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按摩前列腺图片:巴厘語彙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7:54:17

巴厘語彙解

一、佛教

佛教:巴厘語Buddha-sàsana。Buddha,意為覺悟者,即佛陀。sàsana,意為教導,教說,教法。Buddha-sàsana即佛陀的教導,佛陀的教法。

佛陀的教法可以分為三個層面:

1. 教理之教(pariyatti-sàsana) ——律、經、論三藏等應當學習的教法義理。

2. 行道之教(pañipatti-sàsana) ——戒、定、慧三學等能導向證悟出世間法的禪修實踐。

3. 通達之教(pañivedha-sàsana) ——證悟四種聖道、四種聖果以及涅盤九種出世間法。

  唯有教理之教的住立,才有行道之教的存在;因為修行不能偏離三藏,不能違背佛陀的教導。唯有行道之教的住立,才有通達之教的存在;因為不依照戒定慧禪修,脫離了行道實踐,就不可能證悟任何的出世間法。

 

上座部佛教:巴厘語Theravàda。thera,意為長老,上座;vàda,意為說, 論, 學說, 學派, 宗派, 部派。

上座部佛教因其由印度本土向南傳播到斯里蘭卡、緬甸等地,故稱為南傳佛教。又因所傳誦的三藏經典使用巴厘語(pàëi-bhàsà),故又稱為巴厘語系佛教。

南傳上座部佛教堅持傳承和保守佛陀的原本教法,只相信和崇敬佛、法、僧三寶,傳誦與尊奉巴厘語律、經、論三藏,依照八聖道、戒定慧、四念處等方法禪修,大多數人致力於斷除煩惱、解脫生死、證悟涅盤。

傳統上,南傳上座部佛教流傳於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南亞、東南亞國家和地區。

 

巴厘語 (pàëi-bhàsà):是由佛陀在世時中印度馬嘎塔國(Magadha,摩揭陀國)一帶使用的方言變化而來,它屬於與古印度正統的雅語——梵語(Sanskrit)——相對的民眾方言——布拉格利語(Pràkrit)的一種。南傳上座部佛教相信巴厘語是佛陀當年講經說法時所使用的馬嘎塔口語,故又稱為“馬嘎底語”(Màgadhika, Màgadhã,摩揭陀語)。

“巴厘”(pàëi)一詞的原意為聖典、佛語(Buddha- bhàsà),用以區分作為解釋聖典的文獻——義注(aññhakathà)和複注(ñãkà)。也因如此,記錄聖典、佛語的專用語“馬嘎底語”到後來也就逐漸成了“聖典語”、“佛經語”的代名詞,即“巴厘語”。

巴厘語與梵語(Sanskrit)同屬古印度語,但梵語屬於雅語,巴厘語屬於俗語;梵語是貴族語,巴厘語是民眾語;梵語是婆羅門教-印度教的標準語,巴厘語則是佛陀及聖弟子們的用語。佛陀曾禁止僧眾們用梵語來統一佛語。

南傳上座部佛教因為使用巴厘語傳誦的三藏經典,故又被稱為巴厘語系佛教。

 

 

二、佛陀

佛陀:巴厘(梵)語buddha的古音譯。意為覺者,覺悟者。

“佛陀”有兩種含義:

1.以解脫究竟智覺悟了一切應了知者,稱為佛陀。

2.自己無需老師的指導而覺悟了四聖諦,也能教導其他有情覺悟者,稱為佛陀。

義注中解釋說:“凡有任何應了知者,皆以解脫究竟智覺悟了那一切,故為佛陀。或因為自己覺悟了四聖諦,也能令其他有情覺悟,以這些理由故為佛陀。”(Pr.A.1 / Vm.1.141)

 

世尊:巴厘(梵)語bhagavant的意譯。bhaga,意為祥瑞,吉祥,幸運;vant,意為具有,擁有。bhagavant直譯為“具祥瑞者”。

諸經律的義注採用語源學的方法解釋了bhagavà的六種含義:

1.以具諸祥瑞(bhàgyavà'ti)故為bhagavà;

2.以已破壞(bhaggavà'ti)一切危險故為bhagavà;

3.以有諸福德(bhagà assa santã'ti)故為bhagavà;

4.以分別(vibhattavà'ti)一切法故為bhagavà;

5.以親近(bhattavà'ti)諸上人法故為bhagavà;

6.以已除去諸有(bhavesu vantagamano'ti)故為bhagavà。(Pr.A.1 / Vm.1.142-4)

在巴厘聖典中,通常用Bhagavà來尊稱佛陀。

 

阿拉漢:巴厘語arahant的音譯。意為應當的,值得的,有資格者。

“阿拉漢”有五種含義:

1.以已遠離(àrakattà)一切煩惱故為arahaü;

2.以已殺煩惱敵故(arãnaü hatattà)為arahaü;

3.以已破輪回之輻故(arànaü hatattà)為arahaü;

4.以有資格(arahattà)受資具等供養故為arahaü;

5.以對惡行已無隱秘故(pàpakaraõe rahàbhàvato)為arahaü。(Pr.A.1 / Vm.1.125-130)

