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老师让女生脱鞋:我们需要的是教师,不是礼仪小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6:44:45
不能懒于换衣服而使衣服皱巴巴的;不能穿露胸、露肩、露背、露腰以及露大腿的服装;外穿的衣服不能过于单薄透明,不外穿吊带衫;不能穿着过于短小的服装;不宜穿着紧紧地包裹身体的服装;这是14日南京市下发的《给南京市中小学教师15条礼仪建议》中对教师着装的“六忌”规定。这份建议涉及形象与举止礼仪、办公与教学礼仪两部分。(9月15日《现代快报》)

    南京市教育局的一纸规定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大大小小的的15条建议,上到社交、聚会,下到课堂教书甚至连坐姿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总之就是要求教师要有礼仪,要大家闺秀(限女)。不禁疑惑,南京市教育局的这10多项建议是旨在规范教师的言行还是要培训礼仪小姐?

    在旁人看来这是10几条不大不小的建议,但落在了老师的头上却像一张巨网,将她们牢牢的束缚住,不允许有丝毫展示个性的机会。这样的规定对于那些刚刚毕业走上从教岗位的年轻教师而言是残忍的,毕竟她们正值青春年少,恰是喜欢表现的时候,却被一纸檄文把所有的想法扼杀在了摇篮之中。

    如果说规定教师的着装仪表我们还可以表示理解,那不知道对教师的网络生活还要加以干预该作何解释?难道一日为师,就要终身受禁?教师每天在从事着高强度的工作,承受着各方面的压力,而上网恰好就是他们放松自己,娱乐自己的好机会,更何况网络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如果还要刻意做那么多要求,强加无理的条条杠杠,未免有些太和老师较真了吧!

    当然并不否认南京市教育局的出发点,只是在实际操作上出现了不该有的偏失。老师担当的是“传道、授业、解惑”的重要责任,在言行举止上也确实对学生有着影响,但这并不代表教师就要为学生的行为买单,学生还是有自己的判断力的,而且影响学生行为的因素也是各方面的,有时大街上随便走的一个人或许都会成为学生们模仿的对象,难道我们得要求凡是上街的人都要衣着得体,不能太暴露,不能穿紧身服饰?显然,不可能。

    再说发起提案的某政协委员,据说该政协委员是在接自己的孩子时,正好看到一位穿着吊带衫的老师蹲下来给孩子系鞋带,衣服领口很低,可以透过领子看到里面的内衣。请问,您为什么不注意这位教师帮助学生系鞋带的举动,偏偏要顺着胸口看人家的内衣呢?

    15条建议,可能会毁了一个学堂,因为有了太多的约束后不但老师自己会感到别扭,恐怕连学生也会不舒服。建议南京市教育局仔细考虑之后再做决定,毕竟我们需要的是自然的教师,不是虚假的礼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