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喜欢泫雅:从《读者》中汲取营养1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12:26

牛仔的秘密 《读者》2009年第6期


文/黄明坚


        去看一部电影,叫做《城市乡巴佬》。

        电影在美国、台湾都很卖座,是讲一些城里人,为了尝一尝做牛仔的浪漫滋味,相约一起到牧场上去度假。自然,这些都市人在牧场被整得七荤八素。片子的笑点与卖点大致也在此。

        但是如果电影只是这样一笑了之,我也不必大费笔墨。  

  实在是影片中有一场戏,极其特别。  

  片中的男主角一开始便饱受老板与客户的刁难,大叹人生空虚,活着没有意思。等男主角到了牧场,遇见一位老牛仔,七十岁仍旧乐趣盎然地活跃于原野之上,男主角不禁生出羡慕之情,向他讨教:“你人生的秘密是什么呢?”

        那老牛仔跟他伸出一根指头,什么也没说。后来,我们的主角在荒野中迷路,赶着牛群翻山越岭,还从湍急的河流里救出一头小牛。然后,他带着小牛,开开心心地回家,开开心心地上班。  

  那一根指头是什么,电影里终究也没说破。我倒觉得,那一根指头很中国,很禅。  

    人生的秘密是什么呢?佛祖也只是拈花,微笑。  

  看完电影出来,我心里很高兴,脸上也在———微笑。我知道那老牛仔要说什么,我知道。是“一”。  

  一是简单,一是专一,一是守住基本。城里人求教于牛仔,众生求教于佛经,读者求教于书本,所得到的也许都不多。

       只是一根指头,看你悟也不悟。 

时间从不结束《读者》2009 年第5期


作者:小 你


  “最重要的东西正在失去。”开篇,极地不落的白日下,响起Otto的独白。西班牙电影《极地恋人》,一个关于生命循环的故事。里面,有两个循环的名字,OTTO,ANA,发生在循环的地点——北极圈,在午夜的阳光里,那里的一天从不结束。世上也有东西从不结束,比如爱情。

  “生活是不停的循环,一切都生生死死循环不已。”Otto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有一天,父亲准备和母亲离婚,如此开始一场与儿子的谈话。一切都在逝去,错不在我,错在时间。这是父亲真正想说的话。

  “不,不是一切。”小男孩不能同意。他还不知道命运,他只是本能地不能同意这样悲伤的观点。

  “你知道有永恒的事物?时间侵蚀一切,即使是爱。”父亲说。

  男孩倔犟地摇头。他说不出来理由,他只是不能同意。他还小,他还相信爱,相信爱之永恒。

  “打个比方,就像你用完汽油,在路上束手无策。”父亲说。“我正在跟你的母亲办理离婚的事情。”

  小男孩倔犟地看着他。

  夜里,母亲哭泣的声音传来。狂风大作,窗户飘摇,母亲来给小Otto关好窗子,然后,坐在装睡的男孩床边黯然神伤。小男孩睁开了眼睛,对母亲说:我总是爱你的,如果我用完汽油,我就死。

  他是如此倔犟,就这样开始与时间对抗。如果用完汽油,他就死。他写下句子,将它们折成飞机,从学校厕所的窗口往外放飞,纸飞机一架架穿行过操场,放学的孩子们捡到飞机,接孩子的大人们捡到飞机,他们看见上面的句子,只有一句话:时间一成不变。

  时间一成不变,一切美好的从不结束,一切最重要的从不结束,就像极地的太阳。它们不结束,只是循环。然而在电影的最后,在Otto和Ana的爱情故事中,却缺少了重要的一环,以致不能完成那个圆圈,不能达成那个循环。导演冷酷,给了人一个太阳不落的希望,却在最后将其击碎。然而,你却不能因此说永恒输了,你不能说爱情输给了时间。

