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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网络监督
发布时间: 2010-9-2 2:04:00 被阅览数: 316 次 作者: 王岩 庞超 文字 〖 大 中 小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内容提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不仅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也改变着人们的政治生活方式。网络监督以其独特的优势和时代特征,已经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参与和协作力量。本文通过对网络监督的基本特征以及功能价值分析的基础上,构建网络监督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合理路径,使网络监督成为我国实现民主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成为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互联网  网络监督  民主政治建设

 

在高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它不仅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也改变着人们的政治生活方式。网络监督也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逐渐兴盛,其影响力越来越大,其积极作用日益凸显。尤其是近几年来,从“史上最牛房管局长”的落马,到杭州的“欺实马”事件;从河南农民工“开胸验肺”,到上海的钓鱼执法等等,网络监督的热点事件层出不穷。网络监督用“实绩”证明了自身的力量和正义,同时,也让人们见证了强大的威力和震慑力。如何认识网络平台的特点,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优势,克服网络监督的弊端,使其与我国现行制度相对接,促使健康有序发展,已是一个现实、紧迫而有重大意义的课题。

 

一、网络监督的基本特征

 

互联网开辟了一个新的空间,它以一种开放的,交互性的方式把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甚至是不同国家的人联系在了一起,为人类信息和思想文化交流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极大地提高了人们信息交流的效率和水平。网络监督就是基于互联网的特点而衍生出的新的舆论监督方式,概括地说,网络监督就是广大网民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对包括政治发展、经济建设、文化事业、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内容在内的国家和社会事务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实行制约的一种社会活动。网络监督结合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实现了互联网与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与传统的监督方式相比较,必定拥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笔者认为,网络监督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一)平等性与广泛性

 

互联网把全世界都联系在了一起,信息在互联网上自由传播,它改变了以往获取信息的方式,它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使网络监督的范围不会受到空间和地域的限制。因此,相对于传统媒介如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监督不仅廉价易得,而且平台广阔畅通。就网络监督的主体而言,每一个网民都是平等的主体,他们不受宗教信仰、年龄性别、文化、财产地位的限制,也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在网络组织中网民彼此平等相待,他们都可以平等地、自主地对公共性事件畅所欲言、直抒胸臆。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国网民数达3.38亿之巨,位居世界第一。这一数字昭示着一个强大的网络参与主体群在当代中国的崛起。就网络监督的客体,即被监督对象更具有广泛性。网络监督的客体则不仅限于违纪或违法,党内或党外,它将整个社会都纳入监督的视野,国家机关的各级工作人员,涉及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的组织和个人,以及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法律、社会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事务,都是网络监督的范围。

 

(二)快捷性与高效性

 

由于传统的监督方式信息传递的速度比较慢,信息要按照相关的规定一层一层往上批转,最后才能传到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这样使监督工作的效率得不到保障。由于互联网能够全天候地传播信息与实时发布信息,它把时间的占有权完全交给了受众,这样使得网络监督也具有了方便快捷的特点。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监督的平台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提升,从新闻博客,论坛,电子邮件到各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相关频道,再到个人维权网站甚至是专门舆论监督网站,为广大网民提供了广泛的交流舆论空间。每一个网民通过文字,图画,视频各种形式将信息公布于网上,及时、便利、充分地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互联网上共享性的信息在网上公布之后,由于没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这些信息可以以最快的速度随时随地传递,从而使相关事件暴露在广大公众的视野之下,广大网民都能够随时了解事情的发展动态,并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从而使得网络监督不仅廉价、便捷,而且快速、有效。

 

(三)互动性与凝聚性

 

建构在互联网基础上的网络空间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平台,虽然网络空间中的网民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并不认识。但是在网络政治空间,信息传递即时交互且高度共享。每一个网民都可就共同关心的事务相互探讨,既可凝聚共识,又可大异其趣,既可共同行动,又可各自单飞,既可持久关注,又可过后即忘。因此,一些比较热门的话题会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和共鸣,使越来越多的网民会参与进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这样就容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能够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地将多数民众“汇聚”到网上,形成“民间舆论”的强大集散地。另外,在网络空间中,呈现出更少的依赖性,每个网民都是自主的存在,自身既是组织者,同时也是被组织者,一切选择都由自己做主,都需要自己管理自己。因此与传统的监督比较,网络监督则相对安全一些,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监督者的民主权利。在网络面前,人人都是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没有超脱被监督的权力。

