胳膊拧不过大腿:芦笛在凯迪-ludi--频道--文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0:11:20
中西方“人民”概念的区别
(一)面目全非的“人民”

曾听说过这么一段对话:某人到法院办事,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某人便指着墙上“为人民服务”的牌匾说:你们就这样为人民服务吗?法院工作人员立刻斩钉截铁地反驳道:你是人民吗?你有资格代表人民吗?我们是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你服务!

这就是中西方人民概念的不同:西方人心目中的“人民”是具体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是“人民”,而中国人心目中的“人民”则是抽象的实体,每个人都不是“人民”。

经过文革的人,应该都明白“人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在别的文章中写下来的这些简单道理,其实是我在70年代初和密友一道悟出来的东西。后来到了西方,看了托克维尔、Walter Lippman 和Edward Bernays 的书,一点都不觉得稀罕──他们说的那些,我早就在文革中再痛切不过地感受过并自己总结出来了。 

记得我当时的感觉只有两点:一是原来暴民问题并不是中国特有的问题,而是全人类的普遍现象;二是这些学者没有亲身经历过暴民运动,其理论总结能力竟然赛过绝大多数有着丰富感性经验的亲历者,不能不让人叹服人家出类拔萃的思维能力。正如《动物农场》作者奥威尔本人丝毫没有在前苏联和中国的生活经验,但其批判的深邃准确却让我这亲历者无数次拍案叫绝一般。 

令我无限震惊的是,连我这种比较迟钝的同志,在国人中竟然也能算是先知先觉。上网后,我无任懊丧地发现,许多人同样经历过文革,甚至还受过严重迫害,可居然也就丝毫不开窍,反倒走火入魔,越发堕落为死不改悔的拜民教徒。我写文章的一个目的,就是想为这些同志疗愚,为此特地在四年前写了《民主理论其实是一种宗教信仰》,向大众推荐Lipmman和Bernays。那阵子我的内耳出了问题,成天头晕目眩,昏昏如醉,把Lipmman误记成了Litman,当即便有网友来信问我是不是Lipmman,让我不胜惭愧。 

这里我再次向同志们推荐去看看那两位同志和托克维尔的著作,起码要看看托克维尔对暴民统治的准确描述(似乎是在《法国大革命史》中,但不敢保证)以及Lipmman的 Public Opinion 和 The Phantom Public 那两本名著,则庶几可知公众和公众观点是怎么回事。我本来讨厌文科绣花枕头引经据典吓唬外行那套,但既然本人人微言轻,只好请出洋权威来助阵了。 

可惜,洋权威们不知道由极左文化炮制出来的中国读者的特殊问题,所以这疗愚的责任还是只有历史地落在我的肩上。这里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说一下我对“人民”这个中国人最拎无清的概念的认识吧。 

在我看来,西方的“人民”概念和中国的“人民”的概念有个最本质的区别,然而没几个人意识到这点。 

西方人心目中的“人民”是一个个的、具体的、清晰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是“人民”,而中国人心目中的“人民”则是一整片的、抽象的、模糊的实体,每个人都不是“人民”。在西方,“人民”可以落实到每个人头上,而在东方,“人民”乃是类似 “法轮”、“气功场”那样不可捉摸的非人类神物,无法落实到每个人头上去。一言以蔽之,西方的“人民”乃是个形而下的(也就是世俗的)观念,而东方的“人民”乃是个形而上的(也就是宗教)的观念。 

正因为西方的人民是一个个凡夫俗子的总和,所以,谁都是人民,决无被开除出人民队伍之虞,但谁也不能冒充“人民领袖”,哪怕是国家元首也不敢说这种话。而中国的“人民”则是faceless(蒙面的)的全知全能上帝,它并不具体化为一个个的人,只能附身在某个大祭司(亦即所谓“人民领袖”)身上作法。 

(二)观念不同的“人民当家作主”

对“人民”这一基本观念认识上的区别,导致了东西方对“人民国家”理解的巨大区别。西方的人民是一个个的凡夫俗子,其利益千差万别,所以既不可能由一个人民领袖来代表,也不可能由一个政党来代表,只能以妥协方式,由人民的不同阶级、集团各自选出自己在某个特殊时段内的临时代表,共同作出涉及公众事务的决定。在无关公众的领域里,则每个人都是人民,谁也无权管他的闲事。而在东方,人民乃是一个形而上的神物,不但可以由一个政党来代表,而且甚至可以由大祭司一人来代表。这就是各种指导思想出笼的文化背景。 

