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水红颜剧照:中国税网企业涉税风险分析研究室孙建国教授给大家讲“企业生产经营与纳税筹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3:59:03

图:中国税网企业涉税风险分析研究室孙建国老师

  主持人:下面由中国税网企业涉税风险分析研究室孙建国教授给大家讲“企业生产经营与纳税筹划”。

  孙建国(中国税网企业涉税风险分析研究室):纳税筹划的提法,也是近十几年来提出的一个新的企业降低税负的一个说法。在此之前我们一般都是讲企业怎么降低税负,甚至把税负降低为零。都是考虑采取避税、节税的办法。再以前避税、节税都没有,都是漏税、偷税,在蒙昧的时代叫“逃税”。特别是有一些单位没有税务的概念,前几年税务机关到著名高校财务处看税的问题,可能门都进不去。人家讲我们从来没有交过税,我们是事业单位没有税,我们和税务局没有任何关系。这是过去,现在不一样了。所以纳税筹划和避税、节税、漏税、偷税这些关系,现在也有一些说法,比较典型的描述,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精明者避税、智慧者纳税筹划。

  我们企业纳税筹划的类型比较多。作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与纳税筹划的问题,应该是一种基本类型,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方面。所以我们以这样一个主题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纳税筹划的问题。

  一、概述。

  我们把有关纳税筹划的相关问题给大家介绍一下。

  1、纳税筹划的概念。纳税筹划这个学科到目前为止不是一个很成熟的门类,有点边缘化。所以纳税筹划的定义没有一个非常准确的,但是有一个达成共识的解释和描述,可以这样理解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统筹策划,达到降低税负目的的经济行为。这是对纳税筹划的简单表述,把纳税筹划的一些基本特征、要求在这个定义里涵盖进来了。我们通过这个定义看一下纳税筹划的特点。这句话里面把纳税筹划的三个特点进行了说明。

  首先企业要进行纳税筹划一定要具有合法性,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纳税筹划,如果纳税筹划方案不是合法的不能定义为纳税筹划,如果没有这个前提谈什么都没有用。我们讲纳税筹划一定是符合税法的法律前提下进行筹划。不能是违法的。如果一个降低税负的操作方案不符合税法的规定,我们不能叫纳税筹划。只能叫避税、偷税,不符合纳税筹划的定义。包括我们接触到纳税筹划的文章和有关教材和书,有的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前面定义是这个,但是后面操作方法是违法的,比如说某笔开支不能随意扣除,有的方法说是你可以弄点别的单据冲抵,弄点别的单据要看这个事实有没有发生,发生了是合法,没有发生一定是不合法的。这是第一个合法性。

  第二统筹性。因为是统筹策划,这个纳税筹划不仅要研究你这个税种的策划。现在研究增值税的问题,我们要考虑到增值税的税负按照你的方案税负下来了,但是所得税的税负是不是提高了?是不是相同的方向,或者对其他税种有一些相悖的影响,税种与税种之间的关系要统筹策划。另外税与其他目标,现在是降低税负的目标,现在这个企业是否有其他经营目标、财务目标,与这些是否相悖。有的企业目前主要精力是研究上市问题,如何来筹集大量的资本,我现在是要研究融资问题,我要跟银行贷款,要上市、要贷款,我的报表就要好看,资产负债率要低、经济效益要高,这种前提下可能税负就比较高。有的企业为了能够达到那个财务目标,就可能在某一段时间交的税比较多,甚至有的企业弄虚作假,需增收入,宁可多交增值税、多交企业所得税,我也得把融资的事解决了,那是弄虚作假的问题。这是有一个税务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关系处理。现在我以哪个为主?我是以财务目标为主的话,我税务目标可能就是从属关系,我这个方面可能就不可行。也就是说我们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不是光研究税务本身,要涉及到其他有关的方方面面,让这个企业的各项目标能够服从一个总体目标。所以我们讲纳税筹划有一个统筹性的问题,不是仅仅的局部研究你这个税种本身的问题。

