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皓晨h陈樱儿:如何看待农村基层选举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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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9-27 08:26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肖立辉 网络编辑:谢永利
读者点题
农村改革30年来,基层民主获得了很大的进展。基层选举作为基层民主与自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农村基层民主研究的热点问题。那么,近几年来,农村基层选举在实践中存有哪些问题?在实现形式上有哪些新突破?出现哪些新趋势?
本刊特约请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肖立辉副教授作答
——编者
基层选举是当前的一个热点问题。当前中国农村基层选举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对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来说,有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小组选举、村民代表会议的代表选举,有的农村还对农村的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委员会的委员进行选举。对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来说,有乡镇党委的选举、农村党支部的选举、农村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党小组的选举,有的农村还对是否发展某人为预备党员进行投票票决。对于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来说,有乡镇人代会的代表选举,有区县人代会的代表选举。对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来说,有青年团组织的基层选举、基层妇联的选举、农村企业的工会选举。总之,选举政治已进入到基层,成为基层民主的一个新亮点。
趋势之一:党内的基层选举与基层群众自治中的基层选举互动、联动的倾向越来越明显。
早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就明确指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党的十六大又重申这一战略选择,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基于上面的政策支持,党内民主优先发展,然后以党内民主带动(或者推动)人民民主,这一民主发展战略,似乎是一种理性选择。但是在推进党内基层民主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着民主动力不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借助党外人民群众的力量,引入党外的人民民主实践的一些做法,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比如,当前农村基层普遍推选的“两票制”选举村党支部书记的做法,以及部分乡镇党委书记由群众“公推”、再由党员“直选”的做法。这些实践形式意味着人民群众的意愿开始在党内有一定的反映和影响,意味着人民民主的力量是可以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的。还有的地方鼓励党支部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参加村委会的竞选,如果当选为村委会主任,而提名其继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如果现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未能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则不能继续担任支部书记,由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如果是党员的话)担任支部书记。其目的在于,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一人肩”。这种程序规定实际上将村委会的选举作为村党支部选举的前置条件,作为选拔培养基层组织领导人程序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对于这种联动趋势,我们应该顺其势而为之,要尽快为这种联动式的选举制定出可操作性的程序,以程序来保证在“联动式”选举中选举人自由选择的权利。正如胡锦涛同志在2006年关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的那样,“要深入把握新形势下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规律和特点,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把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把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水平。”
趋势之二:先富者参选及当政的现象越来越明显。
一些先富裕起来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养殖业大户等积极参加竞选,他们以较强的致富能力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甚至还以承诺和捐赠的形式赢得多数选民的支持而当选。代表乡村新富阶层的农村私营企业主通过竞选的方式,走上政治前台。“先富群体”的当选既反映了先富群体积极参政的内在冲动,同时也反映了选民的主体地位日益突显。在富人群体当政现象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笔者认为,一方面,要以平常心看待富人参政。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让百姓过上富裕、文明的幸福生活,只有人们富裕了,中共执政才会有较为雄厚的社会基础。那些经济上富裕起来的先富或者新富阶层,他们有参政的内在愿望,希望通过参政,使自己的正当利益要求得到表达和满足,这是正常的,我们应该支持和鼓励,拓宽渠道发挥先富群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管理民主方面的积极作用,再也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不能把财产条件作为限制或鼓励村民参政的门槛。推进村民自治和其它村务的发展,应学会“借力”。富人当政下的乡村治理如果能够带动更多的村民致富,解决就业问题,缓解农村矛盾,推动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又有什么不好呢?另一方面,支持和鼓励包括富人在内的全体公民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支持和鼓励富人参政,并不意味着只有富人才可能推动农村基层民主。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我们都应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因为只有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才有更为雄厚的群众基础和民意基础。不仅如此,我们还应该采取各种办法保护包括富人在内的全体村民的参政积极性,拓宽参政的渠道,特别是要注意吸纳他们当中有较强的致富能力并且政治上可靠的人加入我们的党组织,增强我们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上述两种新趋势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所谓“既相区别”,指联动趋势讲的是选举的形式,而富人参政及当选讲的是选举的参与主体,二者明显不同。所谓又相联系,是指在农村的基层选举中,遵守法纪先期致富的人如果有为基层群众服务之心,就可以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对之授权,由其领导或者带动基层群众致富,达到“先富带后富”、“共同富裕”的目标;同时通过这种选举机制,将农村中的优秀分子发展为党员,以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社会中的先锋队和战斗堡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