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是与非(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1:09:23

子平真诠-是与非(二)

论时说拘泥格局

八字用神专凭月令,月无用神,始寻格局。月令,本也;外格,未也。今人不知轻重,拘泥格局,执假失真。

释义:此说在理,月令是选取用神的第一选择,即便有日时格局的存在,依然月令是首要参考,再行加加减减,只有月令无格可取,方“弃”月令而寻其他,《看命口诀》云:“大凡看命先看月支,有无财官,方看其他,月令为命也。”但需要指出的是“象成一家,不成贵气”,《玉井奥诀》中的解释是:“人八字中,全无财官等件贵气,有安然奋发富贵者何?盖以相生之气,自立成象也。生意滔滔,有不尽之情,高远坚实如此。本象配本,如甲乙丙丁之类。化象配化,如戊癸丁壬之类。木火成象、土金成象、金水成象、水木成象。及有三象顺序者,同此法。如火土金象之类。又有四象和协生育者,亦然。如水木火土之类。”很多富贵之造,从月令看上去是很“寻常”的,但暗合“气象”,依然显贵,只要月令无破而又入其他“贵格”,以贵论。此月令寻格与“不执贵气”所论相辅相成,并无矛盾。

故戊生甲寅之月,时上庚,不以为明煞有制,而以为专食之格,逢甲减福。

释义:戊生甲寅,时上庚,是七杀格,杀为体,见食则有制,主论月令即可。

丙生子月,时逢巳禄,不以为正官之格,归禄帮身,而以为日禄归时,逢官破局。

辛日透丙,时遇戊子,不以为辛日得官逢印,而以为朝阳之格,因丙无成。

释义:此格亦明,正官旺而身得禄亦旺,日禄归时见官则不必论之,不可言格局大破,六阴朝阳之论理同。

财逢时煞,不以为生煞攻身,而以为时上偏官。

释义:财逢时煞,显然攻身不利,即便论时上偏官亦需制化,但若财格有成或同上又入时上偏官格,可提升命局等级。

癸生巳月,时遇甲寅,不以为暗官受破,而以为刑合成格。

释义:癸生巳月,时遇甲寅,寅刑者即巳,刑合亦不成格,不必再论,但依然可论“刑合不成”所对应的事象。

癸生冬月,酉日亥时,透戊坐戌,不以为月劫建禄,用官通根,而以为拱戌之格,填实不利。辛日坐丑,寅年,亥月,卯时,不以为正财之格,而以为填实拱贵。

释义:月令之格<包括建禄、月劫令取他物的情况>若有所成,而外格有破,在论格局成败上则不必考虑后者)。

乙逢寅月,时遇丙子,不以为木火通明,而以为格成鼠贵。

释义:亦可论两“格”皆成,显然更美。

如此谬论,百无一是,此皆由不知命理,妄为评断。

论时说以讹传讹

八字本有定理,理之不明,遂生导端,妄言妄听,牢不可破。如论干支,则不知阴阳之理,而以俗书体象歌诀为确论;论格局,则不知专寻月令,而以拘泥外格为活变;论生克,则不察喜忌,而以伤旺扶弱为定法;论行运,则不问同中有导,而以干支相类为一例。

究其缘由,一则书中用字轻重,不知其意,而谬生偏见;一则以鹆书无知妄作,误会其说,而深入迷途;一则论命取运,偶然凑合,而遂以己见为不易,一则以古人命式,亦有误收,即收之不误,又以己意入外格,尤为害人不浅。

释义:此说在理,经典之言多是隐“体”而说“用”的,最忌盲目的代入论命,往往十不中一,遂而怀疑前人而不反省自身的思维深度,以致于对经典的“误解”随处可见,即如《继善篇》中所云“名题金榜,须还身旺逢官;得佐圣君,贵在冲官逢合”,前一句倒好领会,后一句这个“冲官逢合”误多少研命者会错了意,其实指冲合禄马之类的虚邀格局,冲出官星而得一字合住,富贵论,结合前句考虑其行文特点,亦可知此是从格局的角度在阐述成败,而非官星酉金逢卯木之类的地支相冲。非要理解为相冲而且硬生生的找出若干例子来“验证”,不唯误己,亦误他人。

如壬申、癸丑、己丑、甲戌,本杂气财旺生官也,而以为乙亥时,作时上偏官论,岂知旺财生煞,将救死之不暇,于何取贵?此类甚多,皆误收格局也。

释义:假如为了“合理”把时辰都"和谐"了,则无言论必要,但此例举得不太妥当。

如己未、壬申、戊子、庚申,本食神生财也,而欲弃月令,以为戊日庚申合禄之格,岂知本身自有财食,岂不甚美?又何劳以庚合乙,求局外之官乎,此类甚多,皆硬入外格也。

释义:此造月令格局体现的较明显,确无论合禄之必要,但亦无不可,但若论合禄则申合巳为日主之禄位,非官禄之禄,两格同入,提升等级。

人苟中无定见,察理不精,睹此谬论,岂能无惑?何况近日贵格不可解者,亦往往有之乎?岂知行术之人,必以贵命为指归,或将风闻为实据,或探其生日,而即以己意加之生时,谬造贵格,其人之八字,时多未确,即彼本身,亦不自知。若看命者不究其本,而徒以彼既富贵迁就其说以相从,无惑乎终身无解日矣!