  第三专业性。纳税筹划一般来讲是由专人人士来进行的。纳税人,我们企业,大的企业集团很多都有自己的税务部或者叫税务处或者是这个企业里专门有做税务工作和岗位的人员,这个人专门研究税的问题,包括申报纳税这方面的一些问题,专门有这样的岗位和机构。有一些比较大的企业比如说联合利华税务专家就有四五十个,专门研究税务问题。进行纳税筹划是一个专业性问题,要具有一定的条件,甚至在某些方面,纳税筹划经常讲税务平衡点,要找税务平衡点,数学基础要好一点,懂点初等代数,不懂方程平衡点没法找。相应的税务专业知识也应该了解,否则无法进行。

  现在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的提法,是采取一种默认的态度,不反对也不支持。税务机关自己不会办,但是税务机关的一些媒体,出版的杂志还有报纸都有纳税筹划的专栏研究这个问题,如果这个专栏叫“避税”恐怕不行。国家税务总局专门有“反避税处”,主要是指对国际税收避税问题。所以纳税筹划和避税是有所不同的。我们在非常正式的场合或者书面语,有时候老板交待一个任务给财务部,说税太重了,想办法避税,他不知道纳税筹划,可能是想让你做纳税筹划,可能是这个意思,但是用词不一定妥当。但是正式场合来谈“避税”,一般来说“避税”是低的用语,比较系统性的操作我们讲“纳税筹划”。所以纳税筹划和避税本身是有不同的地方。

  2、纳税筹划产生的主要原因和条件。为什么会产生纳税筹划。纳税筹划产生的主要原因和条件。

  (1)政策差异的存在。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状况来看。我们国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是处在一种变化进程当中的状态和国外和发达国家不一样。中国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当中,有关的政策法规,不光是税法、其他法律都是在演进过程中,不可能从0直接变成1,根据不断发展的情况把有关标准进行调整。税法也一样,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的进行调整。所以这里面存在一个政策差异。个人投资企或者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有司的所得税政策不一样。比如我们在座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赚了钱要交企业所得税,这个公司是自然人创办的,私人创办的要分红的话还要交个人所得税,一般人理解是两道税,一个是公司企业所得税、一个是个人所得税。很多人叫重复征税。如果这个企业不是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这个企业经济组织赚钱了,比如一个工作室或者什么中心或者什么经营部,但是也是企业,是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话,它赚取的利润一共就交一道个人所得税。那么你公司赚钱了,收益最后落到个人头上,投资人手里两道税,一个公司所得税、一个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的话,就是一道税,这个税负肯定是前者轻。

  我们知道这个政策差异,我注册企业的时候就想弄合伙企业还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弄公司。如果税负本身来看,特别是初期,我让税负尽量低一些,为将来长远发展积累资金。但是这样处理的话,注册这样的企业,在税务问题上税负很轻,但是在其他问题上,比如说它要承担无限责任,另外前者这样的企业商誉比较低,做买卖谈成的可能性差一些,特别是无限责任的风险,去年的时候有一个河南的企业家,为了一个亿的债务,从三楼跳下去自杀了,这笔债务是80年代的,他和四个人合伙成立的企业,欠了人家一个亿,这个企业就消亡了,散伙以后债务还存在,这个企业负无限责任,企业消亡了,人家找投资人,这四个人应该都找,但是那三个人都不行,没有那个经济条件了,这个人又另外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规模很大了,公司已经到了四亿的规模,债主始终找这个人,一直找到去年,跟他要了一个亿,他心里非常不平衡,这个钱不是我一个人欠的,但是人家说别人没有条件,只有你有条件。最后他为这一个亿跳楼自杀了,想不开。如果是有限责任,你找公司,公司没有,就清算,有就给你。但是“无限责任企业”风险非常大,你注册登记企业的时候,风险因素和商誉的因素要考虑进来。如果比如说我不借钱,我不融资,我就自己干自己的,这个风险几乎就不存在。但是有可能存在其他风险,如果你是搞食品的,要吃死人怎么办?这属于操作过程当中的健康风险、安全风险。还有增值税的问题,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不一样。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征收,一般纳税按照增资额征收。这两类纳税人的税负是不一样,有重有轻。按照国家指定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总体一般纳税人税负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一些。个案判断分析可能有重有轻。

