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街gangsta 漫画:子平格局命法元钥【上?】惭愧学人著(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4:02:46

十五、論時說以訛傳訛

 

  原文:八字本有定理,理之不明,遂生異端,妄言妄聽,牢不可破。如論干支,則不知陰陽之理,而以俗書體象歌訣為確論;論格局,則不知專尋月令,而以拘泥外格為活變;論生克,則不察喜忌,而以傷旺扶弱為定法;論行運,則不問同中有異,而以干支相類為一例。

  解讀:以八字算命是有定理和法則的。有些人不得真傳,不知道正宗的子平命理及其法則,便胡編亂造一些似是而非的命理和法則,弄得命學界歪理當道,邪說橫行。千千萬萬的後學者沒有能力辨別是非,妄聽妄信妄傳,現在已經達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了。比如論干支,就不知道干支的陰陽之理,而以所謂的“體象歌訣”來論干支,說什麼甲木為參天大木,宜斫削,而乙木是花草弱木,宜生扶等等,都是亂彈琴。比如論格局,則不知道要專從月令取用定格,而是隨便到處取用神定格局,還說這是活變!特別是現在好多人,連用神的概念都還沒有弄清楚,哪里就談得上活變呢!比如論生克,則不從格局上著眼,總是只按旺則宜克,弱則宜扶的死法來論命,只講八字五行的平衡與流通,不講八字格局的成敗與高低,你看旺,我看衰,瞎猜胡斷。比如論行運,則不問是甲還是乙,是寅還是卯,只看干支都屬木,就以木來論喜忌,而不知有時候甲木破格而乙木成格,有時候則寅木成格而卯木破格,沒有看到某些細節的不同會導致整體格局的變化。

  學人注:沈前輩所說的“俗書體象歌訣”當是指《淵海子平》裏的《十幹體象歌》,但這首《體象歌》真的那麼“俗”嗎?真的就“不知陰陽之理”了嗎?算命難道除“格局”之外就別無他法了嗎?請先看鄙人拙作《淵海子平歌訣賦注》裏的《十幹體象歌簡注》一文:

  甲木天干作首排,原無枝葉與根荄。

  欲存天地千年久,直向沙泥萬丈埋。

  (按:甲木宜通根,喜土培、水潤)

  斷就棟樑金得用,化成灰炭火為災。

  (按:所謂“梁棟材,求斧金為友”,也有謂“虎馬犬鄉,甲來焚滅”、“南木飛灰而脫體”)

  蠢然塊物無機事,一任春秋自往來。

  (按:《滴》書“地潤天和,植立千古”即此也。)

 

  乙木根荄種得深,只宜陽地不宜陰。

  (按:東南為陽,西北為陰,乙木生午祿卯旺寅,病子死亥絕酉故)

  漂浮最怕多逢水,刻斷何當苦用金。

  (按:前半句與“虛濕之地,騎馬亦憂”有異曲同工之妙,後半句乃是“陽金利刃限制多”、“甲乙遇金強,魂歸西兌”)

  南去火炎災不淺,西行土重禍猶侵。

  (按:只是“南去”而不至於“火炎”的話,還沒什麼,可是火太重的話,則是“陰木運到巳宮,多被巽風吹折;到離位,煙滅冰消”、“南木飛灰而脫體”;至於“西行土重”則是財黨殺而攻身矣)

  棟樑不是連根木,辨別工夫好用心。

  (按:“棟樑”者,甲木也,雖說“不是連根木”,但畢竟也有“藤蘿系甲,可春可秋”之喜)

 

  丙火明明一太陽,原從正大立綱常。

  洪光不獨窺千里,巨焰猶能遍八荒。

  (按:《滴》書有“丙火猛烈,欺霜侮雪”之說)

  出世肯為浮木子,傳生不作濕泥娘。

  (按:乙木“懷丁抱丙”的時候則可“跨鳳乘猴”。“不作濕泥娘”者,濕土晦其光也,所以《滴》書也說“土眾成慈”)

  江湖死水安能克,惟怕成林木作殃。

  (按:《滴》書說“水猖顯節”,《醉醒子》雲“太陽火忌林木為仇”,太陽光是照射不進森林裏的)

 

  丁火其形一燭燈,太陽相見奪光明。

  (按:所謂“丁嫌暗丙”,遇丙奪其光則丁火不明也)

  得時能化千斤鐵,失令難熔一寸金。

  (按:因其“內性昭融”,所以“火長夏天金疊疊,富有千鐘”;但“火無木則終其光”,秋冬丁火尤愛甲木故)

  雖少乾柴尤可引,縱多濕木不能生。

  (按:“乾柴”有時也指甲木,“濕木”有時可指乙木。所以“如有嫡母,可秋可冬”、“陰不明兮,丁緣乙制”是也)

  其間衰旺當分曉,旺比一爐衰一檠。

 

  戊土城牆堤岸同,振江河海要根重。

  (按:《滴》書“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這裏將戊土比作城牆、堤岸,但必須有根才有堤岸之功)

  柱中帶合形還壯,日下乘虛勢必崩。

  (按:“帶合”者,見癸水也,“形還壯”者,有文明之象。後半句,則是《滴》書“若在艮坤,怕沖宜靜”)

  力薄不勝金漏泄,功成安用木疏通。

  (按:戊土不得時而黨眾少時不喜金多盜泄,巳午月戊土是為“功成”,見甲為忌)

  平生最愛東南健,身旺東南健失中。

 

  己土田園屬四維,坤深為萬物之基。

  (按:“坤深”,即土厚之意)

  水金旺處身還弱,火土功成局最奇。

  (按:金多則土虛,水盛則土崩,“土虛反被水相欺”是也)

