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微信一打开就闪退:关于成立我院大学生自治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2:10:22
关于成立我院大学生自治委员会的通知
编辑:学生处 发表时间:2010-03-10
各二级学院(系): 为营造优良校风、学风,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经研究决定组建我院大学生自治委员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以“奉献自我、服务同学”为宗旨,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致力于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与沟通,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1、大学生自治委员会机构成员组成: 大学生自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和副主任两名,下设秘书处、宣传部、权益部、宿管部、治保部五个部门,每个部门各设部长和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 2、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部门职责: 秘书处 协助主任和副主任统筹自治委员会,负责秘书处内部的管理和协调、配合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建立自治委员会人员档案和做好档案归档工作,协助各部门对内部人员进行考核与监督管理。对各部门进行的工作进行监督、评比。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团结内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做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值班安排和会议通知、记录,财物管理等各项工作。 宣传部 主要负责大学生自治委员会的对外的宣传工作、相应宣传品的制作及各项检查通报、公告工作。 权益保障办公室 主要负责促进学院师生的沟通,搜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学生的需求、思想动态,维护学生权益和督查自律委员会内部成员工作等。 公寓管理委员会 宿舍检查评比,对使用大功率电器、晚归等违纪学生的教育、纠查和通报;下设各公寓楼管理中心 安全保卫委员会 主要负责校园巡逻、校园秩序维护、突发性事件处理,学生纠纷处理及配合保卫处做好治保工作等,下设校园治安巡逻队、文明劝导岗、卫生岗。 三、请各系学生科积极推选优秀学生,并于2010年3月12日前上报院学生工作处。(具体见选聘要求) 四、院自治委员会直属于学生处下属部门,由学生处直管。院自治委员会将定期对各二级学院、系、部学生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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