释义:时至今日,依然“适用”,无非虚浮之风盛行。

论正官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尊之若是乎?岂知人生天地间,必无矫焉自尊之理,虽贵极天子,亦有天祖临之。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冲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释义:正官之克身乃异性之克,是“阴阳配合,相制有用”之制,是有益于我的克治、修治,而七杀之克为攻击、伤害之克,如烹调放盐,放得合适为美味,放多了咸煞人,在本质上是不同甚至相反的。)

以刑冲破害为忌,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

释义:为忌未必为凶,若制化得当反增我身威,理当明辩,五言独步云“有病方为贵,无伤不是奇;格中如去病,财禄喜相随”即包含此意。

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

释义:格局最主要的作用是判断成与败,高与低则要参考其他诸多因素如干支、旺衰、有情无情等

以财印并透者论之,两不相碍,其贵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

释义:薛相公的例子举得很失败,正官被伤,印绶去其伤官为第一要务,岂可视而不见?是为印绶去伤而有正财破坏,又岂可曰“两不相碍”,一定是“碍”而且是严重的妨碍,妙在劫才劫之。好比饿了一礼拜的饥汉,最需要的是几个大馒头以赶走致命的饥饿释义:伤官,而不是考虑来杯咖啡自品释义:财星还是穿着皮尔卡丹释义:正印去参加晚宴。

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

释义:此例有些道理,但亦不十分恰当,三命云:凡论官星,略见一位食神坐实,便能损局,即“贪食忘贵”之谓,此时喜见印星,则官星不得贪食。所以抛开食神论这个命造,也是有些弃重就轻的。

若财印不以两用,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以印能护官,亦能泄官,而财生官也。

释义:当官星得令而旺的时候,是不用太考虑印星“泄”官的因素的,只有休囚衰弱之官方有所忌,此时见财则优于见印。

若化官为印而透财,则又为甚秀,大贵之格也。如金状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财印,无伤官而不杂煞,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释义:原论颇是。乙庚合不可作合而无情论,三合局是秀气之处。

然而遇伤在于佩印,混煞贵乎取清。如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木局,两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

释义:杂气正官,伤官得局,若非旺象之双辛,何以制之?忌处大而得制故而格局大。

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释义:李参政之命,即便无乙庚之合,亦格局有成,因甲子自坐印绶,官星佩印则不畏七杀,只是乙庚合令格局更清,此处不可言财星破印,克正印者,正财方是。释义:关于此点博文中有专门论述

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又忌见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

释义:官格透不透伤从格局角度都是大忌的,官格见伤官而得印,又见正财破印,则伤官得以肆虐,不是财星“护了”伤官,而是因为财克印的本性和事实,“解放”了伤官。犹如革命队伍的内部出现了分歧、内耗,敌人趁机攻击,这和叛徒主动投敌有着巨大区别。

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变幻无穷,焉得不贵?

释义:范太傅造,官星两重,虽巳丑拱食,但食神不明见,官星并未“忘贵”,再见印绶,则官星愈加稳固,这里正财不破印星,反与丁壬相合,独用正印清而不浊。

至若地支刑冲,会合可解,已见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诸格,亦不谈及矣。

论正官取运

取运之道,一八字则有一八字这论,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变化在人,不可泥也。

释义:此论在理,经典之言似乎多有“隐晦”,非先贤刻意隐之,实精妙之处只可意会,口诀多言“用”而不言“体”,因为每一个“体”都是一种具体,难以尽述,说的愈多,反尔越容易给后学以“误导”。如“大贵者,用财不用官”,隐藏了“针对财格而言”这个“体”,这个前提条件,“食神生旺,胜似财官”则是针对食神格这个“体”而言,换作了正官格再逢“食神生旺”则易令官星贪食忘贵而不吉。

如正官取运,即以正官所统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则取助身,官稍轻则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杂煞,不可重官。与地支刑冲,不问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释义:重官与格局而言影响不巨,如刘墉造,双官显透依然大贵,至于地支刑冲,当官星休囚的时候多有忌,若官星当旺得助,非格局忌字眼释义:如伤官相刑相冲,多不影响格局级数,而更容易应在事象上,如酉官卯冲,刃反被我所制,难伤格局。

正官用财,运喜印受身旺之地,切忌食伤。若身旺而财轻官弱,即仍取财官运可也。

释义:原局无忌,运逢食神、伤官未必就凶,不可执一而断;身旺财官弱,运喜财官相助之运,在理。

正官佩印,运喜财乡,伤食反吉。若官重身轻而佩印,则身旺为宜,不必财运也。

释义:正官佩印,运喜财乡,此是“印绶有根”,故见财反喜,核心是官,有官在则财生官而不会伤印。原局有印,自不畏伤官之害、食神之诱。

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运喜官旺印旺之乡,财运切忌。若印绶迭出,财运亦无害矣。

释义:官星见伤食,难为印星作主,反要依赖于印星之保护,所以印绶受伤之运,易成不利。印绶迭出则“抵抗力强”,只是“不甚怕财”,不可言喜。如人体壮能堪重负,往往是有收获更多付出,痛并快乐着。

正官而带煞,伤食反为不碍。

释义:见食则去杀,见伤则去官,只要去留得当,轻重相宜,则妙。

其命中用劫合煞,则财运可行,伤食可行,身旺,印绶亦可行,只不过复露七煞,若命用伤官合煞,则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释义:官格,煞劫相合,逢财运则财生官,伤食之运不可轻言吉。盖煞与伤官、劫刃相合本为有情,若再逢制,易激起凶性,如同恶犬口中有肉,无暇于顾及“伤人”,偏要去打他一棍,反易令其逞凶而伤身。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议论。运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随时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独正官也。

论财

财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为美。为财帛,为妻妾,为才能,为驿马,皆财类也。财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为之露。

释义:财星透与不透,从格局的角度,影响不巨,主要的差别在具体事象上,不仅是财,所有的喜忌字眼重“有”和“无”,这是决定成败的关键,而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则是程度、事象上的差别,如同两富人,一个爱炫耀,一个很低调,改变不了都身为富人的事实,但或许前者会因露富而生灾,也或许因此获得了益处,各有利弊,大体而论,财喜旺不喜衰弱,喜纯一不喜浊杂,然亦需纵观全局,不宜太过武断的下结论。

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类,一亦不为过,太多则露矣。然而财旺生官,露亦不忌,盖露不忌,盖露以防劫,生官则劫退,譬如府库钱粮,有官守护,即使露白,谁敢劫之?如葛参政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岂非财露?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释义:此论极精妙形象,财格见了官星,则不畏劫才,有劫更显我官星之威,既来之则制之,是为“有病去病”,葛参政命是正财格,见乙木官星得力,午火阳刃本欲劫财,见乙则臣伏,至于子月透壬水两重,于格局而言是不是核心,盖因财格逢刃又官星显露,以官为主导。

财格之贵局不一,有财旺生官者,身强而不透伤官,不混七煞,贵格也。

释义:此谓“财官相生”更合理,财格见了官,即财生官,无伤官、七煞则不会坏了局,需要注意的是见七杀颇凶,见伤官未必作凶推,只是影响官星之贵气或失贵等罢了。因财为体,官星被伤不至于丧失根本。