  失令豈能埋劍戟,得時方可用磁基。

  漫誇印旺兼多合,不遇刑沖總不宜。

  (按:“印旺”即火盛,“多合”即甲木多,木火太多則是“削之剝之為奇”)

 

  庚金頑鈍性偏剛,火制功成怕火鄉。

  夏產東南過鍛煉,秋生西北亦光芒。

  (按:“火制成功”指秋庚,已經過夏火的鍛煉,喜水不喜火)

  水深反見他相克,木旺能令我自傷。

  (按:前半句指寒金水眾則沉,後半句指“春不容金”,木能使金缺)

  戊已干支重遇土,不逢衝破即埋藏。

  (按:“陽金最愛土包藏”,但不宜“埋藏”。土重逢沖則松,金得以出現)

 

  辛金珠玉性虛靈,最愛陽和沙水清。

  (按:陽和,指丙火暖之;沙水清,指己土與壬水不並見,各得其用)

  成就不勞炎火煆,資扶偏愛濕泥生。

  (按:成就,指的是申酉月;濕泥,即是己土)

  木多火旺宜西北,水冷金寒要丙丁。

  坐祿通根身旺地,何愁厚土沒其形。

 

  壬水汪洋並百川,漫流天下總無邊。

  (按:《滴》書也有“通根透癸,沖天奔地”之說)

  干支多聚成漂蕩,火土重逢涸本源。

  (按:水眾得土,不至漂蕩也,土必要火為源)

  養性結胎須未午,長生歸祿屬坤乾。

  (按:坤即是申,乾即是亥)

  身強原自無財祿,西北行程厄少年。

  (按:壬水冬生無火土,運走西北則是太過)

 

  癸水應非雨露麼,根通亥子即江河。

  柱無坤坎身還弱,局有財官不尚多。

  (按:坤坎,即是申子。癸水有根氣則不畏財官)

  申子辰全成上格,午寅戌備要中和。

  (按:得成“潤下”之格,成而無破方為“上格”。支成火局,要麼化火、從財,要麼就要強根)

假饒火土生深夏,西北行程豈太過。

 

  原文:究其緣由,一則書中用字輕重,不知其意,而偏生謬見;一則以俗書無知妄作,誤會其說,而深入迷途;一則論命取運,偶然湊合,而遂以己見為不易,一則以古人命式,亦有誤收,即收之不誤,又以己意入外格,尤為害人不淺。如壬申、癸丑、己丑、甲戌,本雜氣財旺生官也,而以為乙亥時,作時上偏官論,豈知旺財生煞,將救死之不暇,于何取貴?此類甚多,皆誤收格局也。如己未、壬申、戊子、庚申,本食神生財也,而欲棄月令,以為戊日庚申合祿之格,豈知本身自有財食,豈不甚美?又何勞以庚合乙,求局外之官乎,此類甚多,皆硬入外格也。

  解讀:考究歪理邪說之所以氾濫成災,其原因有如下四條:

  一是古人作文用詞簡略,惜墨如金,對一個字的輕重與位置,常常都十分講究。詞義也拿捏得很精確。後學者倘若漫不經心,不仔細研讀,很多時候就會因錯讀一字而誤讀一句,錯讀幾字而誤讀全文。二是有些人亂編亂寫,正如一些庸商製作出大量劣質產品一樣,命a理界也有很多不合格的命理書籍。初學者讀了就會誤入歧途,甚至於以盲引盲,錯上加錯。三是一些命師給人斷命時,偶然斷准幾條,便以為自己的方法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固執己見,將錯誤的方法進行到底。如果給人斷錯了,或被人問住了,就歪解古人話義,胡編一些新奇理論,或說用神是八字的平衡點,或說用神有幾種,或說看命無需看用神,或說格局可以放棄,或說要以冬至換年柱,或說大運不分男女都順行,或說命理無理,亂蒙就行,等等。四是一些命書的作者,也常常誤收一些錯八字,或者假造一些名人八字。比如說韓信的八字是殺重身輕,關公的八字是四個戊午,張飛的八字是四個癸亥,等等。其實都是一些考無實據的假命造。有些作者不懂格局,將一些內格八字也錯誤地列入外格,甚者還創編一些有違命理的奇格異局,比如從印格、從弱格、雙馬破槽格、蝴蝶雙飛格之類。這真是害人不淺呐!

  例如這樣一個命造:

  財   財   日  

  壬   癸   己  

  申   丑   丑  

  月令透財,生時幹官星,本屬雜氣財旺生官格。可是有人卻將此命改為乙亥時,作時上一位獨殺格論,認為身殺兩停才有貴氣。這些人哪里知道財旺生殺便是破了格局,命主不貧則夭,還有什麼貴氣可言呢?

  這一類的錯誤甚多,都是誤收格局,亂改時辰所導致的。

  再如此命:

  劫   財   日  

  己   壬   戊  

  未   申   子  

  申金食神當令,生壬子之財星,格成食神生財,這本是很明瞭的一個格局,可是有些人卻置月令食神而不顧,以戊日申時,可以構成合祿格(祿即官,庚金可以暗合乙木官星。申金也可以暗合巳火這戊土的建祿)。明明月令有食神和財星,不是很好的用神嗎?為什麼還要以庚金去暗合乙木,尋求那看不見的官星呢?