  (2)税法缺陷。任何一部法律不可能天衣无缝,总有不足和漏洞。比如过去的产品税,我们现在交的增值税的前身,增值税1994年1月1号开始的,此之前一个产品税、一个增值税、一个营业税,过去有产品税,现在没有产品税了。产品税为什么改成增值税,过去的产品税和现在增值税交税方法不一样。以前的产品税有点像现在的消费税,全额征税。现在是按增值额征税,比按全额征税的税收要少。从初级产品说起,矿石变成铁、铁炼成钢、钢造成汽车,这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叫产品税都按全额征税的话,在每后一个环节都包括前一个环节的产品税,这面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现在的增值税是什么?我前面矿石,比如说没有什么可抵扣的就全额征税。到了铁,我交从矿石到铁增值额的增值税。铁到钢,钢减去铁的价值的增值税,每一个环节按增值来交税。这样把这个链条加在一起相当于全额征税,但是就一道。可是以前的产品税存在全额征税的问题。全额征收按道理好,财政收入高,其实不是这样的。产品税引导我们企业、刺激我们企业做纳税筹划。过去讲纳税筹划,比较经典的纳税筹划就是产品税上。我是一个汽车制造厂,如果不仅仅制造汽车还炼钢、还炼铁、又采矿,弄四个车间。第一个采矿车间、第二炼铁车间、第三炼钢车间、第四汽车制造车间。每前一个环节给后一个环节都属于产品移交,领原材料的方式,就不存在税,这是内部领用,这个大而全的企业税负非常轻,他的卖价比别人低,卖的汽车就多,别的汽车厂就研究,这个企业怎么价这么便宜,他为什么便宜,他什么都能干,你能干我也能弄,那全国都开始这样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一个国家的发展要靠专业化的生产和协作,而不是全面的。所以原来的产品税是大而全,对企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94年1月1号把产品税改成了增值税和消费品,再搞大而全没有意义。那这个纳税筹划空间没有了,就没有意义了。

  消费税。我们消费税一般就一道环节,谁生产加工应税消费,就交一道消费税,比如说烟厂就交一道消费税。但是下面的商场卖烟不交消费税,就一道。而且过去基本上叫从价计征,烟厂要研究按售价交消费税,怎么把售价降下来,但是不能为降一块钱的消费收入,我说交45%的消费税,还差了55%呢?所以就成立关联企业,自己卖给自己,它按市场价格再卖,这在税法有一定的约束限制,但是毕竟有这个条件。但是如果是按照从量计征,你有这个缺陷人家就要研究这个问题,你没有这个缺陷,他没有这个空间。

  出口退税问题。自营出口种出口退税办法,代理出口又是一种办法。我们要把税法政策研究清楚。

  土地增值税。普通商品房增值率在20%以内不用交土地增值税,增值率在20%以外的全额征收。所以开发商就研究我怎么让商品房增值率在20%以内。税法政策是这么制定的,20恩%才征土地增值税,存在这样的缺陷。所以税法缺陷的存在给我们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一些空间。

  (3)税收优惠政策。我们企业在不同类型,比如内外资企业、高科技企业,不同时期,免税期还是征税期,不同地区,是经济特区、开发区还是西部地区,不同行业是生产企业、还是非生产企业都有不同的政策,就可以惟有所用,高新技术企业有很多优惠政策,我们就要申请注册高新技术企业,我是普通企业可能得不到这些政策。所以不同、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企业存在政策差异。

  (4)边际税率。在有关的税法里面,有一些税率是采取了分级计算,有的是累进的,有的是非累进的税率,比如说像企业所得税,如果我们企业交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在三万以内的税率18%,三万到十万税率27%,十万以上税率33%,三个税率。如果企业三万多块钱,我要超过三万了27%,三万以内18%,我就要研究如何在三万以内,到三万多少就应该在三万以内,在三万三、三万四都在以内,超过一定界限就没有意义了。比如说现在是三万一的水平交27%、三万交18%,这里面差9个百分点。我花一千块钱让它变成三万,我不是省两千多税吗?这里有一个税负平衡点,到三万多少到十万多少,三万和十万是相等,不如给税务局的钱弄点什么开支,发点奖金。还有年终奖我一年发一回,我发多少,有时候政策制定未必想那么多,差一块钱,税负好几百,我们要研究好,别到时候钱发的不多,税交不少。

