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磷和水月吐槽大蛇丸: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全面推进广播影视普法依法治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54:04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全面推进广播影视普法依法治理

国家广电总局普法办

  “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广播影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普法重点,坚持普治结合,深入开展普法各项工作,全系统法治观念得到加强,法律素质得到提高,依法行政、依法从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有力保障了广播影视事业、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广播影视系统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宣传国家法制建设成就,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充实、健全工作机构,保障普法有效开展。

  国家广电总局和各省(区、市)广电局都成立了普法办公室,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家广电总局2006年恢复法规司建制,有11个省(区、市)广电局独立设置法制处或法规处,很多广播影视机构明确了法制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立、健全保障了普法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普法宏观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国家广电总局和各省广播影视局在“五五”普法伊始就制订了“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策划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普法活动。全系统普法工作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重点有策划。同时根据工作部署坚持完善检查验收制度,要求全系统提交重要普法活动总结、年度工作总结、“五五”普法中期报告和总结报告。2008年、2010年先后组织了“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检查验收。

  (三)落实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合力。

  广播影视系统在国家广电总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普法办牵头,人事部门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业务部门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形成了普法办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了普法合力和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广播影视工作的法治化建设。

  二、突出普法重点,强化法律意识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

  国家广电总局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实现了制度化。国家广电总局每年都将法律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中心工作选择学习主题和内容,组织1~2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近几年先后邀请主管单位的领导和著名法学专家进行了依法行政、知识产权、产业经营法律制度等主题讲座。每年举办的司、局长培训班都将法律知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地方广播影视局也高度重视党组学习,每年举办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

  (二)公务员、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等重点人员学法用法经常化。

  国家广电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广播影视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将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加强对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等广播影视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建立了持证上岗制度,将行业法律知识列为从业考试的重要内容。各级广播影视行政机构在公务员任职培训、日常培训中将法律常识列为重点培训内容。在广电总局举办的359期3万多人次业务培训和综合培训中,增加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使法律学习培训机制化、长效化,并落到实处。

  三、丰富普法载体,活化普法形式

  (一)加强普法教材编写,做好基础建设。

  广播影视系统高度重视普法教材建设,每年编辑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法规汇编》作为全系统学法用法工具书。2009年,广电总局编写《全国广播影视系统学法用法实用软件》,运用新技术加强学法用法,同时实现在各级广播影视行政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受到广泛好评。2010年,广电总局编写《广播影视管理实用手册》,将广播影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审批处罚程序等图表化、流程化,指导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工作,该手册受到广泛欢迎,已经成为许多人必备的工具书。2010年,广电总局组织翻译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著作权及相关权许可指南》,作为广播影视系统知识产权普法的重要教材。国家广电总局和很多地方广电局还编写了行政许可工作手册和行政执法手册,梳理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有效地指导了相关工作。

  (二)拓宽普法渠道,丰富普法形式。

  普法工作普遍面临手段不足、形式不新、吸引力不强的难题。广播影视系统在这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一是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每次颁布新的规章,都会通过答记者问的形式向社会解释立法背景及主要制度等。二是广电总局和绝大部分省局都开通了政府网站,在网站上刊载普法工作信息、介绍经验。三是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QQ群及网站等形式加强普法信息交流。四是以案说法、通过法律服务进行普法。充分利用提供政策建议和法律咨询、解决纠纷、行政复议以及制度建设的契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感受庭审现场,效果明显。五是举办趣味性普法活动,如组织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趣味性学法用法考试、组织观看法制文艺演出和普法宣传短片等,效果突出。

  四、坚持普治结合,加强法制实践

  (一)普法与立法相互促进。

  “五五”普法期间,广泛、深入的普法促进了立法工作的进展和完善。《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和《电影产业促进法》两部重要法律草案目前均已进入国家立法程序,《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等与广播影视系统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已经实施。广电总局完成了13个部门规章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并在2008~2010年先后开展了两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了依法行政依据。广播影视系统通过民主立法弘扬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质,保障了新法的执行。同时,广泛深入的普法提高了立法参与者的法律素质,规范了立法行为,提升了立法水平。

  (二)普法与依法行政相互推动。

  “五五”普法期间,广电总局通过各项普法工作在全系统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不断提高各级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广电总局根据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积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行政程序,清理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还梳理了执法依据和行政许可项目,严格行政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通过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营造了全系统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普法与依法管理互相提高。

  通过深入普法,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更加重视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各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国家广电总局2009年印发了《关于加强所属企事业单位重大经济活动管理的若干规定》,有效规范了重大经济活动。大多数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了合同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科学规范的经营管理环境又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遵纪守法的氛围。

  五、承担媒体责任,加强社会普法

  国家广电总局2007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强调广播电视法制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肃宣传纪律,规范宣传行为。广播影视系统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同各级党政机关密切配合,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研究不同人群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普法工作,在法制宣传过程中向观众、听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求实创新,依法普法,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规律,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实效,加强内容审查,确保依法普法。目前,全国开设了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等9个电视法制专业频道及近600个法制栏目,创作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制题材影视剧和广播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