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意涵雪中倒立:湛江市人民政府网站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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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
2004-12-28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粤府〔2004〕83号)精神,全面落实《纲要》提出的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依法治国的进程,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进一步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政策文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把《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明确分工贯彻落实《纲要》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为了落实《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明确工作任务,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近三年,我市应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湛江市人民政府文件(2004)126号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仅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应把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作为落实《纲要》的主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包括: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除依法应当保密外的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的公开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的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健全决策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法制局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前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按照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规制的统一审议机制,各级政府、各部门需要发布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行政措施,或者需要作出重大行政行为的,都要在事前交由法制机构做好合法性、适当性审查,确保政府规制的合法、统一;建立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统一发布制度;继续完善和推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估制度。
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协办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前
(三)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界定政府的职责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和核定人员编制并使其法定化,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我市应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明确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法定化。
牵头单位:市编办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市法制局
完成时间:2006年6月前
(四)建立政府所属部门职能争议协调机制。
在行政执法或履行政府职能过程中,由于政府职能划分的重复、交叉,或部门利益驱使,导致政府所属部门的职能争议,不仅影响政府的行政效率,也影响政府的协调运转。建立相应的争议协调机制,保证政府行为规范,运转协调。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局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前
(五)建立和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
建立和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是强化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不受侵犯的重要制度和机制。我市应在已有预警和应急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治安、消防、交通、环保、气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信访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前
(六)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架构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信访工作格局,完善信访制度和人民调解制度,探索建立信访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衔接的法律机制和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完善非正常上访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法制局
完成时间:2006年6月前
(七)加快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逐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协办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间:2007年12月前
(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便民、规范、廉洁。
通过实践和探索,科学界定政府信息与其他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标准,完善政府公报、网站等信息公开方式,拓宽便民利民的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和检索系统,在实践过程中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关系,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等其他制度的衔接问题。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突破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推行公共事务的公众参与制度,落实对政府行为的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政府权力合法、适当地行使。
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法制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06年6月前
(九)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许可方式。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不仅要减少行政许可项目,更主要的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改革行政许可方式。各行政机关应在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过程中,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做到每一项许可法定化,创新行政许可方式,建立和完善“窗口式”办公和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等制度,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制订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配套制度,通过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
牵头单位:市审批制度改革联合审查办公室、市法制局
协办单位: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前
(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
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是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重要内容之一,行政机关应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方式、途径,方便许可申请人、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许可效率。
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协办单位:市编办、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前
(十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建立执法案卷并进行评查,是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也是实行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行政机关应全面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案归档。
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协办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前
(十二)探索行政复议新方式、新举措。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完善有关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探索行政复议的新思路、新举措,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协办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间:2006年6月前
(十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机制和办法。
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协办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前
(十四)建立政府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
政府将依法行政情况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是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政府部门将依法行政的情况向本级政府报告,则是政府部门对政府负责的重要方式。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有利于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并制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要规范化,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查阅和索取。
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协办单位: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间:2006年6月前
(十五)研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建立对 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市法制局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前
(十六)研究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专门法律知识等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市法制局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前
(十七)研究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完成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法制局
完成时间:2006年6月前
三、加强领导,精心规划,严格检查,切实把《纲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纲要》的贯彻落实,关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关系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必须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做到常抓不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市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办公室负责实施《纲要》的统筹、协调和督办工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
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明确工作进度,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坚持重大问题主动协商,共同研究,充分调动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确定重点,制定规划,分步推进。
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并确定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进度,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纲要》得到全面执行,将《纲要》的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贯彻落实《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舆论环境。
各部门要组织公务员认真学习《纲要》,并组织多种形式宣讲活动,制定本部门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方案,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创造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
市法制局要为贯彻执行《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负责对本市行政机关贯彻落实《纲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对贯彻落实《纲要》不力的,要严肃纪律,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湛江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行政 法制 意见