有财用食生者,身强而不露官,略带一位比劫,益觉有情,如壬寅、壬寅、庚辰、辛巳,杨侍郎之命是也。透官身弱,则格坏矣。

释义:杨侍郎的造,是财格见七杀本为党杀之嫌,喜见食神则巳火化作偏官,劫才不足为惧,原论的重心在于食神化劫,抛开巳火不论,略失偏颇。

有财格佩印者,盖孤财不贵,佩印帮身,即印取贵。如乙未、甲申、丙申、庚寅,曾参政之命是也,然财印宜相并,如乙未、己卯、庚寅、辛巳,乙与己两不相能,即有好处,小富而已。

释义:曾参政之贵,在于财格佩印而印受有情,甲木略浊但不甚忌。乙未造之逊,在于印绶略轻而劫才略得势。

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与印两不相碍,或有暗官而去食护官,皆贵格也。如吴榜眼命,庚戌、戊子、戊子、丙辰,庚与丙隔两戊而不相克,是食与印不相碍也。如平江伯命,壬辰、乙巳、癸巳、辛酉,虽食印相克,而欲存巳戊官,是去食护官也。反是则减福矣。

释义:暗官之说大可弃之,若从此论,则无暗官之月令无几。吴榜眼造是正财格亦是“日下正马,有生有助,名扬天下”。而平江伯命辛印可作偏印论,成财格配印之大成。

有财用伤官者,财不甚旺而比强,辂露一位伤官以化之,如甲子、辛未、辛酉、壬辰,甲透未库,逢辛为劫,壬以化劫生财,汪学士命是也,财旺无劫而透伤,反为不利,盖伤官本非美物,财轻透劫,不得己而用之。旺而露伤,何苦用彼?徒使财遇伤而死生官之具,安望富贵乎?

释义:汪学士命解释的不当,辛为比肩,何以为劫,比肩、劫才不论在论格局还是在论事象上都颇有些“天壤”之别,切不可混为一谈,比肩如我之同事、朋友,远不如劫才之凶,没有必要“化”而且也往往“化”不了。此造妙在未月之甲财,休囚不得天时,则伤官有情,辛金是不必作为忌神对待的。

有财带七煞者,或合煞存财,或制煞生财,皆贵格也,如毛状元命,乙酉、庚辰、甲午、戊辰,合煞存财也;李御史命,庚辰、戊子、戊寅、甲寅,制煞生财也。

释义:合煞者无非伤官、劫刃,制煞者,乃是食神。毛状元命是杂气偏财,乙庚丁合两不为凶。李御史命正财见七杀,又见食神,甲化作偏官论。

有财用煞印者,党煞为忌,印以化之,格成富局,若冬土逢之亦贵格。如赵待郎命,乙丑、丁亥、乙亥,化煞而即以解冻,又不露财以杂其印,所以贵也。

若财用煞印而印独,财煞并透,非特不贵,亦不富也。

至于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又月令有暗官也。如丙寅、癸巳、癸未、壬戌,林尚书命是也。释义:林尚书命,伤官岂可置之不理。又壬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以其透丙藏戊,弃煞就财,美者存在赠者弃也。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仆命是也。释义:食神可化劫财之凶。

至于劫刃太重,弃财就煞,如一尚书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此变之又变者也。释义:此尚书命没有所谓“变之又变”,牵扯到格局成败的一个重要概念,依然是财格,弃财就煞之说甚为荒缪。

论财格取运

财格取运,即以财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财旺生官者,运喜身旺印绶,不利七煞伤官;若生官而后透印,伤官之地,不甚有害。至于生官而带食破局,则运喜印绶,而逢煞反吉矣。

释义:财格若带印,不畏运行七杀,即便无印成财官相生,也未可作凶论,重在原局有无。财格见官、印为三奇全备,最妙,见伤见杀皆可化之。“生官带食破局,运喜印绶”之说,是从岁运喜忌的角度,而非从格局高低。

财用食生,财食重而身轻,则喜助身;财食轻而身重,则仍行财食。煞运不忌,官印反晦矣。

释义:财逢食生,逢煞不忌,因原局有食神自可制化七杀,逢官印则食神之功难以体现,但不可作凶论,“晦”字眼,描述很到位。

财格佩印,运喜官乡,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财用食印,财轻则喜财食,身轻则喜比印,官运有碍,煞反不忌也。

财带伤官,财运则亨,煞运不利,运行官印,未见其美矣。

释义:财带伤官,要分伤官有情、无情,不可执一而论,若伤官有情则不喜印绶。

财带七煞。不论合煞制煞,运喜食伤身旺之方。

释义:财带七杀,需要原局有制化,若原局无制而运逢制,更容易魂归故里。

财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财必忌。伤食之方,亦任意矣。

释义:逢正财忌,偏财不忌。

论印绶

印绶喜其生身,正偏同为美格,故财与印不分偏正,同为一格而论之。

释义:财不分偏正,喜忌略同,而印绶则大有必要分出偏正来,正印不必言,乃生气,与偏正同一字眼可为枭神、倒食,虽然从月令格局的角度皆作偏印格论,但福气毕竟难比“印绶”,《万祺赋》云:“枭神见官杀,多成多败。偏印遇财曜,反辱为荣。身旺为贵,身弱乃常。有伤官而平生丰润,值食神则处世伶仃。”此即道出了其内涵与正印之区别,偏印与枭神同字眼,偏印格见官杀“多成多败”,正是因为偏印性“无常”,有印绶之福气,也有枭神、倒食之乖张、凶顽,可以说吉凶并存,正印喜身弱更显有情,偏印却喜身旺,如人之后母,若自己“弱小”则不招待见,若自己“坚强”则不畏后母之刻薄,由此可见,偏印的成立是有条件的,不象正印生母那般无条件的、纯天然的关怀子女。所以偏印遇财曜,反辱为荣,此财指偏财,父亲即是,如后母遇生父,碍于生父之面,而示好于我,正是“生而不欲生”,全应乎人伦之理。

印绶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独取其生印,而即可以为用,与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强,不愁太过,只要官星清纯,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张参政之命是也。