“阿拉漢”是對佛陀的尊稱,也可以指一切的漏盡者 (khãõàsava,斷盡煩惱者),包括諸佛、獨覺佛及阿拉漢弟子。

漢傳佛教依梵語arhant音譯為“阿羅漢”,謂為小乘極果。其音、用法皆與上座部佛教有所不同。

 

全自覺者:對佛陀的尊稱,為巴厘語sammàsam- buddha的直譯。sammà,意為完全地,徹底地,圓滿地,正確地;sam,於此作sàmaü解,意為自己,親自;buddha,即佛陀,意為覺悟者。全自覺者即自己完全地覺悟了一切法的人。

諸義注中說:“完全地、自己覺悟了一切諸法,故為‘全自覺者’。”(Sammà sàma¤ca sabbadhammànaü buddhattà pana sammàsambuddho'ti.) (Pr.A.1 / M.A.1.12 / A.A.1.170 / Vm.1.132)

漢傳佛教依梵語samyak-sambuddha音譯為三藐三佛陀;意譯作正等覺者,正等正覺者,正遍知。

 

苟答馬:巴厘語Gotama的音譯。我們現在佛陀的家姓,通常用來指稱佛陀。我們現在的教法時期是苟答馬佛陀的教法時期。

漢傳佛教依梵語Gautama音譯為喬答摩、瞿曇等。也常依佛陀的族姓稱為釋迦牟尼(øakyamuni)。

 

獨覺佛:巴厘語paccekabuddha。在沒有佛法的時期,能無師而通達四聖諦,但卻不能教導其他眾生的阿拉漢聖者。

漢傳佛教依梵語pratyekabuddha譯作辟支佛、貝支迦、緣覺佛等。

 

三、戒律

比庫:巴厘語bhikkhu的音譯,有行乞者、持割截衣者、見怖畏等義。即于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具足戒的男子。

在《律藏·巴拉基咖》中解釋:“乞討者(bhikkhako'ti)為比庫,遵從於行乞者(bhikkhàcariyaü ajjhupagato'ti)為比庫,持割截衣者(bhinnapañadharo'ti)為比庫。”(Pr.45)

《清淨道論》中說:“比庫者,以應見到輪回的怖畏(saüsàre bhayaü ikkhaõatàya),或應持割截衣等(bhinnapañadharàditàya),獲得這樣名稱的信心出家的良家之子。” (Vm.1.14)

漢傳佛教依梵語bhikùu音譯為“比丘”、“苾芻”等,含有破惡、怖魔、乞士等義。其音、義皆與巴厘語有所不同。

現在使用“比庫”指稱巴厘語傳承的佛世比庫僧眾及南傳上座部比庫僧眾;而使用“比丘”、“比丘尼”指稱源自梵語系統的北傳僧尼。

沙馬內拉:巴厘語sàmaõera的音譯。是指于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持十戒之男子。

漢傳佛教依梵語÷ràmaõeraka音譯為“沙彌”、“室羅摩拏洛迦”等。

   附帶提一下:漢傳佛教把梵語÷ràmaõeraka訛略為“沙彌”。如果把“沙彌”轉寫為巴厘語則為sàmã。sàmã意為主人、物主、丈夫。在佛世時的古印度,奴隸、僕人稱其主人為“沙彌”,婦女稱其丈夫也為“沙彌”。同時,“沙彌尼”(sàminã)則是女主人、妻子的意思。因此,不宜把巴厘語sàmaõera訛略成“沙彌”[1]。

 

皈依 (saraõa):或歸依,依靠;庇護所,避難所。

皈依的對象有三,稱為“三皈依”(tisaraõa)或“皈依三寶”。三寶,即佛(buddha)、法(dhamma)、僧(saïgha)。皈依三寶是指以佛、法、僧作為皈依處或庇護所。

 

戒 (sãla):有行為、習慣、品質、本性、自然等義,通常也指道德規範、好品質、良善的行為、佛教的行為準則等。

  《清淨道論》中解釋:“以什麼意思為戒呢?以戒行之義為戒。為何稱為戒?正持(samàdhànaü)——以身業等好習慣的無雜亂性之義;或確持(upadhàraõaü)——以住立於善法的持續性之義。這兩種意思實是通曉語法者所允許。但也有人以頭義為戒,以清涼義為戒,用如是等方式來解釋其義。”(Vm.1.7)

  “戒”有時也作為“學處”的別名,如在家學處包括五戒(pa¤casãla)、八戒(aññhaïgasãla)等,出家學處包括十戒(dasasãla)、具足戒(upasampannasãla)等。

 

學處 (sikkhàpada):或譯作學足。sikkhà意為學,學習,訓練;pada意為足,處所。學處亦即學習規則,戒條。

《小誦注》中說:“應當學故為學;以此作為足故為足。學之足為學足,即到達學的方法之義。又或者說為根本、依止、立足處[為學處]。”

 

十種學處 (dasa-sikkhàpadàni):又作十戒,即沙馬內拉應學習的十種行為規則。

這十種學處依次是:離殺生,離不與取,離非梵行,離虛妄語,離放逸之因的諸酒類,離非時食,離觀聽跳舞、唱歌、音樂、表演,離妝飾、裝扮之因的穿戴花鬘、芳香、塗香,離高、大床座,離接受金銀。

