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到国家会议中心:关于目标管理评比和奖励办法及奖金津贴标准(修订)的通知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0:28:00

粤东鸿图嶂电视调频转播台

关于目标管理评比和奖励办法及奖金津贴标准(修订)的通知

台属各技术发射部、办公室:

   为加大对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管理力度,确保广播电视重要播出(传输)工作的完成, 我台在20060301日修订的目标管理评比标准及奖励办法》,执行二年多来对安全播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向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机务岗位倾斜,调动了技术一线员工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遵照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和梅州市广播电视台关于安全优质播出工作重要部署,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粤人发[2007]262号文第二条()的规定,现对我台原执行的《目标管理评比和奖励办法》和高山台技术维护津贴及《重要播出(传输)工作的规定和奖励办法》作进一步的充实完善(修订),本办法已经台长会议研究通过,请遵照执行。

 

 

 

附:粤东鸿图嶂电视调频转播台《目标管理评比和奖励办法及奖金津贴标准(修订)

                     

                     粤东鸿图嶂电视调频转播台

                            200821

                                                                                                                                       

抄报: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地方台管理处、微波总站、梅州市广播电视台

粤东鸿图嶂电视调频转播台

目标管理评比和奖励办法及奖金津贴标准

(修订)

按照广东省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和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的安全播出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调动我台工程技术(机务)人员的积极性,做到“严格管理、强化管理、向管理要安全,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进一步提高我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使全台干部职工更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更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完成的任务,保证安全优质播出(传输)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适应安全播出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根据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安全播出五大制度,与时俱进地结合我台技术维护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对我台已从一九九四年开始执行的“粤东电视调频转播台目标管理评比津贴补助标准”,作进一步的充实完善(修正)。

一、       台的安全播出工作和台长、副台长、部主任及技术(值班)人员的岗位目标管理挂钩,每月各部先由主任根据评分标准检查打分(含出勤情况表),并于次月一日前报值班台长审核后由部主任用电子版发到电子信箱:ydtvmz@126.com

二、       对各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分达到60%以上者,台按月给予“目标管理津贴” 和“安全播出奖”按1元/分的标准计发(少于60%的不计发津贴)。

三、       对人为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扣分(处罚)外,同时取消有关人员当月“目标管理津贴”和“安全播出奖”。

四、       评分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收回奖励并扣100元/次。

五、       新调来台的机务人员(含大、中专生)在见习期内(三个月),以及见习期满后业务考核仍不及格者,原在岗的机务人员在业务(或上岗)考核不及格而待岗者,不享受目标管理津贴及安全播出奖。

六、     目标管理津贴计分标准如下(各岗位人员的评分办法见附件3):

(1)正台长:650元;

(2)副台长:600元;

(3)技术发射部正、副主任:350元;

(4)维修人员:300元;

(5)发射部值机员(含电工):250元;

(6) 后勤人员不执行本绩效工资(临时),因财政统发的津贴标准已超过了。

七、             在每月执行目标管理津贴标准计分的同时,对有关人员可根据实际按如下条款增加奖分:

1.对积极完成台长、主任交给的临时工作任务良好者,经值班台长提议报台长会议决定可给予奖10--100元。

2.对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成绩显著的技术发射部或个人,经项目评定验收人提议,报台长会议决定可给以奖50—500元/人。

3.在安全优质播出工作中,各机器设备三大指标均达标(中心达标指标),无人为责任事故和技术安全事故,对各机务人员实行“安全播出奖标准如下

(1)正台长:450元;

(2)副台长:400元;

(3)技术发射部正、副主任:300元;

(4)维修员:250元;

(5)发射部值机员(含电工):200元;

(6)后勤人员不执行本安全播出奖。(台司机仍执行计次的行车补助

八、 根据我台既是边远又是高山的特殊情况,而且我台的广播电视发射播出任务又重,发射设备种类多功率大(全省发射功率属于最大),故日常维护检修任务繁重,台的技术人员任劳任怨做好杂、多 、繁的技术维护检修工作,经常是加班加点来完成台安全播出维护检修任务。为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进一步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和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工作的完成,特对各机务人员实行“高山台技术维护津贴”标准如下(暂定):

(1)正台长:300元;

(2)副台长:270元;

