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之魂2封面套装:纺织企业纳税评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3:54:21

纺织企业纳税评估

评估对象:乾县**纺织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基本情况:该单位县工业区,主要经营纺纱、织布。创办于2005年10月,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联系电话********、企业所得税采取查帐征收,按月进行纳税申报,注册资金1600000元。上年销售收入3723034.27元,销售成本3806431.11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474.5,期间费用16603.16,纳税所得额为—105100.3。
一、确定评估对象
根据乾县**纺织有限公司纳税申报资料和征管信息系统中相关涉税信息资料分析,上年实际缴纳地方各税12975.51元。税负仅为0.348%。企业地方税收警戒线控制标准,150万元销售收入以上的工业企业税负警戒线应为3.20%。通过分析,该企业企业所得税税负为0,帐面亏损105100.3元,无任何调增调减项目,而根据市场行情和同行业测算,纺织业企业平均利润率应在3%左右,故确定将该企业确定为评估对象。二、评估分析和约谈
评估人员根据纳税申报资料和征管信息系统中相关涉税信息资料分析,发现营业费用数额稍大,材料成本巨大,销售成本大于销售收入,财务状况明显异常。针对存在的疑点问题,我们于2008年6月3日向纳税人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要求纳税人于6 月6日前到乾县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就企业所得税有关方面问题当面说明解释。纳税人如期进行约谈、态度诚恳、认同的确成本核算存在问题。在初步掌握了2007年该纳税人有关经营情况后,评估人员于6 月16 日进入该企业调查取证。初步核实了下列问题:1、对固定资产科目调阅,发现该单位按评估后固定资产多提折旧10087.46元。
2、对生产成本帐户调阅,发现该单位将给工人发的工作服记在生产成本科目,在税前列支12662.73元。
3、在销售费用中,将未进固定资产帐目的私家小车加油款记入销售费用,多列支8756.78元。4、在材料帐上发现,企业发出的材料按照后进先出法核算成本,新会计制度不允许,而按加权平均法计算企业发出材料成本,多列支的97523.95元。经过评估人员的细心工作,合计评估调增所得额129030.92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897.1元。三、评定处理
根据评估分析结果,我们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限期3日内主动到乾县征收分局申报企业所得税7897.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应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从实际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逾期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将以偷税罪定性处理。处129030.92×33%=42580.2元罚款。
该单位认同上述意见,无异议。
四、管理建议通过对乾县**纺织有限公司的纳税评估,我们得到以下的深刻体会:1、评估人员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多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根据纳税人的有关申报资料,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疑点问题。2、税务部门应加强业务锻炼,提高纳税评估水平。税务人员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不断掌握评估的技巧,完整准确把握税收政策。
3、纳税人应不断加强新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学习,特别要注重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差异地方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