巴帝摩卡:巴厘語pàtimokkha的音譯,有上首、極殊勝、護解脫等義。

《律藏·大品·誦戒篇》中解釋:“巴帝摩卡者,此是最初,此是頭首,此是諸善法之上首,因此稱為‘巴帝摩卡’。”(Mv.135)

律注《疑惑度脫》中說:“巴帝摩卡為極殊勝(pa-atimokkha)、極上首(atipamokkha)、極尊、極上之義。”

《清淨道論》中說:“若他看護(pàti)、保護此者,能使他解脫(mokkheti)、脫離惡趣等苦,所以稱為‘巴帝摩卡’。”(Vm.1.14)

巴帝摩卡可分為戒和經籍兩種:

1.戒巴帝摩卡(sãla pàtimokkha)——比庫、比庫尼應持守的巴帝摩卡律儀戒。其中,比庫巴帝摩卡共有227條,比庫尼巴帝摩卡有311條。

2.經籍巴帝摩卡 (gantha pàtimokkha)——僧團每半月半月應念誦的戒經。有兩部戒經,即《比庫巴帝摩卡》和《比庫尼巴帝摩卡》。

漢傳佛教依梵語pràtimokùa音譯為“波羅提木叉”等,意為別解脫、從解脫、隨順解脫等,其音、義與巴厘語有所不同。

 

義注 (aññhakathà):aññha,同attha, 意為義,義理;kathà,意為論,說。即解釋巴厘三藏的文獻。

在南傳上座部佛教的傳承中,律、經、論三藏聖典稱為“巴厘”(Pàëi), 對三藏的注解稱為“義注” (aññhakathà),對義注的再解釋稱為“複注”(ñãkà), 對複注的再解釋稱為“再複注”(anuñãkà)。

其中,《律藏》的義注有《普端嚴》和《疑惑度脫》。《經藏》的義注有《吉祥悅意》、《破除疑障》、《顯揚心義》、《滿足希求》、《勝義光明》等;論藏的義注有《殊勝義注》、《迷惑冰消》和《五部論注》。

 

梵行 (brahmacariya):意為清淨、尊貴、值得讚歎的行為;或如清淨、尊貴的諸佛、獨覺佛、出家聖弟子等清淨者們的生活方式。

 

甘馬:巴厘語kamma的音譯,意為業,行為,造作。以譯音出現時,則專指僧團的表決會議。

漢傳佛教依梵語karma音譯為“羯磨”。

 

近事男:巴厘語upàsaka的直譯,即親近奉侍三寶的男子。又作淨信男,清信士,居士;為已歸依佛、法、僧的在家男子。古音譯作優婆塞、鄔波索迦、伊蒲塞等。女子則稱為近事女(upàsikà,優婆夷)。

 

淨人,巴厘語kappiyakàraka,簡稱kappiya,意為使事物成為比庫或僧團允許接受和使用的未受具戒者。也包括為比庫或僧團提供無償服務者。

 

明相出現 (aruõuggamana):又作黎明,破曉;即天剛亮的時候。時間約在日出前的30-35分鐘之間不等。同時,在一年之中不同日期的明相出現時刻也不同。佛教以明相出現作為日期的更替,而非午夜12點。

有許多標誌可以辨認明相出現,如四周的天空已由暗黑色轉為藍白色,鳥兒開始唱歌,可以看清不遠處樹葉、建築物等的顏色,不用打手電筒也可看清道路等。一年之中不同日期的明相出現時刻並不相同。

 

日正中時 (majjhantika samaya):又作正午,即太陽正好垂直照射於所在地點的經線上的那一刹那,日影一偏即為非時 (過午)。不同地區的日正中時並不相同,所以不能以中午12點來計算。同時,在一年之中,不同日期的日正中時也不同。

 

時限藥 (yàvakàlika):限於明相出現後至日正中時之間的時段才可以食用的食物。時限藥分為噉食和嚼食兩類。

 

噉食 (bhojaniya):也作正食,軟食。律藏中說:“五種食物名為噉食:飯、麵食、炒糧、魚和肉。” (Pc.239)

a.飯(odano) ——由稻穀、麥等七穀的米粒所煮成的飯和粥。

b.麵食(kummàso) ——以麥為原料製成的面製品。

c.炒糧(sattu) ——由七穀經烘炒而成;也包括將稻穀炒後所搗成的粉。

d.魚(maccho) ——包括魚鱉蝦蟹、貝類等一切水生動物。

e.肉(maüsaü) ——禽、獸類的肉、骨、血、皮、蛋等。

 

嚼食 (khàdaniya):也作硬食,不正食。khàdana, 即咀嚼之義。嚼食是指須經咬嚼的食物,如:水果、植物的塊莖類等。

律藏中說:“除了五種噉食、時分藥、七日藥和終生藥之外的其他食物名為嚼食。”(Pc.239)

除了五類噉食以外,一般上用來當食物食用的都可以歸納為嚼食。例如:蔬果瓜豆等等。除此之外,麥片、美祿(Milo)、好力克(Horlic)、阿華田(Ovaltin)、豆漿、番薯湯、可哥、巧克力、乳酪、三合一咖啡等也不許在非時服用。根據斯里蘭卡及泰國佛教的傳承,不加奶精的純咖啡可以在非時服用。