(3)技术发射部正、副主任:225元;

(4)维修员:195元;

(5)发射部值机员(含电工):150元;

九、“目标管理津贴”、“安全播出奖”及“高山台技术维护津贴”与缺勤的挂钩,同时从2008年起缺勤扣发月份为2月份按1月份缺勤情况执行,如此类推(下第十、十一条同):

1.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未办理批准手续而离岗者视为旷工。凡旷工半天者,除按考勤有关规定扣罚外,取消当月目标管理津贴、安全播出奖和高山台技术维护津贴。

2.凡整月请事假、病假(含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者,取消当月目标管理津贴、安全播出奖及高山台技术维护津贴。

3.凡请事假、病假(含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者,按各类人员分档扣除目标管理津贴、安全播出奖,及高山台技术维护津贴,当月扣完为止,整月缺勤全扣。

(1)       正台长:200元/天;

(2)       副台长:180元/天;

(3)       技术发射部正、副主任:120元/天;

(4)       维修员:100元/天;

(5)       发射部值机员(含电工):80元/天;

4.山上机务人员在完成台规定的工作日后,如下1-2项,均属正常出勤,不再发超勤奖,如无法参加需按请假规定办理请假,并按第九条之3标准扣发。

(1)经正、副台长安排,个别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到山上安装调试、检修测试设备等工作,可对相关人员发放专项津贴补助或奖金。

(2)各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台通知的各种会议或业务考核;

(3)由台派出进行业务学习(竞赛或参观,含台派出进行上岗或职称考试培训)或到市、县参加收测等技术工作,如无法参加需说明原因和请假,但不按第九条之3标准扣发。

5.如在台规定的工作时段内参加个人的学历进修或考试,请按请假规定办理请假,并按第九条之3标准扣发。

十、 我台200621日制订的《重要播出(传输)工作的规定和奖励办法(修订)》仍按原办法执行。但第七条修改为: 全体工作人员在“重要播出”播出期间要全力以赴,出全勤,对在“重要播出” 期间(含当月)缺勤者(含虽在休假,但因重要播出需要而要求其上班者),每次按如下规定扣发(当月扣完为止,整月缺勤全扣):

(1)正台长:130元/天;

(2)副台长:110元/天;

(3)技术发射部正、副主任:90元/天;

(4)维修员:80元/天;

(5)发射部值机员(含电工):70元/天;

(6)行政后勤: 35元/天;

十一、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范津贴补帖的规定: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人事部、财政部以及省批准建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所以我台的特殊岗位夜班津贴和高空作业津贴等仍按原标准执行:

1. 机务人员(含技术台长)特殊岗位:210元/月、人;夜班津贴: 205元/月、人;
   2.后勤人员不再按月发放,因工作需要上山一天(含半天)按10元/天计发。

3.特殊岗位及夜班津贴缺勤者每天分别扣30元、25元,当月扣完为止,整月缺勤全扣。

十二、台原来执行的其他津贴补助均停止,各部在上班期间的一切任务(含临时性)均由各部包干完成,无特殊原因不得上交。

十三、本办法在国家和省、市的有关绩效工资管理分配办法出台实施前暂时执行。绩效工资管理分配办法出台实施后,再按新办法(规定)执行。

 

 

 

 

 

附:

1.机务人员绩效工资(临时)标准:(由目标管理津贴、安全播出奖、高山台技术维护津贴组成)

(1)正台长:1400元;

(2)副台长:1270元;

(3)技术发射部正、副主任:875元;

(4)维修员:745元;

(5)发射部值机员(含电工):600元;

注: 后勤人员不执行本绩效工资(临时),因财政统发的津贴标准已超过了。

2.机务人员绩效工资缺勤扣发标准:

(1)正台长:200元/天;

(2)副台长:180元/天;

(3)技术发射部正、副主任:120元/天;

(4)维修员:100元/天;

(5)发射部值机员(含电工):80元/天。

3. 各岗位人员的评分标准及条件:

(一)、正、副台长的评分标准及条件:

1.能坚持政治学习(含主持集中学习及自学),遵纪守法;能“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团结互助,并和副台长、主任及工作人员协作良好:10分;

2.          严格遵守技术中心“安全播出五大制度”和执行台的各项规章制度:20分;

