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盘点流程及管理规定(三) 盘点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盘点单的录入必须准确无误) 3. 2对于“盈亏预查”表中的差异,门店进行核对检查,若发现有错盘、漏盘、错输、漏输等错误,门店于两天内核查并一次性书面上报营运部,经核实后方可进行修正。同时,对错误的过失人追究责任,处以每处5元以上罚款。
4.3盘点结果做到四天内审核确认。信息部予以相应的电脑处理。核实后的盈亏结果直接纳入各项指标计算和考核评估。
4.4信息部审核后的电脑库存数据作为门店下一营业周期的期初数据。
4.5盘点复查注意事项:
4.5.1在拿到复查单之前,就必须认真检查门店的所有单据是否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如:直配单、仓库错发货单、各项退货申请单、报损申请单、直配商品的退换货记录、门店之间的调货、交接班中发生的商品丢失、仓库配送单全面检查是否每次的欠货都有记录并反馈冲账等。这样及时进行全面地检查,可以减少在核查复查单时的很多工作量。
4.5.2在检查复查单时,必须逐个商品进行检查。首先从盘盈的商品开始查找,原则上商品是不可能多余的,看其是否能与短缺的商品进行等价抵冲,对于,能相互抵冲的记录进行标注。同时,对于多余数量不多的商品也应逐个进行实物核对,是否真的有那么多。同时,还应注意是否有退单重复而导致的商品数量变多的现状。
4.5.3当督导把所有的盘点复查明细输入电脑,得出最后的复查单时,应将该单妥善保存至下月盘点,以备查。同时,也应就最后的复查单进行分析,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错误记录,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亏损。其造成的原因是什么。在以后的工作中应注意加强哪些方面。每盘点一次,都应熟练一次,总结一次,进步一次。
5、盘点盈亏处理
5.1门店报费品、残次品计入门店门店盘点盈亏。
5.2门店盈亏责任制:
5.2.1 门店允许盈亏(含报损)率规定为千分之三,其计算方法为
正常盈亏额=当期销售总额*盈亏率
5.2.2门店盘点亏空总额减去正常盈亏额即为该门店应承担的亏空责任金额,在该门店工作的实际上岗人员(工作不满半月以半月计算,超过半月以全月计算)平均承担。
5.2.3门店店长的赔偿,按一般员工平均赔偿系数(一般员工的赔偿系数的为1)的倍数在工资中扣除,具体为:实习店长及代理店长1.2倍,正式店长1.5倍.
5.2.4出现盘盈的门店,由门店店长负责查明并出具报告,由财务部确认,经检查属盘点失误造成虚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