  這一類的錯誤也很多,都是因為不知取用定格要專尋月令的道理,而胡亂取用定格所導致的。

  學人注:此段沈前輩將“異端”分為四大類:謬解書義、俗書妄作、偶然湊合、誤收命式。謬解書義,是由於讀書不認真,走馬觀花,沒有咬文嚼字、細品原文,而是望文生義,以致“以訛傳訛”。俗書妄作,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俗書”中所言之理非真理,是屬於“忽悠”性質的,古有《三世命書》、《秤骨歌》、《十二生肖論命》等,今人之著作能使人“深入迷途”的就更多了;一是後人評注古著時“無知妄作”,曲解原文本義,以致誤導後學,使後學“深入迷途”,如徐氏樂吾的《子平真詮評注》、任氏鐵樵的《滴天髓闡微》等。偶然湊合,這種情況就更多了,大多是由於習命者喜歡標新立異,又不學無術、自以為是所造成。誤收命式,古今皆難避免,如任氏的《滴天髓闡微》,裏面的很多命例就是任氏“誤收”甚至是“捏造”出來的。

 

  原文:人苟中無定見,察理不精,睹此謬論,豈能無惑?何況近日貴格不可解者,亦往往有之乎?豈知行術之人,必以貴命為指歸,或將風聞為實據,或探其生日,而即以己意加之生時,謬造貴格,其人之八字,時多未確,即彼本身,亦不自知。若看命者不究其本,而徒以彼既富貴遷就其說以相從,無惑乎終身無解日矣!

  解讀:學習命理的人啊,如果心中沒有主見,又不精熟正宗命理,看到了像上述這樣的一些謬論,哪里能不受其迷惑呢!又何況現在有些富貴八字也不是一眼就能輕易判斷出來的,這又不是什麼新鮮事。哪知有些命師,認定了人家是貴命,便將一些道聼塗説的事情拿來做實據,歪批八字。或者只知人家出生日期,即以自己的意思給人家亂編時辰,妄造奇格(比如有人就曾經在《周易與應用》刊物上將毛澤東的辰時,周恩來的卯時,均編造為午時)。

  其實呢,普通的古人都沒有計時器具,搞不清楚自己的具體出生時間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夜晚出生的人就更是如此。江湖有諺雲:“算命先生處處有,就是難算亥子丑。”即此可知,算命先生也常常因弄不准時辰而頭疼。既然有些八字連命主自己也無法搞清楚出生時辰,算命先生如果不將其細細考究準確,看見人家是富貴的樣子就按富貴的命理去解釋,甚至亂編時辰,這樣子去學命理啊,那是一輩子也學不會的。

  關於如何確定出生時辰的問題,在鐘錶普及之前,一直都沒有很好的方法解決。江湖上的算命先生一般都採用如下三種方法來對付這個問題:

  1、根據胎數推算。推算口訣為:寅申巳亥長四七,子午卯酉二五八,辰戌丑未三六九。有的又說這是推算女命的口訣,另有男命推算口訣為:子午卯酉長四七,寅申巳亥二五八,辰戌丑未三六九。但是筆者本人為第六胎,出生時間卻是正中午,按這種口訣就套不上。筆者鄰居趙某,所生長男與次男,均出生與於早晨5.30分卯時,這種口訣也很難套上。

  2、根據《三世演禽》等書上的有關口訣來推算。什麼子時頭先喪母,子時末先喪父,子時中父母俱在等等,這種方法不僅有反套顧客之嫌,而且人家既然連是不是子時都弄不清楚,又怎麼能分得清是子時頭或子時末呢?也許人家根本就不是子時而是戌時呢?

  3、根據命主的某些已知情況來推算。有的根據頭頂上的發旋來確認,說時辰正則發旋正,時辰偏則發旋偏等;有的則根據神煞來推斷,說時帶劫煞則頭頂有雙旋,時帶亡劫則出生時家中有喪事等;有的則根據時幹推算身體痔記來確認,說時幹為甲則背有痔,時幹為丙丁則肩有痔等;有的則根據房子風水來確認,說時辰為水則房子的右前方也必有河塘溝溪,時辰為甲木則有大樹或電杆等;有的則根據兄弟姐妹的個數來確認,等等。這些零打碎敲的小法子,雖然有時侯可以取到應有的效果,但還遠不足以成為確認出生時辰的常規法則。

  更多的命師,則習慣於根據命主已經發生過的一些大事,比如喪父母、考大學、參加工作、結婚離婚、升級提職、重病大災等事件,來反推命主的出生時辰。應當說,只要推算者功夫深,這種方法就是一種最好的方法。但是這種方法不適合陌生人,因為作為顧客,他希望這一切都由算命先生推算出來,而不是他自己先講出來。再說啊,功夫深的人總不常見,常見的倒是很多命師卻常常這樣給人家反推出生時辰,這使得許多命書上的八字時辰可靠性不大,這是後學者必需要引起注意的問題之一。

  學人注:沈前輩一語“中無定見,察理不精”點中了許多習命者的普遍性缺點。關於定時辰這方面, 黃先生解說為是。但曆有不少盲人命師,確能通過校驗兄弟姐妹數量與排行來確定命主的生時,但其法甚秘,一般人無法得之。還有一點值得強調,就是算命必須按真太陽時,而不能用北京時間以及地方標準時。如今網路裏已有真太陽時排盤的程式,但如果身邊沒有電腦、網路,又有多少人懂得如何換算呢?

 

              十六、論陽刃

 

  原文:陽刃者,劫我正財之神,乃正財之七殺也。祿前一位,惟五陽有之,故為陽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

  解讀:所謂陽刃,就是克正財之字,在天干叫比劫,在地支叫陽刃,也可以說是正財的七殺。凡五行陽幹在祿前一位者即是陽刃。甲刃在卯,丙戊刃在午,庚刃在酉,壬刃在子。沈氏為什麼說陽刃“惟五陽有之”,即五個陽幹有刃,而五個陰乾沒有刃呢?現代命理學者都很難解釋這個問題,因為大家都不重視格局,而沈氏這裏所說的陽刃卻僅僅只是就格局而言的。換句話說,古典命籍裏只有陽刃格而沒有陰刃格,不像現代命書裏,乙木生在寅月或辛金生在酉月等也叫陽刃格,這在古典命籍裏是看不到的。查古典命籍,陰乾確實是有陽刃的,如《淵海子平·卷一·論陽刃》中就明確指出:乙木陽刃在辰,丁火陽刃在未,癸水陽刃在丑等等,然而在陽刃格中卻將又陰乾排除在外,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所有的陰乾在陽刃位(即月令)都有用神,而陽幹(在月令)則都是與日幹相同五行的比劫,沒有用神,所以才將陽刃格立於正八格之外,而將陰刃格都列入了正八格之內。