3.          个人业务工作手册填写实事求是,规范工整按时报审,并及时审查各主管的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手册:10分;

4.          坚持业务学习(含主持集中学习及自学),熟悉设备的原理、线路、操作规程及运行数据、指标。按规定组织业务学习和考核(含测试操作):30分;

5.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人为责任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损坏贵重器材、设备事故; 40分;

6.          机房宿舍和办公室及个人负责的卫生区整洁:10分;

7.          当班期间台内停播率达到技术中心的达标要求:

(1)、一级(5秒/百小时):台长100分,副台长80分;

(2)、二级(10秒/百小时);台长80分,副台长60分;

(3)、三级(15秒/百小时);台长60分,副台长40分;

(4)不入级(大于15秒/百小时):0分,;

8.     机器设备(含天馈、供电、供水),严格按台的周检、月检、季检计划和项目,按时保质全部完成,无漏检、漏测,并能按时填报(无仪器测试的项目除外): 30分;

9.     维护检修和指标测试及其他相关手册记录准确齐整,当班台长检查严格,签名规范:10分;

10.     机器设备的(含附属)工作状态良好,功率、阴流、电压均达到规定的数值:50分;

11.     机器设备的三大指标达到中心达标指标(七套节目):

(1)全部达标80分;

(2)80%达标70分;

(3)60%达标60分;

(4)59%(含)以下:0分;

12.     能及时处理和解决机器的故障或异态,做到故障不过夜(元器件缺或软故障除外):30分;

13.微波传输站内无人为事故:40分;

14.台内各设备(含附属)内外整洁:10分;

15.认真做好值班台长交接班制度,记录值班日记,无离岗脱岗:5分;

16.当班期间坚持经常巡机,监看监听,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5分;

17.按规定检查督促设备的维护检修、测试工作,并经常参加:30分;

18.认真做好月报、季报工作,无迟报、漏报:20分;

19.当班期间各工作安排合理,处理事务果断无失误:20分;

20.台安全(防火、防盗、防潮及高低温、台风、雷电)生产和保卫工作任务做得好,无人为事故;出现异常能及时处理和报告:台长50分,副台长30分;

21.认真做好行政后勤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山上伙食的检查督促工作:10分;

22.做好行车安全检查督促工作:台长20分,副台长10分;

23.做好本台公路的维护的检查督促工作:10分。

(注:台长满分:650分,副台长满分:600分)

(二)、技术部正、副主任;维修员的评分标准及条件

1.能坚持政治学习(含集中学习及自学),遵纪守法;能“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团结互助,并和其他部的主任及工作人员协作良好: 10分;

2.   遵守技术中心“安全播出五大制度”和台的各项规章制度:15分;

3.   个人业务工作手册填写实事求是,规范工整按时上交:10分;

4.   坚持业务学习(含集中学习及自学),熟悉设备的原理、线路、操作规程及运行数据、指标。业务考核(含测试操作)成绩:       

 ≥95分:10分;≥90分:8分;≥85分:6分;≥80分:4分;≥70分:2分;

5.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人为责任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损坏贵重器材、设备事故;30分;

6.   机房宿舍分管负责的卫生区整洁:10分;

7.   当班期间台内停播率达到技术中心的达标要求:

(1)、一级70分,(5秒/百小时);(维修员)50分。

(2)、二级50分,(10秒/百小时);(维修员)30分。

(3)、三级40分,(15秒/百小时);(维修员)20分。

(4)不入级0分,(大于15秒/百小时);

8.   分管负责的机器设备(含天馈、供电、供水),严格按台的周检、月检、季检计划和项目,按时保质全部完成,无漏检、漏测,并能按时填报(无仪器测试的项目除外):30分;

9.   维护检修和指标测试及其他相关手册记录准确齐整,签名规范:20分;

10.  当班期间机器设备(含附属)工作状态良好,功率、阴流、电压均达到规定的数值:30分;(维修员)20分。

11.  分管负责的机器设备的三大指标达到中心达标指标(七套节目):

(1)全部达标50分;(维修员)30分。

(2)80%达标40分;(维修员)20分。

(3)60%达标30分;(维修员)10分。

(4)59%(含)以下:0分;

12.  及时处理和解决机器的故障或异态,做到故障不过夜(元器件缺或软故障除外):25分;

