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缸潜水泵构造:雪知道(外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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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知道
外一篇)

雪小禅

 

     雪小禅,原名王虹莲,笔名雪小禅、晓荷、绿荷,中国作协会员、专栏作家。生于70年代,河北文学院签约作家,《读者》百名签约作家之一。已出版小说、随笔集30余本。著有《十年》《烟花那么凉》《啊,青春》《我爱你,再见》《刺青》(长篇)《无爱不欢》(长篇)《秋千架》(长篇)《欢未央》(随笔)《刹那记》(随笔)。

 
    我真是喜欢雪。

  雪有一种超尘的冷静与肃然,美,但美到让人不敢近。冷,冷得让人觉得神秘。雨雪风霜,只有雪有这种逼仄冷凝的丽意,想起来时,心里只觉得空山闻雪声,全是禅意了。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其实是写雪的放纵与驰骋,是骑马观书的姿势,悠扬落入凡间。“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柳宗元的这首诗,孤绝得要命,每读,都是在赏中国山水长卷,落寞而诗意。

  下雪时,大雪飘,一片片似肥的鹅毛,但不腻。因为温度低,再大,也只是这片山河的萧瑟,所以,林冲夜上梁山,那场夜奔,只能是大雪飘,下什么也不对,不能符合他当时绝望而凛冽的心情,孤注一掷,不留后路。

 《红楼梦》的收梢,宝玉出家,漫天风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曹雪芹写道: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只有雪才是这背景,才是衬托这苍茫孤绝最好的道具。想起来时,无限孤寒。

    喜欢雪,因为它干净。

    干净的东西总是打动人,白,而且凉。这颜色就打动人,世间万色,唯有白不可染,一染,就是掉入万劫不复深渊的污淖样子。凉,总带着艳和神秘的婉约心情,总想起小阳春的二月,温暖还寒,一个绝色女子,伸出纤手去接雪,手和雪都是凉的。早春二月,那雪是快的,唰唰唰,下过就化了,从前的文人总喜欢在快雪初晴日聚在一起吟诗作画挥毫泼墨,雪成了点缀,成了那可人心意的女子,应该来的时候来,应该走的时候走……

    但我喜欢雪夜去访友人的那种境界。“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下雪,大概想的是与知已饮酒,一醉方休吧。

    大雪封了门,忽然想念他,于是,屏灯夜访,一路上大雪扑到脸上、马上,待到门前,却发现只是这样做就已经很美了,于是,又趁着一地雪光和月光往回赶——这是古人的浪漫情怀。想来就觉得有微妙的暖和诗意,雪夜里瓷意横斜的心情,卷帘微湿看月光,月光下,有人站在雪中吹箫,天和地都静了,因为雪是静的,心是静的,只有箫声萦绕在雪夜里——这是中国画的意境,每赏,都似赏那天地之间最大的静美。

   “尽取微凉供稳睡,急搜奇句报新睛”,雪微凉,新晴时就喜欢发呆,捧一本线装书,看着炉子上烧着的水,滋滋的水气冒上来,炉边放上两块红薯,不多时,红薯的味道就弥漫上来了,散发着动人的香——这是周作人笔下的雪后情景,烟火得十分令人心仪。我爱上这份闲散,这份清幽!

    下雪了,如果少年时,一定扑到雪地里,看自己的脚印深一脚浅一脚的留下,朱翠华丽的少年时,只晓得和雪拚尽一醉,到此时,雪只是他的知已,不拚个烂醉哪里肯完?

