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鼠:保路运动:炒股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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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路运动:炒股引发的血案

2011-09-21 15:15:35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有1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转发到微博(0)

保路运动,是掀翻大清王朝的第一张骨牌,它如同一粒石子,彻底搅乱了如死水般苍寂的晚清政府。

编者按:

保路运动,掀翻大清王朝的第一张骨牌。它如同一粒石子,彻底搅乱了如死水般苍寂的晚清政府。而百年前的企业命运,就如同激起的波澜,生死浮沉,不由自主。前三期,我们一起回顾了中国银行同仁堂、开滦煤矿的跌宕命运。而今天,则让我们追根溯源,重读历史,从经济的视角探寻武昌枪声背后的玄机。

五问保路运动

雪珥(澳大利亚华人、太平绅士、职业商人。著有《国运1909:清帝国的改革突围》、《绝版甲午:从海外史料揭秘中日战争》等。)

对话

观光小火车驶入紫禁城

民间资金疯狂入股铁路

开闸

1865年,英国商人杜兰德在北京宣武门外建了一条约一里的小铁路,没有用机车车头,而是用人力推动,但最后遭遇强拆,理由是影响风水。

“要想富、先修路”,李鸿章、张之洞等洋务先锋还是看到了铁路的重要。在李鸿章的安排下,1881年,自中南海紫光阁经静心斋至瀛秀园,全长2300米的小铁路铺设完成,老佛爷每天坐在豪华小火车车厢里,由太监们在前挽拽牵引着享乐游玩。这之后,李鸿章很快就拿到了支持修建铁路的上谕。

修建铁路需要大量的财力投入,但当时的清政府早已入不敷出,慈禧只能给出政策支持:一是利用民间资本;二是引进外国投资。

方向一定,大门洞开,民资外资一起涌入,民间资本则更显疯狂。当时清廷对民资抬举有加。1898年,清廷矿务铁路总局颁布的《矿务铁路章程》规定,“矿路分三种办法,官办、商办、官商合办,而总不如商办”,立场坚定地为民资摇旗呐喊。后来清廷又提高了民资的政治地位,规定“独立资本”在50万两银子以上的路矿,如果其中民营资本过半,则给予够条件的民营老板们一定级别的官衔,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

在此种背景下,湖北、湖南、广东和四川的铁路公司纷纷转向民营。

1904年,川汉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川路公司)在成都成立。当地政府给予其诸多优惠政策,最大的红包算是准许川汉铁路向四川农民摊派征收所谓的“租股”。

高管炒股亏空半数股本

盛宣怀强推铁路国有化

骤变

到了1909年,已经成立5年的川路公司只筹集到700万两资金,离5000万两的目标还相差甚远。而在这5年当中,川汉铁路四川境内的路段寸路未修,公司每年却有巨额支出,包括日常运营以及政府高官的挪用,例如当时四川总督锡良就把川路公司当成了自己的小金库,前后几年共挪用路款300万两。

而对于川路公司来说,更糟糕的还在后头。1909年,清廷任命四川泸州人施典章为川路公司总收支,即财务主管,而施此前为广州知府。施总上任后不久,便调拨了川路公司350万两资金,等于当时公司已筹股本的一半,前往上海进行投资,表面上是为公司谋求公利,实则多被施某中饱私囊。

不过施总并未牢记“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到了1910年,之前火爆了三年多的上海股市由于橡胶股票的深跌而全面崩盘,施典章手头用于炒股以及放贷给钱庄的300多万两资金全都打了水漂,川路公司出现了巨额财务窟窿。

川路公司亏空殆尽的时候,湖北、湖南和广东等省份的铁路公司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清廷重臣张之洞以及年轻政客杨度等不少体制内人士均指责商办铁路趋利、腐败,要求收回国有。而清廷把这一难题交给了熟稔官商两道的盛宣怀。1911年1月,盛宣怀正式出任邮传部尚书,主管当时全国的铁路、电报、航运、邮政等新兴产业。

