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电视剧张子健优酷:社会团体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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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换届有关事宜 发布日期:2009-03-31  查看:1570  [ 关闭窗口 ]
自:http://www.xmmzj.gov.cn/PageList.asp?MID=246&TID=119&SID=1675

一、换届筹备工作(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换届筹备工作组)

1、召开理事会。讨论有关换届事宜:①本届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情况;②章程是否修改;③名称、住所是否变更;④拟定的组织机构人选名单(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⑤是否设立分支机构;⑥是否设立常务理事会;⑦制定(或修订)本会会费标准草案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⑧换届选举办法;⑨形成本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2、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换届报告。提交相关材料:①本届工作和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②理事会《会议纪要》;③拟定的组织机构人选名单(会长-法定代表人加付其身份证复印件、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④章程修改草案;⑤会费标准草案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规章制度;⑥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议程;⑦换届选举办法;⑧名称、住所变更情况;⑨社团会员登记情况。

3、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换届报备。提交相关材料:①本届工作和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②理事会《会议纪要》(应含除④以外的内容) ;③拟定的组织机构人选名单(会长-法定代表人加付其身份证复印件、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④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换届的批文;⑤章程修改草案;⑥会费标准草案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规章制度等;⑦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议程;⑧换届选举办法;⑨名称、住所变更情况;⑩社团会员登记情况。

4、召开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主要议程:①听取、审议并通过上一届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在换届前需做好财务审计);②审议并通过章程及财务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③投票表决会费标准;④通过选举办法⑤选举产生新一届组织机构(理事、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⑥形成本届会议纪要。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及指导下进行)

二、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换届变更事项报备事宜 

提交相关材料:①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会议纪要》;②业务主管单位作出的批复;③通过的章程(加盖社团和业务主管单位公章);④制定或修订的会费标准决议;⑤填报相应的表格。(即《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等)

三、注意事项:

① 章程的修订及核准。社会团体确需对章程进行修改、调整的,应在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前,书面征求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社会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章程核准。未经核准的章程,不作为社会团体开展活动的依据,社会团体不应擅自发布。

② 财务(审计)制度。社会团体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社会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社会团体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报表在厦门市民政局网站下载),不得将社会团体经费与业务主管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费混管,不得将社会团体收入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经费或业务经费开支,不得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发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补贴,不得借业务主管单位的登记、验证、年检等行政行为搭车收费。

社会团体不得向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

③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按照“一届一备、变更必备”的原则进行。社会团体换届产生新一届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后,无论是否发生人员、职务变动,均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其中属于党政领导干部(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届满后继续兼任的,需事先根据《关于审批中央管理的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9〕55号)精神,重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④ 社会团体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社团负责人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社团负责人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或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并在换届选举前应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届内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的社会团体负责人,一般应退出领导职位,可以改任名誉职务。

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未经审批不得由现职公务员担任,并一般不再批准超龄、超届任职。

⑤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职。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须由章程明确的负责人担任,同时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拟任人选如果已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应事先解除已经担任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人选不是章程明确的负责人的,或者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⑥ 社会团体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事先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社会团体应当在批准期限内完成换届。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 年。

⑦ 组织机构的设置结构。遵循“三三制”原则,即理事的总数不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1/3,常务理事的总数不超过理事总数的1/3,协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总数不超过理事或常务理事总数的1/3。

⑧ 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备案管理。社会团体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并经出席会员或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时,不得采用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不得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违反合理性原则,或者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备案。

社会团体通过的会费标准决议,应在30日内分别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会费收取应该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执行会费收支公开制度。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备注:换届后需填报的表格,请在网站下载。

相关资料:厦门市×××协(学)会第×届会员(代表)大会议程

相关链接:全市性社会团体管理相关文档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