 

時分藥 (yàmakàlika)[2]:只限制比庫於一天之內食用的水果汁以及未煮過的蔬菜汁。例如芒果汁、蘋果汁、橙汁、香蕉汁、葡萄汁等。

世尊在《律藏·藥篇》中說:

“諸比庫,我允許一切果汁,除了穀果汁之外。諸比庫,允許一切葉汁,除了菜汁[3]之外。諸比庫,允許一切花汁,除了蜜花汁之外。諸比庫,允許一切甘蔗汁。”(Mv.300)

根據律藏的注釋,大型水果以及一切其他種類的穀物皆被視為是隨順于穀類的,其汁不可用來作時分藥。例如椰子汁、西瓜汁、哈蜜瓜汁等。

時分藥的製作方法是:由沙馬內拉或在家人等未受具戒者把欲榨成汁的小果等以冷水壓擠後,經過濾而成。濾過了的汁可加進冷開水、糖或鹽飲用。

任何經煮過了的蔬菜汁和水果汁皆不可在午後飲用,因為該汁一旦煮過則成了時限藥。不過,放在太陽下面加溫是允許的。

 

七日藥 (sattàhakàlika):允許比庫在七天之內存放並食用的藥。有五種七日藥,即:生酥、熟酥、油、蜂蜜和糖。

 

終生藥 (yàvajivika):又作盡壽藥。即沒有規定食用期限的藥品。此類藥一般上是用來治病而不當食物吃用。

 

作淨:巴厘語kappiyaü karoti的直譯, 意即“使…成為許可的”。

如果比庫接到含有種子的水果或瓜豆蔬菜等的供養時,應先作淨後才可食用。有五種作淨的方法:1.用火損壞,2.用刀損壞,3.用指甲損壞,4.無種子,5.種子已除去。

 

林野 (ara¤¤a):即遠離村莊市鎮的山林、荒郊、野外。古音譯為阿蘭若、阿練若等。

有住在林野習慣的比庫則稱為“林野住者” (àra¤¤ika)。

 

 

四、教理

聖諦:巴厘語ariyasacca, 即聖者的真諦(ariyassa saccattà ariyasaccànã'ti attho.)

聖(ariya),意為神聖的,尊貴的,聖者。諦(sacca),意為真諦,真理,真實。

這四聖諦之所以被稱為“聖諦”,《清淨道論》中以四義解釋說:

1. 因為是佛陀等聖者所通達,所以稱為“聖諦”。 如說:“諸比庫,這四種是聖諦。哪四種呢?……諸比庫,這些是四聖諦。這些為諸聖者所通達,所以稱為聖諦。”

2. 又因是聖者的真諦,故為“聖諦”。如《相應部》中說:“諸比庫,在有諸天、魔、梵的世間中,有沙門、婆羅門、天與人的人界,如來是聖者,所以稱為‘聖諦’。”(S.56.3.8)

該經義注說:“由於這些屬於聖者所有的,已被聖者、如來所通達、所宣說,因此以聖者的真諦故,為‘聖諦’的意思。”

3. 因正覺了這些而成就聖位,故稱為“聖諦”。如說:“諸比庫,如實正覺了此四聖諦故,如來稱為‘阿拉漢、全自覺者’。”(S.56.3.3)

4.又因諸聖者皆是真實故為“聖諦”;諸聖者即是如實、不違如、不異如的意思。如說:“諸比庫,此四聖諦為如、不違如、不異如,所以稱為‘聖諦’。” (S.56.3.7) (Vm.2.531)

 

  聖諦有四種,稱為四聖諦(catàri ariyasaccàni):

  1.苦聖諦(dukkhaü ariyaccaü);

  2.苦集聖諦(dukkhasamudayaü ariyaccaü);

3.苦滅聖諦(dukkhanirodhaü ariyaccaü);

4.導至苦滅之道聖諦(dukkhanirodhagàminã pañipadà ariyasaccaü)。

四聖諦是佛陀教法的根本,任何的善法皆為四聖諦所包攝。(M.28)

 

苦聖諦 (dukkhaü ariyaccaü):簡稱苦諦。即揭示生命本質的真理。

苦,巴厘語dukkha,由du(下劣的)+kha(空無的)構成。《清淨道論》解釋說:“此第一諦下劣,是許多禍害的依處;空無,並沒有愚人們所遍計的恒常、淨、樂、我之性。因為下劣故,空無故,稱為‘苦’。” (Vm.2.530)

在《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何謂苦聖諦?生是苦,老是苦,死是苦,愁、悲、苦、憂、惱是苦,怨憎會是苦,愛別離是苦,所求不得是苦。簡而言之:五取蘊即苦。”

  根據《分別論》,苦聖諦是除了渴愛(taõha,屬於貪心所)之外的煩惱、不善法、三善根有漏法、有漏善法、有漏善不善法的果報、既非善不善和果報的唯作法,及一切色法(81世間心,51心所,28色)。(Vbh.206)

 

苦集聖諦 (dukkhasamudayaü ariyaccaü):簡稱集諦。即揭示苦生起的原因之聖諦。

集,巴厘語samudaya,由saü(集合)+u(生起)+aya (原因)構成。《清淨道論》解釋說:“此第二諦以有其餘諸緣的集合作為苦生起的原因,這樣的集合作為生起苦的原因,稱為‘苦之集’”。(Vm.2.530)