这也就是伟大领袖为何要发动文革:他在执政后,才朦胧地发现由共产党代表人民统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有相当大的差距。“民主革命”做到的,不过是制造出了一个拥有巨大权力和特权的“官僚主义者阶级”来,和他那“人民当家作主”的朦胧幻境并不是一回事。 

不幸的是,这并没有让他看到“人民可以由一个政党或甚至一个人代表”是彻底错误的命题。相反,他执着地认定自己是人民领袖,问题只出在干部队伍和“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上。为此,他作了大规模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实验,也就是由人民来直接管理国家。 

这用政治学的术语来说,乃是“直接民主”,其必然结果就是比暴君统治还可怕的暴民统治,后者之恐怖,托克维尔早就在《法国大革命史》中无比生动地描写过了。如果伟大领袖看过那本书,则他也就不必多此一举,而中国人民也就能逃过那空前浩劫了。大概该同志和许多当代民主理论家和思想家先生们一样,平生没有看过一本马列之外的外国思想家的著作。 

他们不明白以下常识: 

1、人类社会只能采用精英来管理,国事只能由精英决定。民主和独裁政体在这上头并无差别。两者的区别只在于由谁来任命这些精英。 

2、因此,“民主”决不可能是什么“人民当家作主”,永远只能是精英当家作主的“间接民主”(亦即所谓代议制),而不是由人民直接决定国事的“直接民主”。无庸讳言,以间接方式代表民意必然有相当大的系统失真度,但这是唯一可行的操作系统,顶多只能在关键问题上以全民公投来作为校正措施。 

3、无论是全民公投,还是议员代表人民决定国事,都只能在严格的程序框架内进行,人民必须受程序严格制约,而不能随心所欲地制造程序。 

4、如果不顾这基本规律,试图让百姓直接过问国事,则不仅要遇到不可克服的实际运作困难,而且必然要导致比暴君统治更可怕的世上暴民专制,法国大革命和文革都是最生动的例证。 

为什么直接民主会导致暴民专制?这道理Lipmman已经说过了,简单来说就是:不按一定程序集合在一起的个体的综合效应小于单独的人。个人幽居独处时是深思熟虑的理性生物,但如果把他们杂乱集合在一起,不按严格规矩约束其行为,则必然像把铀块胡乱堆积在一起一样,引出“蠢疯链式反应”,使得全体丧失理智,变成可怕的野兽。 

这当然是我自己的表述,不过我记得大致意思是他的。他认为,当个体变成群体时,就从用大脑思维的人变成了用脊髓思维的野兽。如果用理工科干面包喜欢使用的“数理比喻”来表达,那就是: 

1+1+1+1+……=一个无穷大负数 

凡是亲历过文革和各种群众运动的人都应能同意这个“数学比喻”吧?不过,这其实只是现象观察,没有指出发生机制是什么。 

(三)“随大流”是人类的天性

我自己的体会是:这是人类天性决定的。人类天生有表演欲,并具有接受外来情绪影响的官能。作为个体存在时,表演欲无所用武,不会出来干扰思索,个体也没有外来情绪干扰,因而可以心平气和地进行理性思考。但如果处在人群中,则他必然要在潜意识中感到他人的期待,必须会根据这期待,下意识地调整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使之与主导大众的情绪合拍,否则就会本能地感到不安全。所谓“随大流”就是这个意思。 

其实“随大流”乃是人类作为群居动物的天性。一个猿人能遇到的最恐怖的事,就是被群体拒绝。因此,通过“随大流”来获得起码的个体安全感的本能,大概是写在我们基因中的。这种行为并不一定是有意识的,行为发出者不一定意识到自己是在迎合群体。相反,他们常常误以为那是自己自发的反应。 

换言之,当个体处于人群中时,必然要在情感上进行“调谐”(又是理工比喻),将感情的“波长”调得与大众的“主旋律”一致,发生“情感共振”。一旦进入这种状态,则原来的情绪基调立刻进入正反馈式的强化放大,再输出去感染他人。这样情绪互相感染,共振越来越强烈,大众便进入所谓“群体催眠”阶段,彻底丧失理智,变成了彻底为肾上腺支配的感情动物。 

至于那最后输出的效果是什么,则完全取决于最初的基调。如果是哀伤,则最后大家必然哭得昏倒在地;如果是悲壮,则大众到最后全成了“英雄”(亦即充分进入角色的戏子);如果是崇高感,则大众最后统统成了圣人;如果是仇恨,则大众最后就成了嗜血的疯狂野兽。最终输出方式可能不一样,但有一点绝对是共同的,那就是必然要出现攀比竞赛,使得情绪越来越极端,行为越来越过火,越来越走火入魔。 