    年龄越长,哪儿也不想去了,就想发发呆,和雪在一起。仿佛贴心知暖的恋人,他懂得她那颗孤傲的心,与世隔绝的心,看似冰凉,其实却是火热——若是晓珠明又定,一生长对水晶盘。这水晶盘,便是这雪意。

   川端康成的《雪国》,岛村和驹子,一片冰天雪地里,一个感天动地的爱情,日本的爱情故事都带着绯色和绝望,即使再相爱也不会有完美的结局。而雪,衬托了这种不管不顾的绝望。岩井俊二的电影《情书》,也是在一片白茫茫的雪中,抒写着白色的绝望,白色,也许本身就是绝望的颜色,气数那么靠近——那雪,关乎心灵的秘密,关乎爱和哀伤。

    喜欢雪,还喜欢它独一无二的美。绝色倾城的样子,不媚俗,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多年前,我读过一首台湾女诗人的诗,我忘记了她的名字,她太普通了,不出名。我也只记得那首诗的最后一句:我不过是雪花无心,恣意飞舞。那是我行我素最后的诠释,雪,它无心吗?看似无心,漫天飞雪,没有方向,没有目标,但是,却这样尽情甚至带着放肆和疯狂的心情飞舞着,它一定有着自己的难言,一定是任凭着它这样铺天盖地的下呀下,星沉海底当窗见,谁能明白雪的心思?它在诗中这样被写着: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这是写雪最好的句子,不是写雪,却也是写雪。

    雪有暗香。

    于暗夜里,可以就着一地星光仔细的闻。

    如果穿了厚衣出去,一步步踩在雪上,吱吱的声音有些涩,可是,真动听啊。如果用心地闻,可以闻到一种清冷的暗香。妙玉把第一场雪雪藏五年,然后煮了茶给懂得的宝玉喝,为的是那雪的暗香。

    也会想起美国画家怀斯的画。

    他总画雪天。大概雪天最绝望最孤单也最清凉吧?他画他那有些潦草的妻,她的头发她的脸全是潦草的,但那潦草有一种极致的动人之处。充满了雪的质感——厚而且苍凉。

    那个女人,她的背影走在雪中,很趔趄!

    孤独才会趔趄!

    但她被雪恩宠着,因为雪的孤独和她的孤独融化在了一起!她们一起颤抖着,我看到怀斯这张画时,也同时充满了一种异样的颤抖!雪,以她的冰冷和纯粹包容了所有的孤单,还有比雪更孤单更干净的吗?它以一种铺天盖地的方式,来掩盖了自己的悲伤。

    也有人说它激情孟浪,那漫天飞舞,不是孟浪是什么?

    可是,它轰轰烈烈却无声。

    寂然地下着,以最沉默最狂野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态度——凛凛然,冰冷,性感,放浪形骸,一副“我就是我”的派头——我迷恋的,恰恰是它这副“我就是我”的样子。

    西尔维亚普拉斯有一首诗:对你来说,我是太纯洁了……于雪而言,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它是太纯洁的。它看似这样铺天盖地的冷,可是,我知道,她的内心,是热的,不然,怎么会下得这样铺天盖地?

    在2009年仲秋,我遭遇了一场漫天大雪——它来得太早,树还绿着,以至于有人说,这是千年一遇的大雪,我一直想为它写点什么,可是,我知道,写出来,就显得那么薄啊
    ——如同爱情,也许终究只是少数人的事情,到底,它才是极致的奢侈品,它只赠给那些最真心的恋人,而谁能得到爱情呢,人不知道,天知道,雪知道,雪知道呀!

 

最好的时光

   我喜欢这五个字。

  时光,可能有最美的,最不堪的,最难忘记的,最惆怅的,最喜欢的,可是,最最在心里的,一定是最好的时光。

  因了这五个字,我看了侯孝贤的电影《最好的时光》,舒淇和张震演了里面的三对不同时期的恋人。

  1966年,台湾高雄。台球妹和兵哥,羞涩,好感,写信,眼神偶尔的交缠,裙子那么规矩,舒淇像中学生,张震有傻小子的纯真,她去另一家台球室工作了,他去找她,找了很多地方才找到,乘船的时候,破船拉着货拉着很多过江的人,他坐在船头,去看自己的意中人。

    见了面,也只是羞涩的笑。

  一起吃吃馄饨,还是不敢看对方,直到奔了车站,直到天下起雨来,她和他在雨中跑着,停下来。

侯导演把镜头对准了两个人的手。

    他的手缓慢伸过去,犹豫的,不定的,但又是果敢的牵了她的手,开始是轻轻的,到后来。紧紧地握住!