  永恒和一日,永恒和腐败,永恒和逝去……最近看电影,每每看见时间,看见人与时间的对抗。好电影,令人扼腕叹息的电影,讲述的大都是时间,失去的时间,不能挽留的时间,以及,人在其中的不甘和壮美。

  之前还看了安哲罗普洛斯《永恒与一天》,讲述的也是时间,全部画面和音乐的美,都在讲述逝,腐,以及,逝和腐中的生命甜美。

  “送苹果会腐烂,送玫瑰会枯萎,送白葡萄会压坏,我送上我的泪水……”电影里,逃难的阿尔巴尼亚小男孩唱道。

  “为何世事总是不如意?为何我们必须腐臭,徘徊在痛苦与欲望之间?”亚历山大在老人院里对痴呆的母亲作最后告别。而老年的痴呆母亲对着窗外呼唤着,她是在唤幼年时代的亚历山大回家吃饭。时光在这一刻混淆了,看得人心酸。

   “我在海边写信给你,一次又一次。我写信给你,对你说话。当你偶尔想起这一天,请记住,我全神凝望着它,我热切接触着它。”安娜的信。记住这一天。记住过去的这一天,记住这一天我曾全神凝望过它,这一天将因这凝望而永恒。

  也许,全部的艺术,讲述的都是同样的话题:永恒伫立于消逝之中,爱与时间在倔犟中抗衡。艺术家就是那个倔犟的孩子,如同孩童时代的Otto,他们不甘向时间低头。他们以各自的创造对抗时间,他们折下无数的纸飞机,从生活狭小肮脏的窗口向外放飞,上面仅写着一句话:时间一成不变。荷马、普鲁斯特、赫拉巴尔,每一个了不起的名字,都写下了这句话。他们消失了,腐败了,但他们是英雄。

  我也是那个倔犟的孩子,我向孩童的Otto致敬,向我的英雄们致敬。和他们一样,我拒绝向时间认输。我不相信所有都会逝去,不相信爱会结束。像那个阿尔巴尼亚小男孩唱的那样,如果一切都会腐烂,别无相送,那么,我送上我的泪水。那些流下的泪水会从时间的指缝间漏出。时间捉不住它们..  

抛弃自我中心《读者》2009 年第5期


●李连杰


  我8岁的时候开始练武术,11岁开始连续拿了5年的冠军。到16岁时我就想,我已经拿了5年冠军了,再拿下去,第六年、第七年,总有一年会被别人轰下来。所以我就选择了拍电影,一部电影就改变了我的人生。我17岁开始拍《少林寺》,这部电影还蛮成功的,但你们不知道的是,这个阶段我经历了肉体上、精神上的双重打击。

  我拍完《少林寺》以后,腿断了,非常严重,医生告诉我,不能再拍电影了,可以开一个三级残疾证了。作为一个19岁的年轻人,在差不多全亚洲都知道我很辉煌、功夫很厉害的时候,我却面临人生最大的考验——无法确定自己今后还能不能跑、跳,这对我的人生是个很大的打击。

  我挺过来,恢复过来了,但精神上的痛苦开始了。我一夜之间成名,便自以为是。虽然我表面还戴着谦虚的面纱,但是我内心觉得很得意。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我一天的酬劳是一块钱。拍完以后,突然有一个人拿了600万的支票给我,要我拍两部电影。600万,在那个年代具有多么大的诱惑!我真的很想要,但是不行,我属于单位,属于国家,我拿了就要全部上交。

  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讲,这样的事是很残酷的,会让人觉得这个世界很不公平。但是,后来我自己做了老板,去拍电影,突然之间换了一个角度去看问题,这一切就可以理解了。以前我是打工的,我整天管人家要这个要那个,但是自己做了老板后就发现,怎么总是有人管我要这个要那个?每个工人都开始重复我以前做过的事情。我就开始思考:生活中其实有阴和阳两方面,以往我总站在阴的一方面去考虑人生,那就是,以自我为中心。

