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大学:我军首次军衔制被取消的原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3:18:02

  

没有军衔标志的“六五式”军装

我军首次军衔正式实行开始于1955年,结束于1965年,一共实行了10年左右的时间。那么,为什么只实行了10年左右的时间就终止了这次军衔制度呢?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极左思想的影响。这是军衔制度被取消的主要原因。1958年反右斗争开始后,党内极左的思想越来越严重。庐山会议后,彭德怀被打倒,中苏关系恶化。而彭德怀是这次军衔制度制定的主要负责人,这次军衔制度又主要是学习的苏联军衔制度。因此被批判为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认为妨碍了官兵平等、官兵一致的精神。所以在贺龙请示毛泽东是不是取消军衔制时,毛泽东立即同意,说早看那些牌牌不顺眼了。

 

  军衔制度设计不合理。这是军衔制度被取消的客观原因。由于首次实行军衔制,没有经验,因而在很多方面都不完善和合理。主要表现在:

 

  实际军衔比职务军衔偏低。按照职务军衔,军长应授中将军衔,师长应授少将军衔。但是,按照苏联顾问的建议,实际授衔时普遍被压低1-2级。我军的军长军衔绝大多数都是少将,有的还是大校。师长绝大多数都是大校军衔。比国外的军长和师长军衔低1-2级,在与外军交往中的礼遇规格上明显于我不利。

 

  军衔晋升制度不正常。自1955年首次授衔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军衔晋升制度未能完全要例规定执行。1955年规定少尉至上校的晋级期限为2-4年,但多数军官的军衔超过了晋级期限。1963年虽将各级年限处长了一年,但仍有相当数量军官未能按规定年限晋升。特别是少将以上高级将领的军衔,无一晋升。这就是说,1955年授衔的少将至大将1000余人,10年间竟没有一人晋升军衔。由于军衔长期得不到晋升,军衔作为一种荣誉就得不到体现。许多将领在1955年首次授衔时被授予中将、少将后非常振奋,但多年之后,他们的军衔并没有随着职务的提升而晋升。这也是60年代许多高级将领逐渐对军衔失去兴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高级将领对军衔制的态度,直接决定着军衔制的命运。

 

  军衔在承担军人待遇方面作用不大。自军衔诞生以来,世界上绝大多数军队都以军衔为确定军人基本待遇的主要依据,实行军衔等级薪金制,军人薪金随着军衔和军龄的增长而增长,总体上看,以军衔作为确定衡量军人待遇的基本依据和主要标准,比用职务兼代衔级功能更为科学合理。当初我军也是准备以军衔作为军人待遇的基本标准的,但我军1955年实行军衔制后,军人薪金实际上仍以职务等级为标准,军衔并没起什么作用。

  

  军衔的识别功能被弱化。首次军衔制的军衔标志,军官最初采用肩章形式,区分鲜明,标识清晰。但由于当时对严格等级制度的不同理解人,认为过分强调等级制度不利于官兵关系和上下级的同志关系。于是,后来改为平时军官着常服时只佩带军衔领章和解放帽,肩章和军官大檐帽只是在节日、集会、出国和外事活动时佩戴。由于领章的形状面积和佩带部位的局限性,不如肩章醒目,距离稍远即不容易判明军衔等级,因此军衔的识别功能被弱化了。加上当时军兵种和勤务符号过于复杂,物极必反,最终被不分军兵种、不分等级的全红领章所取代。

 

  军衔制有关条例修改频繁。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布的《军官服役条例》,将军衔制的主要内容“军衔和肩章符号”正式立了法。但刚刚实行了几个月就出现了不少问题,有的规定需要修改,但由于法律程序上的原因,不能随时提请立法机关修订,不改又不合理。所以只好“先斩后奏”或“斩而不奏”,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1957年全军干部部长会议正式提出修改草案,1958年提交军委扩大会议讨论,1961年军委通过上报中央,后经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直到1963年才得以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修正。1963年9月28日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修正的军官服役条例。但条例刚一公布,就发现某些条款不合适,需要修改。但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要求立法机关议改,显然不大合适。只得在条例公布一个月后,由国防部于10月28日下通知作了四处修改。由于军衔条例修改过于频繁,使干部管理工作失去连续性,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