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龙女打野天赋:中国的宗教的起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4:43:30
                                                       中国的宗教的起源 中国有三大宗教:佛教、道教、儒教,其中土生土长的只有道教,它产生于东汉中叶。
有苦难的地方就容易产生宗教。东汉中期以后,统治日益腐朽和黑暗,社会动荡,自然灾害频繁,民不聊生。道教便在这种社会历史条件孕育而生。
道教的产生和其思想、方术的渊源关系密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神仙思想和神仙方术。燕齐一带出现的鼓吹长生不老术的神仙方士,用战国时齐人邹衍的五行阴阳学说解释方术,从而形成了所谓神仙家,即方仙道。
2. 古代的宗教思想和巫术。古代社会中,人们对日月星辰、河海山岳和祖先顶礼膜拜,视之为神灵,并逐步形成了一个天神、地抵和人鬼的神灵系统,道教把其中的许多神灵作为道教神灵的组成部分。殷商时人们认为,卜巫可以决疑惑、断吉凶,巫师可以通鬼神,依仗巫术可以为人们祈福避灾。道教吸收和继承了这种巫术。
3. 黄老思想。在传说中,黄帝和老子为道家创始人。黄老思想包含很多神秘主义的因素。许多神仙方士把黄老之学与神仙方术相结合。至东汉,他们进一步将黄帝、老子神秘化,又由着重尊崇黄帝,转而推崇神话后的老子,逐步形成崇奉老子为神明的黄老道,并与方仙道逐步合流,这是早期道教的前身。
4. 世俗传说。随着道教的发展,又把民间传说中的各路神仙融人道教。比如“八仙”,比如阎王与十八层地狱、玉皇大帝等,因此道教完全是中华民族的世俗宗教。
5. 维神学。“ ”是一种宗教性的预言;纬是相对于儒家经典而言,即用图 的观点结合邹衍的阴阳五行思想来解释儒家经典,推验灾异祯祥,这种风景由西汉儒生董仲舒首倡,继而形成了 纬之学,致使儒家经典宗教化。西汉末至东汉初,由于统治者的提倡, 纬之学盛行,儒生与方士逐渐合流,造成极为浓厚的宗教气氛,这极大地推动了道教的形成和出现。

与佛教、伊斯兰教并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崇奉耶稣为救世主。分为许多派系,包括罗马公教(在中国亦称天主教)、正教(亦称东正教)、新教(在中国通称基督教或耶稣教)三大派系和其他一些较小派系。各派系内部亦常分成一些派别或宗派。起源于1世纪巴勒斯坦地区,相传为犹太的拿撒勒人耶稣所创立。信奉者称耶稣为基督(希腊文Christos,转译自希伯来文māshiah,汉译弥赛亚,意为受膏者,原意指上帝敷以圣膏油而派立来复兴以色列国的救世主)。最初为犹太教一下层派别。1~2世纪间逐步同犹太教分裂,成为新的宗教。基督教一词最初见于2世纪初安提阿的伊纳爵《致马格尼西亚教会书》,指区别于犹太教、崇奉基督为主的新教派。此后传及地中海东部沿岸各地。4世纪成为罗马帝国国教。中世纪时在欧洲占统治地位,是欧洲封建制度的重要支柱。11世纪分裂为罗马公教和东正教。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新教又从罗马公教中分裂出来,出现了路德宗(亦称信义宗)、归正宗(亦称加尔文宗)和安立甘宗(亦称圣公宗)三大新教主流派;后又陆续分化出其他许多宗派。以后,基督教各派系逐渐传遍世界各大洲,对欧美各国历史、文化有深远影响。



