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气轮机原理:中国争议海域背后:一个《公约》引发的中国海权危机 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30:03

比如,基于公约精神,海权首先属于主权,在海权的成本体系中,主权国家必须支付普遍意义的“主权成本”,提供有关公共物品,即所谓“提供国内公共服务”;此外,作为主权“延伸”的海权,有一部分权利在“主权之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无害通过”、“过境通行”、铺设海底电缆或管道、使用“区域”内活动专项授权的规定,都属此类权利。

 

海权行使者(不一定是国家) 为这些权利所付出的成本则是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履行国际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处理好人类与海洋的关系、本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本国与途经本国海域的国家的关系、本国与本国船只远洋海域途经国家的关系,亦即所谓的国际责任或者“提供国际公共服务”。

4. 屯海战略可期

中国要想在争议海域与各相关国家的较量中处于上风,最根本的做法是继续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不断扩大国家综合实力,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与海洋经济的相关性,更好地开发和利用海洋,在“生产竞争”中制胜。

但是,这也意味着,政府要提供更到位的海洋公共政策和海洋公共服务,开发和利用海洋的技术与效率也要得到提高。依此对照,不管是在海防、法律法规的出台、国家监管还是在海洋产业、海洋科技发展方面,我们都还有很多需要上升的空间。

另外,国际形势变幻莫测,有些国家往往视国际法如无物。虽说为争夺海权,发生战争的几率不大。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还应当有应对极端事态发生的准备。从军事力量上,为完整的海权提供支撑。

因此,中国面临的海权问题,是怎样在现代海权条件下既能保证国家的海洋安全——不轻言战事但足以应付各种战事,又能最大程度地开发和利用好海洋——尽可能从海洋获取更多的收益,增进人们对海洋的认同与热情?换言之,怎样在被动状态下实现自己的完整海权?

怎么办?屯海

西汉在被动状态下从边缘地带的竞争中胜出的创造性办法也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和今天中国海权面临的情形相仿,当时的西汉面对匈奴在边缘地带的步步紧逼,底气很是不足:首先,部队的机动作战能力不如骑射为生的匈奴,解决争端和威胁的军力相对弱于周边敌对势力,虽有能力保卫中原可是无法有效应对异族常常进行的骚扰、侵袭和破坏;其次,农业技术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在边疆的推广没有把握和经验,在边疆地区开发能力是未知数的情况下,西汉政权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再次,战略要地为对手掌握,在战略进攻、防御和贸易诸事项上都很被动。

通过以军屯和“徙民实边”为主的屯田,早期的西汉一方面成功解决了兵员补充、粮草供给、纾解国家财政压力、正面作战配合的问题,并在这一过程中发展出一支强大的机动作战部队;另外一方面,亦探索出成熟的边疆开发模式,推动了边疆的农业生产,促进了边疆的贸易繁荣和民族交流,稳固了边界。拉铁摩尔曾谈及中国内陆边疆的形成,王明珂亦曾谈及华夏族群的边缘化延伸方式,始自西汉的屯田可以说是此间的重要推动力。

西汉陆权和今日中国海权的相似性,使得昔时适用屯田的逻辑,应该也适用现在的中国海疆,我们可称之为“屯海”。

当然,时隔两千多年以后,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分的今天,“屯海”和“屯田”自然会有诸多不同,军事专业化背景下让军人从事生产可能已不再现实,现代战争条件下为军事行动直接提供的替代作用可能也会大打折扣。纵使如此,经济和军事相互襄助的基本思路却可以继续沿用的,例如,中国发展海洋军事力量的兵员可从甚至主要从适格的屯海者及其家属中选拔;海军战士退役后可以加入到屯海者的行列;一些荒僻海岛或者远航途中的屯海者可以有一定的武装能力;发展和海洋邻国的双边贸易;推动边境的发展。这些都是屯田中曾经有过的智慧。

而且,相对屯田,“屯海”更强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包括对岛屿的精心守护和经营,也包括对沿海地区发展激励与支持,其落脚点在于,经由屯海者们的勤劳工作,增强中国从海上获取财富的能力,让海洋经济成为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且能够维持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致有一天中国有无可置疑的实力为自身发展提供“海洋安全保障”。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经济学博士,感谢盛洪教授和黄少安教授对本文提出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