凡是经过文革的老帮菜,都应该见识过上述种种场合:仇恨驱使下的批斗会,群情越来越沸腾,最后与会群众统统变成发疯嗜血的野兽,高帽越做越大,铁牌越作越沉,毒刑越来越毒;在群体拜神活动中,像章越作越大,口号越来越响,忠心表得越来越肉麻;好总理逝世后则是花圈越做越大,哭得越来越伤心,在灵前宣誓的人越来越显得悲壮崇高,……等等,等等。 

即使没亲历文革也没关系,只要见识过气功大师严新 “带功讲课”也就够了。那就是最典型的群体催眠。 

正因为见够了这种群体催眠场面,我不用看电视就能猜出当年“广场”局面来,知道谁也抵挡不住那种“群体情绪电磁场”引发的“共振作用”。后来看有文章说,他们本来到广场上是想去劝撤退的,但一到广场立刻就被那无比悲壮的气氛彻底征服俘获了,根本也就不可能再去说服谁,云云。 

这种经历我早就有过,好总理逝世时,我到广场上去看热闹,照样涕泗横流,比死了老子娘还伤心,过后才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又骇然。 

可笑的是许多同志到现在也不明白这点,至今还在引用在这种特殊时期小偷绝迹的事实来论证“革命的净化作用”。他们不知道所有的革命开头都有这阶段,初期必有“群体圣徒阶段”,法国大革命的这“圣徒初阶”最明显,但后来巴黎肉食店供应的却是断头台源源提供的人肉。是群体圣徒还是群体刽子手,那转化可以发生在旦夕之间。其原因毫不难明白:情绪从来就是翻来复去毫无稳定可言的玩意,只有理性才是持续的。 

总而言之,当个体自发形成集体时,唯一的驱动力就是情绪,理性说服毫无作用,而煽动群众效果最强烈的情绪就是仇恨,一旦群众被仇恨刺激起来,则立刻要出现互相攀比竞赛的恶性循环,最终使得大家彻底丧失神智,变成丧心病狂的野兽,什么灭绝人性的勾当都能脸不变色心不跳、毫不犹豫地干出来。 

政治运动的邪恶恰在于既信奉仇恨教,又讲究“群众路线”,每次搞运动,必然要以煽动仇恨作为发动群众的唯一手段,这就只能制造出可怕的暴民统治来。从土改直到四清无一次运动是例外,并不仅文革如此。文革的特殊处在于,党的震慑约束力根本就没有了。直接发动暴民起来造反,于是便将全中国变成了个由毫无制约的仇恨支配的巨大的群体催眠场,由此引出了中国历史上从未见过的暴民恐怖统治,下面这些酷刑,全是我本人耳闻目睹的,也是所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知道的: 

“点燃捆在阴茎上或插在阴道里的鞭炮、将赤裸的躯体按在撒满图钉的地板上、光著膝盖跪在碎玻璃上、小腿上压上钢锭、脖子上用细钢丝挂上沉重的铁牌、将受害人吊在龙门吊上‘经风雨、见世面’、扔进粪坑‘遗臭万年’、将炸药包放在捆在一起的地主分子夫妇之间,勒令他们的亲生儿子去点燃引线……” 

除此之外还流行过什么“群众专政”、“群众破案”等等花样繁多的名堂,甚至在革委会成立后还这么做,据说是彻底破除旧公检法的“专家路线”。当年我所在城市的市革委把“罪犯”名单发给大众,由群众决定量刑,据说这是根据《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上说的“谁个劣,谁个不劣,群众看得清清楚楚,罚不当罪的极少”,也就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结果同志们每听到一个名字就一致振臂高呼:“枪毙!” 

这些事可是人民干出来的,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的结果,并不是某个领导亲自干出来的。这就是真实的人民,并不是诸位拜民教徒想象的那个崇高的、善良的、全知全能、绝对正确的上帝。这种“人民民主”导致的唯一结果,便是放手让人民自相残杀、自相虐待、自相迫害。

最令人气短的是,在“拜民”为中国人民带来了如此惨痛深重的灾难之后,那夥前朝遗老竟然至今还在迷恋这套。同样都出了国,他现在的政治觉悟怎么还不如70年代的我? 芦笛 发表于:2007-8-7 1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