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左脚动画片:完善惩防体系 强化廉政责任 全面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0:25:24

完善惩防体系 强化廉政责任 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中共娄底市纪委在市第四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王善明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娄底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今后工作建议向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中共娄底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以来,在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坚持夯实基础、争创特色,每年办几件让党委政府认可放心的事、办几件让老百姓高兴满意的事、办几件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的事,积极构建具有娄底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

  (一)着力加强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点线面”监督检查联动工作机制,对全市4批新增中央投资385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3次集中检查,对47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了中央、省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这项工作在全省考核中排名第一。围绕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开展执法监察,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200余个,给予71人党纪政纪处分,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出台《娄底市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的督查问责办法》,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15项重点工作进行调度和督查,14名干部被问责,其中撤职2人,给予党纪处分10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3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全力优化发展环境。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开展“效能建设年”、“效能制度落实年”等活动,清理53个市直单位的职权依据,排查42家市直单位廉政风险节点1664个,出台风险防控措施4052项,建立岗位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制订检查考核、工作讲评、电子监察、责任追究等规范性文件162个。进行权力运行结果公开试点,在20个重点市直单位公开44项重点项目。出台《关于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机关效能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率先在全省实行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制和工程建设领域刚性标准一票制收费,规范69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46项政府性基金的收费,精简行政许可事项60%,缩减审批时间50%以上。坚持问责工作常态化,出台《娄底市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共查办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问责案件113起,问责307人,在全市掀起了“问责风暴”,新华网、人民网和《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此广泛宣传,称其为“娄底现象”。建立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长效机制,出台“三强”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县市区经济发展环境实行指数评价;对重点工程项目企业优化经济发展工作实行市级领导挂点、部门包干责任制,帮助解决问题554个,这项工作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创新工作并予推介。改进政风行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测评办法,建立2000人测评代表库;加大考核力度,将优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三个文明”、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治理等各项考评的重要内容。连续3年组织开展全市集中整治“三强”严肃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教育训诫5600余人次,行政拘留“三强”人员486人,刑事拘留82人,调处矛盾纠纷、解决阻工问题2500余个。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182起,问责285名党员干部。专项行动两次得到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云昭同志的批示和充分肯定。在全省各市州经济发展环境测评中,我市连续两年实现大跨越,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共受理群众举报10486件,立案2146件,其中市本级共立案8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72人,其中处级干部53人,科级干部342人,查处的处级干部中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32人,移送司法机关54人,挽回经济损失12.63亿元。其中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大要案件有:严肃查处的市政府搬迁办窝案,共涉及人员27人,包括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5人,1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精品案件。严肃查处的湘涟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请客送礼系列案,共处理涉案人员38名,处级干部2名,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的高度评价,作出“查处及时、得力”的重要批示,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优质案件。严肃查处的市森林公安分局原局长谭干贤入党提拔弄虚作假系列案,对16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得到中组部、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完善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方面的规定,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建立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形成查处案件的整体合力。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中心、廉政教育基地已开工建设。坚持惩治腐败与保障党员权利并重,认真处理申诉复查。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综合分析,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庆父不死,鲁难未己”——湖南娄底市“官煤勾结”现象剖析》获中纪委案管分析评选活动三等奖。(四)认真做好预防腐败工作。围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党纪条规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等主题,加强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共培训2000余人次。积极开展党课宣讲活动,邀请国家行政学院谢一帆博士、省内反腐专家傅学俭同志为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一把手”作廉政专题讲座;市委书记林武等四大家领导带头讲党课20余堂,县处级“一把手”讲党课400余堂。出台《娄底市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编印《清风拂晓》廉政教育读本,建立蔡和森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和娄底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创作的廉政歌曲《啄木鸟》获全国反腐倡廉歌曲二等奖和省“五个一工程”奖。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扎实开展红包礼金专项治理活动,全市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交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780.21万元,其中厅级干部66.91万元。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制度,完善市管干部提拔使用前征求市纪委廉政意见。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推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严肃查处“小金库”。在全省市州率先推行“三公”消费公开改革,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等10个单位进行接待费用公开试点。这一创新做法被《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出台《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局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加强对部分市直单位重要科级岗位监督工作方案》,强化对单位党政正职和市人事局调配安置科长等17名“牛科长”的监督,这一做法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特色工作,并予推广。