释义:印格透官是为官印双全之格,身强与否不是关键,若透七杀再印旺身强,则印绶无情,七杀攻身。张参政之命,印旺官旺身旺,又见官星坐财,三奇真贵。

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则如朱尚书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为戊制,不伤官也。又如临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为乙制,己不碍官也。

释义:朱尚书命,印绶格透伤官,其本性与伤官格之伤官全然不同,并不是壬被戊制了,临淮侯命,是弃印就财,又见正印亦是“用枭而遇印,玉树春荣”,再辅以官星。因为有正印辅佐,故见食并不碍官星,而卯为体,己为用,从格局角度是不存在“己为乙制”的。

有印而用伤食者,身强印旺,恐其太过,泄身以为秀气。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状元命也,若印浅身轻,而用层层伤食,则寒贫之局矣。

释义:李状元命,不仅是身强印旺,且阳刃得局,全凭食神之功,食神亦可邀官星,故贵。亦妙在七杀不透,若透露则略失妙意。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轻,或身轻印重,有所不足,始为有性。如茅状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轻印重也。马参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轻也。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非孤则贫矣。

释义:茅状元命,用枭而遇杀本是“多成多败”,但是又见正官引化酉金,在本身的基础之上又获得了印绶化杀之内涵。马参政命的关键则在于时辰见寅木食神,则戊作偏官看,和身重与否不太相关。

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则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不论身旺印重,皆为贵格。

释义:印格见七杀再见食神,则作偏官看,再见伤官则分别较多。

有印多而用财者,印重身强,透财以抑太过,权而用之,只要根深,无防财破。

释义:印重身强,透财以抑太过之说,误导了很多人,若是正印格与日主无情,岂可说弃便弃?更有违人伦,如人之父母“出现无情”,帮助不了子女,就要落得被抛弃的下场么?印格逢财说法颇多,有贪财坏印而败者,有弃印就财而成者,亦有正印逢正财而成者,则是原文所说“无防财破”,正如人体格健壮被雨淋淋无妨、受些苦难也击不垮,实在不是体质太好了,需要雨淋、病痛来“以抑太过”,所以那些正印重重又见正财而事业有成的人们,人生多是辛苦异常的。

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轻财重,又无劫财以救,则为贪财破印,贫贱之局也。

释义:旺侍郎之命,用枭而遇印,引偏化正,玉树春荣,又见偏财也包含弃印就财内涵,申金是彻底的被改造成功,故格大,这里不存在财破印的问题,单纯的以五行生克来论格局、八字,难免有管中窥豹之浅。

即或印重财轻而兼露伤食,财与食相生,轻而不轻,即可就富,亦不贵矣。然亦有带食而贵者,何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监薄命,乙合庚而不生癸,所以为贵,若合财存食,又可类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巳,此合财存食之贵也。

释义:牛监薄命,亦是庚金引偏化正,顺手制服了伤官,所以功大,而癸水自坐劫才则不畏丙火破庚。己未造杂气偏印,见官见财为格局有成,而财库被刑开,则提升等次。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为贵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释义:辛亥造,是合煞留官,壬子造,官杀惧透,见伤官则去官星而留七杀,印仁化杀有情,此造即便无己土伤官依然有成,见了己土取清更妙。

至于化印为劫;弃之以就财官,如赵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巳,则变之又变者矣。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财以存煞印,亦有贵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毕竟难看,宜细详之。

释义:赵知府命,是偏印格,见官星又见偏财为喜,阳刃两现有官星制之,官星弱则得财星助之,连环相生有情而贵。庚戌造是正印格,不忌偏财,乙庚两合不为凶。。

论印绶取运

印格取运,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绶用官者,官露印重,财运反吉,伤食之方,亦为最利。

若用官而带伤食,运喜官旺印绶之乡,伤食为害,逢煞不忌矣。

印绶而用伤食,财运反吉,伤食亦利,若行官运,反见其灾,煞运则反能为福矣。

印用七煞,运喜伤食,身旺之方,亦为美地,一见财乡,其凶立至。

若用煞而兼带伤食,运喜身旺印绶之方,伤食亦美,逢官遇财,皆不吉也。

印绶遇财,运喜劫地,官印亦亨,财乡则忌。

印格而官煞竞透,运喜食神伤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财运,立见其灾矣。

印用食伤,印轻者亦不利见财也。

释义:印逢有官星,再逢财运则不畏财反喜,无论偏正。逢伤逢食,皆不得伤官星。印格见官又见伤食,则官星有碍,逢伤食得力之运不喜,逢煞运反不忌,印自可化之。印绶之逢财星,必要分正偏之财,不可一视同仁。印用七煞,未必喜欢食伤,如叛军归顺,再逢制合挑拨,易激起凶性。原局若财为忌,亦有劫财暗藏,自喜劫地去之,若原局己破,再逢劫地,当赴黄泉。其余诸论,需全局衡量,轻重缓急皆有所为,执一而论易有偏颇。

论食神

食神本属泄气,以其能生正财,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财,美格也。财要有根,不必偏正迭出,如身强食旺而财透,大贵之格。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谢阁老之命是也。

释义:食神为吉神,但是其受欢迎的根本因素,并非“能生正财”,《三命通会》论食神几乎没有提起食神生财的组合,而是说“食神生旺,胜似财官”,因食神可以暗合官、印,无官无印,则大显食神之能,此方是食神格第一妙旨,至于生财,亦得有用,但在万公的眼里,则“略逊一筹”了。食神生财,喜食神生旺,财亦旺,则财可生出纯正之官星,若财星偏正迭出,则略显浊杂,减分。梁丞相之命,是身强食旺,不见一点官星,故财星可生出官星而贵。谢阁老之命,不仅是食神生财,亦是日下正马,有生有助,故能名扬天下。)

藏食露伤,主人性刚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偏正迭出,富贵不巨,如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龚知县命是也。

释义:藏食露伤,其人性刚乃是象法,非是格局范畴,沈路分的造妙在伤官透出,而食神暗邀印绶,将伤官制化,故贵。龚职县造,因正偏同出,又见伤官,均有所浊。

夏木用财,火炎土燥,贵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黄都督之命是也。

释义:黄都督之命,亦是食神生财,财虽两位,但皆是正财,好过正偏同出,当然,一位更妙。

若不用财而就煞印,最为威权显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国公命是也。若无印绶而单露偏官,只要无财,亦为贵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会元命是也。