13.  微波传输站内无人为事故:15分;

14.  分管负责的设备(含仪器和附属设备)内外整洁卫生:5分;

15.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值好副班,经常巡机,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0分;

16.  认真做好台的安全(防火、防盗、防潮及高低温、台风、雷电)生产和保卫工作,无人为事故;出现异常能及时处理和报告: 10分;

(技术部正、副主任满分:350分;维修员满分:300分)

(三)、发射部正、副主任的评分标准及条件

1.坚持政治学习(含集中学习及自学),遵纪守法;能“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团结互助,并和其他部的主任及工作人员协作良好:10分;

2.遵守技术中心“安全播出五大制度”和台的各项规章制度:15分;

3.个人业务工作手册填写实事求是,规范工整按时上交:10分;

4.坚持业务学习(含集中学习及自学),熟悉设备的原理、线路、操作规程及运行数据、指标。业务考核(含测试操作)成绩:    

   ≥95分:10分;≥90分:8分;≥85分:6分;≥80分:4分;≥70分:2分;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人为责任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损坏贵重器材、设备事故;30分;

6.机房宿舍分管负责的卫生区整洁:10分;

7.当班期间台内停播率达到技术中心的达标要求:

(1)、一级70分,(5秒/百小时);

(2)、二级50分,(10秒/百小时);

(3)、三级40分,(15秒/百小时);

(4)不入级0分,(大于15秒/百小时);

8.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接班者应在规定时间前10分钟进入机房,无迟到、早退和擅离机房(控制室);10分;

9.按规定的时间开机和关机,并记录时间:15分;

10.按规定的时间巡机、经常监看监听及做好充气机的巡查和气压记录等:10分;

11.按规定的时间抄表,各抄表时间和开机时间,当班的副班人员应在机房协助主班人员:25分;

12. 值班(日记)记录(抄表)准确,规范工整,无误、无漏、签全名:30分;

13.当班期间机器设备(含附属)工作状态良好,在巡机和抄表时发现功率、阴流、电压等不对,偏离太大时应立即处理或报告:25分;(若不报告或处理,而将异常数据记录,并造成后果追究责任;如是表头指示的问题应记录清楚,并签名)。

14.微波传输站内无人为事故:15分;

15.当天各套节目播出时间汇总准确无误:10分;

16.当班期间无在机房(控制室)做其他与值机无关的事,无接待外人,无与他人闲聊:5分;

17. 每月的播出时间汇总准确及时,其他规定的报表无迟报漏报:15分;

18.值班安排合理,并按台规定执行早班和其他开机时间的副班制:10分;

19.按台规定参加维护工作(含发电机维护):15分;

20.认真做好台的安全(防火、防盗、防潮及高低温、台风、雷电)生产和保卫工作,无人为事故;出现异常能及时处理和报告: 10分。

(发射部正、副主任满分:350)

(四)发射部值班员的评分标准及条件:

1.坚持政治学习(含集中学习及自学),遵纪守法;能“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团结互助,工作人员之间协作良好: 10分;

2.       严格遵守技术中心“安全播出五大制度”和台的各项规章制度:5分;

3.       个人业务工作手册填写实事求是,规范工整按时上交:10分;

4.       坚持业务学习(含集中学习及自学),熟悉设备的原理、线路、操作规程及运行数据、指标。业务考核(含测试操作)成绩:       

 ≥95分:10分;≥90分:8分;≥85分:6分;≥80分:4分;≥70分:2分;

5.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人为责任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损坏贵重器材、设备事故;2 0分;

6.       机房宿舍分管负责的卫生区整洁:10分;

7.       当班期间台内停播率达到技术中心的达标要求:

(1)、一级45分,(5秒/百小时);

(2)、二级40分,(10秒/百小时);

(3)、三级30分,(15秒/百小时);

(4)不入级0分,(大于15秒/百小时);

8.       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接班者应在规定时间前10分钟进入机房,无迟到、早退和擅离机房(控制室);10分;

9.       按规定的时间开机和关机,并记录时间:15分;

10.  按规定的时间巡机、经常监看监听及做好充气机的巡查和气压记录等:10分;

11.  按规定的时间抄表,各抄表时间和开机时间,当班的副班人员应在机房协助主班人员:15分;