  (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连续4年坚持开展“心系民众、转变作风”专项行动,围绕教育收费、村级财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征兵工作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其中清理教育乱收费的做法受到了省领导梅克保、许云昭的批示肯定;清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被评为2009年度全省纪检监察特色工作,省委《工作情况交流》先后两期专门推介我市的经验。今年又开展了“关注民生、服务民众”专项行动,对低保、社保、医保、就业培训等民生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共查出问题200多个,立案7件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并出台3个加强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该项工作受到省纪委、省政府纠风办的充分肯定。开展廉租房清理清查专项检查,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租赁补贴户1675户,清理资金2100万元,追缴违法违纪资金120余万元,立案1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36人。与市卫生局联合对市中心医院和五县市区人民医院进行行风评议,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控管理,对种粮农民“四项”补贴进行跟踪检查。拓宽民意评价渠道,连续5年对市直执纪执法机关组织开展行风政风评议。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出台《关于对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六项工作制度的意见》,积极推进对市直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中纪委[2009]9号、10号文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装备和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共组织600余名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的各类培训,其中在中纪委北京培训中心举办的80名纪检干部培训班,开创了我省市州大规模进京培训的先河。连续3年统一组织市、县两级45岁以下纪检干部闭卷考试,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市纪委监察局在2010年度全市机关绩效考评民意调查中获一等奖;市纪委班子连续3年被市委评为“好班子”;新化县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单位;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名同志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不懈努力,得益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5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不能变。市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每年多次召开会议,专门进行研究部署;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整体合力。二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大局的理念不能变。我们紧扣“科学发展,加速赶超”这一主题,着眼维护政令畅通,加强监督检查,出台督查问责制度,保证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查打击“三强”行为,有效查处典型案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围绕这一大局不断推进。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宗旨不能变。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我们连续5年坚持开展关注民生专项行动,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不能变。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解决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相继推出了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市级领导挂点、部门包干负责重点工程项目企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制度,刚性标准一票收费制度,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等一系列创新举措,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是必须坚持构建惩防体系、创建廉洁社会的目标不能变。只有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治等各项工作,积极创建全民守廉、全民促廉、全民尚廉的廉洁社会,反腐倡廉建设才能扎实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在:腐败的诱因多、风险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中潜在的腐败风险不断上升;腐败问题仍然严重,全市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居高不下,腐败领域不断扩散、形式更加智能化复杂化;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些重要环节仍然薄弱,在预防机制建设上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工作的方式手段仍然单一,难以适应反腐败新形势的需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力度仍然不够,工作整体合力尚未完全形成;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亟待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5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按照“立足本职求实效,夯实基础谋长远,突出特色抓创新,创先争优出佳绩”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科学系统理念,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我市科学发展和建设幸福娄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进一步为建设幸福娄底保驾护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娄底所部署的各项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生态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房地产调控、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督查立项、督促检查、督令催办、约谈督办,问效问责”为主要内容的“四督两问”督查问责办法,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以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完善“市级督查指导、县市区为主体、乡镇为关键、村组为基础”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长效机制。继续保持督查打击“三强”、有效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的高压态势,营造和谐有序的施工环境和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强化领导挂点、部门包干重点工程项目企业责任,完善对县市区经济发展环境指数评价办法,改进政风行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测评方法,充实完善参评人员代表库,不断完善优化环境的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加强防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一委一办一中心”,建立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委员会和诚信体系“三库一平台”,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教育自律不懈怠,进一步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深入开展岗位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风险防范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准则》教育,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各级宣传舆论、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和宣传教育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建立健全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廉政教育制度。试行对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将考试结果与干部的使用、提拔挂钩。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创新廉政文艺汇演、廉政书画、廉政歌曲、廉政公益广告等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反腐意识,营造尊廉尚廉的舆论氛围,形成对腐败零容忍的社会环境。

