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口语补习班:请教非法用工受伤职工维权路线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4:13:22

请教非法用工受伤职工维权路线图

悬赏分:50 | 解决时间:2009-2-2 22:45 | 提问者:xtlujun

我到一家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打工第二天受重伤,老板不管了,我有招聘广告和一位同事的证言。请教高手指导维权路线图。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仲裁还是诉讼,环节太多了,好像有关规定不太明确甚至还扯皮。谢谢您的指教。

最佳答案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1、你的情况,国家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

 

2、工厂给工人买工伤等社会保险,是法律的强制规定的。老板没有给工人买工伤保险,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违法行为。

 

 

老板的厂子没有营业执照,属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3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老板要承担赔偿责任。

 

3、维权建议:你首先打12333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局出面,要老板先支付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给你治疗伤势。等治疗结束后,对你的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判断是属于那种等级的,根据鉴定结果,对你进行一次性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6/29/content_669394.htm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http://law.baidu.com/pages/chinalawinfo/4/96/5e3d91a511fb827d64f1e50d7833fb1e_0.html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