释义:常国公命,是食神带杀格局,食神双现又得局,而七杀一位,颇显单薄,两辛并透,恰到好处,以防食神太过,三物皆得所用而印绶尤显有情,故大贵,亦可论时上一位贵。胡会元之命,食神重而七杀弱,制杀而又合起官星。

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贵而且秀,职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书命是也。至于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碍,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钱参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伤官可见官之谓。

释义:舒尚书造是食神带杀,食神本可制杀,见伤官则浊,但是伤官恰恰去了官星,为食神格所喜,故反而成全了格局。钱参政命,则是两食略过,丁点印绶抑之,则食神自可虚邀官星,此造之印不是“不碍”,而是大有必要。)

至若单用食神,作食神有气,有财运则富,无财运则贫。

释义:单用食神,正所谓“食神生旺,胜似财官”,只是此格颇少,因干有三位,财官印杀等总容易出现。“有财运则富,无财运则贫”之说则颇失偏颇,显然是“补丁理论”。

更有印来夺食,透财以解,亦有富贵,须就其全局之势而断之。至于食神而官煞竞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贵耳。

释义:夺食者,枭神、倒食,印绶无所谓“夺”,而格局印为忌者,多是“妨碍”,此吉神、凶神之忌,在人事内涵上常有巨大区别。食神而官煞竞出则大要考究轻重,不好执一而论。

更有食神合煞存财,最为贵格。

释义:多指食神格,生财又见煞,而七煞有合之字眼而成格。

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见财,而财先煞后,食以间之,而财不能党煞,亦可就贵。如刘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其余变化,不能尽述,类而推之可也。

释义:刘提台命,是食神两位,又得禄,而乙木坐亥,双方半斤八两,而食神稍胜丁点,此时见财星不甚忌,故能成格。但其中差别微妙,重一点则过,轻一点无妨,此造亦可论时贵与天元坐杀,则颇为明了。

论食神取运

食神取运,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财,财重食轻,则行财食,财食重则喜帮身。官煞之方,俱为不美。

食用煞印,运喜印旺,切忌财乡。身旺,食伤亦为福运,行官行煞,亦为吉也。

食伤带煞,喜行印绶,身旺,食伤亦为美运,财则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轻,印运最利,逢财反吉矣。

食神太旺而带印,运最利财,食伤亦吉,印则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若食神带印,透财以解,运喜财旺,食伤亦吉,印与官煞皆忌也。

释义:食神格大抵喜身旺食旺,若成食神生财,亦喜财旺,原局何处有缺,则需要大运扶助,见官煞未必为忌,若食神带杀身旺,逢七杀得力之地,亦能发达,弃食而就煞印之说,实为原局食神势大而七杀力薄,喜印绶、偏印以抑食,大运多喜七杀强旺之地,印绶之地亦喜,但诸般说法,均是“统而论之”,是模糊概念,岁运的具体技法,远非如此三言两语可表,学者执之太过则无益。

论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百大贵之格,多存七煞。盖控制得宜,煞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难驾驭,而处之有方,则惊天动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将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释义:七煞者,甲见庚、乙见辛之例,如二男不同处、二女不同居,是偏阴偏阳之疾。七煞乃第一凶神,其凶大,故制之为我所用,功也大,七杀乃杀人之物,为人所杀则入贱格,入大格者必然杀敌万千而成富贵。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强而身健,极为贵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极等之贵也。

释义:《六神篇》云:一煞倡乱,独力可擒。盖独煞倡乱,势力有限,一食制之,自可以服,此时用食制要优于用印化。故制杀、化杀本无高下,只是因地制宜而矣。乙亥造,是食神制杀,但是七杀得酉丑半合局,亦不可谓力单,故亥水印绶也是起到了很大作用,而印星不透,不夺食神之功,是其妙处。

煞用食制,不要露财透印,以财能转食生煞,而印能去食护煞也。然而财先食后,财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后,食太旺而印制,则格成大贵。如脱脱丞相命,壬辰、甲辰、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损太过,岂非贵格?若煞强食泄而印露,则破局矣。

释义:煞用食制,露财透印,均未可轻言忌,而印能去食护煞之说更不甚合理,只有枭神并透方作凶论。财先食后、印先食后之说从岁运的角度有几分道理,论格局则失之偏颇。在博文《子平真诠中的位置先后误了几多人》中有详尽论述,此处略过。脱脱丞相命,是食神格而非七杀格,食神重而七杀浅则大材小用,甲木偏印透则抑食太过,以成全全局。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护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为贵格。如何参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与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释义:只能七杀被制太过的时候,印方有“护煞”之能,盖七煞乃凶物,若当旺逞凶,印绶乃仁德之物,化之犹恐不及,如何不明是非至此?何参政命,见寅则戊作偏官论,再见丙辛,是财官印三奇全备,若只考虑印绶,则不宜弃丙辛合于不顾。

亦有煞重身轻,用食则身不能当,不若转而就印,虽不通根月令,亦为无情而有情。格亦许贵,但不大耳。

释义:煞重身轻,用食不若转而就印之说在理,此种制化方式不易象身强食神制杀、杀众印化般出大富贵,其是介于这两种制化方式中间的手段,制,身不强,化,杀不众,故食制和印绶均不能发挥最大的功效,故“不大耳”,需要指出的是,这个“不大”是和大富贵相比,切不可论无成,其依然是人中龙凤,富贵之客。

有煞而用财者,财以党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财以去印存食,便为贵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时透庚财,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两得其用,尤为大贵。

释义:周丞相之命,是伤官驾杀,见印绶则不成其大格,故庚财去甲木之忌,这里若是把甲木作为制杀的首选,则易有偏颇。

又有身重煞轻,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财以清格,亦为贵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刘运使命是也。

释义:刘运使命,杀用印化,甲木浊杂,见庚则去甲而独用乙木正印,谓之有情。

更有杂气七煞,干头不透财以清用,亦可取贵。

有煞而杂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则贵。如岳统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为贵气,去官何如去煞?岂知月令偏官,煞为用而官非用,各从其重。若官格杂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冲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释义:岳统制命,七杀当令,重于正官,见伤官透露,去正官,是用重不用轻,故有情。沈郎中命,是七杀得食制,又官星透露,吉上加吉,但是伤官对格局还是有几分不利影响。