 

二、网络监督在我国民主建设中的功能透视

 

互联网以其巨大的传播效能全方位地介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当前影响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注重媒介,建构在互联网基础上的网络监督已成为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渠道之一。

 

(一)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崭新的平台。由于社会的发展,人们交往的范围和频率不断地扩大,公众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的机会也逐渐增多,并且随着公民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公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也不断地增强,所以需要有一个可以自由发表言论的平台来满足民众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公共领域,它为人与人之间自由、平等的交流提供了更为自由、即时、充分的意见表达空间。公共领域是德国著名学者哈贝马斯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他认为,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务能够形成。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在这个领域中,公众可以自由地集合和组合,可以自由地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①网络监督正是这种互联网这种现代科技与现代民主恰到好处的结合,它为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广泛的“公共领域”,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新平台。

 

互联网的低成本性,开放性和交互性,为公民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舆论空间和平台,让公民有一个可以了解政治,自由平等充分地表达民意的场所。网络监督不仅使公民拥有更充分的知情权和发言权,而且使公民真实地表达出自己的看法。网络监督有利于缓冲社会矛盾,它对社会情绪的缓冲,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现在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中存在着许多大大小小的矛盾,广大的民众希望有一个平台可以让他们充分的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要求,如果这些情绪得不到合理的宣泄,那么会使社会矛盾慢慢积累,最终爆发,将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互联网低成本的介入性和匿名性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心理沟通、排解不良情绪的途径。在论坛、博客等平台上,网友可以自由表达出自己的情绪,虽然一些问题可能一时得不到解决,但是在与网友的互动中也会使自己的想法趋于理性,或是得到慰藉和帮助,以此达到心理的调适。网络评论专栏、网络即时评论、跟帖、网络论坛言论、贴吧以及博客等,已经具有明显的大众媒体和舆论广场特性。网络监督作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的结合方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都在网络监督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实现,使公民和政府之间有了一种全新的,直接的沟通方式。互联网的信息具有共享性,网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上网了解政府发布的各项方针政策,自由地获取信息,直接和政府进行对话,提出自己的意见,表达自己的愿望,参与到国家方针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网络监督的不断发展与公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适应我国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政治建设广度和深度的要求。

 

(二)监督权力运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杠杆。权力人物以及权力运行始终是网络监督的客体,监督权力运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已成为网络监督的主要内容。廉价、高效、令人震撼的监督正在网络上兴起,网络监督已经取得了立竿见影的社会效果,从“华南虎照”当事人被判刑到“南京至尊局长”被立案调查;从深圳海事局官员猥亵女童被“双规”到浙江、江西干部公款出国旅游清单被公布;从浙江东阳审计局局长公款按摩被曝光到云南省的“躲猫猫”事件被彻查……一些官员的腐败行为就是首先在网上被曝光,再被纪检监察部门锁定和查处的。

 

由于网络监督具有传统的行政监督、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其他社会监督形式难以到达的优势。网络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相比,虽然没有法律监督的强制力和约束性,没有行政监督那样具体化,但是它具有广泛性、高效性、快捷性等特征。它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把社会各个方面都作为监督的对象。有了网络这个“信息快速通道”,监督和举报信息可以最快速度传递、反馈、互动,并催化整个党内监督体系的快速反应。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可以更快地先机而发,同时对其处理结果也变得更透明。同时,我国各级党组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体现在一批反腐倡廉网站的建立,并使其成为宣传党的反腐败政策、弘扬正气、打击歪风,让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反腐败斗争的成果的网络阵地。还有数量庞大、无所不在的网民正在成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力量,网民常用的博客、BBS等等已经形成了强大的网络监督合力。这样,反腐倡廉建设正在打上互联网的烙印,网络监督已经成为反腐倡廉战线一支特殊的力量,为控制腐败现象的猖獗发挥了明显控制作用。

