆建自愿;三是时间不限,两三年建成也行,五六年建成也可。总之,一切从实际出发,成熟一户建一户,成熟一村建一村;既稳妥又积极,一定要把新村建成建好。

这样的建设方式决定了建设的长期性,也决定了从事这一工作的繁杂性。长期又繁杂的工作往往会成为一种“消耗战”,会使工作滞缓,甚至停止。因此在新村建设起始之时,就必须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理出一个“头”,抓住了这个“头”就带动了整个工作,这个头就是规划,就是一张新村的规划图。只要这张图不是一张概念性的“总规”,而是给每一户农家都“对号入座”的“详规”;不是规划人员“闭门造车”,而是充分征求了每一户农家的意愿;不是强制性的并村、搬迁,而是就地改造适当合并,并对不愿再重建的新楼房就地划入新村之中;不是强制性的规定搬迁期限,而是由农户自愿选择建房时间,这张图就是新村建设的动员令,就是工作的具体安排和部署,就是未来的一座座新村庄。我国大量的开发区、新城区建设的经验告诉了我们这一点,一些新村建设的成功经验也证明了这一做法的正确性。

在这一点上,江淮地区一些县是有着深刻教训的。1995年前后是这一地区农民摆脱贫困后第一次以拆草房盖瓦房为主的建新房热潮,当时政府也在一些乡镇抓了规划先行的工作,但由于重视不够,每个村只搞了一个大而化之的概念性总规,没有制作能够落脚到户的“详规”,无法具体操作,实施中又没有认真监督执行,最终流于形式,新房建造依然无序,建筑造型陈旧,设计结构不合理,村庄面貌依旧。如果当初充分发挥了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15年后的现在,恐怕这一地区的新农村都已建成了。

搞好规划是提领新村建设各项工作的第一要务。这在试点的新村中并不难做,但对于占农村90%以上的面上广大村庄来说,就有着一个足以使建设无法起步的难题,即规划的经费问题。有的县先行试点的新村规划是交由规划专业单位设计的,一个村的规划费用大都在30万—40万元之间,这是千千万万的面上的农村所承担不起的。应该如何办才行?答案就是:农民的事农民自己办,让农民在本市、县专业规划人员的指导帮助下,自己完成对自己家园的规划。

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一是过去长期以来农村由于水利和交通工程的需要,乡、村两级都拥有一些具有测绘知识的初级人才,可以将他们组织起来,再加上吸收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农民和乡镇干部的参与,对他们进行短期培训,使之成为规划工作的基本队伍。二是这些农民和干部最了解自己家门前的情况,最了解每家每户的具体想法,他们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不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和时间去进行实情调查和现场勘探,能够对自己未来的家园描绘出让大多数农户都满意的蓝图。三是规划最终定稿能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的问题,只要市、县规划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是可以达到的。四是规划的资质问题,可由县规划室组织专家逐一评审,以县规划室资质报批,这样,农民自己的一副新农村规划蓝图就在少花钱办大事的结果中诞生了。当然这样的规划可能粗糙了一些,但是农民自己建个村庄,何必非要同城市的高楼大马路的规划相比?

三、新农村规划完成后的当务之急是“先修路”,打造好环境

规划完成后,新农村建设便进入了工程实施阶段。对于面上的建设来说,规划后的新村多达一、两千座,涉及农户约一二十万。面对如此巨大的工作量,政府是知难而进还是知难而退?如果退而不抓,规划就会落入一纸空文的境地,农户依然无序建房,公共设施依然全无,到了大家的新房都建成之日,也就是新村建设宣布消亡之时。如果进而大抓,那么抓什么?从一些县成功经验来看,规划完成以后,农户迫切需要的是新村的道路,包括排污、排水和其他必要的公共设施。有了道路和必要的公共设施,农户就看到自己新的家园已经出现了,一张图画真的变成了现实,也就会谋算着早一天把自家的新房盖在新庄园里。一座座新村出现在广袤的土地上已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了。

修路的最大问题是资金。调研组在同农村基层干部座谈中,有着这样一个共识,就是能否将新农村建设作为社会公益事业来考虑,突破市场经济这个框框,也来个“农民的道路农民自己建”,使道路建设最大限度地避免成为市场寻利的对象。具体做法,一是由县、乡政府的新村建设领导机构组建若干新农村道路施工小组,利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聘用必要的施工技术人员,添置必要的施工机械,为各个新农村的道路、排水及有关公共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提供全程免费服务。二是工程用工和材料的运输,由村民义务承担。三是在所需水泥、黄沙、石子、管道等材料费用上,通过农户自筹一点,村里公共收入拿出一点,以及由新村建设和土地整治所增加的可耕地以指标的形式交由城市开发使用所得到的补偿资金也拿出来的办法进行筹建。这实际上就是农民只出材料费其他费用都节省下来的做法。这一做法使得村民在道路工程上的货币投入只是市场上工程费用的1/3。这样的低成本是一般村庄能承受的。

然而,当调研组向有关人员介绍这些方案时,却得到的是不置可否的回答。在这些同志的眼里,上级没有指示,外地没有先例,是不敢“吃螃蟹”,不敢创新的。现在面上广大的新农村建设之所以踌躇不前,原因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