  当我站在阴和阳两个不同的角度看同一个问题的时候,答案是不一样的。我也试着从这两个角度开始了解生活、了解生命。

  现在,我不习惯只站在某一个角度看问题,我喜欢在两边晃来晃去,希望了解这些人想什么,也想了解那些人想什么。因为只要大家作为一个人,有一个立足点的时候,就会有自己的观点,但这并不一定是真理;对面的那个人,因为他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信仰,他也许持有跟你相反的论调,但那也不一定是真理。

  所以人生不能一条路走到头,如果太以自我为中心,就会有很多痛苦。

  我曾经在2004年印尼大海啸的时候与死亡擦肩而过。当时海水已淹到我的下巴,不过,幸好最终脱险了。但是这次死亡的经历给我的震动还是很大的,回国以后我就希望创立一项基金,就叫“壹基金”——每个人每个月出一块钱,滴水将会汇成大海,这片爱的海洋,可以从中国一直蔓延到整个世界。  

摸书《读者》2009 年第5期


作者:冯骥才


  名叫莫拉的这位老妇人嗜书如命。她认真地对我说:“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在书里。”
  
  “世界上没有的一切也在书里。把宇宙放在书里还有富裕。”我说。
  
  她笑了,点点头表示同意,又说:
  
  “我收藏了4000多本书,每天晚上必须用眼扫一遍,才肯关灯睡觉。”
  
  她真有趣。我说:
  
  “书,有时候不需要读,摸一摸就很美,很满足了。”
  
  她大叫:“我也这样,常摸书。”她愉快地虚拟着摸书的动作。烁烁目光真诚地表示她是我的知音。
  
  谈话是个相互寻找与自我寻找的过程。这谈话使我高兴,因为既找到知己,又发现到自己一个美妙的习惯,就是摸书。
  
  闲时,从书架上抽下几要新新旧旧的书来,或许是某位哲人文字的大脑,或许是某位幻想者迷人的呓语,或许是人类某种思维兴衰全过程的记录--这全凭一时兴趣,心血来潮。有的书早已读过,或再三读过,有的书买来就立在架上;此时也并非想读,不过翻翻、看看、摸摸而已。未读的书是一片密封着的诱惑人的世界,里边肯定有趣味更有智慧;找开来读是一种享受,放在手中不轻易去找开也是一种享受;而凡读过的书,都成为有生命的了,就像一个个朋友,我熟悉它们的情感与情感方式,它们每个珍贵的细节,包括曾把熄灭的思想重新燃亮的某一句话……翻翻、看看、摸摸,回味、重温、再体验,这就够了。何必再去读呢?
  
  当一本古旧书拿在手里,它给我的感受便是另一般滋味。不仅它的内容,一切一切,都与今天相去遥远。那封面的风格,内页的版式,印刷的字体,都带着那时代独有的气息与永难回复少的风韵,并从磨损变黄的纸页中生动地散发出来。也许这书没有多少耐读的内涵,也没有多少经久不衰的思想价值,它在手中更像一件古旧器物。它的文化价值反成为第一位了,这文化的意味无法读出来,只要看看、摸摸、就能感受到。
  
  莫拉说,她过世的丈夫是个书虫子。她藏书及其嗜好,一半来自她的丈夫。她丈夫终日在书房里,读书之外,便是把那些书搬来搬去,翻一翻、看一看、摸一摸。每每此时,“他像醉汉泡在酒缸里,这才叫真醉了呢!”她说。她的神气好似看到了过去一幅迷人的画。
  
