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心态:部分企业滥用劳务派遣方式未实现同工同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8:33:27

  对于劳务派遣被滥用的现状,《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应持续细化、完善,并加大执法力度

  2011年元旦刚过,春城昆明迎来了今年的首次降温。来自云南省会泽县的130多名工人顶着刺骨的寒风,开始了他们在省城昆明的艰辛上访之路。

  “请各级领导为农民工主持公道”。1月4日,穿着“驰宏锌锗”工作服的工人们打着横幅,到云南省总工会的大门口静坐上访。尽管天气寒冷,一百多名工人在省总工会大门口一直静坐到晚上23时左右才离开。1月5日,静坐继续。1月6日,工人们又来到省政府门前静坐。

  “天这么冷,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才来上访的,希望省上能帮助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工人代表孙先福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他们是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驰宏公司”)会泽分公司2006年以前招的一年一签的农民合同工。2007年驰宏公司将他们的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转为了劳务派遣合同。随后,工人们各项福利待遇大幅下降,工人们觉得自己逐渐变成了“二等公民”。

  2010年8月,在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工人们希望像2007年以前一样与驰宏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坚持维持劳务派遣关系,在与公司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工人们希望通过到政府相关部门上访来反映他们的诉求。

  劳动合同“变身”

  驰宏公司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是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A股上市企业,公司以铅锌产业为主,集地质勘探、采矿、选矿、冶金、化工、深加工和科研为一体,公司拥有分公司3个、全资子公司5个、控股公司6个,在云南、内蒙古拥有多座自备矿山。

  驰宏公司党委书记武佩雄称,公司2007年下半年开始对企业用工方式进行了调整,按照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工作满10年的工人,将其劳动合同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工龄不满10年的农民工,则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工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2年半至3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后再到驰宏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