在經教中,苦集聖諦通常指渴愛(taõha)。如《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何謂苦集聖諦?此愛是再有,與喜、貪俱,於處處而喜樂,這就是:欲愛、有愛、無有愛。”

根據《分別論》,苦之因除了渴愛之外,還可以指一切煩惱、一切不善法、三善根有漏法和一切有漏善法。(Vbh.206-210)

 

苦滅聖諦 (dukkhanirodhaü ariyaccaü):簡稱滅諦。即關於苦的滅盡、渴愛止息的聖諦。

滅,巴厘語nirodha,由ni(沒有)+rodha(流浪,旅行)構成。《清淨道論》解釋說:“因為在此並沒有被稱為輪回流浪的苦的征途,一切之趣已空故;或已證得[滅]時,那裏便沒有被稱為輪回流浪的苦的征途;也因與之相反故,稱為苦之滅。或作為苦的不生、滅盡之緣故,為苦之滅。”(Vm.2.530)

在《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何謂苦滅聖諦?即是那種愛的無餘離貪、滅、捨棄、舍離、解脫、無執著。”

 

導至苦滅之道聖諦 (dukkhanirodhagàminã pañipadà ariyasaccaü):簡稱道諦。即能夠達到滅苦的途徑、方法的聖諦。《清淨道論》解釋說:“第四諦因為以彼苦之滅為目標、朝向它而前進故;是到達苦之滅的行道故,所以稱為‘導至苦滅之道’。”(Vm.2.530)

在《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何謂導至苦滅之道聖諦?此即八支聖道,這就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念處:巴厘語satipaññhàna。念的住立(patiññhàti)或現起處(upaññhànaññhena)為念處(satiyà paññhànaü satipaññhànaü)。

有四種念處: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和法念處。

 

覺支:巴厘語sambojjhaïga, 又作正覺支。正覺的因素或導向正覺的要素,稱為正覺支。(tassa sambodhissa, tassà và sambodhiyà aïgan'ti sambojjhaïgaü.)

有七種正覺支: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和舍覺支。

 

八支聖道:巴厘語aññhaïgika ariyamagga,又作八聖道分,即聖道的八個要素。道(magga),即道路;導向正覺與涅盤的道路為聖道。

  八支聖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和正定。

  北傳佛教多作“八正道”。

 

正見 (sammàdiññhi):見,巴厘語diññhi,即見解,意見,觀點。若加上首碼sammà即為正見;若以diññhi單獨出現則專指邪見。

  正見與智(¤àõa)、慧(pa¤¤à)、明(vijjà)、無癡(amoha)等同義,為慧根(pa¤¤indriya)心所的異名。

正見包括觀正見(vipassanà-sammàdiññhi)與道正見(magga-sammàdiññhi)兩種,但多數是指道正見,即對四聖諦的智慧。

如《大念處經》說:“諸比庫,什麼是正見呢?諸比庫,苦之智、苦集之智、苦滅之智、導至苦滅之道之智。諸比庫,這稱為正見。”

 

正思惟 (sammàsaïkappa):思惟,即思索,思維,專注,為尋(vitakka)心所的異名。

有三種正思惟:出離思惟(nekkhammasaïkappa)、無恚思惟(abyàpàdasaïkappa)、無害思惟(avihiüsà- saïkappa)。

《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什麼是正思惟呢?出離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諸比庫,這稱為正思惟。”

 

正語 (sammàvàcà):正確的言語,即遠離四種不正當的語言:虛妄語(musàvàda)、離間語(pisuõà vàcà)、粗惡語(pharusà vàcà)、雜穢語(samphappalàpa)。

《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什麼是正語呢?離虛妄語、離離間語、離粗惡語、離雜穢語。諸比庫,這稱為正語。”

 

正業 (sammàkammanta):正確的行為,即遠離三種不正當的行為:殺生(pàõàtipàta)、不與取(adinnàdàna,偷盜)、欲邪行(kàmesu micchàcàra,邪淫)。

《大念處經》中說:“諸比庫,什麼是正業呢?離殺生、離不與取、離欲邪行。諸比庫,這稱為正業。”

 

正命 (sammà-àjãva):正當的謀生方式。

《大念處經》說:“諸比庫,什麼是正命呢?諸比庫,於此,聖弟子舍離邪命,以正命而營生。諸比庫,這稱為正命。”

 

正精進 (sammàvàyàma):正確的努力、奮鬥。

正精進通常指四正勤(cattàro sammappadhànà)。

《大念處經》說:“諸比庫,什麼是正精進呢?諸比庫,於此,比庫為了未生之惡、不善法的不生起,生起意欲、努力、激發精進、策勵心、精勤;為了已生之惡、不善法的斷除,生起意欲、努力、激發精進、策勵心、精勤;為了未生之善法的生起,生起意欲、努力、激發精進、策勵心、精勤;為了已生之善法的住立、不忘、增長、廣大、修習、圓滿,生起意欲、努力、激發精進、策勵心、精勤。諸比庫,這稱為正精進。”

 

