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的劳动创造价值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2:38:29
为人民服务的劳动创造价值吗?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说劳动创造价值。但是,亚当斯密并没有深入研究劳动创造价值的规律。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对经济现象的认识和对经济规律的研究也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劳动内容。但是,历史总是这样开玩笑,就在人类社会在正确的道路上认识经济、研究经济时,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矛盾也日渐突出,以至于人们把主要的目光放到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上,研究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成了经济学研究者的主要内容,而忽略了人类社会所固有的规律。马克思,这位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巨孽,从商品这个资本主义经济中最基本的元素中,发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所掩盖的剥削本质。这个剥削的本质一经被揭露,资本主义社会就再也没有平静过,革命、斗争、改良运动风起云涌,要民主、争人权、求解放运动波澜壮阔。按照马克思经济学,价值是商品的属性,而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在这个逻辑下,没有交换的劳动产品就没有价值。按照这样的理论,无论某种产品凝结了多少人类劳动,只要它没有被用来交换,它就没有价值。在这样的逻辑下,为人民服务就是一个没有价值的劳动。真的是这样吗?
什么是价值?我们还是从汉语的字面上来理解它。价值由两个汉字组织,一个是价字,一个是值字。价,通常可以称看成是一个量的概念,指的是一种量。而值,则是一个判断词,就是指价值不值。比如,我为他人割了一亩的稻谷,要求他给100元。他就会判断一下割该不该给?给多才合适?就是这个意思。100元是个数量词,但是,值不值呢?如果社会上都是这个价,就值。也就是说,我的劳动值100元。但是,我为他割稻谷的人不是别人,是我的朋友,我没有收他的钱,割完稻谷我就回到自家了。那么,我割一亩稻谷的劳动是不是就没有价值呢?是不是这一亩被割的稻谷就没有凝结我的劳动呢?显然不是。我为他收割了一亩的稻谷,他就可以少割一亩的稻谷,他付出在割稻谷上的劳动就要少一亩。我的劳动完全可以代替他的劳动。“我的劳动能够代替他的劳动”就是我的劳动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与马克思的“一吨铁的价值等于一匹布的价值”具有完全相同的含义。既然我的劳动没有消失,并且我的劳动可以替代他的劳动,有使用价值,那么,我的劳动就既有价值,又有使用价值,从而可以判断,我的劳动是有价值的。虽然我没有取得交换价值,但是,我的劳动价值却实现了。我虽然没有向他收100元,但是,我的劳动却值100元,相当于100元的劳动量。注意,这里面我用的是“相当于”。为什么用“相当于”呢?因为,我没有收他的钱,但是,我的劳动是相当于这个100元的商品化劳动量的。“相当于”只是一个判断词。当然,这100元只是一种商品价值的贷币表现方式,是一种数量关系表现,是价格,它与真正的价值含义是有差别的。但是,我们完全可以借这个价格来分析价值的概念。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说,价值首先表示一种判断,是判断人们的行为是不是劳动?合不合乎人们的需要、能不能替代另一次劳动?有没有使用价值?其次才是表示价值量的多少。如果承认价值首先可以理解为一种对劳动的判断,那么,我们就可以接着往下进行分析。
为人民服务是不是劳动?有没有价值?显然,为人民服务是劳动,有价值。这就是人们对“为人民服务”劳动的基本判断。只要承认为人民服务符合人民的需要,应该得到承认,它的价值就实现了。也许有人会说,为人民服务的劳动只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这显然是与“价值是首先一种对劳动的判断”不符的,因为,我已经申明了,只有承认价值首先是一种对劳动的判断才可以往下分析,如果不承认价值首先是一种对劳动的判断,就不要往下分析了。
为人民服务为什么有价值呢?是因为,它首先凝结了人的劳动,其次,它能够代替人们的劳动,服务人们的劳动,能够为人们所利用。也就是说,为人民服务既有价值也有使用价值,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体。从为人民服务有价值的判断还可以进行更广泛的推断,就是交换不是价值实现的唯一方式,只要劳动得到人们的承认,被人们接受和利用,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就实现了。网友们在网上发贴子就是一种劳动,贴子就是劳动产品。如果有人从贴子中学到了什么,得到了什么,就是贴子的价值得到实现。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需要研究社会现象,通过研究社会现象,发现社会发展变化规律。社会现象是什么?是众人的社会实践的集合,是一种生活和生活实践活动,从广义上说,也是一种劳动,只是这种劳动不生产出世俗眼光中的产品,而是生产出各种社会信息。研究人员就从这些信息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也就是说,社会现象表现为信息,这种信息是人们共同的劳动产品,对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来说也是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又对这些信息进行研究,生产出知识性的产品来,供人们学习参考,指导人们的实践,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劳动价值也就得到了实现。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对社会现象进行研究,并没有用交换的方式获得社会信息,而是通过观察的方式无偿取得社会信息(当然,有些研究需要有偿获得社会信息)。也就是说,信息这个劳动产品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往往是在无偿地流动和应用着。不仅社会科学,许多科学研究都需应用大量无偿的信息,如果任何信息是通过完全等价交换的方式获得的,则人类是没有办法开展研究工作的。
这里面又推导出知识产品的价值问题。可以粗略地说,知识是由人类社会共同实践创造的,是共享的产品。知识一般不能被人专有。知识专有性与知识原料的无偿性存在着绝对相反的问题。现在的市场经济制度下实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其实还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度的产物,是私有资本权力绝对支配人权的产物,是私人利益至上的产物,与劳动创造价值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不符。
与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相比,商人更善于发现和无偿利用信息,只是他们发现和无偿利用的信息是可以转化为商品的信息,是信息中的一类特殊信息。比如,有出租车商发现,春节出行的人多,交换供不应求,就逞趁机涨价。这个“供不应求”信息就是人们共同创造的,被出租车商无偿利用,他可以不涨价,也可以趁机涨价。趁机涨价就是把无偿获得的信息价值转化成了商品价值。现在的分配制度中一个根本的问题是知识由大家共同创造,而商品性财富却落入了少数人的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