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壳虾抱卵怎么是黑的:边沁------政治功利主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1:23:42

杰里米·边沁,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造者而闻名于世。“国际化”(International)一词,是由边沁本人创造出来的。

 边沁是19世纪英国政治思想史上的关键人物,他批判了启蒙时代的革命学说和当时的保守思想,创立了功利主义思想体系,并以功利主义原则为基础,提出了一套包括立法议会制度、政体与官制以及司法和监狱制度的改革计划。

边沁的思想标志着西方政治思想开始从革命时期的权利政治观向功利政治观的转变,他的一系列政治设计和主张明显地表达了正处于上升时期的工业资产阶级的改革要求,并且在英国议会和法律改革中得到了体现,推进了英国政治现代化的进程。

主要作品有:《政府论断片》《道德和立法原则概述》《赏罚原理》,后分为《奖赏原理》和《惩罚原理》;《宪法典》《谬误集》、《审判证据原理》、《新逻辑体系》、《义务学》和《行为的动力》等。

 在边沁的一生之中,他曾先后提出或支持过以下的观点:(1)个人以及经济的自由,(2)国教分离,(3)言论自由,(4)女性的平等权利,(5)废除奴隶制度和体罚(包括儿童),(6)离婚权,(7)自由贸易(8)高利贷,(9)同性恋的合法化。

边沁将功利主义定义为这样一种原理,即根据任何一种行为本身是能够增加还是减少与其利益相关的当事人的幸福这样一种趋向,来决定赞成还是反对这样一种行为。

功利主义包括两个原理:一是功利原理或最大幸福原理,二是自利选择原理。在边沁看来,人都是受功利支配的,避苦求乐是人的本性,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其自身的最大幸福;而对于社会或政府及其措施来说,就是应该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就是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原则。政府如何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边沁认为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扩大选举权。

边沁认为,法律的制定和形成都是人们有意识活动的结果。他提出,立法应遵循的根本原则就是功利,就是为最大多数人谋求最大量的幸福。他强调,增进人类社会幸福的办法应从立法开始,通过立法,用赏罚的方法,特别是通过惩罚那些破坏幸福的行为,来增进人类的幸福。为此,对于一个立法者来说,首要的任务就是在立法开始之前,要用数学的方法计算苦与乐。

边沁认为,财产权同法律是同生共死的,财产权是财产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对财产的认可和确认。没有法律就谈不上财产权的产生和存在,法律的任务就是保护财产权。 
        
现在,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观念的日渐深入人心,以法律手段保障全国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权利成为必要,其中立法工作的地位尤为重要。在二百多年以前,英国法学家边沁就提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立法原则,并根据此原则提出进行司法改革和社会改革的措施,这对于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