有煞无食制而用印当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赵员外命是也。

释义:赵员外命,是杀用印化,杀众,而显印绶之功。

至书有制煞不可太过之说,虽亦有理,然运行财印,亦能发福,不可执一也,乃若弃命从煞,则于外格详之。

释义:制煞太过,如猛虎被拔牙,变成病猫,此时喜财星滋润,不喜制化。弃命从煞,则需要身主无依方可。

论偏官取运

偏官取运,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轻则助食,煞轻食重则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轻则助身。忌正官之混杂,畏印绶之夺食

释义:偏官取运,若原局有成,而各字眼轻重有别,则喜大运益其弱者,食略轻则喜食得助,煞略轻则喜助煞,身轻则喜助日主,食神制煞逢印、枭之运,未可轻言不利,盖原局为主。

煞用印绶,不利财乡,伤官为美,印绶身旺,俱为福地。

释义:煞用印绶,若原局无财破,运行财乡,其凶小也,若原局祸根伏藏,岁运引发,其凶则大。

七煞用财,其以财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财,伤食皆吉,喜财怕印,透煞亦顺。

释义:七煞用财,财轻者,岁运不利劫财,伤官食神有生助财星之力故喜,见印绶则泄七杀之气,多不喜。

其以财而助煞不及者,财已足,则喜食印与帮身;财未足,则喜财旺而露煞。

释义:财滋弱杀,喜行扶助七杀之地,行财地亦喜。

煞带正官,不论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轻则喜助身,食轻则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

释义:官煞去留得当者,喜身旺之地,取清之字若被浊被夺,则不甚有利。

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煞轻刃重则喜助煞,刃轻煞重,则宜制伏,无食可夺,印运何伤?七煞既纯,杂官不利。

释义:此是劫刃合煞之功,若煞轻则喜生旺之地,与格局而言有利,但对日主而言,未必全吉,需分别对待。刃轻煞重则宜制伏之说,未必如此,如两凶相合本“有情”于我,再施以强制手段,难保不破坏其合而逞凶。

论伤官

伤官虽非吉神,实为秀气,故文人学士,多于伤官格内得之。而夏木见水,冬金见火,则又为秀之尤秀者也。其中格局比他格多,变化尤多,在查其气候,量其强弱,审其喜忌,观其纯杂,微之又微,不可执也。

释义:伤官乃凶物,但亦是我所生,利用得当,便作秀气,文人学士多见伤官之类,乃是虚邀内涵的延伸,因伤官可生财,财复生官,伤官的“向官旺”之道要经历一个生出财星的过程,后由财生出官星,财者,才华也,故多见才华之士,此和食神略有不同,食神可暗合官星之故。)

故有伤官用财者,盖伤不利于民,所以为凶,伤官生财,则以伤官为生官之具,转凶为吉,故最利。只要身强而有根,便为贵格,如壬午、己酉、戊午、庚申,史春芳命也。

释义:伤官所喜者,即财即印,见财则引化伤官,则伤生财,财生官,转用为福。史春芳之命,戊日伤官格,伤官旺,财亦得天时而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食神的作用,伤官生财,见劫略忌,不损格局,有了食神,则此“略忌”之处亦被化解。

至于化伤为财,大为秀气,如罗状元命,甲子、乙亥、辛未、戊子,干头之甲,通根于亥,然又会未成局,化水为木,化之生财,尤为有情,所以伤官生财,冬金不贵,以冻水不能生木。若乃化木,不待于生,安得不为殿元乎?

释义:罗状元命,伤官生财又带印,甲乙并透略忌,但支多亥子,一甲一乙有化之不及之嫌,甲乙并见亦有转化之功,故忌而不忌,印星虽薄,但伤官食神众,亦有防窃气太过之用。

至于财伤有情,与化伤为财者,其秀气不相上下,如秦龙图命,己卯、丁丑、丙寅、庚寅,已与庚同根月令是也。

释义:秦龙图命,伤官生财,伤旺财旺身旺而喜,又见印绶,益我生气。

有伤官佩印者,印能制伤,所以为贵,反要伤官旺,身稍弱,始为秀气。如孛罗平章命,壬申、丙午、甲午、壬申、伤官旺,印根深,身又弱,又是夏木逢润,其秀百倍,所以一品之贵。然印旺极深,不必多见,偏正迭出,反为不秀,故伤轻身重而印绶多见,贫穷之格也。

释义:孛罗平章命,并不是伤官配印,己然见食神,岂可弃倒食不论,实是伤官带杀,食神欲夺伤官之功,被枭神无情去之,还伤官带杀之原貌,这个造的微妙之处在于,不夺食神亦成,夺了亦成,所谓“成功的路不止一条”。

有伤官兼用财印者,财印相克,本不并用,只要干头两清而不相碍;又必生财者,财太旺而带印,佩印者印太重而带财,调停中和,遂为贵格。如丁酉、己酉、戊子、壬子,财太重而带印,而丁与壬隔以戊已,两不碍,且金水多而觉寒,得火融和,都统制命也。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与壬不相碍,一丞相命也。反是则财印不并用而不秀矣。

释义:都统制命,论月令格局则是伤官生财为主,伤官众,丁火不是首选,强制反激起伤官凶性,此处丁壬合不忌反喜,避免了“自不量力”之举,同时亦是日下正马有成,很提级数,劫才的出现,略忌,不伤格局大体。

有伤官用煞印者,伤多身弱,赖煞生印以邦身而制伤,如己未、丙子、庚子、丙子,蔡贵妃也。煞因伤而有制,两得其宜,只要无财,便为贵格,如壬寅、丁未、丙寅,夏阁老命是也。

释义:蔡贵妃造,是伤官配印,本伤官势大强制不宜,但双丙助己,则势均力敌,故贵。

有伤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独宜,然要财印为辅,不可伤官并透。如戊申、甲子、庚午、丁丑,藏癸露丁,戊甲为辅,官又得禄,所以为丞相之格。若孤官无辅,或官伤并透,则发福不大矣。

