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改造:我们是汉文化传统与异族统治的双重继承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9:04:41
(原题)施琅—又一个被“修正”的历史人物
    
前段时间,电视台热播《施琅大将军》,我没看。后来引起网上一阵热讨,才注意到这个片子的反响得大。我对历史没有细究,以前没听说过他,看过一些讨论和资料后,大致知道施琅是郑成功的旧部,后来因和郑成功的个人恩怨,归顺了清朝。在清朝对郑成功和台湾的战斗中,立了大功。

这么一个人,在现今这个时候来表现他,其用意用现在的话来说,叫做“地球人都知道”。用过去的话说,叫“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所以,用意是不用谈的。由此,我想谈谈现代中国人历史人物观中其它国家大不相同的独特之处。而这独特之处,我认为其根源在于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进程。并进一步探讨我们究竟应该对历史人物采用什么样的评定标准。

在谈中国人历史人物观的独特之处前,我想先说说已经被人熟知的一些历史人物观。传统中国社会是有关于如何评价历史人物的准则的,那就是《左传》中的“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是谓人生之三不朽。当然所谓的德功言都是建立在儒家思想基础之上的。而在如何记载历史人物的言行方面,既有“秉直而书”的倡导,又有“为尊者讳”的实操,两者杂而行之,历朝如此。后人要辨别清楚可费劲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确立了“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这一下,中国历史及历史人物整个就翻了一个转。本来吗,克罗齐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意思是说,同一历史事件对处于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的意义是不同的,得重新加以解释。这个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我理解这句话,一定要有尊重历史事实的前提,也不能随意翻过来转过去的来解释,为现实的政治形势所左右。可是,在近五十多年我们对历史和历史人物的评价中,太多“烙烧饼’了,都看腻了。与其它国家相比,中国人对待历史可谓老大不敬。有句话,叫做“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也说不清是对是错,但“历史从来不是由人民书写的” 却是千真万确。
    
现代中国人的历史人物观还有一个独特之处,那就是现代中国人不知道怎么定位自己?我们知道,历史上,汉族中国曾数度被异族征服过。本来这也是稀松平常之事,历史上民族之间征服过来征服过去,多了去。像罗马人对高卢人的征服,西方殖民者对印第安人的征服。但汉族中国之被征服,却有一个奇妙之处,那就是征服者都只实现了军事上和政治上的征服,而在文化上反而被征服。像蒙古族对宋的征服而建立了以汉文化为中心的元,女真族对明的征服而建立了以汉文化为主体的清。在电影《马可波罗》中,忽必烈就慨然道,其它汗国指责他放弃了蒙古人的“马背文化”传统(大意如此)。

由于清宫剧的繁荣,国民熟知清朝。清朝可算得上是汉化最彻底的。除了留辫子这一象征性的臣服姿态具有明显的改变外,对汉文化几乎毫无保留地承继下来而延续至今。清朝的皇帝按照儒家的“内圣外王”的职位要求,与其它朝代相比,也个个都算得上比较称职的,特别是出了康乾两位“圣主”。这一现象,即军事政治上的征服与文化上的被征服在其它民族间的征服史中殊为罕见,它们一般都实现了文化上、军事上和政治上的全面征服。为什么会如此呢?这是个没有得到深究的问题。大概是因为汉族中国的包容、自大、保守、腐败与游牧民族的凶猛、进取与虚心学习恰巧处于同一时空。

另外,汉族中国比较顺从地接受了异族的统治可能与异族沿袭和采用汉文化密切相关。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认为这里的“族”的实质含义并非指种族或民族,而是指文化制度。基本上,在世界范围内,汉族人是最没有种族歧视的。不管你什么族,只要你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汉族人一致,就不把你当外人。但如果你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与汉族人不一样,那就是“异族”。过去,我们接纳了一些“国际共产主义战士”,今天像“大山”之流,在中国过得尚好,他们比中国人还“中国人”,我们真觉得他们就像“自己人”一样。
    
这样一种独特的历史文化进程,给现代以汉族意识为主体的中国人带来些什么冲突和困惑呢?那就是我们是汉文化和异族政治实体的双重继承人,不像其它国家,是文化和政治实体的同一继承人,由此,以文化传统,我们认同汉文化中国,而以政治实体,我们又不得不认同接受了汉文化的异族征服者。在对施琅等的评价中,就突显出这一对矛盾。以文化论,当时的施琅背叛了代表汉文化的郑成功及明朝政权,应该谴责;而以政治实体论,施琅则应该得到肯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今天,电视剧《施琅大将军》肯定了施琅,那是基于现实政治的需要而采用了“政治实体”标准。但也许明天,也是出于政治的需要又采用“文化传统”标准而否定施琅。两种评判都有民众基础,都能得到较大的响应,能得到一部分中国人的支持。

那么,难道我们会永远陷入在这样一种困惑和游移之中而不能自拔吗?否。其实有一个简单地评判标准能够让我们超越“文化传统”与“政治实体”间的对立。那就是以“当时民众的意志和幸福”为标准。历史人物的行为,抛开其道德品质不论,如果实现了当时民众的意志和促进了当时民众的幸福,就应该得到肯定;如果起了反作用,就应该予以否定。当然什么是“当时民众的意志和幸福”还需要进一步地判定,有时侯也很难,但这一标准本身是正确的。唯有民众的意志和幸福是终极的标准,而不是其它,即不是文化传统或社会制度,也不是统一或自治。具体到施琅,他的历史作用,促成清朝对台湾的征服,是应该肯定还是否定呢?那就要看清朝对台湾的征服是否实现了民众的意志和促成了民众的幸福。套用现在的话,就是要看清王朝和郑成功,究竟谁更有资格充当两岸民众的“三个代表”。这里会出现多种情况。一是大陆民众和台湾都拥护攻打台湾,这个自然攻打成本低,而且台湾纳入清朝的管辖后,两岸民众的幸福水平均得到提高;另一种情况是,两岸民众都不支持攻打台湾,自然攻打成本高,而且台湾纳入清朝的管辖后,两岸民众的幸福水平反而下降。这两种情况都很容易评定。而当出现诸多交叉呈现时(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例如,一岸支持,一岸反对,幸福水平一岸得到提高而一岸却下降),就比较难以判定了。况且,幸福水平也是比较难以测定的。一是其有主观性,二是我们不可能让各种可能都发生的情况下来测定,只能是一种可能发生后,将其与虚拟的历史进程进行比较..比如说,清朝在征服了台湾后,台湾和大陆的民众的幸福水平均比以往提高了。但是如果清朝与台湾两者相安无事,两岸民众比之捆在一块也许提高,也许下降。这个真的很难辨别。虽然如此,我觉得这个标准比较不容易被“翻烧饼”,一旦定论,除非出现新的证明材料,是不那么容易被重新“修正”的。

 200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