    这个镜头,多么性感!我看的心潮起伏——总有那样一个时刻,把手伸过去,是牵?是不牵?心里热热的,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先是手,一定先是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再后来,才会有身体……

    舒淇演的很清美,一点风尘气也没有了。所以,在《最好的时光》得了大奖时,她哭成了泪人。说要把脱掉的衣服一件件往回穿,一个三级片演员,终于洗清身上的风尘,用纯粹,用干净,彻底征服观众——我倒不以为,我觉得人的本质不在于演过什么,而在于,她的内心是真的干净。她哪用哭成个泪人,她应该不动声色——别人怎么看,关我何事?继续我行我素才是舒淇!

    第二段,1911年,晚清,她和他。

    类似于《海上花》的一段。极少的人物,在妓院里,她贤慧而寡言,他绅士得很。

    没有对白。钢琴声一直贯穿于整个段落,起起伏伏,屏幕上有字,她说,来了,他答,来了。都是屏幕上的字。

    倒像是家常夫妻。女人为他洗帕子,他擦脸,味道做得十足——灯光又是那种暧昧的昏暗的,一个男子最好的爱情在妓院里,他把此生最好的时光放在了这个女子身上,任由自己的爱情放任着,让她揉搓着……在我看过的电影中,这段没有任何对白只有钢琴声的电影让我想哭——最好的时光,为什么都那么短,短到来不及珍惜,就扑拉拉地飞走了呢?

    侯孝贤导演说,“所谓的最好的时光,不是最美的时光,而是不能再发生的时光,只能用记忆来召唤回来的时光。”我听了黯然心伤,只能用记忆召唤的时光,如果记忆失去了原来的分量和质感呢?

    第三段,我看得甚是潦草。

    现代气息让我不舒服,还是她和他。一上来,就把身体扭在一起,性,纠缠,KTV,烟,酒,刺青,堕落的表情,双性恋,如血红唇……这些元素,我都不喜欢。因而演绎出来的爱情显得很苍凉,我仓促地看完第三段,还沉溺在第一段和第二段的美轮美奂中,我喜欢那些安静的清凉如水的时光,就象春天,乍暖还寒时分,最难将息时,绿肥红瘦时,去问海棠,依旧么?依旧么?

    我的最好的时光呢?

    我总是辜负着那些好时光——少年时,一个人穿行于故乡的老城墙之上,听着风吹过耳际,早春的风吹着我单薄的衣衫……我沉溺于爱情的耽美时光,总是一问再问,或暮色时分,走在向晚的黄昏里,看到自己的影子又瘦又长,时光让我打磨得厚了,时光也让我消耗得瘦出了极美的光阴纹络……我总是在好时光里箭步如飞,一切没有来得及,我已经放了手……

    太慌张了,太用力了……我的那些暗地妖娆的好时光呀,从指缝间溜走了。如果是从前,我也许会黯然好久,但现在,我收到二十年前我写给朋友的旧信,让她们快递给我时,我的心里充满了温暖。有什么呢?也许人生就这么短,也许最好的时光都是用来浪费的,都是被辜负的,我给很多人打过电话索要我二十年前的旧信,大部分人说没有了,搬家都丢了,只有少数几个人说,“找找看,”只有一个人说,“一封不少。”

    一封不少的人寄来了我多年前的信。

    叠得如此整齐,都编好了号。我翻看着那些旧信,有点感慨……这么多年就过来了,这些旧信,就是好时光里的索引,一点点引着我去看那些过去的光影里织线。我终于明白,最好的时光,是上帝给我的最好的礼物,而现在,这礼物已经泛滥成灾,可是,即使再泛滥,我还嚷着,不够,不够呀。

    原谅我,在好时光里,我是个贪得无厌的人。

    即使再多,我也拚命地喊着:我要!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