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微心情的微博:方工:党没有自身利益应成为全党共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2:38:50
2010年05月05日 10:16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8

新华网北京5月5日电 由中央党校主管主办的《学习时报》第531期刊发了方工的文章《党没有自身利益应成为全党共识》,以下为原文内容:

长期以来,我们对于“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一切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等说法,已经理直气壮地讲惯了,习以为常地听熟了,以至还发生过,党的干部质问记者,“是为党说话还是为老百姓说话”之类的多起极端事例。笔者认为,所谓党有利益说,在当前的社会和政治背景下,不具备政治上的合理性,也不符合社会实际情况,而且会形成误导,不利于党员正确理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亟需正本清源。

“利益”就是“好处”,是对某种需要的满足。在《哲学辞典》中,对“利益”的解释是:“表示客观上有意义的,为个人、家庭、集体、阶级、民族及整个社会所需要的东西的一个概念”。按照这种概念衡量,党并不存在自身利益,这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于党的利益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说过:“共产党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在无产者不同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这实际从根本上明确了共产党没有任何私利,他们只是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

党有利益说,在政治意义上难以成立。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是党一以贯之的根本宗旨。党以人民的需要为动力,以人民的愿望为目标,除了人民的福祉之外,党没有其他可追求的自身好处。只有人民是利益享有者,而党只是代表人民的利益,为实现人民利益服务,不仅不应该,而且也不可能主张自身利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党和人民不是平等的甲方和乙方两个利益主体的联合和协作关系,更不能形成两个利益主体的竞争、博弈关系,而是人民利益决定党的一切,党无条件服务于人民利益的关系。正如邓小平所说:“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

在我国社会变革的现实中,党有利益说不符合社会实际。事实是,党既没有追求团体利益、成为利益集团的目的,党也不允许党内有人借着执政地位建立利益共同体,形成特殊利益集团,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和扩张利益的行为为党的纪律所禁止;党的成员都是实现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的一分子,他们没有特权通过党组织来追求个人利益,他们合法合理的个人利益只能是作为社会成员,通过社会的发展而实现。也正因为党毫无私利牵挂,才能获得人民的衷心拥护,保证党的组织高度统一,同心同德、全力以赴地投身到为人民服务中去。

如果说巩固执政地位是党在政治上的最大需要,也仅是因为只有共产党执政才符合人民需要和意愿,才能把国家建设好,把人民的愿望实现好,使人民得到幸福,说到底还是人民利益的体现。利益靠公共权力来实现和维护,人民要实现和维护自己利益必须经由掌握政治权力之路,因此选择能够很好地代表自己的政党行使权力是人民的民主权利。除了人民需要并做出选择这一法理基础外,党没有其他任何理由要求执掌政治权力。在我国,一切公共权力的主体都是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并没有为自己所用的权力,党的执政权是人民赋予,只能为人民所用。

其实,承认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完全一致,就是认可党与人民的利益为同一个“东西”。既然是同一客体,党有利益说也就不具有现实意义。相反,明确地排除党的自身利益说,不但对党没有任何损失,对党所代表的人民利益没有任何损失,反而会强化党是人民的工具、以人民利益为奋斗目标和生存意义的宗旨意识。

革命领袖在历史上确曾肯定过党的利益问题。如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就明确提出过:“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地方党组织的利益服从全党的利益,局部的利益服从整体的利益,暂时的利益服从长远的利益,这是共产党员必须遵循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要求“共产党员必须清楚地确定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之间的正确关系”。笔者认为,对这个事实,应该从客观、历史的角度,作出全面的理解。刘少奇同志在同一篇文章中还强调:“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除开无产阶级解放的利益以外,共产党没有它自己特殊的利益……无产阶级解放的利益,人类解放的利益,共产主义的利益,社会发展的利益,就是共产党的利益。党员个人的利益服从党的利益,也就是服从阶级解放和民族解放的、共产主义的、社会发展的利益”。可见那时所说的党的利益,也没有超出人民的根本利益范畴。

对当时出现党的利益的提法,应该历史地客观地看待,做出全面准确的认识,不应绝对化地机械理解。党领导人民夺取政权的革命战争环境和现在国家建设时期执政情况完全不同。在战争条件下,强调党有利益说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因为那时党与国民党反动派生死相搏,在那种特殊环境下,相对于斗争对象而言,党确实存在争取群众,壮大组织以求生存、发展并夺取胜利的需要,强调党的利益是斗争的需要,有助于明确任务凝聚党心。而国家建设时期时移势易,党所处的历史方位、面临的形势和承担的任务都发生了深刻变化,面对全社会和人民群众,过去曾经有必要的强调党的利益的客观需要已不存在。对党的利益问题的认识,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根据变化的客观现实做出观念上的调整。这对于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时代化,加强党的建设,完成党在新时期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意义。

党是为着人民利益而产生、而存在、而夺取政权和巩固执政地位的,一切都是为了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得以实现。当前,我们要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建设和谐社会,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党的领导。除了为人民服务之外,党没有其他目的和特殊利益,这应该成为我们全党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