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教育记录表:2011年注税冲刺复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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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税冲刺复习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二)

 2011-5-16 14:23:00   文章来源:财考网 打印 | 复制链接 |  本文Pdf下载 |  本文Word下载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地上建筑物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税 率

  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

  房产计税余值

  1.2%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

  房屋租金

  12%(个人为4%)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

 

  (二)地下建筑物

 

     房产用途

   应税原值

   税额计算公式

  1.工业用途房产

  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

  房屋原价的 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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