早期基督教



历史背景 公元前后,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征服地中海沿岸欧洲、西亚、北非的大部地区,建立起庞大的奴隶制世界性帝国——罗马帝国。统一的大帝国促使希腊和罗马哲学熔于一炉,东、西方民俗和宗教互相渗透。这时帝国境内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奴隶起义和民族独立战争此起彼伏。但各次起义都在强大的帝国武装残酷镇压下失败。各被压迫民族,尤其是其下层劳动群众,无力在经济、政治、军事上获得解放,其义愤和渴望更加强烈地表现于宗教激情。当时罗马帝国境内,各种形式的宗教到处孳生、流传。基督教即产生于这样的历史环境中。

犹太民族建立的国家自公元前6世纪亡于巴比伦后,先后经历波斯和希腊的统治。公元前167年马加比起义,后在耶路撒冷建立哈斯蒙尼王朝(即马加比王朝),公元前63年又亡于罗马。罗马封立依附者希律为犹太王。希律死后,罗马统治者又将其辖地分给希律的三个儿子管理。其中统辖犹太、撒玛利亚、以土米亚的阿基老因暴虐无道,激起民愤,公元6年被罗马废黜,其辖地由罗马直接派总督统治。相传将耶稣钉死十字架的,即为罗马驻犹太总督本丢·彼拉多。此后,66~70年又发生巴勒斯坦全境犹太人大起义,旋遭罗马镇压而告失败。大批起义人民被钉十字架或贩卖为奴,耶路撒冷被毁。从马其顿统治时期至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的300多年间,犹太教曾发生深刻的变化。弥赛亚复国的期望多次成为泡影,带有末世论色彩的启示文学流传民间,对鼓励群众与征服者进行斗争起了一定作用。这期间,散居在巴勒斯坦以外各地的犹太人,与异族杂居,接受后期希腊文化的影响,虽然以会堂为中心继续保留犹太教的传统,但在政治上大都已不再同罗马统治者对抗。留居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根据经济、社会地位和对罗马统治者的政治态度,形成了几个宗教政治集团。最重要的有撒都该派:由祭司、贵族和富商组成,遵奉犹太的律法书,但屈从于罗马的统治;法利赛(意为隔离者)派:由文士和律法师为主体组成,遵奉律法书和口传律法,以严守犹太教传统相标榜,强调与异教、异族隔离,对罗马持既不明显合作又不公然对抗的态度;奋锐党(亦译吉拉德派):由下层反抗分子组成,反对外族侵略者和依附侵略者的犹太当权者;艾赛尼派:由农牧民众和手工业者组成,曾积极参加反罗马斗争,组成有无相通的共同生活社团,严守派规,寄希望于弥赛亚来临以解脱尘世苦难。据圣经所载,耶稣对撒都该派和法利赛派持严厉的批判态度。他的12个门徒中有一人属于奋锐党。现代多数学者根据对死海古卷的研究,认为原始基督教有部分教徒和艾赛尼派的库兰社团有许多共同之处。

就哲学思想来说,当时对基督教影响较著者,有强调理念论、神秘经验和灵魂不灭的柏拉图主义,和宣扬人类一体、天人谐和、同由一心主宰支配,并提倡恬淡寡欲、节制有度的宗教道德的斯多噶主义。两者又被亚历山大的犹太哲学家斐洛熔为一炉,并同犹太教教义杂糅为一体。他用寓意释经法,力图使犹太教的圣经(即后来基督教的《旧约》)和柏拉图主义、斯多噶主义相统一,并以希腊哲学中的逻各斯(Logos,汉语新约译为“道”)作为解释上帝本身及其与世界和人类关系的基本概念。

此外,当时在地中海东部地区流行着一些神秘宗教。如弗里吉亚的大母教在每年春分纪念阿提斯神的死而复生,并由祭司取血献祭;埃及的伊希斯·俄赛里斯教则流传着圣母哺育圣婴的形象,并强调重生的意义和对来生的希望。特别是起源于波斯的密特拉教,入教者须经历一定的考验和仪式,主张所有教徒都是弟兄,平等团结。从该教所遗碑铭中可知其不少神话、教义和仪礼;如以冬至之后的12月25日为密特拉的诞辰,举行宗教宴筵时使用面包和酒,以及用血作洗礼等。在后出的基督教中有许多情节与这些神秘宗教相近,有史家认为可能是受其影响所致。