正念 (sammà sati):念,即心清楚地了知物件;保持心對所緣念念分明、不忘失。正念的所緣通常分為四種,即四念處: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和法念處。

《大念處經》說:“諸比庫,什麼是正念呢?諸比庫,於此,比庫於身隨觀身而住,熱誠,正知,具念,調伏世間的貪、憂;於受隨觀受而住,熱誠,正知,具念,調伏世間的貪、憂;於心隨觀心而住,熱誠,正知,具念,調伏世間的貪、憂;於法隨觀法而住,熱誠,正知,具念,調伏世間的貪、憂。諸比庫,這稱為正念。”

 

正定 (sammà samàdhi):定,即心一境性(ekaggatà)心所,為心只專注於所緣的狀態。經典中通常將正定解釋為四種禪那。

《大念處經》說:“諸比庫,什麼是正定呢?諸比庫,於此,比庫已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成就並住于初禪;尋伺寂止,內潔淨,心專一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成就並住於第二禪;離喜,住於舍,念與正知,以身受樂,正如聖者們所說的:‘舍、具念、樂住。’成就並住於第三禪;舍斷樂與舍斷苦,先前的喜、憂已滅沒,不苦不樂,舍念清淨,成就並住於第四禪。諸比庫,這稱為正定。”

 

 

五、禪修

業處:巴厘語kammaññhàna的直譯,字義為“工作的處所”,即修行的法門,或修行時專注的對象。

有兩大類業處:

1.止業處(samatha kammaññhàna)為培育定力的修行方法,屬於增上心學。

2. 觀業處(vipassanà kammaññhàna),為培育智慧的修行方法,屬於增上慧學。

 

止 (samatha):意為平靜。為心處於平靜、專一、無煩惱、安寧的狀態,亦即禪定的修行法門。古音譯作奢摩他。

諸經論注說:“令諸敵對法止息為止。”(paccanãka- dhamme sametã'ti samatho.)(Dhs.A.132; Ps.A.83)

在《清淨道論》中,把佛陀所教導的修習止的種種方法歸納為四十種業處:十遍、十不淨、十隨念、四梵住、四無色、一想、一差別。

 

觀 (vipassanà):又音譯為維巴沙那。為直觀覺照一切名色法(身心現象)的無常、苦、無我本質,亦即培育智慧的修行法門。古音譯作毗婆舍那、毗缽舍那。

諸經論注說:“以無常等不同的行相觀照為觀。” (aniccàdivasena vividhena àkàrena passatã'ti vipassanà.) (Dhs.A.132; Ps.A.83)

在修行觀業處時,依據修習世間智直至出世間智而次第成就的觀智可分為十六種,即:名色識別智、緣攝受智、思惟智、生滅隨觀智、壞滅隨觀智、怖畏現起智、過患隨觀智、厭離隨觀智、欲解脫智、審察隨觀智、行舍智、隨順智、種姓智、道智、果智和省察智。

 

入出息念:巴厘語ànàpànassati的直譯,又音譯作阿那般那念,或被訛略為安般念。ànàpàna由assasati(入息)和passasati(出息)組成,即入出息、呼吸。sati意為念,即保持心對所緣念念分明、不忘失。入出息念即保持正念專注于呼吸的修行方法。

  修習入出息念可以證得四種色界禪那。

  北傳佛教有時將之稱為“數息觀”。然而,根據上座部佛教的教學實踐,“數息”只是修習入出息念的最初階段,不能代表整個修習過程。而且,入出息念包括了由止到觀的完整修法,不能籠統地稱為“觀”。

 

禪相:巴厘語nimitta。nimitta意為標誌,標記,徵兆。禪修時由於專注禪修所緣生起的影像為禪相。禪相由心想而生,屬於概念法。

  有三種禪相:遍作相(parikammanimitta)、取相(uggahanimitta)和似相(pañibhàganimitta)。

  在三種禪相中,四十種業處都可通過適當的方法獲得遍作相與取相,但只有十遍、十不淨、身至念與入出息念22種業處才能獲得似相,並且必須通過專注似相證得近行定與安止定。

 

不淨修習:巴厘語asubha-bhàvanà的直譯。subha意為清淨的,美的;加上表示反義的首碼a,意為不清淨的。bhàvanà意為修習,禪修,培育。不淨修習即取身體的厭惡不淨作為禪修所緣的修行方法。

  有兩種修習不淨的方法:1.有意識的不淨業處(savi¤¤àõaka-asubhakammaññhàna),又作身至念、三十二身分,即思惟有生命的身體三十二個部分厭惡與不淨的禪修業處。

  2.無意識的不淨業處(avi¤¤àõaka-asubha- kammaññhàna),又分為十種,即思惟無生命的身體(死屍)腫脹腐爛的十種不淨相(十不淨)。

修習不淨業處能鎮伏貪欲,也可以證得初禪。

  北傳佛教依說一切有部等所傳的“五停心觀”將“不淨修習”稱為“不淨觀”。“五停心觀”意謂五種停止心之惑障的觀法,即不淨觀、慈悲觀、緣起觀、界分別觀、數息觀。然而,根據上座部佛教,修習不淨業處包括修止及修觀。因此不能把巴厘語asubha-bhàvanà籠統地稱為“不淨觀”。

 