  (5)入世的需要。2001年12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们有承诺,不是说加入一个什么随便的组织,我们的关税这部分要越来越低,就是外税越来越低。我们现在预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明年要合并,税率要下来一些,但是目前为止我们的内税基本上是不变的水平,个别税种税负是增加的。外税降低、内税不变,相对来说,内资企业的税负成本相对高。我们就通过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的税负。

  3、纳税筹划的基本类型。

  (1)经营筹划。比如说生产方式,我们企业生产产品,可以自己生产,也可以委托加工。如果我们自己生产的话,卖出的产品能够抵扣的增值税计项税额一般来说就是原材料。但是如果委托加工,我们能抵扣的计项税额不仅仅是原材料。还有加工费支付的增值税。比如说我自己生产一个产品,要一万块钱,不算原材料,是生产成本,我请别人加工,连加工费再抵扣也是一万的话,不如干脆委托加工算了,我可以多抵扣,我自己干一万还抵不了,一万就是成本,我企业所得税可以去掉,增值税不存在这个问题。如果我请人加工连加工费带税也是一万元,甚至可能还会更便宜,那还不如委托加工。我们可以通过测算,当然我们研究这个问题还要考虑其他因素。我们自己加工也要安排就业,另外光委托加工将来会不会受制于人。像耐克,耐克自己没有工厂,自己就出技术、出图纸、出要求,全是委托。那就要看我们自己的定位,税务角度来说,相同成本,委托加工,增值税都抵扣。

  交易方式。我是代销还是经销还是变向代购。不同的经营方式税负不一样。代销里面弄不好又交增值税又交营业税。如果弄成代购就交营业税就可以了。你想做到这一点,必须筹划方案做成这是代销,那是经销,必须形式要符合定义要求,不能想当然的我说这是代销就是代销,这是代购就是代购。还有销售与劳务的问题。比如我们是卖空调的,卖空调还要安装空调,卖空调交增值税,安空调交营业税,这两个是一体的混合销售,我得算算账,我是混着交增值税,还是弄开分别交,哪个合适就按照哪个操作,你要测算。测算出来了,分开好,那怎么分开?按照税法的混合销售定义,光分开不行,必须分开经营、分开核算。因为兼营销售分开核算可以,混合销售分开不行,必须要分开经营,光分开核算不行。那需要把有关的税务概念搞清楚。我们要进行测算是混合销售好还是分开经营好,哪个税负重、哪个税负轻。要真分开了,原来提供劳务,比如安装,安装要材料,安装材料的那部分又不能抵扣,得转出去,你得测算。这些有关政策法规都不知道,到时候光弄一个进项税原来是10万,我都按10万算,那你弄出以后10万要减出一部分,你再看看税负的水平是什么样。

  (2)机构设置筹划。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我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子公司独立核算,除非单独批准的某些大型企业集团可以统一纳税。分公司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弄什么样的分公司,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想搞成什么样子。研究税务问题的时候同样研究别的问题,下属子公司是承担有限责任,分公司是承担无限责任,分公司可要弄好了,弄不好就出问题,巨人集团史玉柱就是因为38家分公司出的问题。

  我们是公司企业还是非公司企业。我们是公司企业,公司企业注册等级的时候,企业所得税有两种交法,一个是查账征收、一个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又分两种一个定律、一个定额。我们是弄成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省事,包干,按你的销售收入一个比率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来,乘以相应税率,具体算,赚不赚钱都得交企业所得税,你自己看,我是查账征收,实报实销还是按核定征收来,根据企业的情况选择方式。核定征收有规定,什么情况下核定征收,做到这一点就可以了。比如说不能准确进行成本核算的,我不能准确是能做到的。

  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外方投资25%以上的我们定义为是税务的外资企业,我们在注册登记的时候有可能有条件成立外资企业。我们成立外资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合适不合适这样做。还有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内外资政策的选择。中外合作企业是执行内资企业政策其是外资企业政策,这可以由我们纳税人自己申请,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用哪一种方式,是内资政策还是外资政策。

