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囊结石必须切除吗:中国应变更经济发展的第一目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7:56:00
中国应变更经济发展的第一目标

李迅雷

中国过去60年都以经济总量的增长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这与中国从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解脱出来之后,从政府到民众都希望尽早摆脱落后发展经济的美好愿望戚戚相关。如今,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全球第二,发展速度仍然强劲,但总量的增长确实已经不是最重要了。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也已经表明了中国迫切需要解决经济高速增长之后所带来的诸多问题,如收入分配在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巨大差异,政府职能的转换等。既然如此,在国民经济的评价或发展目标上也应该有相应的调整,以避免南辕北辙后果的出现。

GDP增长目标“徒有虚名”

每年1月份和3月份,照例是地方及全国开人大和政协“两会”的时候,有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一系列年度总结评价和下一年度的发展规划报告。从我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至今,每年的人大都要表决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从全国人大到省、市、县的人大都是上行下效地套用这种模式。而自上到下各个行政区域的政府部门每年都无一例外地将GDP增长率这个指标列为发展国民经济众多目标中的第一目标。此外,无论是全国还是地方的五年规划,也无一例外地将GDP增长率列为首要目标。

然而,尽管从地方到中央的各级政府都把GDP增长率作为首要目标,但年末在评价政府政绩的时候,实际执行结果究竟是与该目标越接近其政绩越好,还是与该目标的偏离度越大越好呢?从理论上讲,当然是越接近目标,其政绩越好,最好是不偏不倚,正好实现目标。但在政府和民众的观念中,似乎是超越目标越多越光荣,政绩也越突出。

但事实上,大家也越来越意识到,GDP增速过快,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增长,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于是中央政府早在10年前,就有意识地将GDP的增长目标调低了,比如在编制十五计划时就希望各地能够把经济增长速度降下来,故目标定为7%,但实际执行结果是9.5%。从1994-2009年的GDP目标与执行结果看,曾经以超额完成GDP增长率作为功绩,后来却希望把GDP增长率定得低一些,成为约束目标。但实际的经济增长却没有因此而慢下来,除了1998年因亚洲金融危机而未达标之外,每年都超额完成(见下图),同时,对于大大偏离目标的实际执行结果,无论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还是人大对它所管的政府,都不曾提出过公开的批评。可见,GDP增长率这一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目标,实际上是一个软约束目标,而类似“节能减排”等排名很靠后的指标,实际上是硬约束目标,可以对政府的政绩“一票否决”。

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更符合科学发展观

既然把GDP增速列为经济发展的首要指标已经徒有虚名,那是否可以换一个指标呢?实际上,国外有关如何让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标研究已经非常深入了,提出的指标也非常多,比如对GDP进行修正的指标──“真实发展指标 (Genuine Progress Indicator, GPI)”,GPI = 家庭消费支出+未计入GDP的家务劳动+各种义务劳动和服务口犯罪活动口环境破坏因素(资源耗竭、臭氧层破坏、污染等等)口离婚和其他负面家庭因素口工作压力口家庭债务压力口财富和收入分配不均。

事实上,我国的经济发展目标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从上世纪50年代初到1987年,我国一直是以工农业总产值或社会总产值的增长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1988-1993,用的是GNP指标,1994年之后才开始用GDP。尽管作为国家层面,目前已经把GDP作为一个预期性指标而非约束性指标,但2009年再度提出“保八”,可见其功能还是非常健全的。尤其对不少地方政府而言,更有动力和动机把GDP增长率目标定得很高,以便能多争取国家级的大项目落户本地,同时也给自己找大干快上的理由。在这次各省市上报十二五规划时,有不少地方都提出了五年内GDP翻番的目标,这意味着今后五年这些地方GDP增速平均要在14.8%左右!一方面中央政府一直在强调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不少地方政府却依然还是把追求经济增长率作为第一目标,把铁公基投资、重化工投资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路径。

