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档案:对蒋军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及奖励办法的通告(195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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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蒋军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及奖励办法的通告(1955.01.01)                             《国史全鉴》 (2006年04月01日) 
   195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长彭德怀颁布对蒋军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及奖励办法的通告。通告指出,蒋军官兵起义,投诚是爱国的正义行动,祖国人民对这种行动是极为欢迎的。  通告公布了对起义和投诚的蒋军官兵的政策:  第一,对个别或集体投诚来的蒋军官兵,人民政府不咎既往,一律给予宽大待遇。立功者受奖,愿工作者工作,愿回家者发给路费,士兵分给土地安家立业。携带武器者,按下述规定给以奖金:步枪、手枪每支三十万元;轻机枪每挺人民币一百万元;重机枪每挺人民币三百万元。有其他贡献,论功给奖。  第二,对蒋军起义部队,一律按人民解放军宗旨整编,政治上与本军一视同仁,待遇上与本军一律平等。对起义军官,量才录用,并保护其私人财产。驾驶飞机、舰艇起义者,视机种、舰种分别予以优厚奖赏。   彭德怀在发布此项通告的同时还向人民解放军全军发布切实执行对投诚或自动放下武器的蒋军官兵的五项保证的命令。命令说,第一,保证生命安全;第二,不打、不骂、不侮辱;第三,不没收私人财物;第四,伤病者给予治疗;第五,愿回家者发给路费。为使投诚或自动放下武器的蒋军安全通过解放军警戒区,国防部还制造了安全通行证。
(来源:中国台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