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埋地脚螺栓:杨炎辉:国际法视野下中国对日“宣战”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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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不管是抗战初期缓和对日宣战,还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立即对日宣战都是基于中日双方力量的对比,国际形势的变化而做出的外交策略,是在恶劣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国际法争取有利于我的国际环境不得已选择,有时固然委曲求全,然而时势所迫,也不失为明智之举,也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争取了时间。


  参考书目:


  [1 ] 王铁崖, 朱荔荪编.《战争法文献集》[G]. 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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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台湾).《卢沟桥事变前后的中日关系》[M]. 1966年7月。


  [8]《英法对日坚决表示人不离京 船不受检》[N],《大公报》1937年9月21日。


  [9 ] 马洪武等.《抗日战争事件人物录》[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6月版。


  [10] 沃龙佐夫.《蒋介石之命运》[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


  [11 ] 复旦大学历史系日本史组编译.《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 1931-1945》[G].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4月。


  [12] 段楚英.《每日一史》[J].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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