  我忽然想到了一句话:“人与书的境界是超越读。”但我没说,因她早已懂得。  

离家远行《读者》2008年第24期


作者:玛丽·格丽娜


  1

  妈妈,十八岁出远门的时候,我记得你长久地拉住我的手,把克朗镇所有母亲的语言,在阵风吹起的路口,一遍遍地向我叮咛。

  直到东方的红霞染红镇头的树,直到树枝上的鸟儿看到日头高高地挂在树梢,在兴奋地骚动。你的双手哟,安妮妈妈,你的双手仍在握住我。

  你告诉我途中有很多隐藏已久的沟堑,路也有许多岔口,犹豫的时候,就去看一看哪一条路上行人的足音更为密集。

  可是,妈妈,即使你为我想到了九十九条路和它的岔口,也会有第一百个十字路在陌生的地方等待我。

  你最终还是松开双手,我的路就这样开始了,我的一身风尘里,有你最大胆的信任。

  

  2

  妈妈,我风尘仆仆地回来了。

  尽管路口的彷徨并没有最初设想的那般可怕,可当我远程归来,我就像是一位凯旋的冒险家。

  无论怎么说,远离你已是不可避免。

  第二次要去何方,我已经忘了,记住的是你高高举起的瘦长的手臂。

  这一次,你似乎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手臂长久地向我举起,然后向着我的背影不断地挥动。

  

  3

  再后来,我轻描淡写地对你说,妈妈,我要出去。

  你并没有做声,只是望我一短瞬,点了点头。

  我披上风衣就去开门了,你坐在我家老式凯格斯沙发上,从开敞的门洞处望着我沉稳地迈步。

  你看到的却只是我渐渐消逝了的背影。 

爱情的气质《读者》2008年第24期


爱情的气质

澜涛



     她和他走在一起让人们能够想到的,只能是“郎才女貌”,但人们并不看好他们的爱情。

     原因很简单,她出身一个世代书香之家,他却只是一个穷教书匠,这对于战乱的炮火尚未炸毁门第观念的年代,无疑是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道天堑。

     还好的是,她的父亲还开明,只坚持一点:他要用一场气派的婚礼体面地迎娶她。

     为了能够早一些成为他的新娘,他们订婚后,她决定去东北大城市工作,和他同心协力赚取到父亲要求的体面气派的婚姻。

     挥别洞庭湖的温婉轻唱,她坐船出沅水,过洞庭湖,顺江而下。

     这一别可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她满眼满心是泪,泪花中是他在码头上追逐相送的嘶喊:“我等你回来!”她一遍遍在心里回应着:“我一定回来。”

     船到泰山脚下,因战事与时局发生变化,再也无法前行,进退两难的她只好在朋友的帮助下,在当地一所学校开始了教书工作。本想等她到东北有了稳妥工作再追随而至的他听到这个消息,只好放弃了北上的计划,等待时机。

     山水相隔,二人频频鸿雁传书,以慰相思之情。

     两年后,随着共和国解放的炮火,他投笔从戎,下潇湘,渡漓江,到广西。

     最初,两人还有联系,但居无定所的行军,加上她的工作几经转换,不久二人便失去了联系。她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但她坚信他不会背负她,坚信他不会殒命战火,坚信他在等待着她。

     岁月在一点点蚕食着她的青春,她却依然形单影只。面对好心人的牵线搭桥,以及一个又一个追求者,她淡然又坚定:“‘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对我的刘郎,我就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坟'。”

     16年后,在北方苦寻无果的她,南归寻夫。

     因为没有了工作,回到家乡后的她只能靠给人打零工或捡破烂卖钱维持生计,但这并没能阻挡她寻找他的脚步,但仍旧没有他的丝毫音讯。

     “文化大革命”的风潮中,她被下放到一个偏远的山区务农,而他也被遣送回老家一个小村务农。近在咫尺,却又无音相通。风潮让他们再无力寻找彼此,但牵挂与想念丝毫没有在他们心中褪色。

     “断雨残云无意绪,寂寞朝朝暮暮。”历史的车轮辗过泥沙枯草,她恢复了清白,他也得到了平反。

     他们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对方。苍苍岁月,茫茫人海,不知道对方是生是死,但坚信对方只要活着就一定在等待着自己。终于,在分别了40年后,他们在家乡的小城重逢。四目相对,泪眼蒙蒙。隔着40年的分别与流变,他未娶,她未嫁。