释义:伤官用官之说不甚合理,只有伤官见印,官星则为我之官,伤官直接见官,总有忌处,“金水独宜”实为水火既济之功,关键在于伤官与官星的轻重,戊申造,非所谓“伤官用官”,乃是戊土见甲作偏印论,丁火似弱,但得甲生,又天元坐官为妙。

若冬金用官,而又化伤为财,则尤为极秀极贵。如丙申、己亥、辛未、己亥,郑丞相命是也。

释义:郑丞相之造,在于伤官去官,己不可作印绶看,所以并不妨碍“去官”,若作伤官配印论,失之甚远,至于化伤为财之说,亦不足取。

然亦有非金水而见官,何也?化伤为财,伤非其伤,作财旺生官而不作伤官见官,如甲子、壬申、己亥、辛未,章丞相命也。

释义:章丞相的造,财星引化是一个因素,妙在伤官不透又见食神重辅,故有“麟阁图魏相之功”,财星、食神二吉辅助官星,故格美。

至于伤官而官煞并透,只要干头取清,金水得之亦清,不然则空结构而已。

释义:伤官而官煞并透之类,核心依然在于熟轻熟重,不可执一而云。

论伤官取运

伤官取运,即以伤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伤官用财,财旺身轻,则利印比;身强财浅,则喜财运,伤官亦宜。

伤官佩印,运行官煞为宜,印运亦吉,伤食不碍,财地则凶。

伤官而兼用财印,其财多而带印者,运喜助印,印多而带财者,运喜助财。

伤官而用煞印,印运最利,伤食亦亨,杂官非吉,逢财即危。

伤官带煞,喜印忌财,然伤重煞轻,运喜印而财亦吉。惟七煞根重,则运喜伤食,印绶身旺亦吉,而逢财为凶矣。

伤官用官,运喜财印,不利食伤,若局中官露而财印两旺,则比劫伤官,未绐非吉矣。

释义:伤官生财,身轻者喜日主得助之运,身强财浅,喜财星得助之运,但需要指出的是,伤官生财,若身轻则难入大格,多见常人或小有层次。伤官配印,自不惧官杀降临,官来则我用之,煞来则印化之,不来不显印绶之功,既用印而忌正财之地,原局无者无大碍,原局正财凶处暗存者再逢财地凶大,伤官用煞印,喜印星作用之地,此格是印绶接手伤官,同时化了七杀,若单行七杀之地,难言无吝。伤官带煞,颇忌财星,因财可助杀,则伤官难去之,其余诸论皆常理自明,不述。

论阳刃

阳刃者,劫我正财之神,乃正财之七煞也。禄前一位,惟五阳有之,故为阳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财印相随,尤为贵显。夫正官而财印相随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故喜制伏,忌财印;阳刃用之,则赖以制刃,不怕伤身,故反喜财印,忌制伏也。

释义:《三命通会》云:阳刃,即禄前一位,言旺越其分,故险。窃详甲人见卯,卯中有乙木,乙为甲弟,能劫其兄之财,冲去酉中辛官,合其庚妻,庚乃甲之七杀,劫财冲官合杀,所以至凶。惟甲丙戊庚壬五阳干有刃,乙丁己辛癸五阴干无刃,故曰“阳刃”。阳刃乃凶物,宜制伏,官煞皆宜,但印绶亦可变化阳刃,作者不知,《明通赋》云:日刃月刃及时刃,逢官煞荣神,功名盖世。即是此谓,荣神乃印受异名。关于此点,在博文“印绶变化阳刃所包含的六亲生克内涵”中有论述。官星制刃,理所当然,为何七杀亦可,此处不需要制化七杀么?因阳刃格,阳刃为体,七杀为用,是看阳刃被制化的结果,此七杀反为格局所喜,故不忌之。见财则财生杀,杀制刃,亦喜。

阳刃用官,透刃不虑;阳刃露煞,透刃无成。盖官能制刃,透而不为害;刃能合煞,则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与壬合,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无功也。

释义:阳刃用官,不管官透与否,刃透与否,皆可制之,七杀制刃,则有所顾虑,盖刃中劫才透露必与七杀作合,若杀亦透,则制刃不专,难言全美。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贵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浅,其贵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财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浅,财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释义:官杀制刃,大要制之方与被制方相当,方物尽其用,己酉造,阳刃当令而官星略轻,两丙助之为喜。辛酉造,壬亦略轻,得辛助之。

然亦有官煞制刃带伤食而贵者,何也?或是印护,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官煞轻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伤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谓印护也,如贾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两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谓裁损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竞出,而壬合丁官,煞纯而不杂。况阳刃之格,利于留煞,所谓取清也。

释义:穆同知造,以午火官星制刃,伤官不喜,戊癸相合有情,贾平章命,未必作煞两透而太重论了,支中两寅,刃亦得局,依然轻重相当,而甲见申,只是七杀化作偏官,对格局成败影响不巨。

其于丙生午月,内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带财佩印,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会火局,则化刃为印,或官或煞,透则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财煞并透露,则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贵两空矣。

释义:戊生午月,若透丙丁,则以印绶格局,但同时亦要考虑阳刃的制化问题,纵不影响格局高低,亦要防其凶性,见官星最妙,见七杀则难言喜恶,因印格若身强,见七杀总归不喜。

更若阳刃用财,格所不喜,然财根深而用伤食,以转刃生财,虽不比建禄月劫,可以取贵,亦可就富。不然,则刃与财相搏,不成局矣。

释义:阳刃用财,若见伤官、食神,则可转化阳刃之凶,阳刃不要透露为妙。

论阳刃取运

阳刃用官,则运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则印绶比劫之方,反为美运,但不喜伤食合官耳。

阳刃用煞,煞不甚旺,则运喜助煞;煞若太重,则运喜身旺印绶,伤食亦不为忌。

阳刃而官煞并出,不论去官去煞,运喜制伏,身旺亦利,财地官乡反为不吉也。

释义:阳刃格所用者,无非官杀、食伤、印绶,轻者岁运助之则好,反之不宜,阳刃格官煞并出,不作混杂论,因阳刃为体,官杀皆可为用制之。

论建禄月劫

建禄者,月建逢禄堂也,禄即是劫。或以禄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禄与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别取财官煞食为用。