 

(三)为政府“阳光施政”提供了条件,推动了政府管理理念与方式的创新。互联网天然具有信息公开和双向交流的特征,不仅为政府“阳光施政”、群众有效监督提供了条件,推动了政府管理理念与方式的创新。信息公开、科学监督成为政府适应新时代的主旋律。每次重大事件的发生,每项重大举措的出台,网络媒体都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全方位报道,网友们以满腔热情进行评论,从而使网络成为连接政府与民间的最便捷的通道。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网络媒体在第一时间通报灾情,救援受灾群众,并在社会稳定、规划重建、廉政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用,成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情、凝聚民心、汇集民意的“顶级智囊”。很多地方的领导干部积极关注并参与网络讨论,互联网成为政府政务公开、汇集民情、关注民生的载体,深入地改变了我国政治生态环境。②

 

我国国家领导人也十分重视互联网在现实生活中的巨大作用。2008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第一次通过互联网与网友交流,这一举措得到了广大网友广泛地回应。近几年的两会召开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的联合专访,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针对网友的提问,温总理回答了关于经济、医疗保障、住房、劳动就业、教育改革等方面的问题,并与网友约定明年网上再见。同时,很多官员开通博客和电子邮箱,主动与民众进行交流,倾听他们的想法和愿望,从而了解民之所想,民之所向。通过这种信息的整合、反馈,决策者可以更为迅速直观的掌握大众民意,进而影响到公共决策,制定出更加符合广大民众要求和利益的工作计划和方针政策,从而加速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

 

三、我国民主建设中网络监督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路径设计

 

网络监督作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和实现民主权利的一种有效形式,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不可否认,网络监督作为一种刚刚起步的社会性民主监督形式,其基础直接根植于广大民众之中,又因其虚拟特征,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目前普遍存在的网上充满着谩骂与人身攻击,不仅一些论坛、评论里存在这种情形,而且一些非理性因子也借网络监督之名在互联网上迅速蔓延,进行诽谤或者人身攻击。除此之外,网上发言不需实名验证,因此谣言的产生在所难免,而且关键的是经过网络这种极其迅捷的媒体的传播,以讹传讹,谣言被无限放大,而且令人难以辨别真伪,不仅干扰其他民众正常的判断,有的甚至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等等。因此如何引导网络监督发展,促使网络监督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具体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让更多的民众加入到网络监督的队伍中来

 

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互联网用户持续增长的基础。2009年,我国的GDP保持8%的增长速度,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前进。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家电下乡的政策鼓励,3G业务的正式开通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中国网民的持续增长。但是,我们应该也意识到,我国的网络发展呈现出不均衡的状态。经济发达与不发达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网络发展速度,网民中不同年龄、性别、学历、收入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别,如果对这一问题置之不理,任其发展,会导致信息占有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群体结构的两极分化。

 

针对我国网络发展的特性,对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也有了进一步的详细的要求:第一,政府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信网络建设继续稳步推进。基础设施的改造为不同区域的互联网使用提供了先决条件。第二,家电下乡政策加快了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农村人口占中国总人口数量的60%,决定了如果希望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重视农村地区这一数量庞大的人口群体。因此,加大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对于整个社会信息化发展程度的提高,网络监督的范围的进一步的加大,民主程度的进一步加深都有重大的影响。第三,中国手机网民呈现迅速增长的趋势。中国手机网民规模年增加1.2亿,达到2.33亿人,占整体网民的60.8%,手机上网降低了网络使用的门槛,2009年3G业务的开通使手机上网的速率大幅提升,因此,3G业务的进一步拓展,终端设备对上网支持程度的逐步完善,运营商得力的推广措施,都会对互联网的普及有极大地推动作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对于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而且对于鼓励公众广泛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推进网络监督和社会民主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加强制度创新,建立有利于网络监督的机制和途径