     时间苍白,流变黯淡。

     隔着40年的想念和等待,74岁的他和66岁的她终于手挽着手走进了婚礼的殿堂。他对她郑重地许诺:“我至少还要陪伴你10年!”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她叫余琦,是当代著名作家丁玲的亲侄女。他叫刘自平。余琦在和刘自平共同生活了19年后于2005年病逝。

     有人问已经92岁的刘自平怎样评价他这一生,是啊,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坎坷,经历了那么久的寻找等待,相守却如此短暂,他是不是会感觉到不满,是不是会感觉到忧伤?

     “我这一生是幸福的,满足的。”刘自平说着,满脸的明媚光鲜,满眼的奕奕神采。

     刹那间,有什么不可阻挡的情感穿透我的心,我愣怔良久,恍然洞明:是老人那爱情的气质,在这爱情气质下,喧嚣与浮躁在红尘中渐渐散去,世界清明而纯净。

     穿越流变的至真、苍白岁月的坚守、黯然风雨的执着……爱情的气质在风雨的打磨和岁月的浸润中,渐渐浸透到我们骨血里,形成一种生命的气息,不为沉浮上下,不为得失深浅,不为离聚明黯,总能够光彩熠熠,并恒久永远。  

灵魂十问《读者》2008年第24期


  灵魂,一个生命中最奇妙的存在。你可以骗住别人,但永远骗不了自己的灵魂。下面列举十个问题,如果你打算看下去,就请认真点。
  
  1,如果让你从你认识的人中找出一些人来,让他们站在你身后,它们都想你保证会托住你。那摩你会毫不犹豫的倒向谁?这个“谁”会有多少个?
  
  2,如果你被大火围困在二楼阳台上,一个陌生人向你喊道:“跳下来!我会接住你!”你会不会跳下去?你需要思考多久才会相信一个陌生人?
  
  3,如果有一天,你在一个城市迷了路并且身无分文,只有一张电话卡,假如只充许你向朋友求救,你觉得有多少朋友闻讯后会立即赶来,有多少人会找借口拒绝?
  
  4,如果在上帝的天库里记载着每个人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上帝宣布:“每做一件帮助别人的事奖励一百美元,一次鼓励人的话奖励一百美元,一声谢谢奖励五十美元,一声对不起奖励三十美元;反之,一次伤人的行为罚款一百美元,一句损人的恶语罚五十美元。”试想一下,这样算来你会成为百万富翁还是会负债累累?
  
  5,如果要你举办一次宴会,你可以邀请朋友或者有钱的邻居,他们会记住你的盛情并有能力偿还你,你也可以邀请流浪汉和伤残者,他们同样会记住你的仁慈,但没有能力偿还。你会邀请谁?
  
  6,如果在白天的一条繁华大街上,地上有一美元,你会去捡吗?如果是在晚上四周无人的时候,你会去捡吗?
  
  7,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你开车去接在汽车站躲雨的妻子,当你到达时,你发现那儿除了妻子还有你最尊敬的老师,曾救过你命的医生,以及一个知心好友,他们已经浑身湿透。而假如你的车只能载三人,你会选择谁呢?在你思索的时候,你有没有这样的想法,自己下车,让他们先走,然后让一个人会来接你。
  
  8,你不小心踩了一个彪形大汉的脚,他正要好好教训你。你会怎么办,是一直说道歉吗?但你身怀绝技,还会向他道歉吗?
  
  9,在一个深夜,你在街上见到一辆钟爱的跑车。假如车恰好没锁,四周也没人,你会开走吗?如果有人拿着抢逼你开走那?
  
  10,对于上面的九问,你到底有几问是认真思考过?你对你的承诺又有几分能信守?
  
