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呼吸ed2k:人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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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坏人遇到坏制度:关于道德的盛世危言

作者:陶东风  2011-01-15 10:15 星期六 晴  
  
  
  《南方周末》近日报道:2010年6月,南京的一位病人老周在北京阜外医院做了心脏移植手术,他自己的心脏被摘除。这里面有一个曲折的经历:2007年在南京市第一医院心内科做手术时,他的心脏被植入了一个支架。半年后,老周被免费查出心脏又“堵”了,需要再次搭支架。2008年3月25日,老周做了第二次心脏支架手术,这次植入的是所谓“中外合资”的心脏分叉支架,为此又支付了三万余元的医疗费。在这次手术中,他被装了一个尚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支架,一个非法产品,一颗危险的“定时炸弹”。2009年11月20日,这个“定时炸弹”终于爆发,致使老周差点丧命,几次手术,最后靠换心脏才保住生命。报道披露,由于暴利,大量“水货”,也就是未被批准临床使用的心脏支架,被植入人体,类似现象相当普遍。医院和专家之所以在病人身上用那些无证心脏支架,无非是其回扣更高。事情的严重性还在于:由于相关管理制度的弊病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有过类似遭遇的病人,不仅难讨公道,甚至连真相也无法得知(2011年1月4日《南方周末》)
  这是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套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我从来不殚把当下中国的人心估计得最坏,但是坏到这个程度还是让我深感吃惊。植入心脏支架是性命攸关的事情,连它也可以作假,连这样的回扣也敢要,怎不令人不寒而栗?
  然而细想之后又觉得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包括食品、医疗器材在内的假冒伪劣问题,绝不仅仅是道德沦丧和良知泯灭的问题,更主要的是制度的问题。人都是生活在特定制度之中的,他的行为一方面受到道德和良知的引导,更主要是受到制度的制约。从人和制度的关系角度,我们大致可以概括出四种模式或四种情况:好人遇到好制度,好人遇到坏制度,坏人遇到好制度,坏人遇到坏制度。
  第一种,好人遇到好制度,这是最好、最理想的情况,制度和道德形成良性循环,双方相互完善、相得益彰。这种情况下,作恶的可能性基本等于零:好人不但本来就没有作恶动机,长于自律,而且也没有作恶的制度条件;第二种,坏人遇到好制度,这是次好的情况。坏人尽管有作恶的动机,缺乏道德自律,但由于制度的限制客观上很难作恶,或者作恶的成本很高,代价很大,慢慢地他会选择不作恶;第三种,好人遇到坏制度。这种情况显然更差一些。所谓坏制度就是一个无力限制人作恶、甚至鼓励人作恶的制度,是无法对作恶行为无法进行有效制约的制度。最坏的极权制度甚至是一种不作恶就无法存活下去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面临的就是要么活着要么作恶的选择。比如法学家、原政法大学校长江平谈到:他被打成右派后,组织上找他的新婚妻子(她和江平刚刚结婚一个多星期)谈话,说:你是要江平还是要党?于是她不得已选择了离婚。还有一个例子:电影《苏菲的选择》有这样一个情节:苏菲的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因为犹太人的身份而只能有一个活下来,德国军官要苏菲做出选择。显然,苏菲无论如何选择都是不道德的,这是无法选择的“选择”。选择儿子或女儿都是作恶。
  在害人遇到坏制度的情况下,虽然因为好人没有作恶动机,因此即使有制度的空子,但由于良知的作用常常尽量不去作恶,但这种依赖道德和良知对作恶的制约力量,尽管可以一时起作用,却不能长久起作用。因为好人也要活着,如果制度迫使他必须作恶才能活着,那么,他的良知就会慢慢地让位于求生欲望;第四种,坏人遇到坏制度。这是世界上最坏的一种模式。坏人本来就想作恶,而制度又无法制约他作恶,甚至还鼓励他作恶。如果这样的情况很普遍,那么,这个社会的道德一定极度糟糕。
  很遗憾的是,中国大陆近年来发生的各种令人发指的作恶行为,就是属于第四种情况。像这次发生的为了高回扣而使用伪劣医疗器材的事件,以及前些日子发生的黑砖窑事件、毒奶粉事件,都可以归入坏人遇到坏制度的模式。黑砖窑窑主、毒奶粉生产者以及使用伪劣医疗器材的地方干部或医生,早已没有天良可言。如果不是制度的硬性处罚,他们决不可能因为良知而拒绝作恶。他们的良知早就被狗吃掉了。但最最可怕还不是人心不古,而是制度居然无法限制这些丧尽天良之徒,而且还为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就违法使用非法不合格医疗器材问题而言,医生和器材经销商的贪心、黑心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严重、更致命的是器材的销售和使用过程缺少严格的制度监控。这方面的制度漏洞包括:产品注册制度不健全:不少经销商使用假的注册证号冒充合格产品卖给医院并用在病人身上;器材使用监督制度不健全:病人是否需要安装以及安装多少支架,完全取决于手术医生的“良心”。尽管我国制定了心脏介入手术的诊疗指南,但制定指南的,恰恰是与之有直接利益关联的介入专家。据说在国外发达国家,类似规范需有心脏外科专家、公共卫生专家甚至律师参与,以充分保证患者的权益。更离谱的是,有些医生在利益驱动下连过了期的心脏支架都不愿“浪费”,仍旧用在病人身上;惩治制度不健全:即使知情人向国家药监局实名举报了非法心脏支架,且药监部门调查后认为情况属实,仍然迟迟不作出相应的处理。
  事实证明,在部分医院、医生和器材经销商的良心大大坏了的情况下,必须健全法制,严格监管,才能避免类似老周换心事件的一再发生。在制度和人心同时坏了的情况下,所谓的思想教育无异于缘木求鱼。
  (原发《新京报》20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