  學人注:刃,其實是神煞裏的“羊刃”,沈前輩為什麼在這裏說是“陽”刃而非“羊”刃呢?因為是專指陽日幹而言,意思是“陽日幹的羊刃”。那麼,“陽刃格”,指的是“甲丙戊庚壬六陽日幹生在羊刃的月令”。黃先生解釋陰乾無刃格的原因,正確。

 

  原文:刃宜伏制,官殺皆宜,財印相隨,尤為貴顯。夫正官而財印相隨美矣,七殺得之,夫乃甚乎?豈知他格以殺能傷身,故喜制伏,忌財印;陽刃用之,則賴以制刃,不怕傷身,故反喜財印,忌制伏也。

  解讀:陽刃是比劫中劫財最厲害的劫首,帶有極旺極強極剛極暴之氣,因此對它要有制約,或官或殺均可,若有財印相配合,便成大貴之格。本來正官是尊貴之星,得財印相配才是最佳組合,現在說七殺也要財印相配,財生殺,印護殺,這凶神七殺不是更加可怕了嗎?其他的格局都因七殺善於攻身,故喜要有制伏,不喜財印生護七殺;而這陽刃格用殺,是為了制伏剛暴的陽刃,所以不怕殺來傷身,再說呢,陽刃與七殺都是相合的,七殺被陽刃合住了就難以為害,這時候反而喜歡財印生護七殺,不喜食傷制伏七殺。

  學人注:雖然說刃既可用官制,也可用殺制,但用官用殺是有區別的,所體現的資訊也大不相同。一般地,官制刃,是以仁制暴;殺制刃,是以暴制暴。另外,同是官星制刃,五幹之官皆有區別,也就是說,甲以辛官制卯刃與丙以癸官制午刃,是有區別的,學者宜細思之。黃先生對這段的“解讀”,也有失確之處:“陽刃與七殺都是相合的,七殺被陽刃合住了就難以為害”,此語為什麼不對,請看下文。

 

  原文:陽刃用官,透刃不慮;陽刃露殺,透刃無成。蓋官能制刃,透而不為害;刃能合殺,則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與壬合,則七殺有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無功也。

  解讀:陽刃格以官星為用神時,不怕陽刃透幹(即甲見乙之類),但是陽刃格透殺則不利,為什麼呢?因為官星能夠制伏陽刃,陽刃雖然透幹也不能為害,而陽刃都與七殺相合,七殺被合住了雖然不能為害日主,但也就失去了應有的抑制功能啊。如丙火日元生於午月,透出壬水七殺制陽刃,同時又透出丁火將壬水合住,則壬水貪合忘克,如何能夠有效地制伏陽刃呢?所以說其無功啊。

  學人注:在這裏,沈前輩明確地提出“陽刃用殺,透刃無成”,原因是“刃能合殺”、“七殺有貪合忘克之意”。說到這裏,不知各位讀者有沒有提出個問題:既然刃格用殺的刃不可透,那麼天干的七殺能制住地支的刃嗎?按照一般的道理來說,除非是月幹是殺,直接坐在刃上,這樣七殺可以直接去制刃。假若殺在他幹,與月令並無感應,如何制刃?鄙人以前學命理,讀到此處時就有了這樣的一個疑問。其實,刃用殺制,其真正的意思並不是要殺直接去克制羊刃,而是由於月令為刃的日主必有刃之暴戾,此時需要以殺來管制、限制、約束刃的這種負面心性。當然,刃用殺制也好,用官制也罷,能否發貴,關鍵是刃被制後,命主能否得到有用的東西。

 

  原文:然同是官殺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殺露而根深,其貴也大;官殺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淺,其貴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財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殺根淺,財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解讀:然而,同樣是以官殺為用的陽刃格,其格也有高低之分。如果是官殺透幹而又有強根,則格局甚高,貴氣甚大。而如果官殺不透幹或雖透也無強根的話,則格局相應較低,貴氣也相應較小。如某丞相命:

  官   財   日  

  己   丙   壬  

  酉   子   寅  

  月令陽刃,年幹透出己土官星,以午火為根,又得丙火之生,官星有力,格高貴大。

  又如另一位丞相命:

  財   印   日  

  辛   甲   丙  

  丑   午   申  

  壬水七殺以申辰為強根,又得辛金之生,能夠制伏陽刃,故而命主大貴。

  陽刃格倘若殺星太輕,便會失去貴氣,如某男命:

殺   比   日  

  壬   丙   丙  

  戌   午   辰  

  八字有兩重陽刃,卻只有一個虛浮無根的壬水七殺,且無財生,其力不足以制伏陽刃,故命主學業不遂,事業無成,錢財不聚,婚姻不定,以在路邊擺地攤為生。

  學人注:沈前輩說“官殺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淺,其貴也小”,此說不儘然。如一男命:

  乾 壬 壬 壬 甲

    午 子 子 辰

  月日皆刃,但殺在時支,不但不透,還受甲制,但命主卻位高權重,其理為何?辰雖不透,但其有庫之作用,收盡陽刃為我所用也。

  原文:然亦有官殺制刃帶傷食而貴者,何也?或是印護,或是殺太重而裁損之,官殺輕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傷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謂印護也。如賈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殺兩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謂裁損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殺競出,而壬合丁官,殺純而不雜。況陽刃之格,利於留殺,所謂取清也。