12.  值班(日记)记录(抄表)准确,规范工整,无误、无漏、签全名:20分;

13.  当班期间机器设备(含附属)工作状态良好,在巡机和抄表时发现功率、阴流、电压等不对,偏离太大时应立即处理或报告:20分;(若不报告或处理,而将异常数据记录,并造成后果追究责任;如是表头指示的问题应记录清楚,并签名)。

14.  微波传输站内无人为事故:10分;

15.  当天各套节目播出时间汇总准确无误:10分;

16.  当班期间无在机房(控制室)做其他与值机无关的事,无接待外人,无与他人闲聊:5分;

17.  服从主任分工、排班(含正、副班):10分;

18.  按台规定参加维护工作(含发电机维护):10分;

19.  认真做好台的安全(防火、防盗、防潮及高低温、台风、雷电)生产和保卫工作,无人为事故;出现异常能及时处理和报告: 5分。

(发射部值班员满分:250分)

(五)发射部电工的评分标准及条件:

1.坚持政治学习(含集中学习及自学),遵纪守法;能“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良好,团结互助,工作人员之间协作良好: 10分;

2.严格遵守技术中心“安全播出五大制度”和台的各项规章制度:5分;

3.个人业务工作手册填写实事求是,规范工整按时上交:10分;

4.坚持业务学习(含集中学习及自学),熟悉设备的原理、线路、操作规程及运行数据、指标。业务考核(含测试操作)成绩:      

  ≥95分:10分;≥90分:8分;≥85分:6分;≥80分:4分;≥70分:2分;

5.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人为责任事故,无人身伤亡和损坏贵重器材、设备事故;20分;

6.       机房宿舍分管负责的卫生区整洁:10分;

7.       当班期间台内停播率达到技术中心的达标要求:

(1)、一级25分,(5秒/百小时);

(2)、二级20分,(10秒/百小时);

(3)、三级10分,(15秒/百小时);

(4)不入级0分,(大于15秒/百小时);

8.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接班者应在规定时间前10分钟进入机房,无迟到、早退和擅离机房(控制室);当班期间无在机房(控制室)做其他与值机无关的事,无接待外人,无与他人闲聊:5分;

9. 在规定的时间送电(含内、外电倒换及自发电):25分;

10.(1)规定由专职油机工当班的时间对供、发电设备(含附属:如油箱、发电房配电屏、高压变压器等)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洁;(2)每周要求去高压终端检查一次(不再计野外);(3)经常检查蓄电池和油、水情况,及时补充(含蓄电池充电),并如实做好记录,异常应立即处理或报告等:30分;

11.按规定的时间抄表,如实记录电压、周波和外停电及自发电的次数、时间:10分;

12.值班(日记)记录(抄表)准确,规范工整,无误、无漏、签全名:10分;

13.平时应经常巡查配电系统设备(如配电屏、高压变压器),自发电时应经常巡机,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或报告若不报告或处理,造成后果追究责任,按人为责任事故论处;30分;

14. 服从主任分工、安排,按台规定认真参加发射机房的值班工作(含副班):10分;

15.每周试发电机(含84KW发电机)一次以上,并如实登记;如在结冰、台风等特殊时间(特别是夜间)应进行试机运行,如没按按规定执行,造成后果追究责任,按人为责任事故论处:20分;

16.负责山上的生活用水(抽水),并负责供水设施的维护检修:5分;

17.按制度做好油料和发电房其他工具材料的保管工作:5分;

18.认真做好台的安全(防火、防盗、防潮及高低温、台风、雷电)生产和保卫工作(大门关闭),无人为事故;出现异常能及时处理和报告: 10分。 (发射部电工满分:250分)

                                  

 

 

 

                                     粤东电视调频转播台

                                  20080201

                                                                                                                

抄报: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地方台管理处、微波总站、梅州市广播电视台       

 

关于目标管理评比和奖励办法及奖金津贴标准(修订)的通知1 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津贴及奖金制度 关于印发《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的通知 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34号 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34号0 国税发【1998】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0〕90号关于转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特长生加分奖励办法》 及 加分申报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国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1)及《民... 于印发《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的通知 关于修订《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 关于做好《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的通知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2007年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