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怎样猎捕:关于成立安庆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9:30:00
教基[2011]28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市区有关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建立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加强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指导和协调,有效推动实施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五年发展规划,市教育局决定成立安庆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童学军 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 云 市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华亮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泽水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
成 员:周 泉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连富 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于琪锋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吴宗亚 市教育局民管办主任
方俊峰 市教育局法规科科长
张复双 市教育局团委书记、基教科副科长
吴庆祥 市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孙 彦 市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操 璋 市师训中心主任
王庭扣 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工委书记、副局长陈云担任,张复双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安排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
2.法规科:指导市县(市)、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3.财务科:牵头制定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五年规划。会商市财政局将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省学前教育改扩建规划部署,配合基教科做好市级改扩建专项资金测算及落实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公同市物价局做好普惠性民办园成本测算及收费标准制定工作。配合制定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规划,建立学前教育项目库、信息库,实施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和考核。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4.基础教育科:制定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验收标准;分解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和任务;配合制定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五年规划;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意见;制定幼儿园办园标准、乡镇中心园设备设施和玩教具配备标准;制定公办园等级评定标准、指导改革幼儿园办园模式,开展科学保教,制定“委托办园、建管分离”办法;协助建立学前教育信息数据库、项目管理库和考核制度;建立学前教育工作推进通报制度;负责各类幼儿园常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的管理。
5.民管办公室:制定民办幼儿园审批标准、民办园等级评定标准、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指导县(市)、区审批民办幼儿园、制定鼓励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措施。
6.人事科:拟定全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意见,主要包括:编制管理、教师补充(含中小学教师富余转岗等)、教师招聘、教师培训、人事制度改革、教师工资待遇提高(包括普惠制民办幼儿园最低工资标准等);拟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编制核定办法;拟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7.督导办:将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列为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之一;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查。
8.教育教学研究室:研究指导科学保教,改进保教方式方法,提高保教质量与水平。
9.师资培训中心:拟定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方案;拟定志愿者到农村偏远贫困地区巡回支教办法;做好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市级经费测算工作。
10.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合建立学前教育推进工作通报制度;配合制定幼儿园办园标准、乡镇中心园设备设施和玩教具配备标准。
三、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发展学前教育重大问题和政策。
2.审议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关重要文件。
3.统筹协调、解决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牵头处室,由牵头处室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处室积极参与配合。
安庆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抄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