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关键在行之有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9:59:13
制度建设关键在行之有效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从企业而言,它体现的是管理者管理思路和策略,弘扬的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它是一种符合企业管理、企业发展、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的纲领性规则,并且不同企业应有不同的管理制度。

    建立制度,是为了更好地管理。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单位,文明进步的标志,不是有多富有,而是是否是法制社会,是否是靠制度管人的企业。因为只有达到了法制社会,制度企业,才能真正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只有达到了法制社会,制度企业,才能消除了特权阶层,老百姓办不成的事,有权的有钱的同样办不成。这就是制度的魅力。制度如何规定的就如何做,对谁都一样。要想实现靠制度管人,就必须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的管理制度。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管理制度的建立,必须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充分考虑本单位管理上缺陷,既要针对性强,又要带有普遍性;既要考虑其稳定性,又要考虑其长期性;既要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又要体现机会均等的原则;既要站在企业发展、员工发展的角度制定制度,又要统筹考虑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的统一,只有做到干部员工能够接受,管理者能够执行,对企业和员工的管理和发展有促进作用,对社会的进步有推动作用,这样的制度才是真正好的制度。

    有时制度制定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却很难。这可能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制度本身的问题。制度本身的制定,并不是代表广大员工的利益,可能维护的是少数人或特权阶级利益;并不符合企业的自身实际,可能是上面强行压下来的,推而广之的,至于符不符合这个企业发展,那却不管。二是执行力的问题。如果制度没问题,那就是执行力的问题。执行力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领导的执行力,员工是看领导的,领导是否受制度约束,是否带头遵守制度,违反制度的领导是否同样受到处罚?既然是单位的制度,对谁都是平等,应该没有特权阶层。领导和员工,第一身份都是单位的职工,既然是单位职工,就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其次,才是分工不同,有的当领导,有的当工人。在执行制度上,领导本应该模范带头,并且比员工做得更好;在违反规定上,领导本应该自觉接受处罚,并且比员工处罚更严,只有这样,才能服众。否则,制度只对人,不对已,是不能服众的。法律上规定,知法执法犯法,罪加一等,我想,也就是这个意思。二是中层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制度的执行,有效执法者很重要。这就是领导的用人问题。如果领导能够唯才是用,用人为贤,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从上至下,就会养成“谋事、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大家的一门心思,想得就是工作出成绩,工作出业绩,工作出政绩。而不会去挖空心思,走歪门邪道。因为那样的话,既没有市场,又没有位置。如果领导不能做到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那么他选拔任用的干部自身素质就过不得关,不要说去贯彻执行制度,就是制度对他都难有约束力。领导这样的用人导向,也使得员工对其制定的政策难以心服口服,对其选拔的中层干部也很难以信服,这就导致了员工的逆反和抵触情绪。

    制度执行起来,也就存在问题。要想真正实现法制社会,真正实现靠制度管人,在中国这个“人治”为主的社会,还是有一个漫步的过程。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加快法制进程,削弱特权阶层的特权,减少矛盾冲突,避免矛盾升级。毕竟当前稳定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在一个企业也是如此。当前,有些企业,也在摸索着规范企业管理。因此,在管理制度上也是花样繁多,层出不穷,给人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大家的普遍感受就是一个制度还没有完全接受,另一个新制度又“应运而生”,且性质内容大同小异,有的兼而存之,有的取而代之,并且许多是朝令夕改,叫人无所适从。对于这种“规范”,我想还是少点好。我们并不反对规范企业管理,完善企业制度,但前提是对企业的发展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要符合国情,符合企业发展实际,不能盲目赶时髦,盲目上项目,其结果是劳民伤财。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状况来说,大方向还是国家定的,国有性质你是改变不了的,中国的基本国情也是改变不了的,在这种大环境下,企业的制度建设,首先还是忌“烂”。再怎么变,你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因此,制度不在多,关键在行之有效。制度太多,势必造成管理多头;管理多头,势必造成民众难以适从;民众难以适从势必造成执行难以到位,如果不执行或执行到不到位也就等于白忙活。其次,制度建设忌“变”,制度不在反复,关键在稳定权威。经常变换管理制度,会让民众对企业和领导失去信心。再次,制度建设忌“繁”,制度不在深奥,关键在操作易行。制度是要人去遵守的,如果操作起来复杂繁琐,掌握起来深奥难懂,那么这个制度也就离淘汰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