1911年5月9日,在盛宣怀的主持下,清廷颁布了铁路国有的正式文件,决定全国铁路干线均要收归国有,只留支线可以由商民量力修建,另外还规定“自降旨之日起,所有川湘两省租股一律停止”。这直接损害了湖南和四川两家铁路公司高管们的利益,川路公司本还想向清廷申请延长征收“租股”的期限,以填补公司在上海炒股的损失。

各方利益裹挟压垮清廷

成都枪声拉开革命序幕

覆灭

清政府向西方列强借款准备从民众手中赎回铁路路权的消息传出后,盛宣怀又被扣上了一顶卖国的大帽子,全国掀起了新一轮的口诛笔伐。邮传部迫于压力,取消了对各省铁路公司股款赎回问题上一刀切的方案,而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

但清廷仍拒绝为川路公司炒股亏空买单,进一步激起川人的不满。在1911年6月17日,邮传部将铁路借款合同寄达成都,成都各社会团体和川路公司的股东们聚集在一起,召开股东大会,并宣布成立四川保路同志会。股东大会之后,人群涌向四川总督衙门请愿。四川的保路运动开始由经济纠纷向政治斗争发展乃至酿成武装暴动。

成都街头凄厉的枪声,敲响了大清帝国的丧钟。成都血案一个月后,武昌起义成功。清廷宣布革去盛宣怀所有职务,“永不叙用”,以平息众怒。盛则匆忙登上德国货轮,逃往日本。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又一个月后,溥仪退位,清朝灭亡。

“国进民退”只是保路“幌子”

问:从鼓励铁路民办到强行收归国有,清政府的政策为何摇摆反复?

答:史学界的主流总是讲保路运动归结到清政府的“国进民退”,这是极不客观的。清政府在铁路建设问题上的政策反复,也绝非后来主流史学所认为的是官僚资本的贪婪、傲慢与偏见,通过剥夺民营资本而自肥。其根源是全国18家所谓的民营铁路公司,因内部腐败,实际上无法继续,并且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于是推行国有。

所谓的保路运动,其实是在国有过程中,既得利益者试图“搭便车”,遭到官方拒绝后,而采用的翻云覆雨的手腕。

民企畸形化身“二政府”

问:当时民办铁路,存在哪些问题?

答:激情不能替代实力,尽管清廷为鼓励商办铁路出台专门政策为民营资本护航,但民营资本并不足以支撑铁路建设的投资。不少省份的民营铁路公司,都获得了极为特殊的政策:可以向老百姓收取“租股”,这等于是强行集资摊派。而“被”当了股东的老百姓,并不以为自己是股东,而只是被抽了一道税而已。至此,所谓的“民营”公司已经蜕变为利用公权力牟利的“赢利型”经纪人,在政府那里,他们是商人,是民营企业,在那些“被”股东的百姓眼中,他们却又是有着公权力的“二政府”。这是一种大清特色的畸形的民营企业。

这畸形民营资本的大跃进,甚至到了放纵的地步,直接造成了那些民营公司,尤其是大型的民营铁路公司,成为社会财富和权力的实际掠夺者和既得利益者,这群人成为推动政权覆灭的主要推动力和受益者,而清政府和绝大多数的百姓、尤其是百姓则承担了所有的代价。

这种公权力被随意地授权给民营公司,对政权来说绝对是自挖墙脚。辛亥前最具破坏力的群体性事件,其根源基本都是类似铁路集资这样的涉及人群极为广泛的投资强行摊派,这也为政府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教训——如果为所谓的“超常规发展”轻易投入权力资本,并鼓动或者逼迫普通民众大规模参与投资,一定会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经济事件,并极易演变为大规模的群体性政治事件。

川路炒股是典型“老鼠仓”

问:川路公司挪用闲散资金投入股市,是为壮实修路资本还是中饱私囊?