  企业分立与合并的设置筹划。我这个是空调生产厂,想把安装分开,就要企业分离,单独成立公司分离出去。有的还可以合并。通过企业分离、合并,可以在其他税务上进行筹划。不光是企业所得税,比如契税、比如说房产,如果分离的话可能方便一些。

  (3)投融资筹划。投资方式是用现金投、用固定资产投还是无形资产投。融资是债务性融资还是资本性融资,债务性融资一般可以降低税负,资本性融资税负一般不会降低。一个是税前扣除一个是税后列支,如果是债务性融资支付利息是税前,这是我们税务上的考虑。就是债务性的融资,股东又以股权投资身份投进来,也可以以债主的身份往里面投钱。但是股东要看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单位,它通过债务性给你投资进来,可不可以降低税负,它的税率是多少?这个我们都要具体研究。

  (4)优惠政策的筹划。

  (5)特定条件的筹划,比如混合销售、兼营销售,什么叫混合销售、什么叫兼营销售,这两个搞不清楚,到时候筹划错了,它们俩的要求不一样,混合销售要想分别交税必须分开进行,兼营销售分开核算就行了。关键是什么是混合销售,什么是兼营销售,混合销售的纳税人是什么资质,是以生产批发零售为主的企业还是非这样的企业,它的资质不一样,政策也不一样。是高新技术企业、不是高新技术企业也不一样。

  (6)税负转移。有些企业集团要研究我们不同的税负情况。从高税率企业向低税率企业、从纳税企业向减免税企业转移,当然我们要采取合法的方式。

  4、纳税筹划的基本途径,我们从哪些切入点降低税负。

  (1)尽可能降低税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像我们讲企业所得税3万多应纳税所得额,我们尽量把它控制在3万以内,10万尽量控制在10万以内,这么一点边缘,这里面税负可能上来一部分,得不偿失,没有意义。

  (2)缩小课税基数。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消费税的计税不一样,由于加工主体,计算消费税的基数不一样。一般来说是委托加工的基数小,自行加工的基数大,这里面有一个利润空间。自行加工按销售价格卖,委托加工,如果是最后一个环节,在支付加工费的时候,向受托方支付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他算的消费税不是完整的销售价格,只是相当于一个成本价格水平。这两个计税基数不一样,我们尽量要缩小课税基数。

  (3)减少重复征税。根据有关税法的规定,一次交易行为交一次税,特别是营业税,搞咨询服务、搞代理很多都是第一道环节交了,第二道环节没交,除了条例里头规定允许扣除前支成本的、前列成本的之外一般都不能扣除。如果这里有阶梯式交易,尽量把这个交易拉到一起,A、B、C,让A和C直接交易,因为营销方面有时候这样做反而不方便,特别是做中介,拉一块认识了,跟你没关系了,你倒省了税钱了,以后买卖跟你没关系了。有这个问题,这个要看情况。

  (4)推迟纳税。这个不是说和税务局说一声现在没有钱,这个月交不了,下个月交。不是这个意思,是通过我们的纳税筹划。比如说我们的赊销商品,当时卖东西没收钱,没有任何合同的话,开了发票,对不起您就应该交增值税。如果我采取代销的方式,或者是分期收款的结算方式,这时候纳税就可以推迟,通过相应的结算方式解决这个问题,达到我推迟纳税的目的,还有增加抵扣税额。加工费的问题。

  5、纳税筹划应该注意的问题。

  (1)要正视税务筹划的风险性。我们进行纳税筹划并不是绝对的万无一失,我们的纳税筹划方案严丝合缝,一点问题也没有问题。谁也没有办法保证。首先要考虑政策风险,我们对有关税法的理解正确性与准确性。我们了解税法的条文是不是正确的,我们要推敲,不能模棱两可。有些纳税筹划方案一看,有的是有原则性问题,鸡毛蒜皮的不是什么问题,但是有些东西政策理解错了就有问题了。所以纳税筹划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到政策理解的把握。

