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甲款式图:“暗访秘拍”能体现法治精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8:32:40

据《工人日报》报道,重庆市渝北区特邀其他区的纪检、监察人员,到渝北区暗访秘拍公务员“机关病”。他们用DV拍摄记录并制成专题片,对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乱罚钱物、公车私驾,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的政府工作人员实行通报批评、书面告诫、调离工作岗位、责令引咎辞职、降职和辞退等处罚。

此举引起了各方争议。报道说:接受采访的群众大多对加强公务员监督表示赞成;而部分公务员则表示,长时间紧张不自在,心理压力过大;有专家则认为,采用“偷拍”这种方式尽管出发点没有恶意,但这应是一种“非常手段”,而不应成为常规。

一直以来,类似上述报道中所言及的那些公务员上班时间纪律松弛、形象欠佳、办事推诿拖拉的所谓“机关病”,在许多地方的许多部门成为一种久治难愈的现象。因而,如何有效地整治“机关病”,采取更好的方式方法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进行了诸多可贵的探索和实践。无疑,重庆市渝北区所开展的“暗访秘拍”工作就属于此种探索和实践的一部分。

那么,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在于,这种“暗访秘拍”的方式能否治愈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机关病”呢?此举在不同人群之间为何会有所争议呢?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治愈“机关病”,仅凭这种对公务员“暗访秘拍”的方式是远远不够的;而之所以人们对“暗访秘拍”产生争议,原因就在于依赖这种方式来监督管理公务员队伍,尚不足以体现法治行政的精神。

公务员“机关病”的产生以及存在,在我国有着深刻的政治体制背景和思想文化渊源,或者说,是某些政治体制弊端和陈腐的为官从政观念的表征和产物。所以,对于“机关病”的治理,仅靠采取一些“超常规”举措是无法真正奏效的。要根治“机关病”,还需老老实实地按照既定的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和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将公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纳入法治行政的轨道。

就制度建设的层面而言,在行政机关内部,必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推进管理创新,完善对行政权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对公务员的考评和激励机制。在行政机关外部,要切实加强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尊重并保障群众对行政权行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总之,“机关病”的根治,需要依法依纪在各级部门和机关中打造一种既有压力、又有动力,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工作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活力机制。

科技的发展和进步为改进监督管理公务员队伍的方式方法提供了条件,也使得对“机关病”“暗访秘拍”这种“超常规”的监管手段成为可能。然而,任何新的管理手段、管理技术的采用,都须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比如,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任何针孔摄像机、微型窃听器等监听、监视设备都属于特种器材,除国家安全、公安、检察等机关和部门出于违法犯罪侦查工作的需要可依法使用而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由此观之,“暗访秘拍”公务员工作状况的行为本身以及由此所取得的那些“机关病”证据的合法性,是否值得质疑呢?

再比如,即便有关部门“暗访秘拍”具有法律依据,其“偷拍”行为的实施也应满足一些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因为公务员工作场所的性质乃是一个相当复杂、需要具体甄别的问题。除去少数行业的对外服务窗口和办公大厅之类的场所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以外,多数公务员的办公室并不属于纯粹意义上的公共空间。显然,对于前者而言,在未经公务员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秘密拍摄通常是没有问题的;而对于后者,进行秘密拍摄则很有可能涉及公务员作为普通公民的隐私权利。

无疑,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治理“机关病”,需要探索,需要实践。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呼唤更多能够真正彰显法治精神、符合法治行政要求的行政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