早期教会的传说 基督教根据《新约·使徒行传》称:1世纪30~40年代,即相传耶稣死后的十几年内,耶稣所选使徒们以耶路撒冷为中心,建立初期教会,过着“凡物公用”、互通有无的集体生活,遵守犹太教规,参加犹太教圣殿的崇拜。这时的核心领袖是众使徒之首彼得和耶稣之弟(或作表弟)雅各。他们确信耶稣就是弥赛亚,虽然被杀,但已经复活升天,不久还将再临。他们受到其他犹大教徒的反对和迫害。当第一个殉道者司提反被害后,信徒开始向巴勒斯坦其他城市和农村分散。30年代后期,原来热衷于迫害基督教徒的犹太教徒保罗,在经历了一次异常的宗教经验后改信基督教,并积极参加传教活动。这时基督教已开始传到小亚细亚和塞浦路斯一带。在接触各地其他民族时,发生了一个对基督教前途具决定意义的问题:是继续遵奉犹太教的教规,尤其是割礼,把自己局限于犹太民族之内;还是打破狭隘的民族意识,向非犹太人传教。约在40年代后期,在耶路撒冷的一次会议上,以保罗为首的世界派和恪守犹太传统的民族派展开辩论。结果保罗派获胜,从此基督教便沿着世界化宗教的方向发展,并远传到希腊、罗马等地,建立教会。及至70年犹太人起义失败,耶路撒冷被毁,犹太人失去了他们的民族宗教中心。在此后40余年中,教会经历着一些重要的变化和发展。这时教会的成员还大多是贫苦的劳动群众,有时还遭到帝国当局的迫害。发生在罗马皇帝尼禄和多米提安在位时的两次迫害,对早期基督教的发展有重要影响。随着基督教向地中海东部传播,教会通过和各地各族人民的接触,吸收一些其他宗教的思想和习俗,逐渐形成比较定型的组织制度、圣礼、节期和崇拜仪式。

古代公教会的形成基督教组织体制的基本定型化约始于2~3世纪间。关于这个时期,现存可信的历史文献已较多。后世史学家多称之为“古代公教会”的形成期。“公教会”原意为不分地域、种族的普世教会。古代公教会一般指西罗马灭亡前,基督教东西两派的分裂尚未明确化期间的古代正统派教会。

2世纪,基督教已传播到地中海东部沿岸各地。第一代的教会领袖(使徒及其助手)都已死去。教会亟需建立稳定的组织和领导体制。以1世纪末已经出现的主教(希腊文Episcopos,又译监督)为首,辅以长老和执事的三级教职制开始形成,但主教集权制尚未确立。崇拜仪式和圣礼逐渐定型化。至于经典,除了从犹太教继承过来的旧约之外,新约尚未正式编成。当时已有4本福音书和13封“保罗书信”以及几卷后来被列入正典圣经的书卷在教会中流传。有些还在一些地方教会中享有与旧约同等的地位。此外,还有当时教会领袖所写的几种著作,后来被称为“使徒教父著作”(见教父),亦享有较高权威。

这时罗马帝国对境内的各种宗教,只要对帝国统治不构成威胁,一般都采取宽容政策。但由于基督教徒拒绝敬拜皇帝的塑像和经常秘密举行爱宴和圣餐礼等,招致罗马当局的疑忌,因而遭到歧视和不同程度的迫害。一般说来,这期间对基督徒的迫害多属偶发性或地区性的,并非帝国的既定政策。基督教虽处于非法地位,但可以购置教产及传教。只是在249~260年和303~305年,即罗马皇帝德修斯、瓦勒里安、戴克里先和加勒里乌等在位时才发生了几次全国性的严厉迫害事件。