四梵住:巴厘語cattàro-brahmavihàrà,即修習慈、悲、喜、舍四種梵住。

《清淨道論》中說:“當知以最勝處及以無過失性而稱為梵住。以對諸有情正確地行道故住於最勝。又如梵天以無過失之心而住,如此與這些相應的禪修者相當於梵天而住。故以最勝處及以無過失性而稱為梵住。”(Vm.1.268)

四梵住又作四無量(catasso-appama¤¤àyo)。由於修習慈等是對無量的物件而轉起,無量的有情是它們的物件,以所緣無量故為“無量”。(Vm.1.269)

  祝願有情幸福快樂為慈(mettà);

  希望拔除有情之苦為悲(karuõà);

  隨喜有情的成就為喜(mudità);

  對有情保持中舍平等的態度為舍(upekkhà)。

 

慈心修習:巴厘語mettà-bhàvanà的直譯,又作修慈,培育慈愛。mettà意為慈,慈愛;bhàvanà意為修習,培育。慈心修習即希望一切有情快樂的修行方法。

  修習慈心屬於四梵住之一,又是四種保護業處之一。修習慈心能證得色界第三禪。

  北傳佛教依“五停心觀”將“慈心修習”稱為“慈心觀”。然而,根據上座部佛教,修習慈心屬於修止而非修觀。因此不能把巴厘語Mettà-bhàvanà訛作“慈心觀”。

 

佛隨念:巴厘語 Buddhànussati的直譯。禪修者思惟佛陀的九種功德:“彼世尊亦即是阿拉漢、全自覺者、明行具足、善至、世間解、無上調禦丈夫、天人導師、佛陀、世尊。”也可以只憶念佛陀九德中的其中一項功德,如“阿拉漢,阿拉漢……”。

此業處因為以佛陀的功德為所緣,只能達到近行定,不能證得安止。

 

三相 (tãõi lakkhaõàni):一切行法(有為法,世間法)皆具有的三種本質:無常、苦、無我。

  以諸行生滅變易故為無常(anicca);

  以諸行數數受到生滅的逼迫故為苦(dukkha);

  以一切法(包括世間、出世間法)並不存在可稱為“我”的實體故為無我(anatta)。

  北傳佛教有“法印”(梵語dharma-mudrà)之說,謂小乘經有“三法印”,即以“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盤寂靜”三項義理印證各種說法之正邪,或再加“一切行苦”成“四法印”;又謂大乘經有“一實相印”云云。南傳上座部佛教並無“法印”之說。

 

 

六、道果

弟子:巴厘語sàvaka,直譯作聲聞,意謂通過聽聞佛陀音聲言教而修行、證果的弟子。

如果依勝義諦,只有證悟道果的聖弟子(四雙八輩)才能稱為“聲聞”;但若依世俗諦,則包括只要受了三皈五戒的所有僧俗佛教信徒皆可稱為弟子。

 

入流:又作至流,四種聖果中的初果,為巴厘語sotàpanna的直譯。sota, 意為流,河流;àpanna, 意為已進入,已到達。入流即已進入聖道之流,必定流向般涅盤。

《增支部·第十集》注中說:“入流者,為已進入聖道之流。”(sotàpannà'ti ariyamaggasotaü àpannà.) (A.A.10.64)

以上是就聖果位而言的。若就聖道位而言,巴厘語則為sotàpatti。sota (流) + àpatti (進入,到達),中文也譯作入流。在聖典中也常作sotàpattiphala- sacchikiriyàya pañipanna, 直譯作“為現證入流果的已行道者”或“正進入證悟入流果者”。

入流聖道能斷除最粗的三種結:

①、執著實有我、我所、靈魂、大我、至上我存在的“有身見”(sakkàya diññhi,又作身見,我見,邪見,薩迦耶見);

②、執著相信修持苦行、祭祀、儀式等能夠導向解脫的“戒禁取”(sãlabbattaparàmàsa);

③、對佛法僧、戒定慧、三世因果及緣起的“疑” (vichikicchà)。

同時,入流道智也能斷除一切強得足以導致投生至四種惡趣(地獄、畜生、餓鬼、阿蘇羅)的貪瞋癡,以及所有尚未產生四種惡趣果報的惡業。因此,初果入流聖者不可能再墮入四惡趣。對於漫長的生死旅途來說,入流聖者已經走近了輪回的終點,他們的未來世將只投生於人界與天界兩種善趣當中,而且次數最多不會超過七次。也即是說:入流聖者將於不超過七次的生命期間,必定能得究竟苦邊,趣無餘依般涅盤,絕不會再有第八次受生。

在聖典中常如此描述入流聖者:

ßtiõõaü saüyojanànaü parikkhayà sotàpanno hoti avinipàtadhammo niyato sambodhiparàyaõo'ti.û

“滅盡三結,成為入流者,不退墮法,必定趣向正覺。”

漢傳佛教依梵語srota-àpanna音譯作須陀洹、窣路多阿半那、窣路陀阿缽囊等。

 

一來:四種聖道果的第二種,為巴厘語sakadàgàmin的直譯。為sakid (一次) + àgama (來,前來) + in (者, …的人)的組合。意為再回來此世間結生一次。

