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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岷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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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岷县委文件
岷发〔201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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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岷县委员会
关于印发《岷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
《岷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岷县委员会
2011年7月13日
岷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程序》(组厅字〔2011〕1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1〕25号)、中共定西市委《关于做好全市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定发〔2011〕43号)精神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从2011年7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新一届乡镇党委执行5年任期。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借鉴试点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选好配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着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努力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职数设定和原则要求
(一)规范党的委员会组成。乡镇党委委员名额,一、二、三类乡镇分别为11、9、7名。乡镇党委除担任政府正职的副书记外,可设1名副书记。党委委员与政府副职可交叉任职。党委委员中至少吸收1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纪委委员名额,一类、二类、三类乡镇,分别为7、5、3名,在规定职数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纪委书记可单设。除纪委书记外,党委委员与纪委委员一般不交叉任职。乡镇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差额比例不得低于20%。
(二)严格控制乡镇领导职数。为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精干高效,适应乡镇职能转变的需要,这次换届,要严格按照《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定市委办发〔2008〕40号)、《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定办发〔2010〕120号)、《中共岷县委员会、岷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岷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岷发〔2010〕76号)的规定,一类、二类、三类乡镇,分别按9、8、7名控制领导职数,不得超职数配备。
(三)不断优化班子结构。要围绕 “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各乡镇的产业、社会发展需要,注重配备熟悉党务、农村工作、市场经济管理、科技、商贸流通等方面工作的干部,切实改善领导班子知识、专业和工作经历结构,实现优化组合,增强整体功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要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合理比例。每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2名80后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干部和1名女干部。全县至少配备1名80后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正职。有少数民族的乡镇要注意选拔少数民族优秀干部。
(四)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重点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要严格把握人选标准和条件,着力选拔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社会管理经验丰富,能够驾驭全局,善于解决复杂矛盾,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干部。乡镇党委书记人选,优先从具有乡镇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乡镇党委书记以35岁至45岁的干部为主体,适当保留一部分富有经验、工作得力、年龄较大的干部,注意选拔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全县乡镇党政正职中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
(五)积极推进干部交流。换届时,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干部交流,在同一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任职满一届的,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满两届的必须交流。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
(六)扩大选人视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事业编制干部符合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提名人选条件要求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当选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一般不调离乡镇工作。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且没有担任其他公务员岗位职务的,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
(七)进一步发扬民主。换届时,要在人事安排、党代表推选、领导班子候选人推荐提名、大会选举等环节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广泛发扬民主,允许代表提问题,真心听取代表意见,注重把握细节问题,倡导讲真话、说实话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民主能力、民主水平。
三、乡镇党委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
形成一个好的工作报告,是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报告起草工作。
(一)明确内容。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地总结过去,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规划未来。要有务实管用的举措,做到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二)调查研究。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调研、亲自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党委“一班人”要认真讨论,并注意吸收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采取 “四下四上”( 即:及早安排下去起草,集中意见上来形成初稿;深入下去开展调研,带着建议上来撰写修改稿;征求意见上下结合,搜集问题上来形成审议稿;印发下去广泛讨论,凝聚民意上来形成决议稿)的措施,对报告进行反复讨论和完善,形成集中民智、鼓舞干劲、内容详实、符合实际的工作报告。
(三)认真审议。乡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至少要安排1天时间,确保党员代表或党员充分讨论工作报告。通过审议工作报告,使之成为研究谋划工作思路、促进科学发展的过程,成为倾听民声、集中民智的过程,成为解放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的过程。
四、乡镇党委换届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7月12日-7月19日)。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并对参与换届的工作人员全面开展政策法规、换届程序、纪律要求等方面培训。各乡镇也要成立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小组,全面做好摸底调查、方案制定、动员大会、换届培训等各项筹备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上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岷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及有关表册,做好党委换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发动党员参与乡镇党代会代表推选和党委领导班子人选推荐提名等环节的工作。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城区重要路段悬挂1-2条横幅,大力宣传乡镇党委换届工作。
4、报送换届请示。各乡镇党委于7月16日前向县委呈报换届请示,县委进行批复。
(二)党代表的推选(7月20日-8月2日)。
1、明确代表条件。代表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乡镇提出,报县委批准。代表在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的能力,能够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要改善代表结构,注意推荐致富带头人、农民技术员和专业协会负责人,基层一线代表(除乡镇机关干部以外的代表)比例应在上次党代表大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不得低于60%。妇女党员代表和少数民族党员代表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乡镇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不得低于20%。党代表大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
2、划分选举单位。一般以乡镇党委下一级党组织划分。规模比较大、数量比较多的流动党员党支部也要按组织隶属关系划分为代表选举单位。
3、广泛宣传动员。通过电话、《致共产党员的一封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有关政策要求,调动党员参与党内选举的积极性,引导党员做好代表推选工作。
4、做好准备工作。要对所有党员逐人摸底调查,掌握真实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使周边近距离流动党员尽可能返回参加投票,对个别外出务工不能及时到会的党员,要采取一定方式让其参加投票,按应到会党员人数达到90%以上的要求,提高党员参选率。
5、推选产生代表。采用“两推一选”的办法,由选举单位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通过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与乡镇党委沟通,按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选举单位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报乡镇党委审查。最后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报乡镇党委审批。
(三)确定党委领导班子人选(7月20日-8月12日)。
1、组建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根据《甘肃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省委发〔2002〕77号)、《岷县乡镇、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县委发〔2009〕73号)的规定,全面的进行考察,为县委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提供准确、可靠依据。
2、对现任领导班子进行考核。通过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