  (三)规范权力运行不松劲,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前段工作的积极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较好的开端,今后要在提升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上下功夫。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精神,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运转协调”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评估,完善岗位廉政制度,推行岗位廉政承诺,实行廉政信用审查,制定廉政风险预警与处置措施,确保权力在规定的“跑道”内运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明确公开的事项、范围和时限,加大对重点事项、重要部门单位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力度,防止“暗箱操作”,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协调、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办事更加公正透明。坚持把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等方式结合起来,构建组织内部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型、交叉型监督网络,通过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舆论的多种手段,逐步形成防止权力滥用的监督体系,着力打造干部干事创业的“安全区”和建设幸福娄底的“放心区”。同时,积极推进以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重点岗位监督信息库、权力运行结果公开信息库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权力运行“三库”建设;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检查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把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坚决惩治腐败不手软,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违纪违法案件,资金密集领域和商业贿赂违纪违法案件,工程招投标、土地和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税费征收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侵占、挪用涉农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为“四黑四害”提供保护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执行办案程序,慎用办案措施,加强案件审理和案管工作,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办案工作基础保障,加快市县两级办案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办案陪护人员队伍的管理。坚持“一案三报告”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推动一方工作,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畅通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用好“手术刀”,及时切除干部队伍中的腐败毒瘤,又要当好“保健医生”,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创新、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尊重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的良好氛围。  (五)深化纠风治乱不含糊,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服务民众的专项行动,重点对食品药品安全、市场中介组织、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同时抓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开展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专项治理,加强对“三公”消费的日常监管,强化从资金源头上对“三公”消费的管理。继续做好清理教育乱收费、治理公路“三乱”、规范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等工作,巩固治理成果,健全完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就业培训等领域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健全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的查纠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利益表达、诉求和协调机制,继续与娄底电视台办好“政风行风与经济环境热线”栏目《大事小事》,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教育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加强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监督检查,推行村财民理乡监管、村官述职述廉、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等制度。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截留、套取、贪污、挪用强农惠农资金,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廉政安全责任体系为基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廉政安全责任体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干部的重要保证,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要素齐全、内容完备、责任清晰、覆盖全面”的廉政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把责任任务分解到党委政府、单位和个人,努力构建全党全社会反腐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注重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各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思想教育、分权制权、提示警醒、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安全责任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还要敢于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在廉政安全责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廉政安全“自保互保联保”问责制度,通过党员干部自负其责,党员干部之间、部门单位之间结成连带追责连带受奖的保廉对子等形式,使每个干部都能互相提醒防范“风险”、互相监督不敢“冒险”、互相制约力求“保险”。对廉政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力,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班子成员和下属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

  (二)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应用现代科技手段防治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必然要求。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科技防腐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和“顶边设计”,制定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科技防腐工作规划。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分步实施、分级投资的要求,依托互联网、政务专网、电子监察专网和纪检监察信息网,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搭建起专门业务、外部业务和内部业务三大网络平台,构建一个纵向贯通市县乡、横向联系各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部门的预防腐败网络,用“无情电脑”代替“有情人脑”,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运行中的人为操作空间。拓宽运用领域,把科技信息技术充分应用到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公众评价和管理考核等领域,推动科技防腐工作向纵深发展。整合各部门的信息网络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提高科技防腐资源的利用率。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改革创新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强大动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按照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幸福娄底建设的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发展的思路、创新的方法,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要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理念,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加强体制制度创新,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切实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积极转变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用科学系统思维和现代科技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科学性。深入调研、大胆创新,不断总结新做法、创造新经验,力争有几项工作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反腐倡廉工作中打得出、叫得响的品牌。

  (四)以素质提升为保障,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素质,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开展。要按照严教育、严纪律、严管理、严监督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综合素质。要严格教育,引导纪检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决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理论修养,拓宽知识面,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要严格纪律,纪检干部要坚决做到不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不以案谋私、权钱交易,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不态度蛮横、作风霸道,不违法取证、刑讯逼供,不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从严从重查处一起,绝不护短、绝不手软。要严格管理,带头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全面查找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严格的业务工作规范、纪检干部行为规范和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内部目标管理考评制度,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向精细化发展转变;继续积极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开展县乡结合、分片管理试点,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要严格监督,自觉做到监督别人与接受别人监督并重,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率先垂范,清正廉明,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承担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高度重视和关心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同志们,市第四次党代会为娄底未来五年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对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新的形势要有新的举措,新的任务呼唤新的作为。让我们在新一届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团结拼搏,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娄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姜友富/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