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影视欣赏ppt:县委限权试点:构筑基层执政“防护林”//遏制高官腐败,关键在限权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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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限权试点:构筑基层执政“防护林”//遏制高官腐败,关键在限权制衡//构筑基层执政的“防护林”结构和矛盾冲突的“缓冲地带
2011-02-14来源: 作者: 【简 繁 大 中 小 】 网友评论(0) 在党内,关键的因素是要对县委限权同时要对全委会和党代会扩权。道理很简单,县委书记一个人不能成为阻挡矛盾和冲突的“缓冲地带”,县委常委会少数人也不能构成“缓冲地带”,党内力量的增强要发挥全委会的功能,特别是要发挥党代会的作用。党代会的作用说到底是党员力量的体现,是党的基层组织力量的体现。县委限权关键要让越权者付出代价
2010年12月07日09:30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易艳刚移动用户发送HNZB到10658000,订阅河南手机报。早报+晚报,每天一角钱。日前,中纪委、中组部印发《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对县委书记的权力进行规范。此前,江苏睢宁县、河北省成安县和成都市武侯区曾作为县委限权的试点地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这些地区前期的改革试点工作进入“盘点”阶段,即将在全国但范围推广。(12月6日《京华时报》)
从历史渊源和文化传统来看,县域在中国的政治架构中一直扮演着承上启下的角色。县域是衔接国家和社会的关键点,中国社会的矛盾也多集中在县一级,或首先在这一级表现出来,这也正是支撑“郡县治则天下安”这一说法的基础。基于此,有不少学者提出了“中国政治改革应当从县一级破题”的观点,这与政府高层限制县委权力的努力一脉相承。
回顾改革试点中已有的经验和已经出现的问题,要在更广的范围内进一步推行“县域政治改革”,对县委权力予以规范,必须从“权力有限”和“监督有力”这个两个维度同时着手。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基层政府治理领域正在推行的改革,说到底是一个让权力“透明化”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祛除依附于政府权力之上的神秘化色彩,让政府行为更为公开和透明——有人将这种行政模式喻为“金鱼缸政治”。
要实现这种政府治理领域的“金鱼缸效应”,切入点是要实现“权力有限”,给公权力划定清晰的边界。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不仅辖内百姓不知道官员们有什么权力,可能很多官员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究竟权重几何。5年前,河北邯郸编制出国内首份市长“权力清单”,明确列出掌管城市全面工作的市长的93项权力,这一数字竟让时任邯郸市长王三堂大吃一惊,因为这比他的预期要低很多。
在试点期间,不仅邯郸公布了“市长权力清单”,河北成安也积极推动“通透式办公”,成都武侯区则为“一把手”权力进行确权勘界,江苏睢宁开展了以严管干部为起点的系统化改革……种种“限权”之举对官员来说无异于“自缚手脚”,但这种逐渐厘清权力边界的做法,却是现代政府治理的内在要求。对于权力过分集中的危害,邓小平早在1980年就深刻地指出,权力过分集中“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
不过,让习惯了不受约束、指点江山的掌权者脱下“太空服”,心甘情愿地穿上“紧身衣”,徒有一纸“权力清单”显然不足以自行。除了“有限”,给县委限权的另一个“杀手锏”是“有力”,即让权力监督机制更为有力。
公权腐败之所以成为一个久病不治的顽疾,与监督机制的长期疲软有很大关系。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县委限权改革之时,我们不得不提防这样一种现象的出现,即各地纷纷列出漂亮的“权力清单”,但掌权者并不照“单”出牌,依然我行我素,不受“权力清单”,暗箱操作犹在,潜规则犹在,而公众只有徒呼奈何的份儿。
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也强调要拓宽意见表达渠道,营造民主监督环境。具体到限制县委权力这一改革举措中来说,要对“限权”动真格,必须靠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驾护航,形成官员自我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人大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让擅越“权力清单”的官员及时受到问责,让他们真正对“权力清单”有所敬畏,不敢越雷池半步。易艳刚(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遏制高官腐败,关键在限权制衡
2010年12月24日 07:09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要发表评论][推荐朋友][打印本稿][字号 大 中 小]2010年,中央治理贪腐继续出重拳,全年共有12名省部级高官落马,其中8名被判死缓,4名被判无期徒刑。中央重点查处省部级高位的“一把手”腐败,彰显了中央肃清贪腐的坚定决心和严肃态度。
从媒体公开披露的案情来看,腐败现象呈现出级别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的趋势。今年被法院判刑获监的12名省部级高官,均因财、色落马:12人都有受贿罪名,涉案金额高于500万人民币,其中数额最大的为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索取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5万元;这些官员大都“生活腐化”,12人中有大半包养情妇或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有媒体曾经根据权力的不同类型,对高官腐败进行过定量分析:“行政审批权”腐败达到七成;审批权之外的“其他行政执法权”腐败占10%,“人事任免权”腐败占32%,“司法权”腐败占16%。当然,有部分贪腐官员涉及了多项权力的混合腐败。从中可以看出,虽然已经实行市场经济多年,但政府官员在很多经济活动中仍然握有举足轻重的审批权,其中的寻租空间巨大。干部任用和司法判案也是腐败的重灾区,而且这两项腐败对社会根基和公平正义的损害只会更大。
另一个值得忧虑的现象是,在中国的部分地区、部分领域,腐败现象已经呈现出组织化态势,即一些关键岗位被腐败分子把持,成为权力集团和资本集团合谋与交易的平台。这样的腐败行为,对公共利益的蚕食、对国家机关公信力的损害,比其他案件要严重得多。在腐败高官的羽翼下,往往潜伏着众多的中、低级官员和大老板,他们合谋分肥,彼此掩护,将所在的地区和领域弄得乌烟瘴气。公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却经常是投诉无门。
从高官们堕落的轨迹不难看出,其腐败的内因是信仰失落,不能克制对金钱和女色的贪欲。而贪官之所以能大肆贪腐、财色兼得,是因为手里有几乎不受监督的权力。权力一旦不受监督,在贪腐分子手中便成了千变万化的魔方:有的官员把权力当作了私器,找他办事的人必得先满足其个人私欲;有的官员把权力当作了紧俏商品,找他办事的人都得用“等价物品”来交换;有的官员把权力当作了凌驾于公众之上的通行证,在任何领域中都大搞“领导优先”和多吃多占;有的官员把集体领导制“改造”成了一言堂,像封建家长一样独断专行。可以说,中国腐败的发展、泛滥就是权力绝对化、权力失控化的结果。这一点,在高官贪腐案件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要想根治腐败,就必须从限权和制衡两方面着手。行政审批中腐败现象严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政府部门揽了过多的权,管了太多的事。因而,还是要深化改革,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和选择项目,不能总是由政府部门来越俎代庖。而在必须保留行政审批的领域,则要坚决破除“一支笔”现象,不能由一把手说了算,而是要建立会审制,重大项目的投资、重大资金的流向,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出了事要追究每个班子成员的责任。治理干部任用中的腐败现象,同样是要破除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切实做到集体决策、共同负责。
说到制衡,最需要加强的是公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使官员的身家暴露于“阳光”之下,以千万双雪亮的眼睛来盯防可能出现的腐败。与此同时,充分调动公民社会的反腐能量,加大舆论监督报道的力度,让官员的腐败行迹暴露于公众视野中。从长远来说,除了推进以上两项监督的进程,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民主和法制的力量,阻断权力不受制约的腐败之源。
(责任编辑:董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