《中部·若希望經》注中說:“一來者,為回來一次。”(sakadàgàmã'ti sakiü àgamanadhammo.) (M.A.1.67)

《人施設論》注中說:“再回來結生一次者,為一來。”(pañisandhivasena sakiü àgacchatã'ti sakadàgàmã.) (Pp.A.34)

在《人施設論》中說:

ßKatamo ca puggalo sakadàgàmã? Idhekacco puggalo tiõõaü saüyojanànaü parikkhayà, ràgadosamohànaü tanuttà sakadàgàmã hoti, sakideva imaü lokaü àgantvà dukkhas- santaü karoti Ý ayaü vuccati puggalo `sakadàgàmã'.û

“哪一種人為一來者?於此,有一種人滅盡三結,貪瞋癡減弱,成為一來者,只來此世間一次即作苦之終結。這種人稱為‘一來’。”(Pp.34)

一來聖者在初道時已斷了有身見、戒禁取、疑三結,於今又減弱了較粗的欲貪、瞋恚與愚癡,最多只會再回來此欲界世間受生一次,即盡苦邊。一來聖者偶然還會生起一些較輕的煩惱,但並不會時常發生,同時它們的困擾力已經很弱。

漢傳佛教依梵語sakçd-àgàmin音譯作斯陀含、沙羯利陀伽彌等。

 

不來:四種聖道果的第三種,為巴厘語anàgàmin的直譯。為na (不) + àgàma (來,前來) + in (者)的組合。意為不再返回欲界受生。

在《五部論注》中說:“不來者,名為對欲貪、瞋恚於心不動搖,以及決定性不會再從其世間退回來者。” (anàgàmã'ti kàmaràga-byàpàdehi akampanãyacittàya ca tamhà loka anàvattidhammatàya ca ñhitasabhàvo nàma.) (Pk.A.188)

聖典中常如此描述不來聖者:

ßpa¤cannaü orambhàgiyànaü saüyojanànaü parikkhayà opapàtiko hoti, tattha parinibbàyã anàvattidhammo tasmà lokà.û

“滅盡五下分結[4],成為化生者,在那裏般涅盤[5],不再從那世間回來。”

不來聖者因為已斷盡了能把有情系縛於欲界的欲貪與瞋恨兩結,所以不會再受到欲界的煩惱力牽引而投生到欲界。不來聖者若在今生不能夠證悟阿拉漢果,死後只會投生於色界或無色界梵天,並在那裏證趣般涅盤。

漢傳佛教古音譯作阿那含、阿那伽彌等,也意譯為不還。

 

學人 (sekha, sekkha):又作有學。通常指已經證得入流等三種道果的聖者,因他們還必須繼續修學戒定慧三學、八支聖道,故為學人。

  《增支部》中說:“比庫,應學故,稱為學人。學什麼呢?學增上戒學,學增上心學,學增上慧學。比庫,應學故,稱為學人。”(A.3.9.5)

《相應部》中說:“比庫,於此,具足有學正見……具足有學正定。比庫,這樣才是學人。”(S.45.13)

有七種學人(satta sekhà):為作證入流果之行道者,入流聖者;為作證一來果之行道者,一來聖者;為作證不來果之行道者,不來聖者;為阿拉漢之行道者。

有時把善行凡夫也稱為學人。如《律注》中說:“凡夫之善者以及七種聖者,以應學三學故為學人。” (Pr.A.45)

 

無學者 (asekha, asekkha):即阿拉漢聖者。因為阿拉漢聖者對所應修、所應學之法,皆已圓滿,更無所應學,故稱為無學者。

  《律注》中說:“已超越諸學法,住立於至上果,從此再也沒有更應當學的漏盡者,稱為無學者。”(Pr.A.45)

 

漏盡者 (khãõàsava):即阿拉漢聖者。漏(àsava),煩惱的異名。有四種漏:欲漏、有漏、見漏和無明漏。因為透過阿拉漢道完全地斷除了一切漏,故稱為漏盡者。

在《中部·根本法門經》注中說:“有四種漏:欲漏……無明漏。這四種漏已被阿拉漢滅盡、舍斷、正斷、止息、不可能再生,已被智火燒盡,因此稱為漏盡者。”(M.A.1.8)


 


[1] 唐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卷3云:“旧云沙弥者,言略而音讹。”

慧琳《一切经音义》卷47云:“旧言沙弥者,讹略也。”

释光述《俱舍论记》卷14云:“旧云沙弥,讹也。”

[2] 时分药:有人将之讹译为非时浆。巴利语yàma, 意为时分、夜分,在此是指从一天的明相出现至第二天明相出现之间约24小时的时段(一日一夜),并非仅指非时。

[3] 律注《普端严》解释说:这里的菜汁是指已煮熟了的菜汤。作为时限药的叶子在做成食物之前榨成的汁是允许的。

[4] 五下分结 (pa¤cannaü orambhàgiyànaü saüyojanànaü):下分,意即连接到下界的;为投生到欲界之缘的意思。五下分结即前面所说的三种结,再加上欲贪结和瞋结。不来圣者已断除了这五种下分结。

[5] 成为化生者,在那里般涅槃 (opapàtiko assaü tattha parinibbàyã):不来圣者已排除了胎生等三种生,只会化生为梵天人,并在梵天界那里般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