  解讀:雖然說陽刃格的官殺不宜被食傷制伏,但是也有陽刃格帶食傷而富貴的。為什麼呢?只有如下兩個原因:或是有印星保護官殺,見了食傷也無妨;或是官殺太重,需要以食傷裁損官殺,或者是取清官殺,以免官殺混雜。如穆同知命:

  財   傷   日  

  甲   癸   庚  

  午   酉   寅  

  月令陽刃,得年支午火官星制之,月幹癸水有破官損格之危險,喜有戊土與之相合,使官星得到救應,這就是以印護官的組合,格成而貴。

  又如賈平章命:

  殺   食   日  

  甲   庚   戊  

  寅   午   申  

  年時兩透七殺,殺星太重,喜食透裁減七殺,這就是陽刃格雖帶食傷也不減其貴的八字組合。

  再如下面這個八字:

  殺   官   日  

  丙   丁   庚  

  戌   酉   申  

  丙丁官殺齊透天干,丁壬一合,去官留殺,格局反清,故而也貴。一位陽刃格最喜七殺,所謂“逢刃看殺”嘛,合官留殺就是很好的組合啊,這也叫取清。

  學人注:沈前輩在這裏對這幾個命例的解說似乎有誤。如穆造,癸水之傷在幹,寅午之官在支,兩者之間因組合的關係並無感應(要說有,也是癸水生甲木,甲木生午火官星,反為官之源),那麼戊合癸並不是以印護官而取貴的,所以雖然此造之貴是由於戊癸合之因,但並非沈前輩所言之理。午官制酉刃,戊癸合是將傷官並被制的酉刃合為我用,刃有制則是權柄;午官有用,得寅中甲透生之,又因寅午之合歸為我用,所謂“逢官而看財,見財而富貴”,這才是貴命之因。

  又如賈造,午月戊土一般不作刃看,而以印論,那麼寅午之半合乃是殺印相生,而非以殺制刃。甲木透幹,本為格局所忌,因是陽刃倒戈,妙在申中庚透,七殺得制,所謂“戊己夏產,露庚辛當為貴論”是也。

  丙戌一造,專祿月刃的飽祿堂,午戌中的丁官透幹制刃,既借丙之光輝,又得壬水合為我用,方為確論,而非沈前輩所說的合官留殺之理,讀者宜細思。

 

  原文:其於丙生午月,內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帶財佩印。若戊生午月,幹透丙火,支會火局,則化刃為印,或官或殺,透則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財殺並透露,則犯去印存殺之忌,不作生殺制殺之例,富貴兩空矣。

  解讀:丙火生於午月的陽刃格,由於午火中藏有己土傷官,可以克官,所以這種八字就更加要帶財配印,防止己土傷官壞格。若是戊土生於午月,天干透出丙火,地支又會火局,則將午火陽刃化作了印星,這時或有官或有殺透露,便成了印賴殺生格,其格更清。倘若財殺二星並透,則財星壞印生殺,既破了陽刃用殺格,又破了印賴殺生格,命主就難望富貴了。

  沈氏在此指出了戊日午月陽刃格的特殊性,那就是午火中不僅有己土陽刃,還有丁火印星,也就是說戊日午月還可以作印格來論命。本來陽刃格和建祿格都是屬於月令沒有用神的外格,因為月令沒有用神,所以這兩種格局的人一般都不能享受到父母的福蔭,《四言獨步》裏的“月令建祿,難招祖屋”一句即是此意。但是,戊日午月的陽刃格卻不同,因為午火是日元戊土的印星,因此古人一般都將其視為印格,條件是命局火多,如《喜忌篇》中就說:“戊日午月,勿作刃看,歲時火多,卻為印綬。”沈氏也認為,必須在天干透火,地支會火的條件下,才將戊日午月的陽刃格作印格看待。

  其實,據筆者研究,即使是天干不透火,地支不會火,戊日午月的陽刃格也可以作印格論命。我們不妨看看下面這個男命:

  劫   食   日  

  己   庚   戊  

  亥   午   子  

  戊日午月,天干不透火,地支不會火,按說不能作印格看。然而,命主出生于官僚家庭,父母為知識份子,命主本人學業優秀,大學本科畢業,父母還有房子留給命主,這一切卻是印格所顯示的資訊啊,陽刃格是極少會這樣的。

  學人注:丙生午月,官殺制刃又帶財則是財滋弱殺或官得財生,佩印則是去傷存官,其理似簡單,但也要看具體情況,若己土不透,不礙官星,此時就不宜有印。午月戊土當作印論,官殺用於生印,所謂“逢印看官”是也。不過午中己土透幹,則印化為劫,當以刃論,此時的官殺則是制刃之用。黃先生舉的命例,己土透幹,乙官制刃合食,去劫得印,並不是單純的印格就有如此之應。

 

  原文:更若陽刃用財,格所不喜,然財根深而用傷食,以轉刃生財,雖不比建祿月劫,可以取貴,亦可就富。不然,則刃與財相搏,不成局矣。

  解讀:如果陽刃格沒有官殺,只有財星可用,這是陽刃格所不喜的。為什麼呢?因為既然月令是陽刃,那麼財星在月令就一定處於死絕之地,這樣財星就處於受比劫克制的狀態,也就不是一種很好的組合,正如狼與羊的組合。這種組合就要求財星一定要有強根,而且還要有食傷化泄劫刃而生財,如此才可以成為一種較好的八字格局,雖然不如建祿格可以取貴,但也可以使人致富。若然不滿足這兩個條件,則陽刃與財星相戰克,就不成格局了。

  例如某男命:

