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柏林的手表怎么样:地方海事 执法难点 相应对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1:07:54

摘 要:地方海事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独立主体的行政执法,也是地方海事机构的主要社会功能和赖以存在的价值所在。本文根据笔者多年来海事执法实践,对地方海事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外在执法难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地方海事 执法难点 相应对策

  地方海事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独立主体的行政执法。地方海事机构通过行政执法,遏制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水运安全,其执法活动是地方海事机构的主要社会功能,也是地方海事机构在国家和社会中赖以存在的价值所在。近年来,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工作无论是执法要求,还是执法手段,及至执法效果都有了显著提高,但由于地方海事机构因其执法环境的特殊性和执法人员现实存在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诸多差异,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立法相对滞后,致使地方海事行政执法手段单一,执法难点久攻不克。对此,笔者根据多年来的海事执法实践,就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存在的难点及其对策作一探析,以期引起各级领导、专家和同仁的关注,使得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工作能够更上一层楼。

  一、执法难点

  海事执法的目的是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水运业合法、稳健运行和水运市场的法律秩序。然而,就当前的执法环境而言,仍有许多执法难点,主要表现为:

  1.施展软功,干扰执法

  当今,内河水域营运船舶大多是个体经营,其船上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由家庭成员或亲戚朋友组成,一些小型船舶是“夫妻船”。这类船舶一旦出现违法行为而被查处时,妇女、儿童、老人、孕妇轮番叫阵,哭的、闹的、拉着你诉苦的、甚至是找上门坐等吃饭的、或者跪在你门口赖着不肯离开的,不但不配合海事执法工作,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而且还导致了海事执法人员家庭不安宁。

  2.群体起哄,阻扰执法

  群体起哄,集中抗法现象有蔓延趋势,主要可分为:一是本乡本村船舶,二是同一家族船舶,三是多以地域为限的老乡船舶或者帮派。在他们看来,法只治弱势而不治众,于是便依仗人多势众,群体起哄,共同抗法,其结果往往将矛盾激化,引起群众事件,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严重妨碍了和谐海事、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3.撒泼卖傻,对抗执法

  这种现象多为刁蛮妇女。在海事执法人员履行常规检查,实施行政执法时,其丈夫躲至一边,由妻子出面装疯卖傻,甚至当众脱去衣服,使执法工作无法进行。

  4.自虐威胁,阻碍执法

  这种类型,大多是船员眼看海事执法人员要对自己船舶进行检查时,就用自家的小孩或自己的身体挡在舷外,阻止现场检查人员靠档检查,即使检查人员上了船,也拒不接受检查,甚至以跳水寻死来威胁现场检查人员。

  5.采用暴力,抗拒执法

  这种人一般是年青人居多,他们文化水平不高,法律观念不强,脾气暴躁,暴力倾向严重,还有一些是有劣迹、甚至是在当地小有名气的恶势力人员,他们针对地方海事机构现场检查人员少、执法手段不硬、强制力度不够等弱点,弄斧举刀,拿棒执棍,拳脚相加,公然暴力相抗。

  6.弄虚作假,蒙骗执法

  社会上的一些制假造假现象已波及到各类船舶,伪造船舶、船员证书证件,利用假证蒙骗执法、逃避处罚屡有发生。随着科技的发展,造假技术也相当高明,有的假证的确在当场还很难分辩真伪,稍不留神,就给蒙混过关。

  7.笑脸无赖,拒绝执法

  看似文质彬彬,实为很难对付。采取的是软调皮,不吵也不闹,你指出他的违章或是违法行为时,他是既点头又哈腰,一连串的是是是,当你要对其实施处罚时,他只有一句话,没钱。正所谓是虚心接受,坚决不改。这种情况不要说是申请强制执行,就是最基本的询问调查笔录也做不了。

  8.玩起游击,逃避执法

  此类现象大都出现在巡查过程中,他们发现有海巡艇过来时,就立即调转航向,驶入支流小溪,而海巡艇普遍吃水较深,进不了支流小溪,现场检查人员只有干瞪眼。

  由于地方海事机构不同于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一些严重的抗法行为有拘留权,而地方海事机构并没有拘留权,缺乏强有力的措施,执法手段单一,强制力度不够,使一些有违法行为的船舶屡屡成功逃避了法律制裁,加之,一些地方海事机构对难解决的问题绕着走,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或促使了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形成,使上述执法难点久攻不克,使“文明执法”受到了“野蛮”冲击,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执法效率和海事管理威信,现场执法人员遭受的辱骂、威胁和人身攻击确已不堪重负,打击、遏制各种各样的抗法行为,改善执法环境,已是当务之急。

  二、相应对策

  1.各级地方海事机构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执法工作。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要求,是推进文明建设的需要。执法单位的领导对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执法和管理就难以到位。

  2.加强执法宣传。一项法律法规制定的再好,没有人去执行便是一纸空文,要执行好法律法规,则宣传工作少不了。在海事执法活动中,务必要加强对船员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使其懂法、知法、守法,只有这样,海事行政执法工作才能取得广大船员的理解和配合,才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3.开展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一方面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船民服务的观念,做到执法与服务相融。我局直属处的行政执法曾是困难重重,对抗执法十分普遍。后来,该处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反复的说服教育,并在洪水期、大风大雨之时及时赶往现场,吩咐安全注意事项,交待安全防范措施,以免发生意外,造成损失,同时还考虑到船民在当地购置救生圈、救生衣比较困难,就帮助他们代购,并送到他们手上,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搭起了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沟通桥梁。如今,船员们已把海事人员当作一种依靠,有困难找海事已成了船民们的共同语言,对海事的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主动配合,而且还积极协助,形成了浓厚的和谐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

  4.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各级海事机构要加强对海事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同时还要强化对现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模拟执法实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海事执法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防止以“船”谋私,“变味”执法行为的发生,为船民多办实事,以廉生威,在船民中树立良好形象,这是一剂溶化对立情绪、减少对抗的良方。

  5.避重就轻,换位思考。在海事行政执法过程中,如遭遇对抗执法时,执法人员要讲究策略,这本身就是一种执法水平的体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行政的宗旨,但针尖对麦芒,势必加剧对抗执法,此时就要学会避重就轻。如现场检查时,船上的工作人员对你恶语相加,或对你讲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语,则大可不必理睬,要找船主或船舶负责人进行交流,否则会引发事端;若遇到情绪激动的船主,应选择时机适时将他与其他人员隔开,让他到一个陌生的环境,由陌生的执法人员进行处理,一则可避免他人的驱使和挑唆,二则面对陌生,情绪不易激动。

  另外,还可采用换位思考的方法,将心比心,对船员的叙述给予理解和安慰,决不能有官本位、朝南坐、唯我独尊的想法而加以训斥,要尽量少说多听或让其说个够,待到他们说得口干舌燥时,也是发泄完毕时,此时可以在安慰和表示理解的同时,进行说服教育,往往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6.密切各海事机构间的配合协作。海事与海事之间,要打破门庭之争,建立共同的执法联动机制。海事行政执法由于自身欠缺有效的强制手段,单靠公安、法院的支持协助,毕竟不是长期保持和事事依赖的,只有纵向的横向的各个海事机构相互联动,实行协查,在报港、签证、检验、过闸等船舶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围堵打击,共同制止违法行为,以身抗法者就会象过街老鼠,势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