  这十问,没有标准答案,只要你仔细思考过了,灵魂便会受到一次洗礼。  

两千年的闪击《读者》2008年第22期


文/王开岭


  
  去西安的路上,突然想起了他。
  
  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死士。
  
  漉漉雪雨,秦世恍兮。
  
  眺望函谷关外那漫漶恣肆的黄川土壑,我竭力去模拟他当时该有的心情,结果除了彻骨的凉意和内心咝咝的附痛,什么也说不出……
  
  他是死士。他的生命就是去死。
  
  活着的人根本不配与之攀交。
  
  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则远在易水河畔。
  
  我最深爱的,是你上路时的情景。
  
  那一天,“荆轲”——这个青铜般辉煌的名字作为一枚一去不返的箭镞镇定地迈上弓弦。白幡猎猎,万马齐喑,谁都清楚意味着什么。寒风中那屏息待发的剑匣已紧固到结冰的程度,还有那淡淡的血腥味儿……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预感到了什么。
  
  你信心十足,可这是对死亡的信心。更是对人格对诺言和友谊的信心。无人敢怀疑。连太子丹——这个只重胜负的家伙也不敢怀疑厘毫。你只是希望早一点离去……
  
  再没有什么值得犹豫和留恋的了吗?
  
  比如青春,比如江湖,比如故乡桃花和爱情……
  
  你摇摇头。你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一生只能干一件事。
  
  士为知己者死。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再干一杯吧!为了永生永世——值得为“她”活了一次的誓言,为了那群随你前仆后继无怨无悔的真正死士!樊於期、田光先生、高渐离……
  
  太子丹不配“知己”的称号。他是政客,早晚死在谁的手里都一样。这量怕死的人。一个怕死的人也濒死的人。
  
  濒死的人却不一定怕死。
  
  “好吧,就让我——做给你看!”
  
  你威仪的嘴唇浮出一丝苍白的冷笑。
  
  这不易察觉的绝世凄笑突然幻化出惊心动魄的美,比任何一位女子的都要美——它足以赢得世间任何一种爱情,包括男人的在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高渐离的唱和是你一生最大的安慰,也是你最当之无愧的荣誉。
  
  他的绝唱其实只奏给你一人听。其他人全是聋子。琴弦里埋藏着你们的秘密,只有死士间才敢问津的秘密。
  
  遗嘱和友谊,这一刻他全部给了你。如果你折败,他将第二个用才华去死的人。
  
  你凄怜地一笑,谢谢你,好兄弟!记住我们的相约!我在九泉之下,迎候你.  

走得快和走得远《读者》2009 年第5期


编译 沈湘


  托尼是美国一支登上队的成员,每次登山时,托尼都是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很多次,为了帮助队友,走在最前面的托尼又不得不返回来。但是不久,托尼又走到了最前面,无数次这样的返回,不但消耗了托尼的体力,也影响了托尼的登山成绩。
  
  这次托尼在上山之前就做好了独自登山的准备,出发不久,托尼便收到了要求返回的信号,可是,却咬咬牙,没有回。尽管要求返回的信号不断,但他一次也没有回复,他知道,要想获得成功,就得选择继续往上攀登。很快,托尼便登上了峰项。站在峰项上的托尼,心里充满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功的豪情。
  
  就是在这时,海啸带着雪崩接踵而至。此时的惠特尼峰,从峰顶到死谷,都潜藏着巨大的危险。因为接到海啸预警期时,托尼已经开始登山时,可是给托尼发出的返回信号又得不到回音,队友们只能冒着生命危险登山,直到找到被雪崩抛在半山腰上的托尼,队员们才迅速从山上撤了下来。为此,托尼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虽然没有生命危险,却丢掉了一条腿,从此永远失去了登山的机会。
  
  有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一个人独自行走,会走得很快;但多人结伴而行,才能走得更远。  

年轻时应该去远方《读者》2009第1期


作者:肖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