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引安同志简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经济的快速发展引起农村劳动力的大转移,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农村留下来的基本是老人、妇女和儿童。这客观上制约了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与选择。加上村干部经济待遇较差,因此目前农村干部年龄老化,文化水平总体较低,缺乏有知识、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的人才。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一些农村干部,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责任意识不强,习惯于行政命令,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事,不依章理事,不民主决策,个人说了算,许多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反而使群众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有的农村干部甚至成为了一方“村霸”。村官虽小,但其产生腐败的危害性极大,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些村干部总认为自己始终是农民,把自己当成临时工,不安心工作,缺乏积极性和责任感,缺乏带领农民群众致富的好点子、好办法。在具体工作中,往往就事论事,没有开拓精神,不思进取,目光短浅,不能很好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对党在农村的政策、法律法规等,自己不学,更不组织群众学,没有很好地发挥党和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一些村干部自律意识淡薄,思想混乱,目无法纪,在实际工作中,胆大妄为,无法无天,把群众赋予的公共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资本,侵占、截留、挪用集体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私分公款等经济问题时有发生。
(二)基层党组织教育不力,监督乏力
个别乡镇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抓教育的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加之农村干部的待遇低,教育、管理难度大,总认为官小、权小,腐败的机会不多,因此对村干部存在重用轻教、重用轻管的现象较为突出。即使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也缺乏针对性,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使党风廉政教育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以致于一些村级干部思想滑坡,道德沉丧,行为失控。
中央和各级都制订有预防、惩处监督的各种制度,当前农村一些地方虽然制定了党风廉政制度规定和村民自治制度,但不健全,也不落实,更缺乏操作性。一些地方满足于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形同虚设。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不按规定操作程序办事,账目不全、账务不清、打“白条”入账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乡镇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在村一级,党员群众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致使一些村干部成了无人监督的特殊干部,工作随心所欲,甚至违法违纪,横行乡里。
(三)村民宗族思想严重,监督意识淡薄
在村级换届中,由于村民民主意识淡薄,宗族观念作崇,往往认为选干部要选自家人,办事方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种优势拉帮结派,进入了村干部队伍。这些当选的村干部往往民主法制意识淡薄,存在不少“法盲”、“纪盲”干部,民主管理意识差,常出现村务不公开,运作不透明,管理不民主,我行我素,为所欲为等无政府主义行为,有的甚至成为一村一族的“土皇帝”。
一些群众监督意识淡薄,怕村干部报复、怕伤和气、怕抓不准、怕被人说出风头、怕招来麻烦,不敢监督也不愿监督。对于一些应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务、村务也不管不问。村干部的所作所为脱离了群众的监督视野,使一些村干部履行职责我行我素。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一)深化教育,全面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素质
农村党员干部发生的违纪违法现象,大多数是由于法纪观念淡薄,思想素质低所造成的。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有效遏制农村党员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越轨行为的一条根本措施。要重点强化七个方面的教育:强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的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的宗旨教育;强化法纪教育;强化艰苦奋斗教育;强化奉献精神教育;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特别要加强民主法制教育,教育广大农村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不断增强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农村干部廉洁奉公、依法办事。总之,通过强化教育使农村党员干部的素质有一个明显的提高,作风有一个明显的转变,真正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健全制度,创建以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
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
健全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举制度,农村党支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委会则是村民自治的重要领导力量,因此在村干部选人用人时,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实行“两推一选”的村干部选任办法,实行“两委”干部交叉任职。在换届选举时,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实施全程监督,确保选举的公正性,把那些“政治上有奔头,工作上有劲头”,真心实意为人民办事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务公开制度,切实纠正当前在推行村务公开上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三)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尤其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村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划和民主决策机制。
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一是强化乡镇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着力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方面的监督;二是强化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建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制度,实行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切实保证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加强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
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加强民主监督和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村委会村务公开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是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要对农村财务进行定期审计,乡镇审计部门、村委会要定期派员对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
(四) 严肃查处,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严格执纪执法是从严治党的关键,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要把查处农村党员干部严重违纪、影响恶劣的案件作为加强农村廉政建设的重点,坚决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纪检、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占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就严肃查处一起,该给纪律处分的,就要给纪律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以严肃党纪国法,有效遏制农村违法违纪案件的势头,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五)全面提高民众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监督意识
近年来,农民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但是,农民的参政意识不高,参政能力不强,还跟不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为此,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提高农民的民主素质。一是要提高农民民主参与意识,让农民明白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树立民主参与、当家作主的权利意识,使农民强烈认识到自己的利益、权利,树立较强的民主责任感。二是要组织村民认真学习和领会相关法律法规,基本了解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程序,特别是使农民了解民主活动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原则,懂得民主活动的规则、程序和技能,从而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要让农民真正参与民主实践,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让农民真正能管理本村的事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自己获得切实的利益,进一步调动他们民主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大查处农村违法违纪案件,让农民看到党和政府惩治腐败行为的力度和决心,激发农民的监督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