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现在有几个孩子:]“李敖三次入狱”真相究竟如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4:50:07
 前些年央视“东方时空”曾播出过专访李敖的节目,说:1972年,李敖被台湾当局以‘叛乱罪’判刑10年,后于1976年获特赦;1981年又因批评台湾当局,再度被捕入狱1年。

    —— 我们注意到:其中1972年的“叛乱罪”说的不明不白;而“1981年又因批评台湾当局”,也含糊其辞。究竟真相如何?没有交代清楚。

    还有一篇《李敖金庸余秋雨谁更牛》的流行文章说得更邪乎:“李敖居台北,俯瞰世界风云,虽数次入狱,但屡败屡战,而且越战越勇。杂文刀刀见血,见血封喉。另(疑为‘令’之误——引者注)挨骂者闻骂丧胆。蒋氏父子统治台湾时期,对付李敖的办法简单有效——收监。李敖三次入狱,累时20余年。”

    —— 如此夸大其词,是否都符合事实真相呢?

 

     据《李敖回忆录》《回忆录·监狱》《李敖五十年表》《李敖大事年表》(以上李敖著),还有《与李敖打官司》(范泓著,江苏文艺出版社,2005年5月)等书籍提供的资料,李敖共经历过三场法律诉讼,两次坐牢。具体真相如何,有待进一步研讨。

   

  

 

 

    资料:李敖的第一场官司

 

 

    第一场法庭审理在1967年,李敖32岁,案由:“妨害公务”。案件的起因是14年前一桩旧案。当时李敖18岁,是高中三年级学生,他的老师地下共产党员严侨被捕。李敖因师生之谊对师母和三个小孩多有关照。到1966年,李敖发表《历史与人象》《教育与脸谱》《上下古今谈》《乌鸦又叫了》《孙悟空和我》等书,为当权者所忌。于是旧事重提,把他1953年与严侨老师合谋偷渡大陆一事翻出来,并于1967年4月8日提起公诉。后被法庭判刑1年,但由他的恩师多方奔走,没能入监执行,不能算“入狱”。(所以有人说他入狱2次,有人说3次)。实际上这场官司只不过被“判刑1年”,并没有坐牢房。

 

    资料:李敖的第二场官司

 

 

     第二场是较大的政治案件,李敖36岁,案由:“参与台独”。李敖于1971年3月19日晚上被捕;事件的起因是被称为“台独教父”的彭明敏偷渡外逃。当时台独还是星火尚未燎原。参与彭明敏台独活动的主要助手是他的两个学生谢聪敏和魏廷朝。李敖与他们过从甚密,参与了他们的一些活动,以至被他们作为“外省人也参加台独”的例子加以宣传。当时蒋介石还活着,独掌大权,对台独严厉镇压,彭、谢、魏等人地下活动时,李敖曾给予某些资助。彭明敏终于在1970年1月当局抓捕之前偷渡出境,随后谢、魏被逮捕,受审讯时供出了李敖。国民党情报部门经过了长期软禁、跟踪,终于下手逮捕李敖,并于1972年2月28日以叛乱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公民权6年。法庭一审判决后,李敖当时并没有提出上诉。

     1975年蒋介石死后,台湾实行大赦,于9月22日李敖获得减刑,改判为8年6个月。1976年11月19日,41岁的李敖被释放。实际被监禁5年零8个月。

  

    资料:李敖的第三场官

 

 

    第三场诉讼属于经济侵权案件,在1981年入狱,这时李敖已经46岁;案由:“背信和侵占财产”。

    事件的起因是《文星》杂志。1957年原中央通讯社社长萧同兹之子萧孟能创办自由主义月刊《文星》。1961年26岁的李敖从国军退伍,萧大胆启用,委以重任。李敖以《文星》为阵地发表《老年人和棒子》、《传统下的独白》等,颇有影响,开始闻名于台湾。1965年《文星》杂志被查禁,文星书店被关闭,债权人盈门,萧同兹不得不逃往岛外暂避,行前他将超过2000万元(台币)的家产托付最受信任的李敖代为保管,不料李敖竟然将所托之财产据为己有。后来萧孟能回到台湾,经过长时期多次交涉,索取归还财产无果,以至于最终不得不将李敖告上法庭。经过台湾法院两度开庭审理,李敖所犯“侵占财产”成立,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981年9月10日执行入狱,1982年3月10日刑满释放。在这个“侵占财产”案件里面,自始至终,李敖在经济利益方面的所作所为,在台湾声名狼藉。结果之一是胡茵梦与他离婚。(本文不讨论李敖的文学评价)

 

【以上是艾霞潘红辑录经过一些研究者调查的史料,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博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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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再引用一些报刊上“人云亦云”的说法。

    《黑龙江日报》称:李敖“由于曾遭到蒋介石的迫害入狱长达7年。”

    《银川晚报》在“人物栏”里说:李敖“早年主持进步刊物《文星》,……批评当局保守的文化政策,并因此前后三次入狱。”

     鲜为人知的《澳门日报》曾发表社论说,“台湾历史学家、作家、当代著名学者李敖……挑起文化论战,批评当局保守的文化政策,传播‘自由、民主、开明、进步’等观念,并因此前后三次入狱。”

    BBC中文网称“李敖因出版“文星杂志”被蒋介石的情报部门,以叛国罪监禁,前后入狱三次。”“千龙网”称:李敖“在两蒋时代,他因发表抨击当政者言论而入狱五年八个月。”

    “中青传媒”在《我们应以什么姿态欢迎李敖?》一文中称:李敖“批评当局保守的文化政策,传播“自由、民主、开明、进步”等观念,并因此前后三次入狱。

     这些人云亦云的说法,是否有澄清的必要呢?

   

 

从李敖的三场官司来看,他应该感谢蒋氏父子的宽宏大量.第一次,是与地下共产党人谋图偷渡大陆只判其刑一年而未入监.换在某地这样的政治犯小命还有吗? 第二次是从事国共两党及全体爱国华人都反对的台湾独立,也只判刑10年,服刑5年8个月就被放出来了,换个地方行吗? 第三次是刑事犯罪,是侵占对他有知遇之恩而从此扬名的萧某的家产,仍只判刑6个月,换个地方行吗? 因此,其它人理直气壮的骂蒋氏父子及其现实是无可非议,而李敖就显的有点忘恩负义了.虽然,古往今来口是心非人不如文者太多太多,李敖还算不了什么,我们如欣赏木匠石匠的作品一样去欣赏他的文章而不问其人甚至可花几个铜钱买来几篇是可以的,但一些人把这样一个政治态度和道德操守不良,只为对现实不满的人代言而谋取名利的人捧上天,致使一些年青人拿来作为楷模,就不能不令人感到世风的悲哀了.博主能去伪存真,还李敖的本来面目,真是功德无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