  (2)准确理解执行税法政策、避免误读。如对外投资房地产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问题。我们企业卖房子的时候要交营业税,有卖普通商品房增值率20%以上要交土地增值税,其他房屋都得交土地增值税。有的企业不卖房子,我转让,特别是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偶尔转让房地产,采取对外投资的方式,在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问题上能不能规避,我们把政策条文了解清楚,不同人有不同理解。我们从原文理解这两个税能不能降低税负。

  (3)及时跟踪税法的变化信息,提前做好预期准备工作。比如说内外资企业两税合并的问题,我们是注册内资还是注册外资,说内资就要合并了,也不是马上就要合并。

  比如说在今年年初北京市国税局有一个政策变化,我们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分来的投资收益,在有税差的情况要补税。2004年底前,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分来的利润是不用补税的,2005年开始补了。这个政策如果我们提前知道的,我们分配利润的时候就应该提早分。到2005年来麻烦了,2006年分的利润不是05年是04年还可能是03年的。我们预期知道政策,干脆前面分了,等到后面一下补税,所以有关税法的信息变化我们及时跟踪,中国税网有这个强大的咨询条件,他们背后是国家税务总局,他们的信息最快最多、最细,我们要及时跟踪,了解变化。

  (4)我们要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比如说我们在纳税筹划的时候,我们不能光研究自己,我这个房产要卖增税,要转让就不增税,要投资就不增税,你想投资对方干不干呢?本来两个人谈得好好的,要卖给他,结果说我们股权投资,你要入我们股,人家就想你想控制我们还是想干什么。你说想降低税负,大家共同分一点,给他们一点优惠都可以,但是人家配合吗?要考虑到人家的情况。所以纳税筹划方案要研究对方是否同意,是否愿意。如果不愿意我们怎么办?怎么给他一些好处,怎么让它能配合。另外要把两头的税都算进来。纳税筹划,你这个本体企业,对方是不是税负上去了。比如说运费的问题,我这个商品的价款和运费价款单开,如果弄在一起,人家扣17%,你结果弄一个运输公司,单独开运费发票,人家只能扣7%了,你倒省了,他上去了,人家干吗?如果不干,我们有没有其他补救方法,最后人家也同意了,我们税负也下来了,人家也没有增加税负,人家也合适了,有没有这样的条件。纳税筹划主体、客体都要考虑,不能光考虑自己。

  (5)不要简单效仿,造成失误。如自行加工与委托加工必须分清是直接出售还是继续加工,把事情搞清楚,不要笼统听说,委托加工可以降低税负,我们就委托加工吧,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增值税的问题,超过180万,一般来讲单体企业180万就是180万,你想弄小规模还不行。最早94年的时候,两个条件,一个是经营规模180万,管理要求必须会计核算健全,所有企业弄不健全就小规模了,税务局又有规定,弄乱了征收率17%  .如果销售额非常大,一年几千万,这个问题没有疑问。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没有纳税筹划的空间。

  (6)要解放思想、创新思维。要顺法不要逆法,跳出圈圈框框。比如上次讲物流的时候很多司机都是挂靠,结果这些人到外地开车总有罚款,有时候一趟活下来罚款比运费都高,这个罚款是不能报的,而且这种情况不是个案,偶尔发生的,就规定不能报,税务局让我报都不报,我就不负担这块,但是由于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约定俗成成为了运输司机的成本费用,本来是偶然性的东西,现在成为了必然性的东西,作为企业如果不考虑这个问题的话,可能对你的运输业的影响比较大,因为都面临这个问题,不是个案,我们就要面对这个问题。拿单子肯定报不了,你非要报,那肯定不行,我们就要跳出来。你和这个司机是什么劳动关系,是雇佣的还是订单式的,如果是劳务,看看劳务费是多少,如果征税税率比较低,多开点劳务费就可以了,这也没有明确的市场标准,多发点工资。如果没有业务招待费的限制,你多一些饭费。有这个事儿原来不给报,现在因为这个不行,我让你拿这个来,你可以移花接木解决这个事情。

  这是纳税筹划应该注意的问题。时间关系,我想把有关纳税筹划的总体问题给大家做一个介绍。如果将来有机会,再详细介绍一下税种的问题。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