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八一张起灵:卖身救父的欺诈应算“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1:35:48

骗人总是不好的,这个道理似乎谁都知道,但这个世界上又有善意的欺骗与谎言,这个如何界定,有时候对于我们的价值观来说是个考验。有件事儿到现在我个人还有迷惑,不妨写出来看看。

前几天网上出现了一个“卖身救父”的事件,是湖北十堰市竹溪县某位遭到打击报复的举报者的“女儿”所为。这位举报者被一纸公安局的文书送进了精神病院“疗养”了14年,网上的这位“女儿”号称谁要能救出父亲就以身相许,还有年轻貌美等字样。结果此事迅速传播,各个媒体纷纷赶到事发地,这位“被精神病”的举报者获救。但策划此事的人出面承认,并无这样的一个女儿,这是一个为了吸引注意力的策划而已。当地政府很气愤,说这个行动是欺诈。

要说是欺诈当然也无不可,毕竟并无“卖身救父”这件事,只是为了达到目的而使用的某种手段。但这种欺诈到底是为了什么?很简单,要说是单纯的某人因为举报贪腐而遭到打击报复的话,神州大地比比皆是,而精神病院与看守所、劳教场都已经成为这种行为的实行地,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关押过。不但对于公众来说已经司空见惯,媒体也会觉得这并无多少新闻性可言。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士打算卖身救父的话,新闻性是相当显著的。

很不幸,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事实。大众的关注确实具有正义感,但正义感也是会麻痹的,就像总是被打在同一个地方,久而久之这个地方从疼痛到麻木、再到坏死,最终有可能必须摘除。但更为不幸的是,这个地方是我们社会的良心,一个社会的良心麻木了之后,整体的堕落恐怕就是唯一的下场。从自焚一个人引发全国的愤怒,到自焚几个人大家都觉得不够刺激眼球,走过的就是这样一个过程。

在这种状态使用欺诈的手段唤起好奇心以及关注,到底是不是一种欺诈?即使这是一种欺诈的话,这是不是一种善意的谎言呢?这种行为是否能够被原谅?如果原谅了之后,是不是会导致另外一种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景象发生?比如说社会的诚信以及新闻价值的背离,是不是会遭到损害?

这个问题目前我没有答案。但如果我们看看是谁的嘴里出现了这个词的话,说不定会有一些东西能够解开心中的疑惑。

实行这次打击报复的竹溪县政府认为“卖身救父”是欺诈,而把一个健康人关在精神病医院里算是什么行为?这已经不仅仅是欺骗其家属了,而是赤裸裸的犯罪。也就是这个县政府,居然还能振振有词地说出“欺诈”这个词,真是不知道人间还有“羞耻”二字。窃国大盗是没有资格说别人是乱党的,就像强盗不能指责贼偷了他的“劳动成果”一样。如果我们再说远一些的话,这种健康人“被精神病”的状况是谁造成的?这样麻木的社会是谁的成果?在这个环境看,这样的欺诈算是一种正当防卫了吧?

您看,如果我们跳出这件事本身而看到某些共性的话,大概对解开这个疑问还是能有所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