  比   印   日  

  丙   甲   丙  

  申   午   午  

  陽刃重重,不見官殺,也無食傷,只有一個申金財星,如此便格不成格,局不成局了。命主自幼無心讀書,好勇鬥狠,長大漸成爛仔。申運中不僅不發財,反而惹禍坐了幾年牢。出獄後變本加厲,在酉金財運中也盡幹些偷雞摸狗,坑蒙拐騙的勾當。戊戌運有食神生財,與人合夥開餐館,發了幾年小財。不發大財的原因,是午戌合火,戌土不全是食神的緣故。

學人注:刃格用財,縱有食傷轉生,若局中組合不利,使命主得不到財,還是不能發富。黃先生舉的命例即是如此,戊戌運賺了點錢,是由於運收眾劫歸庫,使其不奪財之故。

             十七、論干支

 

  原文:天地之間,一氣而己。惟有動靜,遂分陰陽。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極動靜之時,是為太陽太陰;少者初動初靜之際,是為少陰少陽。有是四象,而五行具於其中矣。水者,太陰也;火者,太陽也;木者,少陽也;金者,少陰也;土者,陰陽老少、木火金水沖氣所結也。

  解讀:天地萬物都是由一種“氣”構成的。萬物有動靜之分,此氣便有陰陽之別。陰陽又分老少,於是便成四象。哪四象呢?動到極端和靜到極端的時候,均為老,其中動之極者為太陽(也叫老陽),靜之極者為太陰(也叫老陰);而初動與初靜之時則為少,其中以初動者為少陽,初靜者為少陰。太陽、太陰、少陽、少陰這四象,其實也就是陰陽的進一步分化,正如金木水火土五行也是陰陽的進一步分化一樣。也就是說,四象之中包含著五行。火為太陽,水為太陰,木為少陽,金為少陰,土則包涵著五行雜氣,所謂土生萬物嘛。

  學人注:對於五行之性質,古人也有簡單的解釋:

  木——曲直:能屈能伸之意。以德言之,木為發生之性。木者,觸也,陽氣觸動,冒地而生。

  火——炎上:陰附于陽為火,為氣,主升。陽在上,陰在下,煆燃盛而變化萬物。

  土——稼穡:包育之母,流通貫徹,無所不在,水火之所寄,金木之所資,居中而奠四方,一體而載萬類。土者,吐也,將生者出,將死者歸,含吐萬物,為萬物家。

  金——從革:一從革而不能自反也。金者,禁也,陰氣始禁止,萬物而收斂。

  水——潤下:陽陷於陰為水,其為氣也,主降。其德,為貞靜之體。其為言,潤也,陰氣濡潤,任養萬物。

 

  原文: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幹十二支乎?蓋有陰陽,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陰陽。即以木論,甲乙者,木之陰陽也。甲者,乙之氣;乙者,甲之質。在天為生氣,而流行於萬物者,甲也;在地為萬物,而承茲生氣者,乙也。又細分之,生氣之散佈者,甲之甲,而生氣之凝成者,甲之乙;萬木之所以有枝葉者,乙之甲,而萬木之枝枝葉葉者,乙之乙也。方其為甲,而乙之氣已備;及其為乙,而甲之質乃堅。有是甲乙,而木之陰陽具矣。

  解讀:有了五行,為什麼又有十天干和十二地支呢?因為有了陰陽,就會有進一步分化的五行,而五行之中又有陰陽之分,所以呢,同樣是木,也有陽木與陰木之分,同樣是金,也有陽金與陰金之分等等。木之所以分甲乙,就是為了體現木的陰陽。甲木,是乙木的氣,乙木呢則是甲木的質,甲木相當於人的精氣神,乙木相當於人的肉體。質是靜態的,是物質;氣是動態的,是能量。或者說,質是物質,氣是物質場。萬木的花葉就是甲,而其枝幹則是乙。甲是乙所表現出來的生氣或生機,乙是甲所依靠的本體和養源。陰生陽,陽生陰,陰陽相生,沒有窮盡。甲木剛剛誕生,其中就有了乙木之質;乙木將將成形,其中就有了甲木之氣。有了這甲和乙,木的陰陽也就具備了。當然,甲還可以生甲,這生出來的甲裏面又有乙,是為甲之乙;乙也可以再生乙,這生出來的乙裏面又有甲,謂之乙之甲,正如樹木生枝葉,枝葉又再生枝葉,生生不已。

  學人注:此段沈前輩主要旨在說明陰陽互根之理。陽幹為五行之氣,陰乾為五行之質;陽幹象天之氣,故天一生壬水,陰乾象地之質,故地六癸成之。

 

  原文:何以複有寅卯者,又與甲乙分陰陽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陰陽,則甲為陽,乙為陰,木之行於天而為陰陽者也。以寅卯而陰陽,則寅為陽,卯為陰,木之存乎地而為陰陽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統分陰陽,則甲乙為陽寅卯為陰,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長,寅卯如該管地方。甲祿於寅,乙祿於卯,如府官之在郡,縣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解讀:既然甲乙已然具備了陰陽,為什麼還要有寅卯呢?這寅卯啊,又與甲乙是一對陰陽。甲乙是天干,是在天流行之生氣,為陽;寅卯是地支,為在地成形之物質,為陰。甲乙是陽中的陰陽,寅卯是陰中的陰陽。以寅卯為陰陽時,則寅木為陽,卯木為陰。甲乙之氣在天周流不息,寅卯之質在地承受其氣,這叫“陽施陰受,陰陽交媾,陰陽化生,萬物乃成。”所以啊,甲乙木猶如長官,寅卯木則是其所管轄的地方。甲乙木是北京市長,寅卯木就是北京市。甲木在寅與乙木在卯,正如市長在市府,縣長在縣衙,各自在各自的地盤上當政施令。當寅卯木為月令時,就相當於市長在其任期內。

  學人注:這段文字中值得注意的是“甲祿於寅,乙祿於卯,如府官之在郡,縣官之在邑”,說明寅乃甲之領地而非乙之領地,卯屬乙的地盤而非甲之所在。那麼,甲見卯、乙見寅,則非其根源,類同而質不同。

