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鱼服那家的性价比高:税务管理组织结构国际演变趋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9:30:02


长期以来,各国的全国性(中央)税务管理机构的内部组织结构出现了一种明确的演变趋势,那就是从基于税种类型的组织模式转向了围绕税务管理功能的组织模式。更新的趋势就是朝向了纳税人类别的模式。这实际上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演变过程,即从产品类型到功能类型再到客户类型的发展过程是一致的。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2008年43个国家税务管理机构的调查报告显示,33个国家已经设立了专门的单位来管理本国大型纳税人的部分和全部涉税事务。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研究成果,这三种模式的特点如下:

税种类型模式:各国税务管理机构最早采纳的这种组织模式主要是基于税种类型的标准。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独立的多功能的部门负责每一个税种,在很大程度上是自我满足的并相互独立的。因此,尽管这种模式能够实现其目标,但最终还是有很多的缺陷。这些缺陷包括:功能内在重叠,效率低下和成本过高;有多种涉税交易的纳税人(特别是企业)要就类似的问题与税务局的不同部门打交道因而不便利;税务局和纳税人在管理和协调不同税种的奉行行动方面变得复杂化;分离导致了对纳税人不公平和不一致处理的可能性增加;这种安排妨碍了税务官员的灵活使用,而这些官员的技能只能被限制在一个特定的税种上;这种设计税务管理的方法不合理地将税制管理割裂开来,将组织计划和协调复杂化。面对这些缺陷,许多国家的税务管理机构都决定重建其组织安排,普遍认为按照功能标准的模式有助于大大提高总体的运行效率。

功能模式:功能模式的特点是,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按照功能分类组织并且是跨税种工作的,特别是在税务登记、会计、信息处理、审计、征收和争端的解决等方面。这种组织税务工作的方法使得跨税种的工作过程实现了更大程度的标准化,从而简化了对纳税人的电算化步骤,并提高了运行效率。但是,也有许多国家的税务管理机构认为,这种模式不完全适合于完成跨越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奉行相关的活动,因为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特征不同,对待纳税遵从的行为和态度就不同。

纳税人类型模式:少数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最近的发展就是主要按照纳税人类型(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和个人等)组织服务和执法功能。围绕纳税人的类型组织这些功能的理由是,每一组别的纳税人有不同的特征和纳税遵从行为,因而对收入的风险是不同的。为了有效地管理这些风险,税务管理机构需要开发和实施那些适合于每一类型的纳税人的不同特征和遵从问题的战略(法律认证、纳税人教育、高水平服务和目标审计等)。税务当局也需要建立一种寻找和了解奉行问题的方法。按照纳税人类型设置税务管理机构的内部结构,一个突出的优点就是可以整体提高纳税遵从度。尽管纳税人类型模式的应用还处于早期阶段,但许多国家的税务机构已经部分地通过设立专门的大型纳税人处/单位适用了这种方法。

大型纳税人的共同特征

目前,全球出现了设立大型纳税人单位的税务管理机构组织结构的演变趋势。按照OECD长期以来的调查,全球大型纳税人类型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大型收入的集中。少数大型纳税人在一国的收入征收、税款的缴纳和预提税收方面有关键作用。税收收入的集中纯粹源于这些纳税人的规模大,负责缴纳的税种广泛。另外,大型纳税人也扮演着大量的雇员的预扣代理人的角色。

大型纳税人经营和涉税交易的复杂性。大型纳税人之所以复杂,主要是因为多重的经营实体和多元化的商业利益;每天的经营活动的交易额巨大;雇员数量巨大;从事独特税务问题的行业(特别是银行和保险);地理范围分布广;经常遇到设计复杂税法和会计原则的复杂问题;使用复杂的融资和税务筹划安排。

从税务管理机构的视角看,存在重大的纳税遵从风险。许多大型纳税人由于下面的原因可能给税务局造成重大的遵从风险:大量的离岸活动;纳税义务最小化的政策和策略;源于大型纳税人的审计活动的大量税务稽核工作;财务会计利润和按照税法计算出的利润之间的越来越大的重大差异。

预扣代理人或中介作用。大型纳税人不仅自己缴纳税款,而且也在许多税种的税制中也扮演了重要的中介角色。这包括:个人所得税或雇员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和增值税的预扣;对特定的跨国支付的款项,如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款。

专业和专门的税务顾问的使用。许多大型企业除了在公司内部设立了专门的税务部门外,还保留了处理其税收筹划和遵从事务的专业顾问。

地位。大多数大型企业是上市法人制公司,也包括跨国公司和某些私人集团。

由于上述原因,许多国家的税务局设立专门的大型纳税人单位,指派高技能和专家型的税务官员管理本国的大型纳税人的全部或大多数涉税事务。尽管这些组织单位名称不同、活动的范围和性质也不同,但目标都是为了提高税务当局的管理能力和改进大型纳税人的遵从。

大型纳税单位的特色

在内部结构、管理税种的范围和雇员的数量等方面,大型纳税人单位有许多共同特征:大型纳税人的职责一般都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管理整个纳税人的涉税事务;一般既提供服务功能又提供执法职能;税务当局与大型纳税人之间一般使用“账户经理”法;通过利用行业团队和专家,重点是开发行业知识。一般采取两大类方法:像澳大利亚和荷兰那样创建一国经济的关键或主要产业的团队;像英国和美国那样设立每一类产业的团队。除了税务和会计技能,大型纳税单位的工作人员还需掌握行业知识、经济学、国际税收和基于计算机的检查技巧等。认证和确认工作是许多国家大型纳税人单位的主要内容,一般涉及了大部分相关纳税人,需要对评估结果进行相对数和绝对数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