3、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提名。一般采取两种形式:第一种是会议推荐,即召开乡镇干部大会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全额定向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的现班子成员不再提名,全额定向推荐会议与民主测评会议可合并进行。第二种是公开推荐,即先组织党员、群众推荐,然后由考察组综合后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初步人选,再进行会议测评。西寨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采取公开推荐形式,其余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采取全额定向推荐形式。
4、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测评情况,报县委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采取民意调查、个别座谈、考评组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要扩大谈话范围,注意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机关、检察院及审计、计划生育、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注意了解和实地查看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要坚持考察预告和公示制度,对新提名人选要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5、县委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向县委汇报,县委研究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要以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等已有的制度为主,进一步探索完善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乡镇党委书记的制度和办法。同时,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6、乡镇党委上报请示。县委研究后,向各乡镇党委进行反馈,由各乡镇党委上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县委进行批复。
(四)组织大会选举(8月13日-8月18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会务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召开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乡镇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重点组织好大会选举工作。
1、合理确定选举大会形式。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岷阳镇、十里镇、清水乡、秦许乡、茶埠镇、梅川镇、西江镇、中寨镇、维新乡、蒲麻镇、闾井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请示的报批、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代表选举等工作。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下、人口较多、地域面积较大的寺沟乡、禾驮乡、马坞乡,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做好召开党代表大会请示的报批、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代表选举或召开党员大会请示的报批工作。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下的西寨镇、申都乡、锁龙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做好召开党员大会请示的报批工作。要提高党员参与率,积极联系外出流动党员参与大会选举工作,按不低于90%以上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党员参加选举的比例。
2、乡镇党委委员选举。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可通过书面述职、回答提问等更加灵活的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乡镇不通过预选,一次性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采取适当方式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提名理由和组织考察的有关情况,使代表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人事安排方案。改进代表划票、投票方式。选举时,除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按姓名笔画排序。适当扩大代表座位间隔,保证代表表达真实意愿。加强代表的教育培训,增强代表议事能力,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权利。
3、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选举。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产生后,及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以党委文件的形式及时向县委报告选举结果,县委对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委员进行审批。
(五)总结及满意度测评(8月19日-8月25日)。换届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对换届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出好的做法和经验,找出不足和有待改进的方面,提出意见建议,8月22日前将换届工作总结报县委组织部,并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围绕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以及换届风气、人选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委换届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党委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有序推进。
(一)做好换届前的准备部署工作。要全面了解所有乡镇现任党委领导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公信度等情况,重点排查可能出现非法和非组织活动、干扰选举等问题和隐患,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状况;制定换届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要统筹谋划、合理安排乡镇党委换届与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同时,要统筹考虑选举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根据省上乡镇换届会议精神和市委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部署,在市委组织部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县委乡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换届工作指导组请示有关问题,汇报进展情况,研究有关具体问题。实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联系点制度,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县委领导每人至少联系1-2个乡镇,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检查指导组和检查指导小组,要全面指导检查换届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指导到位。县委组织部换届工作综合协调组要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形成意见建议。乡镇党委书记是党委换届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抓好工作报告起草、会议筹备组织、选举等工作。对换届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政策、程序等问题,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请示沟通。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对换届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三)严肃换届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乡镇党委向县委承诺、辖区各党支部向乡镇党委承诺、党代表向乡镇党委承诺、考察对象向县委组织部承诺、参加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大会的人员向县委组织部承诺和换届考察组成员向县委组织部承诺等“六承诺”制度。在召开民主推荐会前,各乡镇要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文件函送给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填写回执,并由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问卷调查;在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监督内容;在下发党代会通知时,要一并印发换届风气测评表,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将组织督查组,对换届纪律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认真受理违反换届纪律举报,坚决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四)加强舆论宣传。召开换届工作动员大会,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群众参与换届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换届工作。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门栏目,广泛宣传换届政策程序和纪律要求等相关内容,努力提高换届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党员、群众的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综合组、宣传报道组要编发简报、信息,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先进做法和经验。各乡镇也要通过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上报信息和工作动态,加大学习交流力度。
附:1、乡镇党委换届领导联系点名单
2、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流程图
3、乡镇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流程图
4、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推选产生工作流程图
5、乡镇党代会会议组织工作流程图
主题词:党的建设  乡镇党委  换届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县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乡镇党委换
届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存档(二)
中共岷县委办公室                    2011年7月13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1
乡镇党委换届领导联系点名单
一、乡镇党委换届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名单
李兆权      茶埠镇
二、乡镇党委换届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县委领导联系点名单
陈国栋     十里镇
郭永龙     西江镇
党建中     梅川镇
杨水涛     茶埠镇
刘倡清     闾井镇
杜万忠     维新乡
祁雪峰     西寨镇
潘元星     禾驮乡
刘  荣     岷阳镇、秦许乡
黄  强     寺沟乡
贾红喜     蒲麻镇、马坞乡
田向荣     清水乡、锁龙乡
王晓玲     申都乡、中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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