 

  原文:甲乙在天,故動而不居。建寅之月,豈必當甲?建卯之月,豈必當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遷。甲雖遞易,月必建寅;乙雖遞易,月必建卯。以氣而論,甲旺於乙;以質而論,乙堅於甲。而俗書謬論,以甲為大林,盛而宜斬,乙為微苗,脆而莫傷,可為不知陰陽之理者矣。

  解讀:甲木是天地萬物之間的流行之氣,所以它總是變動不居。即使是在寅月之內,也不是天天都是甲木當令主事的,其中的丙火與戊土也有當令主事的時候;即使是卯木當令,也不是每天都是乙木主事,甲木也有其作用的啊。寅卯木在地,是物質的,相對於甲乙木而言是靜止不動的。甲木之氣雖然變動不息,但是寅木作為甲木的根基在立春後的一月之內還是不會有什麼變化的。乙木之氣也是流動不息的,作為其根基的卯木在驚蟄後的一月之內也是沒有什麼變化的。所謂“鐵打的江山,流水的營盤”嘛,北京的市長可以像走馬燈似的換,但北京市還是老地盤啊。以氣而論,甲木是要旺於乙木的,然而以質而論,乙木反而比甲木更堅實。這是因為甲木是氣,而乙木是質啊。一般的命理書籍則認為,甲木是參天大樹,體質堅固,需要予以斫削,而乙木則是弱質嫩苗,不可傷克。這就是不明白陰陽的道理了。

  學人注:《千里馬》有雲:“喜生而逢生,貴而堪斷;愛克而值克,吉亦可言”。陽幹雖喜克,但衰之又衰,克之則氣滅,陰乾喜生,但盛之又盛,損其有餘亦利。所謂“秋金銳銳為奇,冬水汪汪為美,削之剝之為吉,生我扶我為忌”是也。

 

  原文:以木類推,余者可知,惟土為木火金水沖氣,故寄旺於四時,而陰陽氣質之理,亦同此論。欲學命者,必須先知干支之說,然後可以入門。

  解讀:前面說的是甲乙寅卯木,其餘的丙丁巳午火,庚辛申酉金,壬癸亥子水,它們各自干支之間的關係和木的道理是一樣的。只有土有點區別,它裏面含有金木水火土的雜氣,天下何處無土啊?所以土不專旺于一方,而是寄旺於四時之末,即春夏秋冬的最末一個月。但是土的陰陽氣質的道理,與金木水火還是一樣的。

    要想學習子平命理的人,必須要先明白干支之間的關係,弄清楚氣質的特性,然後才可以入命學之門啊。

    干支生克的一般規則為:

    1、幹與幹可以相互生克;

    2、支與支可以相互生克;

    3、幹與支可以相互生克,無論是同柱干支還是異柱干支。異柱之間的生克常常會因中間的阻力太大而有心無力。《四言獨步》雲:“八月官星,大忌卯丁。”意即甲木生於酉月的正官格,最怕卯沖酉,丁克酉。這就是幹可以克支的明證。

    4、在干支發生生克制化、合沖刑害時,要以生合為先,沖克刑害為後。這叫“貪生貪合,刑沖克害皆忘”。就是說生合能解除一切刑沖克害,而沖則能解合(參見“論刑沖會合解法”)。

  舉例說明如下:

  官   財   日  

  癸   辛   丙  

  卯   酉   辰  

    先看天干。癸水可以克丙火,雖然中間隔著辛金,但是金是生水的,所以癸水就更能克丙火了。辛金生癸水是沒問題的。己土也可以生辛金,為啥呢?因為中間的丙火是生己土的,不能阻擋己土生辛金。如果將丙火換成甲乙木,那己土就難以越過木而去生辛金了。己土能夠克癸水嗎?能。那麼遠還能克嗎?中間不是有辛金通關嗎?因為癸水之根在亥,而己土蓋頭克亥水,斷了癸水的根,所以己土能夠克癸水。本來此命為財旺生官格,只因這己土將亥水蓋頭一克,命局便呈現了去官就食之意,所以成了財喜食生格,故而命主巨富不貴。

    再看地支。卯木沖酉金,因辰酉一合,便解了卯酉之沖。辰土是克亥水的,也因辰酉一合,辰土便貪生貪合而不去克亥水。至於辰酉之合是不是將辰土也合化成了金呢,不會的。因為己土以辰土為根,辰土以己土為表,所以不會合化為金。

    最後看看幹與支。癸水可以生卯木,卯木也可以泄癸水。卯木可以生丙火,只因酉金阻隔,其力已十去七八。代表文章的印星無力,所以命主無緣讀書,是個文盲。而印星又為母親,弱了便不能多生育,所以命主沒有兄弟姊妹。辛金可以庇護酉金,酉金可以支撐辛金。丙火可以生辰土,辰土可以泄丙火。己土可以克亥水,亥水本來是可以克丙火的,只因有己土蓋頭便失去了克火之力。

    其餘八字干支的生克關係均可仿此類推。

  學人注:鄙人認為,黃先生在解讀本段時犯了常識性錯誤。黃先生說“幹與幹可以相互生克”,沒錯,因為天干為動,動則有生克,“陽幹動且強”之理是也。

  “支與支可以相互生克”,則未必,由於“陰支靜且專”,若無沖合刑穿墓破等特殊聯繫,它們之間是不會有直接生克關係的,除非由組合的關係使它們動起來了。

  “幹與支可以相互生克,無論是同柱干支還是異柱干支”則更謬,異柱干支間若無特殊聯繫,則無感應,無感應則無生克之理。至於《四言獨步》所說的那句話,其本來的意思指的是甲生酉月,丁卯時則為破格,若酉中辛透,則丁傷直接克辛官,若不透辛,卯沖酉也是對官星的排斥,歲運逢辛則有咎。並不是丁火直接克到了酉官。