由于当时基督教几乎已传遍整个罗马帝国,所以也有较富裕者和知识分子入教,有些教会逐渐拥有较多财富。教会领导人的社会成分也随之发生变化。120~220年间出现一些护教士,他们已不是对迫害提出抗议和谴责,而是向罗马皇帝和知识界申诉,说明基督教的信仰内容和制度习俗的合理和无害,力图消除反教者的误解,博取宽容和同情。著名的有夸得拉都、阿里斯蒂德,殉道者查斯丁、阿特那哥拉、提奥菲录和德尔图良等。他们用逻各斯的概念来解释基督的神性,使之与一神论的信仰统一起来。

在教义方面,这时尚未形成规范化的统一标准,多种见解并存。其中有些后来被占优势的派别视为异端。较突出的有接近犹太教的伊便尼派(意为穷人派),主张耶稣实为约瑟和马利亚的儿子,否认基督的神性,近乎“嗣子说”。另一是幻影派,否认基督的人性,认为肉体的耶稣不过是个幻影。还有基督教诺斯替派(又译灵智派),根据诺斯替教的善恶二元论,反对“道成肉身”的教义。受到这一派影响的,有马西昂派,他们拒绝接受旧约,只承认保罗的10封书信和经他们删改的《路加福音》。此外,还有孟他努派,强调圣灵直接启示,宣传末日已近,基督即将再临,千年王国即将实现,反对教会的世俗化倾向。反驳这些说法的一些教会领袖,后来亦被称为护教士,如爱利纽、希坡律图、奥利金、西普里安和路济安等。但其矛头所向已不再是帝国当局,而是教内他们所谓异端者。

基督教神学已有趋向体系化的发展。同时,教会感到有必要从流行的基督教文献中选出某些书,承认其具有圣经的权威。但新约正典的最后确定,到4世纪才完成。此外,教会以接受教徒施行洗礼时所用的“洗礼信式”为基础,制定一种简明扼要的条文,以表达信仰最基本的内容,称为信规。是为后来信经或“信条”的雏形。

基督教的国教化 至3世纪末,基督教已成为一支相当显著的社会力量,其多数领导成员的社会成分虽已上层化,但基本群众仍多属中、下层平民和奴隶。在几次大规模的迫害中,基督教非但没有被消灭,反而在人数和社会影响上有所发展。4世纪初,内外矛盾的日益加剧,帝国当局对基督教的政策有所改变。313年帝国西部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和东部皇帝李锡尼在米兰会见,联名发布“宽容敕令”(史称“米兰敕令”),宣布基督教可与所有其他宗教同享自由,不受歧视。从此基督教成为官方认可的合法宗教,并得收回教产。君士坦丁在战胜李锡尼后,进一步扶植基督教,于325年在帝国东部尼西亚召开基督教普世主教会议,后被称为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为帝国政权直接干预教会内部事务以及教义和崇拜仪礼的开端。

从第一次尼西亚公会议到787年第二次尼西亚公会议,在东部共举行七次基督教普世主教会议,均由帝国皇帝召开。从此,东部教会的发展历史与拜占廷帝国的政治和宫廷斗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392年,狄奥多西一世以罗马帝国的名义正式宣布基督教为国教。

在西部,476年罗马帝国灭亡后,法兰克王克洛维也仿效君士坦丁的做法,于496年改信基督教,对基督教上层人物实行收买、控制、利用,以扩张其政治势力。教会在国王的扶持下,发展迅速,并拥有大量土地财富。

由于政治区划和语言、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罗马帝国全境在事实上一直分为东、西两部分。基督教从3世纪以来,也逐渐形成东西两大派。西派以罗马为中心,传播于高卢、意大利到北非迦太基一带及以西地区,通行拉丁语,又称拉丁教会。东派散布在马其顿、希腊半岛至埃及及其以东地区,通行希腊语,又称希腊教会;初以亚历山大里亚、安提阿、耶路撒冷等地为中心。330年君士坦丁一世设东都于拜占廷,改名君士坦丁堡,又称新罗马。此后君士坦丁堡教会在东部教会中逐渐居于首位,和西部的罗马对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