释义:月令建禄、劫才,是无物可用,需另取他物,但禄不等于劫,就如比肩之于劫才,貌似相近,其实在内涵上相去甚远

禄格用官,干头透出为奇,又要财印相随,不可孤官无辅。有用官而印护者,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财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释义:建禄首先考虑透出之物有无贵气可用,见财官印皆喜。原论“又要财印相随,不可孤官无辅”亦在理,但易起引歧义,《明通赋》云:“建禄坐禄或居禄,独遇财官印绶,富贵长年”,故此种情况不可轻言“孤官无辅”,与月令官星有不同之处。其实质不外乎所用之物宜有轻重、核心,用官则以官为主,财印配合重在“随”,若并透并重,亦为浊,只是程度浅而不失富贵中人。

有官而兼带财印者,所谓身强值三奇,尤为贵气。三奇者,财官印也,只要以官隔之,使财印两不相伤,其格便大,如庚午、戊子、癸卯、丁巳,王少师命是也。

释义:用财不畏印,用印惧虑财,各依轻重而论,若透官星则无此虑。王少师命,建禄用官,官星归禄又得财星相畏,略见食神不喜,最喜印绶轻透。

禄劫用财,须带食伤,盖月令为劫而以财作用,二财相克,必以伤食化之,始可转劫生财,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张都统命是也。

释义:月令禄劫再逢伤官,此伤非同于月令伤官,不可视作凶神论,若月令为劫才,无可用之物,另寻干透支会,见财亦喜,论格局的角度是不存在“劫克财”的,如民主投票,己被剥夺投票资格的人,是不会对他人形成威胁的。故“转劫生财”之说值得商榷。张都统命乃建禄用财,财轻见劫,伤官有情,非是月令劫才之论。

至于化劫为财,与化劫为生,尤为秀气。如己未、已巳、丁未、辛丑,丑与巳会,即以劫财之火为金局之财,安得不为大贵?所谓化劫为财也。如高尚书命,庚子、甲申、庚子、甲申,即以劫财之金,化为生财之水,所谓化劫为生也。

释义:己未造,是月令劫才,身旺食旺财旺,则可生出官来。高尚书命脉,是建成禄用财,财轻喜得申子会局助之,更妙在两干不杂、两支不杂,又甲申长生之水,是真正的秀气流行,亦可生出纯正之官

禄劫用煞,必须制伏,如娄参政命,丁巳、壬子、癸卯、己未,壬合丁财以去其党煞,卯未会局以制伏是也。

释义:娄参政命,建禄透杀,有食制之,丁壬相合与格局有情,又入时上一位贵。

至用煞而又财,本为不美,然能去煞存财,又成贵格。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财,袁内阁命是也。

释义:袁内阁命,建禄透杀,戊癸相合己然有情,存财之说非是主流。

其禄劫之格,无财官而用伤食,泄其太过,亦为秀气。唯春木秋金,用之则贵,盖木逢火则明,金生水则灵。如张状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释义:此乃金白水清、木火通明之类,张状元造,不仅如此,还是两干不杂,归禄亦成,以丙火邀辛金官星而贵。癸卯造是建禄用伤官为秀气,亦是井栏斜叉有成,而透癸略忌。

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必取清方为贵格。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官也;如辛亥、庚寅、甲申、丙寅,制煞留官也。

释义:辛丑造,庚辛并透,乙庚合则合去七煞,更妙在官重于杀,则用重而去轻。辛亥造是去杀留官,此乃食神合起官星之妙,同样是合,合去、合留、合起,非细微者难察其妙。

倘或两官竞出,亦须制伏,所谓争正官不可无伤也。

若夫用官而孤官无辅,格局更小,难于取贵,若透伤食便不破格。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何也?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庚合乙而去伤存官,王总兵命也。

释义:官星并透,不可言“亦须制伏”,刘墉造己然证明。孤官无辅多指正官格,建禄用官未可言此。王总兵造,建禄用官,庚合乙,官星无伤,本官星略轻,而又见阳刃,则助我官威。

用财而不透伤食,便难于发端,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贵耳。

释义:此是不明虚邀之道,财得所便可生出纯正之官,不要见官。

用官煞重而无制伏,运行制伏,亦可发财,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释义:当依原局而定高下,原局若无成,黄金铺路难通天。

论建禄月劫取运

禄劫取运,即以禄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禄劫用官,印护者,喜财,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之相乘。伤食不能为害,劫比未即为凶。

财生喜印,宜官星之植根,畏伤食之相侮,逢财愈见其功,杂煞岂能无碍?

释义:禄劫用官有印有财,则不畏财星破印,岁运官星逢合,则不过问财印之事,易有破印之事象,此非原局,需明辩。原局有印者,亦不忌七杀,亦不忌伤官、食神。用官星不畏劫才,来之则制之。

禄劫用财而带伤食,财食重则喜印绶,而不喜比肩;财食轻则宜助财,而不喜印比。逢煞无伤,遇官非福。

释义:建禄用财,贵一位精专,繁杂反而减分,不喜比、劫分、夺,若原局财轻,自然喜岁运扶助生发。逢官、煞之运要考究原局有无印、食。

禄劫用煞食制,食重煞轻,则运宜助煞;食轻煞重,则运喜助食。

释义:用杀自喜食制,各依轻重对待,岁运弥补之为上。

若用煞而带财,命中合煞存财,则伤食为宜,财运不忌,透官无虑,身旺亦亨。若命中合财存煞,而用食制,煞轻则助煞,食轻则助食则已。

释义:用煞而带煞,原局有合则凶物有制,原局有食制,则依食神制煞之喜忌而论岁运。

禄劫而用伤食,财运最宜,煞亦不忌,行印非吉,透官不美。若命中伤食太重,则财运固利,而印亦不忌矣。

释义:禄劫透食、伤,常为木火通明、金白水清之类,自可虚邀财官,不甚喜印绶得用之运,则食、伤之功用得到限制,逢官易不美,逢煞反不忌,但不好轻言吉凶,需依整体而断。

禄劫而官煞并出,不论合煞留官,存官制煞,运喜伤食,比肩亦宜,印绶未为良图,财官亦非福运。

释义:官煞并出者,去留得当,皆为得体,原局食神或伤官有用,逢财、印之运,略有不专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