因此,用GDP替代总产值,意味着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而当需要建立和谐社会的时候,就应该用一个更科学、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指标来替代GDP。笔者认为,用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替代GDP这个增加值指标,应该会更科学。因为GDP的增加可以通过无效益的固定资产投资来实现,却未必会同比例增加居民收入,因此,我们经常看到不少落后省份GDP相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投入产出比只有发达省份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如果用人均收入的增长率来作为从中央到地方发展经济的第一指标,就会让地方政府更加注重投资的效益及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

此外,人均指标比总量指标的一个优越性在于资源合理配置的功能。比如,贵州和甘肃都是人均GDP最低的两个省份,其实贵州的自然条件要比甘肃、宁夏好很多,但由于贵州人多地少,故一平摊就落后了。如果贵州继续用GDP增长率来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一指标,它就会继续大修高速、大搞基建,这样的结果是固定资产大投入效率不仅不高,而且对1000万人的脱贫也不是太奏效。如果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作为首要评价指标,那么,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就会鼓励人口向发达迁移以提升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事实上,发达国家不发达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与发达地区相差很小,就是人口迁移的结果,人口少了,人均拥有的土地等自然禀赋自然就多了。而我国长期以来一直通过户籍制度、社保、就学、工作等来限制人口流动,实际上人为加大了地区间的贫富差距,不符合科学发展观。

为此,笔者的建议是至少各地在提出经济发展目标时,所设立的指标可以有差异化,不要千篇一律用同一指标,而对落后省份而言,用人均的指标应该更合理,有利于脱贫。

应该评估和反思历年目标执行情况

此外,是否应该对历次五年规划和一年一度出台的《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做评估呢?对于每年都会强调却总是不能完成的目标,确实应该做评估和反思了。有些目标如GDP增长率、城镇登记人口失业率等,总是完成得比较好;而像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等却总是每年都提出,每年都没有明显的进展。原因出在哪里呢?原因在于我们没有充分意识到,各项发展目标之间其实是存在一定的此消彼长或甚至相互抵触关系。

比如把GDP增速放在首位,政府就会充当企业家的角色,但却又不用承担企业家应承担的成本控制与利润率;而让GDP保持快速增长最容易操控的方式是政府主导投资,于是,依赖银行信贷是最简便的途径,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方式对财务透明度的要求较高,不符合时效性要求,这就是中国过去10年来直接融资比重一直难以明显提高的原因。同样,转变政府职能也是很多年前就提出来的口号,尽管政府职能转换方面有所进展,但还是不够明显,原因也在于我们在制订发展指标时,过多强调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中的职能,这样就同时削弱了政府的服务职能。

首要目标一旦确定为经济增长,其他目标往往就很难同时实现了。比如在1992年经济开始超速增长之后,GDP增速高于人均收入增速2.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已经由1990年的2:1左右,扩大到目前的3.3:1。说明在追求GDP增长时,难以让居民收入得到同步增长,更不能缩小城乡及地区收入差距。再如,目标涵盖的范围也会决定结果:既然考核地方政府的不是全体劳动人口的失业率,而是城镇登记人口失业率,那么,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有谁来承担责任呢?而且,如果没有定量化的考核指标,只有口号式的表述,同样难以实现目标,如“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目标虽然被提出,却没有什么举措,结果便可以预料。

或许是中国文化中辩证逻辑的运用能力很强,以至于经济发展目标的提出总是主次分明,解决方案面面俱到。但由于似乎缺乏些西方定量化的模型分析逻辑,忽视了多重目标函数之间的冲突,这就导致了每年提出同样的目标,但是实际结果却与目标离得越来越远的现象。因此,确实有必要把历年出台的报告、规划、决议、决定等文献资料拿出来“晒一晒”,找一找为何有些目标年年提出却年年落空的原因,温故而知新,为今后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以及真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参考依据。

(本文作者1996年进入原君安证券从事债券研究,1998-2008年先后担任原君安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所长;现为国泰君安证券总经济师、首席经济学家;他同时还是上海市人大常委委员、财经委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