 

在我国全面改革的过程中,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化,体制建设和改革应该与人民政治参与性不断提高相适应。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调动人民积极性,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要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健全政治参与制度,加强网络舆论的制度化建设。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首先,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制度,网络信息安全制度,知识产权制度等,规范网络信息的进入和传播,净化网络空间,从而改善网络信息传递的无序状态,保证安全的信息能够顺利地在网络上传播,同时减少非规范性的网络参与,避免不良信息的干扰。

 

其次,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网络的优势建立执政党、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机制,为民众的诉求、信息充分流动提供足够的空间。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网络监督这一新型监督形式。九十年代初期开始实施政府上网工程,普通民众能够更加全面、快捷、迅速地了解政府最新发布的政策信息、开展工作的情况,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凡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比如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问题的信息都应该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指正;同时,官员也可以通过借助博客这一新形式了解民众的要求和呼声,政府还可以专门成立专门的电子信箱制度,了解民众的要求,并针对民众提出的问题,相应地作出整改措施。另外,对于一些网上讨论的热点问题,关乎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可以进行网上投票,通过多种形式来广泛了解民众的需求,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民众参与到政治建设中来。

 

(三)加强网络立法,将网络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网络舆论的威力虽然很强大,但是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作为保证,它的作用在政治生活中也很难发挥出来。因此,必须确保有网络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同时与现行的制度接轨,规范其在体制内的良性运作,使网络监督所反映出来的问题通过正规的渠道来进行解决。自1996年来,我国政府已经制定出了一系列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职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2010年2月1日开始实施《信息安全技术基于互联网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实施指南》,该标准介绍了基于互联网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总体架构,从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自评估等方面提出了安全保障的技术要求。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我国基于互联网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这一系列的立法对于规范网络行为,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具有重要作用。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立法工作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已经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仍然需要亟待加强。因此,要针对我国具体情况和互联网的特点对症下药,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在完善立法,健全各种法律法规的过程中,也要广泛听取最广大范围的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其愿望和呼声,以保证所制定法律的正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法制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制观念,确保网络监督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

 

(四)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正确引导网络监督的行为

 

网络监督在推进我国民主化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它所暴露出的问题仅仅依靠体制和法律制度的保障是不够的。很多问题是法律和体制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道德的评价和人内在的自我约束就显得很重要,因此,道德具有法律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只有道德和法律相辅相成,才能够使网络监督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第一、加强对网民素质教育,造就高素质的监督群体。参与网络监督的网民的文化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会影响到网络监督的效果。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根据网络监督的特点,利用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特性来选择多样化的教育途径和方式,积极引导和培养网民的对待网络监督持有正确的态度,宣传自由平等、客观公正的监督理念,提高网民自身的网络道德素质,使网民以一种理性的态度来对待网络监督。

 

第二、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利用互联网,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密切关注网上的舆论动态,对于网络的热点问题要快速反应,积极回应,尽快把事情的真相在网上公布,把流言蜚语扼杀在摇篮中,确保信息安全,保证主流文化能够压过其他声音。

 

第三、奖罚分明,引导和教育监督群体的行为。对于弘扬中华传统优良品德,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事件,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这种行为,对于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危害到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基本权利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从而达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诚然,网络监督在我国民主建设中具有强大的功能和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有很多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地加以引导和规范,从法律、伦理、技术等多方面着力,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构建网络监督与权力监督机构的对接机制,引导和规范公民网络监督、提升公民网络监督效能等。这样才能促使网络监督成为我国实现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成为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注释:

①哈贝马斯著,汪晖,陈燕谷译.公共领域.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25页

②谢新洲.从虚拟走向现实[N].光明日报,2007-07-10(5)

 

参考文献:

[1]李斌.网络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哈贝马斯著,汪晖、陈燕谷译.公共领域[M].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

[3]薛瑞汉.网络监督面临的新问题及路径选择[J].新视野,2010年第1期

[4]谢新洲.从虚拟走向现实[N].光明日报,2007-0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