  “在干支發生生克制化、合沖刑害時,要以生合為先,沖克刑害為後”一語亦不正確。《滴天髓》雲:“支神皆以沖為重,刑與穿兮動不動”,說明地支的沖是優先的生克關係。其實干支的生克關係,是以沖合為先,刑穿為後,其他的生克再後。

 

            十八、論陰陽生克

 

  原文:四時之運,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複生木,即相生之序,迴圈迭運,而時行不匱。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則四時亦不成矣。克者,所以節而止之,使之收斂,以為發洩之機,故曰“天地節而四時成”。即以木論,木盛于夏,殺於秋,殺者,使發洩于外者藏收內,是殺正所以為生,大易以收劍為性情之實,以兌為萬物所說,至哉言乎!譬如人之養生,固以飲食為生,然使時時飲食,而不使稍饑以待將來,人壽其能久乎?是以四時之運,生與克同用,克與生同功。

  解讀:春夏秋冬四時之氣的運行,既是相生而成的,也是相克而成的。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生木,這是相生的順序,五行生生不息,永無窮盡。然而有生則必有克,正如有陰就必有陽。如果只有生而沒有克,那麼生機就會熄滅,四時則不成。克的作用,就是對生氣的節制,使之收斂,這樣才能蘊育下一輪生機,所以《易經》上說“ 天地節而四時成”啊。就拿木來說,木在夏天旺盛到了極點,進入秋天就會開始衰敗,這衰敗實際上是一種節制,也叫克。有了這種克,就能使木的生氣內斂,為蘊育下一輪生機而作準備,這種克其實也就是生。《易經》以收斂為性情之實,以兌(代表秋天)為萬物之所需,這是說得非常正確的呀!好比人之養生,飲食固然不可或缺,一天不吃餓的慌,三天不吃難下床,但是如果一天吃個不鬆勁,不讓腸胃休息片刻,哪人還能長壽嗎?因此啊,生與克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正如春與秋,夏與冬,利與弊,吉與凶,虛與實,出與納,陰與陽的作用是相等的一樣。

  學人注:沈前輩從四時的角度來論述生克之理,鄙人在這裏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簡說一下。五行相生,有生出、生入之別。生出,有發洩、傳變、轉化、消散、分出、改造、施捨等含義。生入,則有接受、吸收、成長、被保護、被輸入、受教育、被創造、接受施與、繼承、被遺傳、所來之處等含義。生與克,因各人的立場、判斷態度不同,或感受不同,那麼所下的定義也就有別。

 

  原文:然以五行而統論之,則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陰陽而分配之,則生克之中,又有異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殺也。印綬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論;而相克之內,一官一殺,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細詳也。

  解讀:就五行總的來說,是水木相生,金木相克的。但如果就五行的陰陽而言,則生克之中又有一些區別。五行以生者為印綬,以克者為官殺,但同是水生木,卻有正印與偏印之不同。同是金克木,卻有正官與七殺之分。印綬的偏正,區別不大,可以置之勿論。可是官星的偏正就大不一樣,一個是正官,一個是七殺,正官是吉神,而七殺是凶神,正官要保護,七殺要制約,二者的特性幾乎完全相反,其中的道理是不可不仔細弄明白的。

  學人注:同理,相克也有克出、克入之別。克出,有使用、指揮、命令、運用、控制、限制、束縛、迷戀、執著、操作、虐待、打擊、進攻、欲得到某事物等含義。克入,即被克之意,有被壓制、被強迫、被打擊、被欺負、被限制、被控制、受阻礙、挫折、破滅、遵循、受指使、被害、受束縛、被告、受侵犯、被攻擊等含義。

 

  原文: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陽木也,木之生氣也;乙者,陰木也,木之形質也。庚者,陽金也,秋天肅殺之氣也;辛者,陰金也,人間五金之質也。木之生氣,寄於木而行於天,故逢秋天為官,而乙則反是,庚官而辛殺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陽火也,融和之氣也;丁者,陰火也,薪傳之火也。秋天肅殺之氣,逢陽和而克去,而人間之金,不畏陽和,此庚以丙為殺,而辛以丙為官也。人間金鐵之質,逢薪傳之火而立化,而肅殺之氣,不畏薪傳之火。此所以辛以丁為殺,而庚以丁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可知矣。

  解讀:就拿甲乙庚辛四個天干來說吧。甲為陽木,是木的生氣;乙為陰木,是木的形質。庚為陽金,代表秋天的肅殺之氣;辛為陰金,代表人間形質之金屬。甲木的生氣流行於天地之間,一逢秋天肅殺之氣則受到節制,故為官,而乙木則就是殺了。又以丙丁庚辛四個天干而論,丙為陽火,為天地之間流行的融和之氣;丁為陰火,為就是日常所見的形質之火。秋天的肅殺之氣庚金,碰到丙火這種陽和之氣則被銷熔,而人間的形質之氣辛金,就不怕碰到丙火,丙辛合而化水,故有“丙火雖烈,逢辛軟怯”之說。故庚金要以丙火為殺,而辛金則以丙火為官。人間的形質之金辛金呢,碰到丁火這形質之火,反而容易被銷熔,而庚金這肅殺之氣,則不怕丁火這凡間之火。因此,辛金見丁火為殺,而庚金見丁火則為官。道理就在這裏。明白了這木與金,火與金的生克關係,其餘五行的生克關係也就可以照此類推了。

學人注:同是木以金為官,甲見辛官與乙見庚官的含義有別;同是木以金為殺,甲見庚殺與乙見辛殺的含義也不同,其他天干同理。我們學習命理,要做到精細入微,則要在細節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