答:川路公司在上海股市中,投入了350万两,这是当时川路公司仅余的可动用资金的一半,相当于如今的7亿元人民币。当时上海股市的总资金大约4000万两,相当于清政府年财政收入的一半,而川路公司的350万两,相当于沪市总资金的1/10,是相当有分量的大户。

川路公司用这笔钱炒股,从事败后内部的激烈斗争看,绝非公司的公开决策,而是高管中的少部分人的秘密操盘。公司层面上的公开决策,是授权高管们将这笔款项存款生息,因此规定了在每家钱庄存款不得超过15万两的上限,防范金融风险,这是很典型的追求稳健的做法,甚至都称不上投资,只能算是保值。但这笔钱却被全部用于炒股。

当事人后来的解释,当然是说要盘活资金,以钱生钱,但实际上,从负责具体操盘的川路公司CFO(“总收支”)施典章的行为看,这不仅是典型的“老鼠仓”,而且其中还有严重的贪污行为,在清理清查时,发现了账目上的很多问题。

政府拒买单不做“二百五”

问:当时的清政府到底该不该为川路公司的投资亏损买单?

答:川路公司高层试图利用铁路国有的机会,“拿”政府一下,让政府为自己的炒股亏损买单。这看上去是很典型的“有问题找政府”。那些乌烟瘴气的民营铁路公司拼命要找政府,还是希望找个接盘的人,自己好解套,认为只有政府才会做这种二百五。

但政府毕竟也有自己的“人格”,有自己的利益追求,再弱势的政府也不可能完全受人摆布。在川路公司违规炒股的亏损问题上,坚决反对由财政去买单的,不仅是盛宣怀,而是几乎整个中央领导集体。无论从情理法任何一个角度,如果屈服于川路公司的要挟,后果更是不可想象。

后世人说现成话,其实,如果当时的国家机器还能做到令行禁止,特别是四川的主要官员们真正为大局考虑的话,则宣告川路国有的同时,就应该及时宣告中央禁止向农民继续收取“租股”的文件。如此一来,民心绝难被裹挟;川路公司补偿的经济问题,也绝不会蔓延演变为一个挑战政权的政治事件。

监管缺失致全民贪腐

问:清末国营民办贪腐成风背后,是怎样的监管缺位?

答:甲午战争时,日本间谍宗方小太郎在给天皇的战略报告中,明确说中国的问题并非只是官场腐败,而是全民腐败,作为国家一分子的国民,心灵都腐烂了。这对中国人是十分振聋发聩的。

这种全民腐败,生动地体现在各种体制的企业之中,国营企业如此,官督商办也如此,完全商办的民营公司也难以例外。

而更为惊人的是,在法制化严重滞后和全民范围的信用缺失下,政府监管下的国有企业还可能在政敌们的制衡下有所约束,所谓的民营企业则完全脱离了监管,处在弱肉强食的丛林生态。尤其当政府为了某种意识形态上的顾忌,担心正常的政府干预也会被扣上压制和打击的大帽子,民营企业或所谓的私有化其实就成为恶棍们纵横捭阖的战场,成为远比国家资本主义更坏的和更无序的权贵资本主义。

法制化的前提是法制精神,公司化的前提是契约精神,但在政治腐败、全民寻租的条件下,大清国的法制成为权力的遮羞布,各种公司都成为厚黑的游乐场。保路运动看似围绕“姓公”(国有)还是“姓私”(商办),实质上却是个各种利益集团的不择手段的“超限战”般博弈。法制精神、契约精神乃至最为基本的Fair Play精神,早已荡然无存——实际上是从来也没产生过。

那些弄潮儿,如盛宣怀、徐润、胡雪岩、郑观应、唐廷枢、张謇等,个个练就一身绝技:无论哪种所有制的企业中,他们总是能够为自己捞饱捞足。官办企业吃公家、洋行买办坑老外、官督商办企业中官商互掐、纯商办企业中股东们死磕……

在这样的环境下,不是监管有多糟糕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监管、也无法监管。从我个人对中国近代150年改革史的粗略研究看,全民的信用重建、契约精神与法制精神的树立,都是更为根本的基础工程,也需要更为漫长艰难的建设过程。这些不解决,和尚就一定是歪嘴的,任何经书就一定会被唱歪。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